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岗交流调整方案

时间:2023-02-11 09:58:21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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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岗交流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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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轮岗交流调整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1

  为了使我校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共州温市委组织部州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温人社发〔xxxx〕186号)和《州温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意见》(温教政〔xxxx〕9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聘期考核工作

  (一)基本原则

  1.学校自主、分类考核。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自主开展考核。充分体现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分类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注重公平、突出绩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3.强化竞争、优胜劣汰。建立竞争、择优用人机制,通过竞聘上岗,强化岗位动态管理,注重人岗匹配,让合适的人才到合适的'岗位,做合适的工作,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推动事业科学发展。

  (二)岗位聘期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根据我校实际,按照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等三类岗位的不同特点和各等级岗位的要求,结合平时教学考核、师德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等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具体见附件《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量表》。此份考核量表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聘期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直接确定聘期考核不合格: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三)岗位聘期考核程序

  1.成立聘期考核和新一轮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方案》(审议稿),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报市教育局审核。

  3.被考核人员个人填写《州温市教育系统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量表》和《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竞聘量化考核表》,并将汇总表在校园公告栏公示。

  4.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量表》进行审核,提出聘期考核的意见,并在校园公告栏公示。

  5.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确定考核结果。

  (四)岗位聘期考核结果的运用

  按照强化竞争、优胜劣汰原则,将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要运用考核结果,结合我校新一轮岗位聘任,大力推进竞聘上岗。对聘期考核中工作业绩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晋级竞聘;对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应优先竞聘原岗位;对能力水平与所聘岗位任职条件不匹配,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未完全达到考核要求的,予以低聘或转聘到其他岗位;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聘期任务,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处理。低聘或转聘岗位后,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重新确定岗位和绩效工资。

  二、新一轮的岗位聘任工作

  (一)基本原则

  专业岗位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可聘岗位职数,人员分类管理、专业对口聘任、人岗匹配,竞聘上岗、公平竞争、能上能下,达不到岗位考核要求及不能胜任本专业岗位的予以低聘或转聘岗位、岗变薪变,管理岗位及工勤岗位按本岗位规定聘任。

  (二)岗位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任职条件的各级职员。

  2.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正高级四级岗位:按职务评审资格条件。

  2)副高级七级岗位:按职务评审资格条件。

  3)副高级六级岗位:受聘副高级七级岗位满3年。

  4)副高级五级岗位:受聘副高级六级岗位满3年,中学高级履职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中级十级岗位:按职务评审条件。

  6)中级九级岗位: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满3年。

  7)中级八级岗位:受聘中级九级岗位满3年。

  8)初级十二级岗位:按职务初定或评审条件。

  9)初级十一级岗位:受聘初级十二级岗位满3年。

  3.各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岗位分三个等级,即三级、四级、五级,分别对应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三级、四级技术工岗位,须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具有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三、聘任方法

  1.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面简称领导小组)根据聘期考核和资历进行评分,其中聘期考核占60%,资历占40%,领导小组结合全校情况,提出各岗位任职年限,并根据评分结果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聘任。

  2.竞聘的顺序为“岗位和人员双优先”。设定的岗位由原岗位聘期合格者优先聘任,在同等任现职年资条件下,竞聘量化考核得分高者优先。

  3.距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申请55周岁退休)不足三年的教师,本次聘任时可按原专业技术岗位予以聘任;工作实绩突出的可优先晋级聘任;患有特殊及重大疾病的教师经市教育局核准,本次聘任时因在患病期间可暂予以照顾聘任。

  4.对于学历不合格或已在非教学岗位上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除校长、分管后勤校长、总务主任外),及所在岗位工作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相一致的教师,首次聘任时聘在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的最低等级岗位的,经聘期考核合格,同等待遇参加竞聘上岗。

  5.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

  (四)可聘任岗位等级、数量

  按人事局相关规定比例核算,此次可聘任岗位数具体如下:

  1)管理岗位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共设20个,其中,七级岗位1个;八级岗位4个;九级岗位14个。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五级岗位19个,六级岗位38个,七级岗位37个。

