施工现场消防方案

时间:2024-08-10 08:34:42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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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消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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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现场消防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现场消防方案

施工现场消防方案1

  为加强在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水平,提高社会大众的防火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处置灾害事故能力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为使我区在建施工现场发生特大火灾后,区政府各相关和部门有机协调配合、快速、科学、有效的处置,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特组织此次演练。

  一、演练时间

  20xx年x月x日8:30

  二、演练地点

  xxx区xxx号楼

  三、主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区城乡建委区消防支队协办单位:x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参演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公室、区安监局、区消防支队、区城乡建委以及相关新闻单位等。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本次灭火救援演练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应急演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区长

  副组长:xxx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公室主任xxx江津区建委主任、xxx江津区应急救援支队支队长

  牵头单位:

  1、区城乡建委。主要负责在建工程演练现场相关设置,组织,协调各参演单位的有关工作。

  2、区公安消防支队,主要负责演练过程指挥。

  本次演练设火场指挥部,负责演练活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总指挥:xxx副区长

  副总指挥:xxx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公室主任

  会议主持人:xxx区城乡建委主任

  执行总指挥:xxx江津区应急救援支队支队长指挥部成员:各参演单位负责人

  五、各参演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1、区政府应急办公室:负责跨区域灭火救援应急演练策划和指挥各联动单位。

  2、消防部门:负责火灾扑救、抢救和疏散被困人员,查找火灾原因。

  3、区城乡建委;负责在建工程现场设置。

  4、区安监局:查处“事故”原因等

  5、区新闻单位(电视台、报社):宣传报道。

  六、演练要求

  1、各参演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2、各参演单位要服从火场总指挥的指挥调动,不得擅离岗位。

  3、如遇突发事件,要保持冷静,及时有效地处置并报指挥部。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有效有序地开展工作。

  4、参演人员如有制服的,一律着制服到场进行演练。

  七、其它事项

  1、参演单位人员集结时间为20xx年x月x日上午8:30分。(集结地点见附件)

  2、参演单位车辆停于xxx小区靠左,车头朝向xxx方向。停放顺序为,消防支队指挥车、消防特勤

施工现场消防方案2

  一、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原则

  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需要遵循同步设置、合理设置等原则。

  (一)同步设置原则

  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对于房屋建筑工程,新近施工的楼层,因混凝土强度等原因,可能出现模板及支模架不能及时拆除,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难以及时跟进,与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进度的存在3层左右的差距,所以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二)合理设置原则

  基于经济和务实考虑,在建工程的永久性消防设施或经过保护和处理能够满足如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等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应合理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消防设施兼作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当永久性消防设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增设临时消防设施,并应满足相应设施的设置要求。

  (三)其它设置原则

  1.地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较深的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条件较差,一旦发生火灾后,不仅消防救援相当困难,施工作业人员也难以疏散,一方面应尽量将临时消防给水引入,另一方面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宜配备防毒面具。

  2.为便于临时消防设施使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有醒目标识。

  二、灭火器设置

  施工现场灭火器的设置要满足下列要求:

  (一)设置场所

  施工现场内的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根据其危险性,在适当位置配置灭火器,以保证初期消防扑救的需要。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4.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5.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二)设置要求

  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的某些场所,既可能发生固体火灾,也可能发生液体或气体或电气火灾,在选配灭火器时,应选用能扑灭多类火灾的灭火器。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

  2.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应符合表5-5-4-1的规定。

  表5-5-4-1-灭火器最低配置标准

  3.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4.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5-4-2的规定。

  表5-5-4-2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m)

  三、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设置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一)临时消防用水要求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最根本的原因是初期火灾未及时扑灭。而初期火灾未及时扑灭主要由于现场人员不能及时处置或初期火灾发生地点的附近既无灭火器,又无临时消防用水。实际上,初期发现火情,进行扑救所需的用水量并不大,要做好施工现场的火灾防控工作,首先就应该保证施工现场有临时消防用水,其次是保证消防水量。

  1.消防水源

  (1)消防水源是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基本条件,要求施工现场或其附近应设置稳定、可靠的水源,并应能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需要。

  (2)消防水源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当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措施确保冰冻季节、枯水期最低水位时顺利取水,并满足临时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2.消防用水量

  (1)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应包含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和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的总合,消防水源应满足临时消防用水量的要求。临时消防用水量应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与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

  (2)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较大者确定,施工现场火灾次数可按同时发生1次确定。

  (二)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置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是通过大量的火灾实例及依据相应规范的要求进行的确定,是便于现场及时处置,消防人员及时扑救的有力保障。

  1.设置条件

  施工现场的大小不同,所带来的火灾危险性也各有大小,应综合考虑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规模,来选择设置施工现场的临时室外给水系统。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2.室外消防用水量

  (1)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通过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火灾发现,大部分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火灾是发生在生活区。因此,施工现场未布置临时生活用房时,也可不考虑临时用房的消防用水量。一般规定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5-4-3的要求:

  表5-5-4-3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2)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在建工程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系统,即可以使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在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可以使消防扑救人员赶到现场后有水源进行扑救作业,所以室外消防用水量的保证,是确保施工现场火灾损失的重要措施。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5-4-4的规定:

