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时间:2023-12-17 07:21:15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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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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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幼儿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幼儿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1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xx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xx教人〔xxxx〕x号)、《xx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xx教〔xxxx〕x号)、《关于加强学校行政人员绩效考核的意见》(xx教〔xxxx〕x号)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其中学校领导(校长)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绩效考核和发放。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平时、学期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考核的等第和报酬情况公开,切实做到相对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考核过程及报酬分配力求科学合理,并适度拉开差距。

  4.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实事求是,规范有序,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四、考核方式

  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建立相对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在考核方式上采取平时量化考评与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方式。

  1.平时量化考核。由幼儿园行政、教师六认真考核组、教科研考核组、教技考核组、后勤考核组对教职工平时的保教工作、教科研工作、后勤工作等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并将结果记入“各类人员平时考核汇总表”中。

  2.年终综合考核。通过自评、互评和领导测评,对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工作量、岗位工作、教学成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填入“教职工绩效考核量化汇总表”中,按百分制进行量化统计。

  五、实施程序

  1.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教师绩效考核方案须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并报昆山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以年度为单位,做到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互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采用分条线“每月、每学期考核,年度汇总兑现”的方法进行。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于每学期结束后10天内完成对每位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计算出上年度每位教职工的分项绩效考核得分。每次绩效考核结果向全体教职工公示。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可视情减发其基础性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减发部分从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或下一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除。绩效考核“不合格”或没有结果等次的,不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4.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者需参加转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下年度不得申报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次连续二年“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转岗或解聘。

  5.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或学校主管部门申诉。申诉期间原定结果不变。如果绩效考核违反规定程序、存在打击报复行为等,影响考核结果的,应当重新考核,变更考核结果。

  6.教职工因公执行支教、挂职锻炼或其他特殊任务,应参加所在单位绩效考核或年度考核,由学校对考核结果应予确认。

  7.教职工由于工作原因,当年度曾在其它单位工作的,由原单位出具绩效考核证明,并列入学校对该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内容。

  六、考核人员情况及资金测算

  根据教育局的文件精神,进行中层系数、教师考核总额测算。

  七、考核内容

  1.师德奖:约占总数的10%

  考核工作由园师德考核小组负责。

  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依据幼儿园师德考核方案及教育局师德考核细则(见附件一)。(一年一考)

  2.考勤奖:约占总数的10%

  考核工作由园人事部负责。

  考核依据见附件二(一学期一考)

  3.工作量奖(课时):约占总数的20%

  考核工作由园业务部负责。

  考核依据见附件三。(一学期一考)

  4.教学过程奖(六认真、教科教技):约占总数的35%

  您“六认真”考核奖:(约占总数的25%)

  考核工作由园业务部负责。

  每年度考核总分为100分,根据考核得分计算所得奖金。

  考核依据《六认真考核细则》(见附件四)(一月一考)

  教科教技工作奖:(约占总数的10%)

  考核工作由园教科室、教技室负责,根据考核得分计算奖金。

  考核依据见附件五。(一学期一考)

  5.安全奖:(约占总数的10%)

  考核工作由园总务部负责,根据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得分计算。

  考核依据《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见附件七(平时检查,一月一考)

  6.园级优秀奖

  当年度考核中被评到市级优秀的人员按上级有关文件奖励,被评到园级年度考核优秀和师德标兵按园级规定奖励。

  7.关于班主任津贴发放

  1.班主任费发放。全年按10个月发放;班主任津贴经考核、教育局审批后由幼儿园发放,发放的班主任津贴不得突破全园班主任津贴的总量。

  2.优秀班主任奖励。经学校评选、教育局审核为昆山市优秀班主任,奖励由教育局统筹发放。

  八、后勤人员考核

  考核工作由园总务部负责

  考核依据《后勤各类岗位人员考核明细》见附件八(一月一考)

  说明:

  1.无明确的岗位、无考核明细的职工岗位人员则取教职工平均奖(除教育成果奖、考勤、全勤奖)的平均数。考勤、全勤奖按实算。

  2.保育员经考核后得总额的90%;

  3.其他后勤人员根据岗位进行考核,并承担一定的课时量,课时量根据园实际情况由业务部统一安排,课时量不足部分可以代课的形式补充。

  九、中层、条线考核

  1.园长考核

  幼儿园园长考核:教职工绩效考核基数+教育局统筹部分

  2.中层考核

  幼儿园中层岗位考核:教职工绩效考核基数+行政岗位考核系数

  行政、中层领导在每年年末进行年度工作述职的基础上,采取自评、教职工民意测评和领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自评、民意测评和领导考核的权重为20%、40%和40%。考核良好以上(80分以上)副园长得0.5系数,行政及中层得0.3系数;考核合格(60分以上),副园长得0.45系数,行政、中层得0.25系数。

