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活动方案

时间:2024-06-14 14:04:44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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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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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就业援助活动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

  为确保我市企业用工需求,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等群体就业,春节期间,高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安市乡村振兴局、高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安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举办“20xx年高安市‘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就业服务系列活动,采取开展就业援助、举办招聘会、组织“送岗位下乡”、依托“高安就业网”开展线上线下招聘等多种形式,全力做好公共就业服务。根据我市园区企业用工需求,进一步引导广大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最大限度满足市内企业用工需求,助推高安市经济提质增效。为使此次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用工招聘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平台,促进市场对接匹配,稳就业保就业,维护全市就业形势稳定。

  二、活动主题

  1、春风送真情、就业暖民心

  2、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月至2月底

  四、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

  (二)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四)退役军人、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五)其他有就业需求的人员;

  (六)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五、活动目的.

  (一)使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政策和服务措施,掌握申请享受政策支持和服务的具体流程,使服务对象都能得到就业创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二)促进一批农村劳动者实现转移就业,帮扶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鼓励一批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

  (三)为服务对象带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全力确保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幸福感和获得感。

  六、活动安排

  (一)线上送岗行动。

  1、举办“高安市20xx年春季网络招聘大会”。主办方:高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安市乡村振兴局、高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安市残疾人联合会,承办方:高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时间为20xx年1月20日至2月28日,网络招聘会门户网站“高安就业网”。高安就业网网址:XXX

  2、联合市内商业网站同步推送企业用工信息。

  3、高品高安、高安就业等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企业用工信息。

  (二)线下送岗行动。

  1、城区车站、农贸市场等人流较多的地点设立17个招工信息牌(两幅共计16㎡的大型展板,22块),发布企业用工信息,直至2月19日后拆除。

  2、各乡镇农贸市场设立招工信息牌(两幅共计16㎡的大型展板,42块),发布企业用工信息,直至2月19日后拆除。

  3、发放企业招工信息宣传资料,各乡镇政府、行政村、城区的社区张贴招工宣传海报,每个自然村的.入口处张贴企业用工信息宣传资料。

  4、开展“线下送岗活动”,城区20xx年1月25日至27日开展线下送岗宣传活动,地点设立于人力资源市场,发布60家以上企业用工信息,高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安市乡村振兴局、高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届时也将开展政策宣传;同时选取劳动力较多的乡镇,1月27日至1月30日结合乡镇赶集日,陪同部分企业送岗下乡。

  (三)云中送岗行动。

  1、对所有外出务工人员推送企业用工信息手机短信。

  2、对全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劳动力、退役军人推送企业用工信息手机短信。

  3、对全市20xx年、20xx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推送企业用工信息手机短信。

  (四)空中送岗行动。

  依托 “智慧广电”平台,通过广播终端进行企业用工信息发布。全市3000余个“智慧广电”平台的广播喇叭,从20xx年1月20日起,每天分早、中、晚三个时间段发布企业用工信息。

  (五)抖音送岗行动。

  利用“抖音”“视频号”等平台,制作企业短视频名片,发布企业用工信息。拟选取部分企业,用“抖音”“视频号”强大的定向推广功能,向有需求的人员精准推送岗位信息。

  (六)媒体送岗行动。

  市融媒体中心开设电视栏目《就业导航》,持续1个月;高品高安微信公众号、高品高安APP开设专题栏目《新年新岗》活动,一周两期,持续1个月;高安电视台开设新闻专栏《企业职场》,每期采访6家企业,展示企业和劳动者风采。

  七、组织领导

  XXX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2

  一、服务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以及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城镇新失业人员,重点是其中新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

  二、工作目标

  1、使每一个新出现的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能够及时在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并得到就业援助;

  2、帮助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或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

  3、保证每一个零就业家庭在规定时间内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4、帮助符合条件人员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三、活动要求

  各县、区要在进一步加强日常就业援助工作的同时,更多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并及时掌握本地区企业裁减人员的情况,将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城镇新失业人员及时纳入服务范围。

  春节前,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一次入户家访活动,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制度和“一对一帮扶”援助制度。春节后,要重点结合本县、区受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影响的具体情况,针对城镇新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组织开展相应的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并在不同时期有针对性地安排相应的专项服务活动。