  中级岗位:其中八级岗位29个,九级岗位38个,十级岗位28个。

  初级岗位:其中十一级岗位16个,十二级岗位15个。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共设4个,其中技工三级1个,技工四级1个,技工五级2个。

  (五)竞聘上岗程序

  1.在学校公告栏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2.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3.考评。

  4.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5.办理聘任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聘期考核和新一轮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特成立“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2

  为了加强公司职工的管理,提高新入职员工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为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促进新员工分配效率,依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说的新入职员工是指新入职的23名新招聘技术岗位工人。本次轮岗采用循环轮岗制度,主要以电工、钳工两个岗位进行内部轮岗。

  二、人员轮岗的目的

  本次轮岗的目的是为了让新员工全面、充分地了解水电管理处各工区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学习和掌握岗位操作技能,独立完成岗位操作任务。

  三、组织实施

  (一)新员工轮岗分配方案

  (1)在水电处新入职职工集中培训结业考试结束后,将对新入职23名职工进行分组,共分三组,每组7~8人,每组选组长1名,负责全组日常工作。

  (2)轮岗单位为供水工区、供电工区、净水厂三个单位。

  各单位制订新入职职工车间培训方案,建立新入职职工培训台账,指定专职技术员进行集中培训,授课课时不得少于小时。新入职职工成建制进入后,各工区安排原有技术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进入班组,签订“师带徒”协议,带领新入职职工学习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必须能够独立完成岗位操作任务。轮岗结束后处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安全检查部、工会组织考评,考评结果纳入考核。

  (3)新入职职工在供水、供电、净水厂三大工区轮岗为期两个月;两个月期满后成建制调换轮岗单位。

  (4)供水、净水厂两大工区实行电工、钳工岗位轮岗制度;供电工区实行运维岗、外线岗位轮岗制度。以月为单位交叉进行各工种的轮岗制度;

  (5)为期六个月的轮岗结束后,综合新入职职工轮岗期间的工作表现,各工区的评价,对新员工岗位进行定岗分配,同时新入职职工必须在轮岗培训后考取相应的资格证和操作证。以便在新的岗位上充分的发挥自己的光和热。

  (二)对各工区轮岗期间的考核方案

  为充分调动各工区高级技师、技师等对新入职职工的'教育引导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1)各单位制订本单位车间培训方案、建立个人培训档案,未制订方案或未建立个人培训档案的,缺一项经营考核2分。

  (2)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轮岗培训,培训结束后将培训方案、教案、考勤表、培训影音资料、个人培训档案、新入职职工培训试卷装订后统一交处人力资源部存档。未按要求完成的经营考核2分。

  (3)未按要求签订“师带徒”协议的经营考核1分。

  (4)各工区技术员、高级技师、技师等对新入职职工的教育培训未能按要求开展、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视情节考核技术岗位津贴的20%~100%。

  (5)对新入职职工在轮岗期间,不能按要求进行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及格的给予延期转正。

  (6)各工区不得在新入职职工在轮岗期间安排其他与培训无关的工作,一经查实将对工区领导班子严肃问责及考核。

  (7)人力资源部、工会、安全检查部、纪委将对各工区职工轮岗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四、人力资源部保留对本方案的解释权。

  五、本方案由处纪委监督实施。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3

  为进一步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升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全县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暂行办法》、《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开展县直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盐党办发[20xx]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干部轮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加大多岗位锻炼,提升综合素质;盘活资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提高水利工作效能;打破岗位终身制,建立轮岗长效机制;促进勤政廉政,打造人民满意水利服务队伍”为宗旨,逐步实现轮岗常态化、制度化,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不断增强水利行业干部职工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从而促进全县水利事业科学发展。

  二、交流轮岗目的

  (一)合理配置,规避风险。通过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有效防止腐败,采取岗位轮换的方式防范管理风险或道德、法律风险。

  (二)多岗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内部岗位轮换,有效地培养出能够在水利工作中独挡一面的复合型人才。

  (三)拓宽视野,激发热情。通过交流轮岗使干部职工积累人脉资源、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与能力所在、锻造多方面的能力与经验,力求人尽其才、人尽其用。