  表5-5-4-4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3.设置要求

  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是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区域,以这些施工现场的防火区域位于其保护范围是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基本原则,均匀、合理地布设室外消火栓。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考虑给水系统的需要与施工系统的实际情况,一般临时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

  (2)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依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计算确定,且最小管径不应小于DN100。

  (3)室外消火栓应沿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均匀布置,距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外边线不应小于5m。

  (4)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5)室外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三)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设置要求

  1.设置条件

  施工现场除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外,对于一些建筑高度较高或体量较大的在建工程,也需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便于在建工程发生火灾后,现场施工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实施处置,也便于消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后,通过内攻的方式对在建工程进行火灾扑救。通过综合考虑,要求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2.室内消防用水量

  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消防用水量设置,应整体考虑火灾延续时间及在建工程的建筑规模,来确定在建工程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计取标准。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5-4-5的规定:

  表5-5-4-5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

  3.设置要求

  (1)管网设置要求

  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竖管是在建工程室内消防给水的干管,消防竖管在检修或接长时,应按先后顺序依次进行,确保有一根消防竖管正常工作。当建筑封顶时,应将两条消防竖管连接成环。当单层建筑面积较大时,水平管网也应设置成环状。在建工程室内临时消防竖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应少于2根,当结构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

  ②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用水量、竖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2)水泵接合器设置要求

  水泵接合器设置可以保证火灾时,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通过利用水泵接合器向临时管网内供水,实施扑救。所以要求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宜为15m~40m。

  (3)室内消火栓快速接口及消防软管设置的基本要求

  施工现场作为在建工程,如果完全按照建成工程来要求室内消火栓的设置,不够合理,结合施工现场特点,每个室内消火栓处只设接口,不设水带、水枪,是综合考虑初起火灾的扑救及管理性和经济性要求,但要做好保护措施。综合考虑,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各结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软管接口,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建工程的室内消火栓接口及软管接口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

  ②消火栓接口的`前端应设置截止阀。

  ③消火栓接口或软管接口的间距,多层建筑不大于50m,高层建筑不大于30m。

  (4)消防水带、水枪及软管的配置要求

  为确保消防水带、水枪及软管的设置即可以满足初起火灾的扑救要求,又可以减少消防水带和水枪的配置,便于维护和管理,要求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且每个设置点不应少于2套。

  (5)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的配置要求

  ①对于在建高层建筑来说,消防水源的给水压力一般不能满足灭火要求,而需要二次或多次加压来保证供水。为实现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消防给水,可在其底层或首层设置贮水池并配备加压水泵。

  ②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还需在楼层上增设楼层中转水池和加压水泵,进行分段加压,分段给水。为保证中转水池无补水的最不利情况下,其水量可满足两支消防水枪(进水口径50mm,喷嘴口径19mm)同时工作不少于15min要求,楼层中转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少于10m3。

  ③上下两个楼层中转水池的高差越大,对水泵扬程、给水管的材质及接头质量等方面的要求越高,相应的投入费用也就越高。相反,上下两个楼层中转水池的高差过小,则需要增多楼层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的数量,一样不够经济合理,且设施越多、系统风险也越多,所以要求上下两个中转水池的高差不宜超过100m。

  (四)其它设置要求

  1.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应满足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m的要求;给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消火栓泵,消火栓泵不应少于2台,且应互为备用;消火栓泵宜设置自动启动装置。

  2.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m,不足24m,且体积不足30000m3的在建工程,可不设置室内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在此情况下,应通过加压水泵,增大室外临时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以满足在建工程火灾扑救的要求。

  3.当外部消防水源不能满足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贮水池。临时贮水池宜设置在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其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施工现场火灾延续时间内一次灭火的全部消防用水量。

  4.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与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但应设置将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且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设置明显标识。

  5.严寒和寒冷地区的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

  四、临时应急照明设置

  临时应急浇筑的设置场所和设置要求如下:

  (一)临时应急照明设置场所

  为保证火灾情况下,能够满足火灾初期扑救和人员疏散的要求,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

  1.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

  2.水泵房。

  3.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

  4.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

  5.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

  (二)临时应急照明设置要求

  1.作业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应小于0.5lx。

  2.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选用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自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五、临时消防用电

  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的要求。为避免火灾发生时,为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使用的消火栓泵因电力中断而无法运行,导致消防用水难以保证的情况,所以要求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责任编辑:麦兜love考试

施工现场消防方案3

  一、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略

  二、工作措施

  (一)建筑工程

  1、加大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管力度。凡是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将施工图报送有资质的审查机构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查,且审查合格后再进行施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同时要加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监督。

  2、加大过程竣工验收备案关。凡是未对工程进行消防专项验收或核验的,不能申请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3、加大开展消防专项督查力度。凡是工作不力或隐患较多的项目,我局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和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部门进行反馈。

  4、加大重点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耐火性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是否配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和必要的灭火器材,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健全。

  (二)风景名胜区

  1、风景名胜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备,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等制度。