  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开展再就业援助系列活动的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四、活动安排

  1、继续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和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各县、区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专题宣传等多种方式,通过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点、开通政策咨询电话和召开下岗失业人员座谈会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促进就业的'经济社会政策、公平就业的原则、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同时,广泛宣传就业援助活动内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良好氛围。

  2、依托20xx年1月10日至16日,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委共同组织开展的“就业援助周”活动,通过开展入户家访掌握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制定计划开展“一对一”重点援助,切实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并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3、“逐户家访”活动。春节前,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一次入户家访活动,摸清情况,把握需求,及时将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列出明确的援助对象清册和服务任务内容清单,对其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及时纳入援助范围,提供重点帮扶。

  4、“一对一帮扶”活动。对急需就业的援助对象,要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稳定一批,开发社区服务性岗位吸纳一批,与辖区单位共创岗位安置一批,发挥再就业政策作用扶持一批等具体措施,切实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重点摸清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与“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尚未充分享受就业优惠政策人员的具体数目和实际情况,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有针对性援助计划,开展一对一帮扶的援助制度,根据家庭情况,实施分类援助,确保有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就业。

  5、“就业能力提升”活动。组织有培训意愿的困难人员参加享受补贴的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实现素质就业。要积极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援助对象的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援助对象再就业,努力做到促进就业与稳定就业相互依托,素质就业与开发岗位同时并举。对其中的就业转失业人员,按有关政策从失业保险金中列支相关培训经费;对于就业困难人员,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培训补贴经费。

  6、“创业一条龙服务”活动。为有创业意愿的困难人员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场地安排、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7、“零就业家庭专项援助”活动。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的功能,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在援助周期间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和动态援助制度。努力实现本地区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清零。

  8、“公益岗位助残就业”活动。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通过重点开发社区服务业和社区残疾人事务工作等适合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公益岗位,帮助一户多残、零就业残疾家庭和重残无业等就业困难残疾人员实现就业,并落实岗位补贴政策。

  9、“残疾人网络创业”活动。依托中国残疾人信息无障碍技术系统、残疾人电子商务网络企业计划和盲人万人远程网络培训计划等业务平台,组织有创业意愿的残疾人参加免费培训,提供技术和设备支持,帮助各类残疾人尤其是盲人在网络创业中实现就业。

  10、请各县、区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上报《20__年就业援助系列活动统计报表》(以下简称系列统计报表)工作,《系列统计报表》按季度上报,统计截止时间为每季度末的25日,上报时间为每季度末28日前。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3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惠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保稳定,根据省人社厅工作部署安排,我市决定于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三、援助对象

  (一)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四、工作目标

  以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去产能职工安置和就业脱贫工作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摸清底数,集中为各类就业援助对象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维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五、活动内容

  (一)走访登记。各地要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特别是独立工矿区,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底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状况、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

  (二)广泛宣传。各地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政策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会、专题展板、现场咨询、有奖问答、主题日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了解政策。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在活动期间集中推送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岗位信息及办理程序。

  (三)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精准征集各类适合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要广泛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收集一批岗位,召开面向就业援助对象的专场招聘会。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精准服务。各地要根据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开展技能测评和职业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计划。根据援助对象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主动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为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五)落实政策。各地要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加大创业帮扶、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申领享受政策。

  (六)重点帮扶。各地在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对象上,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去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在企业上,重点帮扶去产能职工规模大,内部分流安置难、解除关系难的企业。各地要加强政策倾斜、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充分认识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对接,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二)抓好跟踪回访。各地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及时回访已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仔细查摆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搞好后续服务。

  (三)认真总结报告。各地要及时总结上报本地区援助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工作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总结推广。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活动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2月15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4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着力提升就业创业服务精准度和匹配度,集中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保持全市就业形势持续稳定,特制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主题

  精准服务促就业暖心援助惠民生

  二、行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

  略

  (二)总体目标

  按照李乐成省长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调研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创新思维,围绕进一步巩固拓展“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精准度和匹配度、进一步畅通政策直达和服务落地渠道,集中利用三季度和四季度时间,整合集聚各项服务资源手段,为重点群体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暧,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就业目标任务。