  三、交流轮岗范围

  此次交流轮岗的范围是局中层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重点是近年来没有交流轮岗的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

  四、交流轮岗条件

  (一)内部交流轮岗(中层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

  1、缺乏多岗位任职经历的优秀中层干部;

  2、在同一岗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中层干部原则上要进行交流轮岗(同一岗位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12月31日);

  3、按照相关规定,需要任职回避的;

  4、因工作需要进行交流轮岗的;

  5、其他原因需要交流轮岗的`。

  符合上述有关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年纪较轻、任职时间较长、同一单位(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应优先考虑交流轮岗。

  (二)跨部门交流轮岗

  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条件的跨部门交流轮岗的人员和岗位,特别是从事人、财、物管理、项目审批等关键岗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原则上要进行交流轮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轮岗或者暂缓交流轮岗:

  1、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不宜交流轮岗的;

  2、专业技术性较强,不宜交流轮岗的;

  3、职位条件有特殊要求,不宜交流轮岗的;

  4、距退休年龄不满五年的;

  5、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轮岗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其他原因不适合交流轮岗的。

  五、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本次交流轮岗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水务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立泽

  副组长:张建军张德龙黄明森孙峰

  成员:李薛锋黄利蒋听张本强马志伟

  梁晓波王兴瑞王永智侯学存

  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在县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交流轮岗工作。

  六、实施程序

  内部交流轮岗

  1、中层干部内部交流轮岗由局党委根据内部交流轮岗的条件提出需交流轮岗人选和岗位,或由符合内部交流轮岗条件的中层干部个人提出交流轮岗的申请(包括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提交局党委研究决定。

  2、一般工作人员内部交流轮岗由局分管领导及中层干部根据内部交流轮岗的条件,提出需交流轮岗人选,或由符合内部交流轮岗条件的一般工作人员个人提出交流轮岗申请(包括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提交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跨部门交流轮岗

  局党委及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条件需跨部门交流轮岗的人员和岗位,或由符合跨部门交流轮岗条件个人提出申请,报县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本次交流轮岗人员身份要与岗位对等,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等身份、编制、工资类型必须与岗位一致。内部交流轮岗确有困难或在一些重点、热点岗位工作的人员,提交县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通盘考虑,进行跨部门交流轮岗。

  七、进度安排

  (一)内部交流轮岗

  1、中层干部交流轮岗

  (1)1月11日-2月6日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局分管领导对中层干部任职基本情况及干部队伍结构等进行摸底调查,提出建议。

  (2)2月14日-2月20日由局党委提出交流轮岗的中层干部人选和岗位。符合内部交流轮岗条件的中层干部个人自愿交流轮岗的,可直接向局党委申请。

  (3)2月21日-2月28日由局党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交流轮岗的中层干部人选和岗位,行文通知被交流轮岗的中层干部做好手续交接,到岗工作。

  2、一般工作人员交流轮岗

  (1)1月18日-2月20日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局分管领导及中层干部对本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人数、本岗位工作年限、队伍结构等进行摸底调查,提出建议。

  (2)2月21日-2月28日局分管领导及中层干部提出本单位拟交流轮岗一般工作人员的人选。符合内部交流轮岗条件的一般工作人员个人提出交流轮岗的,直接向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3月1日-3月8日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交流轮岗的一般工作人员和岗位,行文通知被交流轮岗的一般工作人员做好手续交接,到岗工作。

  (二)跨部门交流轮岗

  1、4月1日-4月30日由局党委及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条件需跨部门交流轮岗的初步人选和岗位,或由符合跨部门交流轮岗条件的个人提出交流轮岗的申请,提交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跨部门交流轮岗初步人选及岗位。

  2、5月1日-5月31日对跨部门交流轮岗初步人选,经县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向县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交流轮岗人事方案。经县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与需交流双方党组织充分沟通并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后,由县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交流轮岗建议人选,经县编委会研究通过后进行交流轮岗。