  3.条线负责人考核

  条线人员津贴部分进行考核,考核采取自评、教职工民意测评和领导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自评、民意测评和领导考核的权重为20%、40%和40%。考核良好以上(80分)得全部津贴,考核合格(60分以上),得津贴的95%,不合格不得津贴。

  考核细则见附件九(一年一考)

  十、教育教学成果考核

  考核细则见附件十(一学期一统计)

  十一、兑现办法

  考核工作每年末进行,根据园考核领导小组对每位教职工的考核结果,于次年初兑现上年的各项奖励性绩效工资。

  十二、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属园长室。

幼儿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2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州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州温市本级直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办【xxxx】13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对象为经我校聘任领导小组聘任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校级领导的奖励方案由州温市教育局统一制定。

  第三条: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以外的奖励性工资,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奖励而发放的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第四条:本方案涉及的内容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核奖、超工作量奖、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及其他奖励四部分组成。

  第五条: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管理实施,学校党总支和工会依本方案的规定进行监督并保证其实施。学校工会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审小组,负责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开支审计。若有结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第六条:“教职工绩效考核奖”每学期期末根据考核结果,一年发放两次,弹性坐班考核奖按月发放。

  第七条:“满岗工作量”和“超工作量奖”按月结算,每年按十个月发放。

  第八条:“教育教学成果奖”一年发放一次。

  第九条:“其它奖励”根据具体情况发放。

  学校将高度重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工作,按规定专人负责、及时统计、及时结算、及时审批,按时足额发放。

  (一)考核奖部分

  第十条:此部分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35%。

  第十一条:教职工绩效考核:根据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班主任绩效考核发放办法》、《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行政干部考核条例》的规定,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全体考核对象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评定,每学期发放一次。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按A档15%;B档80%;C档5%的比例对参加考核的对象确定档次,并予以相应奖励。具体如下:

  学期考核奖发放对照表

  档次比例教职工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

  A档15%2500元700元700元

  B档8000元500元500元

  C档5%1500元300元300元

  第十三条:连续两个学期被评为C档的人员,作为下学年度二聘或待聘依据。

  第十四条:全体考核对象分教学人员(含同比教学人员和非同比教学人员),行政职员两个系列按比例参加对应考评。其中兼行政管理的人员、班主任分别参加《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行政干部考核条例》和《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班主任绩效考核发放办法》考评,行政管理人员兼任班主任者,考核奖不重复计算。

  第十五条:弹性坐班考核奖

  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坐班考核,根据《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坐班考核条例》的规定,对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的教职工实行每人每月200元奖励。

  (二)满工作量与超工作量部分

  第十六条:满岗工作量指按照省、市学科《课标》和周任教课时工作量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通过岗位聘任而核定的教学或行政岗位工作量。

  超工作量是指因学校工作需要,干部、职工和教师在完成岗位工作或满工作量之外(上班时间或节假日)的超量工作或任课。此项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40%。

  1、满岗工作量聘任奖:

  根据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凡被学校聘用的满岗工作量教职工每月发放500元聘任奖金,如系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足,学校将予以工作量补岗或补差。

  学科周课时工作量的.核定依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教师满工作量以如下课时为满量(其中包括教研、备课、上课、改作、答疑辅导、单元或月度考试、课间操、体育课外活动、艺术辅导等等)。

  周课时满岗工作量核定表:

  语文、数学、英语初三科学、高三综合学科科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社会思品、高中体育、高中艺术、高中信息、通用技术初中体育、初中艺术、初中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心理健康

  10课时/周12课时/周14课时/周16课时/周

  2、职称系数表

  职级系数中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二级中学三级、见习期

  每课时1.21.110.8

  3、超、代课酬金计算方法:

  超、代课酬金每一课时的奖励基准金额为30元,根据任课老师职称不同给予相应酬金。

  超、代课酬金=30元×职称系数

  4、非全职教学人员兼课,计算其兼课工作量。每月以20节为限,超量不计酬金。

  5、凡是跨年级段、跨学科教学人员根据学校教学需要每周课时加一节计算。

  第十七条:超工作量与加班奖励:

  1、学校鼓励教职工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教育教学、管理任务,如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不属于加班之列。