  三、行动安排

  (一)行动周期

  贯穿20xx年三、四季度。

  (二)行动组织

  与“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奋斗正青春·筑梦在辽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双百日”攻坚行动联动实施、同步推进,形成政策、服务联动合力。

  (三)服务对象

  包括6类重点群体:

  1.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从事零工的灵活就业人员;

  3.农民工;

  4.有就业意愿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5.登记失业人员特别是失业1年以上人员;

  6.脱贫人口、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

  四、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

  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工作部署,巩固提升失业人员就业服务水平。集中推进《关于印发<辽宁省“精准服务促就业·暖心援助惠民生”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函〔20xx〕174号),高质量完成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省政府民生实事。

  1.摸排更新援助台账(8月底前)。建立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信息定期共享比对机制。依托省级集中就业信息服务系统平台和入户走访实际采集的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开展入户走访,摸清底数、技能水平、就业需求等情况,做实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台账。重点摸排失业1年以上人员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做到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为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宣传、职业指导、岗位推送、技能培训等服务;对困难毕业生、残疾人、大龄人员群体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定期进行跟踪回访,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开展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8月底前)。通过与“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数据共享,及时将高校毕业生数据库下发到各县(区),集中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实施困难毕业生结对帮扶行动,建立领导班子、党员与困难毕业生“一帮一”、一对多结对帮扶机制,实施“一人一档”实名制登记台账方式管理。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跟踪回访率、就业服务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才发展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提前完成民生实事(10月底前)。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依托覆盖全市镇街村居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收集1000个中小微企业、城乡社区和灵活就业岗位,筛选推送岗位进社区、进家门。出台《使用“培训券”申领培训补贴工作指南(试行)》和《市本级定点培训机构申领培训补贴工作流程》,对应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提供岗位所需技能培训项目。提前完成帮扶3200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省政府民生实事。(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培训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持续推进政策落实(12月底前)。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政策清单调度,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按期完成1.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任务指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市社保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加速推进就业创业补贴“直补快办”

  按期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37号),加快构建政策找人、无感智办、直补快办的落实机制,加大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助企纾困补贴力度,支持企业更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每月5日前逐级汇总按期向省上报“直补快办”补贴发放情况。

  1.加快“政策找人找企业”落实机制(9月底前)。以省“政策信息库”提交我市符合政策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企业信息为重点服务对象,建立跟踪服务台账,履行“政策找人找企业”服务流程。通过上门宣传、12333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主动向其推送政策,告知政策内容、申请流程、经办渠道。(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积极应用省系统做好“网上经办”服务(12月底前)。待省级集中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有关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等10项新管理模块上线后,认真做好“网上经办”服务工作。按照省统一安排部署,全力推进“直补快办”工作进程。12月底前,实现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网上申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全面提升求职招聘服务质量

  在上半年开展“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优化10大行动招聘服务措施,着力提升人岗对接匹配度和招聘服务精准度。接续开展全市性、区域性招聘活动,加密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脱贫人口等群体专场和综合招聘活动举办频次,持续提供就业机会。

  1.汇总归集岗位供给信息(9月底前)。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依托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加强市本级和各县区人力资源市场企业招聘提供岗位动态筛查,汇总形成全市招聘企业名录和岗位信息库,实现市级归集、备案查重、多点联动、统一发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拓展线上直播带岗服务功能(8至10月份)。继续推进线上直播带岗周活动,市人社局局长、市就业中心主任“直播带岗周”纳入局长“走流程”,市县(区)联动对招聘业务和吸纳就业政策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核、办结、反馈等开展全流程检验。做优做强“抚顺就业”微信公众号、“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抖音平台官方账号、“抚顺就业人才服务大讲堂”等具有自身特色的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行风办,市就业中心办公室、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完善人岗供需比对机制(1O月底前)。分行业建立市场用工岗位需求库和“招工难”企业库,有针对性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建立重点企业用工保障、重大项目用工需求与登记失业人员求职需求比对机制,优先向登记失业人员推荐,引导用人单位优先吸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实施“10送服务”进基层促就业行动(7—12月)。全市人社系统和就业战线干部采用更接地气方式,将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市情宣讲、政策解读、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工匠精神、就业典型、困难帮扶、权益保障等10项公共就业服务,从校门不断线转送到厂门和家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四)统筹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