  跨部门交流轮岗的人员必须于20xx年6月底前到岗工作,并做好离岗交接手续。

  八、要求

  1、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交流轮岗工作环境。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

  2、各单位必须执行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决定,认真实施轮岗工作。

  3、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由局党委和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水务局实际研究确定交流对象。

  4、中层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接到调动通知或交流轮岗通知后,必须服从局党委的决定,在限定的时间内,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到新岗位报到工作。

  5、所有交流轮岗的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交流轮岗决定。

  九、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4

  为推进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根据中共分宜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科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和正股级(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的意见》的通知(分办字[20xx]27号)精神,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干部队伍执政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目的,提高干部管理科学化水平,从严落实干部管理各项制度,对关键岗位干部实行重点管理,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创新意识强、工作能力优、廉洁自律好的干部团队。

  二、实施范围及交流轮岗对象

  实施范围:全县各级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及局机关各股室。

  交流轮岗对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职能科室主任;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局机关各股室股长。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结合被调整分工或交流人员的专业、能力、经历、特长等综合因素,做到量才为用、人岗相适。

  2、有序适度原则。从有利于干部队伍稳定,保证工作的衔接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做到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数量适当、有序实施。

  3、服务大局原则。严格组织纪律,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

  4、依法办事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确保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交流轮岗要求

  1、正股级(中层)干部在同一单位同一中层岗位任职时间连续满4年的,原则上不在原岗位继续任职,应当有计划地逐步轮岗;满6年的,必须交流轮岗。

  2、正股级(中层)干部在人事、财务、基建、项目审批、资金管理、执纪执法或其他直接管理人、财、物的中层岗位任职时间连续满4年的,必须进行交流轮岗。

  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原则上不同时调整正股级(中层)干部和分管该股室工作的班子成员。对个别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岗位,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交流轮岗年限。

  正股级(中层)干部交流轮岗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在单位编制限额和职数范围内进行。

  五、实施程序:

  1、由各单位提出本单位中层岗位工作人员的交流轮岗意见上报局党委。

  2、岗位调换可以直接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调换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执行。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稳妥实施,坚决杜绝交流轮岗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交流轮岗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六、有关要求

  1、确定干部交流轮岗,须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经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2、已谈话明确即将交流轮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3、凡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交流轮岗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尽快到岗任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分。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5

  为贯彻落实县党代会精神,加强股级干部队伍建设,激发队伍整体活力,根据《吉水县县直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管理暂行办法》(吉水县办字〔20xx〕42号)、《中共吉水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县直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通知》(吉水县办字〔20xx〕44号)有关规定,现就人社系统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原则。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开展。把推进轮岗交流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锻炼结合起来,通过轮岗交流,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加快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轮岗交流工作遵循民主集中、统筹兼顾、逐步实施、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按章办事的原则。

  3.量才适用原则。根据干部个人的思想状况、业务专长、发展潜力和工作实绩,要充分发挥干部的个人专长,有效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部门工作职能与个人专长、工作经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4.回避原则。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职务层次不同的,一般由职务层次较低的一方回避;职务层次相当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5.稳定原则。对个别专业性很强、工作连续性强的工作岗位、本单位、本系统一时无合适接替人选的岗位、正在进行重要工作任务,不适宜中途轮岗或交流岗位等,可暂缓交流或不交流。

  二、轮岗交流对象及要求

  此次的轮岗交流对象为符合《吉水县县直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管理暂行办法》(吉水县办字〔20xx〕42号)中规定的需进行轮岗交流的股级干部。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级干部,必须轮岗或交流:

  (一)在现股级岗位任职满8年的;

  (二)在现股级岗位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较突出,不适合继续留任或不胜任现岗位的;

  (三)其他必须轮岗或交流情形的。在现股级岗位任职不满8年,但任职时间较长的,单位也将视情况予以及时轮岗交流。

  股级干部所任单位务没有发生变化,但所负责工作或分工发生重大变化的,也可视作轮岗的'一种特殊形式。

  三、轮岗交流操作程序

  股级干部轮岗交流严格依照《吉水县县直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在实际操作中,轮岗交流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全面摸底