  2、是否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重点隐患是否采取有效措施。

  (三)物业服务企业

  1、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建立微型灭火救援机构,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3、对物业实施标识化管理。结合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同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三、整治内容

  (一)施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二)施工企业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三)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在施工阶段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施工现场外墙保温系统和外墙装饰采用的材料及现场施工时采取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情况。

  (四)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操作现场配置相应消防器材、设施及防火监控情况。

  (五)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场所与办公设施及职工临时宿舍分开设置情况。

  (六)施工现场灭火器、消防水池、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在建项目随主体敷设的消防给水系统设置情况;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情况;易燃易爆物品管控情况。

  (七)施工现场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防火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疏散通道设置情况。

  (八)施工现场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从20xx年8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月)。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制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在建项目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将消防安全隐患消除萌芽中。

  (二)检查督导、集中整治阶段(9月)。我局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对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要求各建筑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开展一次全员培训、组织一次疏散演练、建立一份排查档案执行实名制,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0月)。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由监理单位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送印江县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

  五、工作要求

  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始终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特别是消防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彻底排查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局属各办公室要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加强统筹调度,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地,要严格依法依规重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施工现场消防方案4

  为扎实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火灾防控意识,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我处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普通公路系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为保证检查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次活动实施方案。

  一、督查范围

  普通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组织机构

  统筹做好汛期及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我处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马克非

  副组长:刘剑

  组员:李佩昌、任长健、殷维春

  成员由市公路处质量安全管理科、工程科、养护科等部门相关人员抽调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管理科,张生任办公室主任,质量安全管理科联系方式:电话022-24139091。

  三、开展检查

  (一)各项目参建单位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自查,排查火灾隐患,确保夏季消防安全。对于涉及到临时用电的项目,现场电气防火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有关规定。

  (二)公路处结合工作实际,将按照“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原则,对重点项目和关键点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此期间,交通运输委将适时组织抽查,请各单位做好备查准备。

  四、检查重点

  (一)宿舍、办公用房等活动板房板材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要求;装配式活动板房板材是否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二)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是否在工地现场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确保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要求;是否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

  (三)是否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每间宿舍是否设立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宿舍通道是否保持畅通,宿舍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使用电热器等违章电器以及存放燃易爆物品等现象。

  (四)在职工宿舍、木工加工区、钢筋加工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灵敏有效。

  (五)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是否做到持证上岗。

  (六)是否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消防应急预案,并专门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了加强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是否组织开展了消防应急救援演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公路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辖区管理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好夏季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果断的进行处理,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各参建单位要利用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必要性、重要性,普及火灾自救和应急救援的相关知识。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消防专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凡是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敷衍了事,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检查组将立即责令其停工,严格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将其行为记入诚信体系管理档案。

施工现场消防方案5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普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稳定形势的总体要求,督促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全面消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xxx(市人大秘书长、主持市住建局工作)

  副组长:xxx(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安监科。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四、检查内容

  (一)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水源;

  (二)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三)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按要求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五)是否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编制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各类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是否分类堆放保管;

  (七)施工人员宿舍是否严格落实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施工现场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九)消防设计文件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设计备案,施工现场装饰装修、保温等建筑材料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耐火性能规定;

  (十)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30日前)。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15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全面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并对各区市县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2月30日)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总结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检查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全面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最大限度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研判施工现场火灾规律,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实施方案;要逐级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定岗、定位、定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力度,对查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隐患较多、问题突出、不能及时整改的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定期销号。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切实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知识宣传工作,为专项检查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施工现场消防方案6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建设施工领域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20xx年10月10日,在全县建设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及时全面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县建设系统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落实消防安全整改措施,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坚决预防和遏制建筑施工现场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任组长,住建局建管股、质安站、规划建设监察的大队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全面安排部署和监督。

  建筑市场管理股:负责联络小组成员单位及市消防支队,针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抽查,对于不合格的在建施工项目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于未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和备案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质安站: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于检查不合格的督促整改。

  规划建设监察的大队: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于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严厉处理。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工程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将消防责任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项目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开展火灾隐患检查治理;是否制定施工现场火灾应急预案;是否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培训教育。

  (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实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线路敷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保管是否符合要求;焊接、气焊切割是否会引发火灾事故;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的彩钢板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临时用房内配电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电炉、电热毯等不符合规范和消防安全的.电器产品;农民工宿舍是否建立专人值班制度;脚手架是否采用阻燃材料;施工现场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布置和灭火器材配备。施工现场平面布局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水池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放置是否显眼并便于取用;消防疏散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办公区、生活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四、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动员和部署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并主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促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坚决消防火灾隐患,打击违法行为。我局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开展重点督查。

  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密切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情况,要组织精干力量,落实专人负责隐患整治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质安站、城建大队于20xx年9月26日以前将全县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检查及处理情况汇总并上报住建局建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建设行业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贯彻落实。力争在20xx年10月10日完成市所有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并由我局按要求将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市住建局、省住建厅。

  (二)因地制宜,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全面自查火灾安全隐患,确保覆盖到每一个工作,并对自查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落实到位。

  (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要着眼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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