  2、加班原则上从严审核。加班规定如下:

  (1)、处室职员如果确有紧急任务需要加班,需要经处室主任审批同意,处室主任加班需报主管校级领导审批同意。

  (2)、加班达3小时及以上计为加班半天,不到3小时的加班予以合并计算。

  (3)、平时加班达到6-8小时为一天,发放标准为80元/天。

  3、晚自习值班(坐班):70元/晚。

  4、晚自习管理及值夜:120元/天。

  5、学校统一安排的自修课管理:15元/节,6、中餐管理:10元/次。

  7、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的命卷:100元/份,审题50元/份。

  8、艺术类、体育类训练实行比赛成果与训练报酬相结合的原则,(每次训练时间要求达到一小时以上):20元/次。

  9、学校统一安排的竞赛辅导、培优补差、寒、暑假期、双休日上课:40元/节。

  10、凡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上课)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未尽加班项目由校长室参照以上项目标准结合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第十八条:其他岗位奖励

  1、校党政正职每周兼课2节不计酬,校级副职每周兼课3节不计酬,中层每周兼课满工作量的1/2不计酬,部负责人、段长每周兼课满工作量的2/3不计酬,超出节数按规定计酬,如因工作需要经校长室批准可以减少兼课或不兼课。

  2、担任段长、部副职负责人的教师,学校每月给予350元管理奖励。同时担任两项及以上职务的,不重复计酬。

  3、同时兼任班主任的年级段长、部负责人、中层干部其兼职取最高项计酬,不再重复计酬。

  4、校工会主席、团委书记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5、部门负责人工作量奖励每月150元。

  6、教研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岗位奖励标准:

  级别金额教研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月金额(元)15010050

  7、未涉及的其他岗位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教育教学效果奖励部分

  第十九条:教育教学效果奖励包括三考奖励、教师各类获奖奖励、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奖励。此项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

  第二十条:三考奖励:学校将于每学年结束对在当年高考、中考、会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方法见《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三考奖励方案》(见附件五)。

  第二十一条:教师各类获奖奖励:为鼓励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特设立此奖项,本项奖励以教师在教育系统举办的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的奖级为范围进行奖励。

  第二十二条: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奖励:为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特设立此奖项。具体奖励办法参照《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见附件五)之规定。

  (四)其他奖励部分

  第二十三条:其他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约为5%。其他奖励用于奖励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而形成的奖励,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发放。

  三、其他部分

  第二十四条: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并按学年度续聘用合同。干部、教师、职员的级别、职称,以校长室聘任为准。

  第二十五条:学校人员凡完成聘任工作、满工作量并全勤的按月发给各自标准的“国发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满工作量的按比例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第二十六条:请病假:按比例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两个月内,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生活补贴、教工龄津贴照发,超过两个月,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生活补贴、教工龄津贴以90%按比例计发;超过六个月,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生活补贴、教工龄津贴以70%按比例计发。

  第二十七条:请事假:四天(含四天)以上的病、事假由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予以安排临时代课,并按比例扣除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一个月内,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按比例计发;超过一个月,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

  第二十八条:请公假:干部职工请公假不扣国发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自行安排课节,滞后或提前补回的,则不扣除超课时奖励。三天以上的公假由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予以安排临时代课。工作日内干部、教师和职工学历进修,连续请假超过1个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比例扣发。

  第二十九条:教职工请病、事假、公假三天以内,经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调课,所耽误课程由本人提前或滞后补上,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个别学科或有特殊原因的由学校统一安排代课),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调课,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三十条:婚丧假、产假、哺乳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旷工旷课:一个月内,每天扣发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7(即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21天×3倍);超过一个月的,停发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并做除名处理。

  第三十二条:全校性的会议及监考等校派任务无故缺席者,每次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7(即基础性绩效工资÷21天×3);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21(即基础性绩效工资÷21天×1)。

  第三十三条:凡新参加工作,或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明确岗位前按见习期的生活补贴、岗位津贴标准执行;教(工)龄补贴按最低年限对应标准执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享受相应的班主任津贴。

  第三十四条: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节日福利补贴为7000元,在教师节和春节发放。请病假、事假等人员按比例计发。

  第三十五条:教职工待聘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教(工)龄补贴按月发放,岗位津贴停止发放,一年(即12个月)以后只发基础工资。

  第三十六条:实施国家的绩效工资制度之后,学校原有的结构工资方案以及相关福利项目自动取消。

  第三十七条: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校长室。

  第三十八条:本方案从20xx年1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