  对照股级干部职数设置情况,对本单位(包括独立办公、独立经费的下属副科级单位)现有股级干部配备和任职等情况认真统计梳理,填写《吉水县县直单位股级干部任职情况表》,掌握情况,摸清底细。

  (二)任职考核

  成立以彭木苟同志为组长,陈冬生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对股级干部任职情况进行考核。任职考核情况(见附件2)应作为股级干部轮岗交流的重要参考,对在一岗位工作或任同一职务时间较长且表现优秀的股级干部,优先轮岗交流到更重要单位或岗位;对表现差的,可按程序直接作免职处理。任职考核程序主要有:

  1.个人总结。股级干部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本人近三年来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3000字左右的个人述职报告。

  2.个人述职。述职可采取书面或口头等方式进行。(结合民主测评会开展)

  3.民意测评。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召开民意测评和民主评议会,对股级干部进行民意测评与民主评议。

  4.进行谈话。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组成谈话工作组,与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股级干部进行谈话,深入掌握股级干部个人意愿及近年来工作实绩、现实表现与主要不足等情况。

  5.综合评价。综合个人述职、民意测评与民主评议、个别谈话情况,并结合平时的掌握了解,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对股级干部近年履职情况分别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同时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层次分别给予等次评定。

  (三)执行实施

  综合各方面情况,由局党组研究拟定本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的意见(其中需跨系统、跨单位交流的,先报经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同意),并按干部调动和股级干部任免等程序规定实施交流。

  四、有关要求

  股级干部轮岗交流是贯彻落实县党代会精神,提升股级干部队伍活力,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和举措,人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应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视情况给予免职或者降职使用。在轮岗交流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分析评价干部,坚持公道正派、人岗相适选用干部,不碰底线、不踩红线,排除私心杂念,不搞打击报复,坚决抵制说情打招呼,把握导向,按规操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6

  为推进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及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国土资党字〔20xx〕28号)有关精神,结合全县国土系统干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政策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开展。要把推进干部交流轮岗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锻炼结合起来;要通过交流轮岗,优化中层领导结构,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加快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1、遵循民主集中、统筹兼顾、逐步实施、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按章办事的原则。

  2、交流轮岗按先正股级后副股级的原则有序推进。

  三、交流对象:

  1、在同一职位担任股级职务满3年的`原则可以交流;满5年的,应当交流;满8年的,必须交流;

  2、因工作需要、发挥干部特长需要进行交流轮岗的;

  3、缺少基层工作经验或岗位单一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进行交流轮岗的。

  四、实施程序:

  1、由局人事股提出交流轮岗人选和岗位;

  2、局党组与交流轮岗干部谈话,做好思想工作,提出有关要求;

  3、征求干部交流轮岗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4、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5、局人事股办理有关手续。

  五、工作纪律

  1、确定干部交流轮岗,须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2、已谈话明确即将交流轮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3、凡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交流轮岗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尽快到岗任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分。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7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缺编、各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海口镇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制定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立足我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年度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管理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海口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在现任教学校服务已满3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年龄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区教育局批假为准)。

  3、中层管理干部、教导主任轮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轮岗交流措施

  1、竞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2、小学高级教师岗位10级晋升9级,9级晋升8级;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从20xx年开始,我镇小学教师评先进、优秀等,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偏远学校任教经历。

  4、从20xx年开始,中心学校将从公用经费和绩效工资中提取相应部分,用于在偏远学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学校所在村的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5、超编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按中心学校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6、从20xx年开始,新任命的校长、主任必须有在偏远地区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7、从20xx年开始,新分配的教师全部到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校任教。服务期为3年。

  8、到偏远地区学校轮岗交流任教时间为2年。中心学校与轮岗交流教师签订轮岗协议,轮岗交流结束后由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原则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化评估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批评教育;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学校受理教师轮岗交流申请。8月编制海口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对在20xx年上学年,主动申请到偏远学校任教的,计算时间按20xx年8月执行)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8

  为全面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业务水平,加强我社重要岗位人员的内控监督管理,加大防范操作风险的力度,适应信用社xx营业室业务经营的需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xx年xx月xx日起,对我社内部岗位人员实行全员轮岗,特制订本方案。

  一、轮岗目的

  通过本次轮岗交流,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岗位操作规程,提高员工创新激情,有效防控风险,使员工之间相互取长补短,提升全员业务技能水平。

  二、轮岗范围

  柜员岗、授权岗、信贷会计岗、核算中心、VIP岗、库管岗、同城清算岗、联行柜员岗、大堂经理岗。

  三、轮岗内容

  (原则上是:岗位之间轮换以营业室指派为前提,不允许私下协商,各岗位工种应该本着类似工种优先考虑先调换,还要考虑其个人能力是否胜任,最好在公布轮换岗位前先有针对性个别谈话,工作要做在下面和前面,这样在正式公布此方案的时候就没有人反对了)具体轮换岗位计划:

  四、岗位轮换实施程序

  1、根据上年度考评结果,由部门研究上报轮岗计划。

  2、任期届满后,竞聘择岗。

  3、不服从工作分配,经教育无效的,上报联社决定。

  五、轮岗量化考核内容。

  为加强本次轮岗实际效果,杜绝走过场混日子,特对轮岗培训进行量化考核,结合岗位职责量化考核表,对照岗位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和标准,从培训的`质量、轮岗期间的履职情况、轮岗岗位的意见、客户的反馈等四个方面对轮岗培训人员进行综合评价,通过轮岗和交接岗位人员之间的相互考评上级考评和顾客考评相结合,科学合理进行效果评价。对第一个月考核不过关的人员要求继续轮岗并予以处罚,对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扣发一个月工资或者强制休假,直至熟悉岗位的各项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返回原岗位。

  六、审计原则

  对轮岗和强制休假期间,审计监察部门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对其经办的工作进行全面审计,审计时间控制在5天以内。审计结束后,对审计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作出审计结论,由被审计岗位人员签字认可。经审计检查确有问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涉及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代班人员在顶岗期间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负责审计人员报告。

  七、轮岗要求

  1、凡是在同一岗位连续从事工作满年的人员,都要进行轮岗。

  2、轮岗范围是全员性,不留死角,每个员工都要参与,每个员工每年至少轮岗两次。

  3、轮岗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六个月)。

  4、轮岗不是一次性,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员轮岗。

  5、轮岗必须坚持先移交后离岗,先审计后上岗的原则。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移交手续。

  6、轮岗和休假制度相结合,对于不愿意轮换岗位和在轮换岗位上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及格的实行强制休假。

  7、综合部和各个专业部门共同制定培训计划,确定轮换的岗位和时间,并给予专门培训指导,帮助新轮岗人员尽快融入新岗位。

  8、为了适应日趋复杂的经营环境,应设法建立“灵活反应”式的弹性组织结构,职工应具有较宽的适应能力。

  9、各专业部门应建立完整的各项岗位的职责和作业流程书,尽量使轮换新上岗人员进入角色。

  10、重要岗位轮换必须详细记录,综合部负责登记、保管,存档备查。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9

  为深入推进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少说多干、奋勇争先、务实创新、开放超越”的滦南精神,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维护城乡建设秩序,提升规划设计水平,为打造“激情滦南、实力滦南、文化滦南、生态滦南、和谐滦南”和建设“滨海水城、经济强城、文化名城、宜居靓城”营造良好的城乡建设环境。

  二、主要任务

  1、扎实细致开展规划提升工程。以繁荣、舒适,提品位、出特色为目标,立足打造中等城市,对北河新区尚未定稿的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回头看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使水、城交融,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二者更和谐。进一步梳理老城区详细规划设计构思,编制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优化公建设施资源配置、合理安排绿地广场等公共活动空间,因地制宜确定开发强度,为实现功能更新、改善人居环境、保持改造的可持续性奠定基础。

  2、打造精品工程。为更好对接区域发展战略,提升城市区域竞争力,我局将严把规划审查关口,实现高标准设计、高水准建设;充分挖掘地方特色,塑造精品工程,着力推进城镇建设上水平、出品位;在规划建设中,按照中等城市的标准配建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提升承载能力,打造舒适宜居的人文生态城市。

  3、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监察。结合县委、县政府有关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文件以及《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加强对县域内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监察,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4、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完善重大项目公示听证等制度,聘请城市规划建设方面的'专家,对规划、建筑、市政、园林等具体项目进行把关,对城市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重大项目进行公示听证,对不利于生态建设的项目实行否局。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王海林任组长,其他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科科长担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科室都要把这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与贯彻落实县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四、步骤措施

  1、宣传动员阶段(3月15前)

  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会,结合本单位创建重点,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分解责任、细化指标,将创建任务落实到每一位机关干部。

  2、全面实施阶段(3月16日——6月底)对照操作标准逐项对标创建,做到固强补弱、查缺补漏、全力提升。

  3、巩固提高阶段(7月——12月底)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力争各项指标达到创建标准。

  五、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明确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动员活动,形成广泛共识,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明确职责,形成文明创建的联动机制。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各科室按照具体部署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有效运行的联动机制。

  3、严格考核,建立创建工作的督导机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调度考核和自查测评,确保创建工作按要求与步骤完成目标任务,实行工作问责制,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切实保障争创全省文明县城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和各项任务完成。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10

  为了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软环境,促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东组发[20xx]2号)、《关于开展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东组发[20xx]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本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活力,加强机关勤政廉政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通过轮岗交流,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机关效能明显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机关形象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轮岗交流的对象及范围

  轮岗交流的对象:主要是从事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物审计、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工作的股级干部。

  轮岗交流的范围:

  1、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5年以上的或在同一股室连续任正副职满8年以上的干部,原则上应予以交流;

  2、工作经历单一,需要通过多岗位培养锻炼的优秀股级干部,原则上应予以交流;

  3、在某一固定岗位上从事执法执纪、人财物管理岗位,负责证、照、牌核发和资金、项目、经费、配额审批等关键岗位5年以上的股级干部,必须交流;

  4、因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

  5、其他因工作原因需要交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参加交流或暂缓交流:

  1、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或司法机关审查而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健康、涉密等原因不宜交流的;

  3、接近退休年龄的.一般不进行交流,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进行调整;

  4、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合交流的。

  四、方法步骤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按照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的办法进行。

  (一)宣传发动(20xx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召开干部大会,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20xx年5月1日至5月20日)

  局机关各股室基层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对所有股级干部,尤其是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进行调查摸底,并填写《东乡县重点岗位股级干部登记表》。

  (三)组织实施及审批备案(20xx年5月至20xx年1月)

  1、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局干部职工包括轮岗交流的股室负责人。

  征求意见的办法: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自我推荐和推荐他人相结合。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办公室负责将征求到的意见汇总梳理并将结果报局党政班子联席会和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领导小组。

  2、集体研究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设置的职责要求,依据征求意见汇总的情况,结合本人的德、能、勤、绩、廉有关事项,参考个人的工作实际和岗位性质,初步议定所涉股室拟任人选。

  局党政班子联席会根据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领导小组提出初步议定所涉股室拟任人选集体研究,确定所涉股室拟任人选。

  3、审批备案

  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按照《关于开展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东组发[20xx]6号)的规定按要求上报县委组织部进行审定,并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轮岗交流人员进行考察。

  (四)总结完善(20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对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同时,要开展谈心活动,做好轮岗交流股级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要作为加强股级干部管理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并实行集中轮岗交流与平时个别轮岗交流相结合。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东乡县建设局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饶有良局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徐爱玉党委书记

  成员:周梦贤党委副书记

  王新强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李正平党委委员、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秘股,由周梦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要将轮岗交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确保轮岗交流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严肃组织纪律

  要严格按照核定的股级机构、职数进行配备,不准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原则上不准混岗配备股级干部。凡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轮岗交流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尽快办理移交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要进行批评教育;超过规定期限仍未到岗者,予以免职。

  (三)严格监督检查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11

  为深化学校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多元化发展,实现学生终身持续发展,学校决定本学期进一步深入实施拓展性课程“走班选课”教学,为保证拓展性课程“走班选课”的有序开展,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施程序

  1、鼓励教师结合自己的爱好特长,开发拓展性课程,编撰课程资料,尽可能的形成校本教材,报学校审核。

  2、学校审核后确定课程,制作成海报在宣传栏中宣传,向全体学生公示。

  3、依据学生的学科兴趣、发展潜能、未来发展的要求、学生与家长的共识、以及教师指导意见等,引导学生通过自主选课平台自主选课。

  4、学生选课报名结束后,组成新的班级,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开展拓展性课程教学。

  5、制定和完善拓展性课程评价方案,每学期末对学生的拓展性课程学习情况进行总结与评价。

  二、实施时间:

  本方案从第6周开始实施,本学期初一、初二拓展性课程“走班选课”统一在双周周三团队课进行。

  三、实施要求:

  1、学生:

  (1)及时到达指定教室候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不得在教室滞留,不得随意调换上课班级;

  (2)上课须带笔记本,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不得在上课期间做作业;积极参加课堂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

  2、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在第6周周一前去图书室选择一本教材,或去书店购买一本教材(凭发票报销),作为拓展性课程“走班选课”教材;

  (2)第一次上课前组织部分学生打扫好上课教室的卫生,桌椅摆放整齐;

  (3)课前认真备课,充分准备,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潜能和未来发展的要求;上课时尽可能地做到讲练结合,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4)教案写在“走班选课”活动记载本上,要求每节课写两课时的教案,一学期写14节左右的.教案;

  (5)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开展课程教学,有事不能正常开课的,必须提前向学校教学处报告,作好调课安排并及时通知学生;

  (6)上课期间指定一名学生做好点名工作,对无故不参加的学生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并纳入期末评价;

  (7)安排学生做好上课教室电灯、门窗的开关工作,课后组织学生打扫好教室卫生。

  3、班主任:

  (1)根据学生实际,加强对学生的选课指导;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12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局机关干部多岗位锻炼,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开展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为确保轮岗交流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轮岗交流的基本原则

  1、促进干部成长的原则。着眼于干部能力建设,对工作经历单一,履职经验不足的干部,进行多岗位锻炼和磨砺,着力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经验。

  2、增进队伍活力的原则。既本着干部个人能力素质和职位要求匹配的原则,做到人岗相适,又体现对干部的有效监督和爱护,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干部积极性,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努力形成良性的干部流动机制。

  3、实事求是的.原则。符合交流条件的职位和人选,原则上要进行交流。对于工作特殊需要暂不宜交流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暂缓交流,不搞“一刀切”。

  4、依法依规的原则。以《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等干部人事法律法规为指导,在“三定方案”规定的编制和职数内进行。

  二、轮岗交流的范围、对象、职位和资格条件

  (一)轮岗交流的范围。

  局机关的中层干部、基层单位班子成员。

  (二)轮岗交流的对象。

  1、在现岗位工作满10年以上的;

  2、其他因工作需要轮岗交流的。

  (三)轮岗交流的职位。

  1、局机关各科长(主任);

  2、基层同编制类型、开支渠道单位间进行;

  (四)轮岗交流的资格条件。

  1、任正、副科职干部,且不在试用期内;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觉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轮岗交流的程序

  1、调查摸底。对中层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需要交流的岗位及相关人员情况进行初步分析。

  2、制定方案。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3、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宣布局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4、党组决定。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轮岗交流的人员及职位。

  5、上报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轮岗交流干部的任职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6、集体谈话。轮岗任职决定公布后,由局党组同轮岗交流人员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就工作交接、履职尽责和严格执行制度、纪律等提出要求。

  7、到岗履职。集体谈话后,轮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并由分管领导主持,搞好工作交接。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1、为保证这次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组员的局干部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轮岗交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具体负责轮岗交流日常工作。

  2、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预轮岗交流工作,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抵制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原则,需要进行轮岗交流的人员,一经组织决定,要坚决服从,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轮岗交流对象不服从组织决定,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3、在交接时要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并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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