  精心组织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1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助推劳务品牌建设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9号),将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转段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

  1.建立联动机制(lO月底前)。发挥人力资源产业园辐射作用,加强同其他地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沟通协作,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等方式,推进跨区域劳务协作和余缺调剂。建立综合性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联系机制。支持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与本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对接合作交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深化推进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8至12月份)。引导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开工护航行动和“助企稳岗位·招工解难题”专项行动,为制造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用人单位和市场主体开展小型化、灵活性专场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加强线上平台建设(12月底前)。积极打造优质、便捷线上招聘服务平台,推动线上线下招聘服务进校园、进社区,为劳动者精准推送就业信息,公布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渠道,满足各类求职者就业择业需求。(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助力劳务品牌建设(12月底前)。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才市场集中举办劳务品牌专场招聘活动,设立线上求职招聘劳务品牌专区,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在劳务品牌领域就业择业打造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5.加强供需监测(12月底前)。按照省人力资源市场“一线观察”项目具体实施要求,完善定期监测与快速调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五)联动助推零工市场建设

  统筹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xx〕38号),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

  1.加强零工市场摸排(9月底前)。市本级汇总编制提供零工服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诚信运营的市场化零工市场清单,建立全市零工市场动态管理名录,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完善服务运行机制(lO月底前)。根据本市零工市场发展实际,分步建立零工求职招聘信息服务制度、零工对接服务专区、零工“即时快招”服务模式、零工人员分级服务机制,强化低收入家庭、残疾等大龄和困难零工人员帮扶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拓展基层零工就业服务功能(11月底前)。至少1个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零工对接服务专区或分时分区共享场地设施,根据实际提早开放或延迟关闭服务大厅,及时向打零工灵活就业群体公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化,将“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行动市级工作推进组和本次攻坚季行动专班合并(补充调整后的名单附后)。联动加强对攻坚季各项重点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的指导督查。各县区结合实际同步调整工作专班配置,各县区新任务联络员要笫一时间与市级联络员对接,确保工作无缝衔接、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

  本次攻坚季行动一并纳入“2+10+N”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就业重点工作内容和全市就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考核指标。按照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行动内容,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全力抓好落实。为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攻坚季”行动各项任务中,除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明确调度时间要求执行外,其他均与“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行动推进情况合并按月调度。

  (三)健全援助机制

  要充分发挥部门合力,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抓紧组织实施,及时跟踪调度活动进展情况,提升攻坚季行动成效。要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基层平台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在坚持日常帮扶与集中攻坚相结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

  (四)强化安全保障

  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攻坚季期间线下招聘、培训等服务活动组织工作,确保安全有序。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严格设定重点群体个人信息使用范围,强化各级各类就业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安全防护。

  (五)广泛宣传引导

  要紧扣攻坚季行动主题,运用报、台、网、微、屏多途径、矩阵式开展活动宣传,同步开办“抚顺就业人才服务大讲堂”,在全市上下营造关注重点群体、促进民生保障的良好氛围。要做好行动跟踪宣传,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汇总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注意收集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动态报送攻坚季行动进展。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5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联关于印发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就业,真正把就业援助落到实处。

  二、活动主题

  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

  三、活动时间

  2022年8月-10月

  四、重点援助对象

  (一)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各县区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五、活动目标

  (一)底数更精准。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够及时发现认定,获得联系对接,实现援助对象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基本掌握、动态管理。

  (二)帮扶更有效。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知晓度、可及性明显提升,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已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三)就业更充分。失业人员失业周期明显缩短,重点援助对象接受“12333”式就业服务比例和就业比例明显提高。

  (四)温暖进万家。就业援助机制健全完善,就业援助成效巩固拓展,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六、主要任务

  (一)健全“一本”工作台账。各县区通过走访摸排、联系对接、数据比对等,最大程度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就业援助对象名单。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动态掌握个人基本信息,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并在数据库中作出专门标识。

  (二)募集“一批”援助岗位。动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提供一批管理类、技术类的见习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征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征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创设一批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事业、设施维护、社会治理等类城乡公益性岗位。

  (三)建立“一批”援助基地。根据三类重点援助对象结构特点,遴选一批有社会责任感、愿意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专门岗位的劳动密集型、家政服务类企业,认定为就业援助基地,帮助重点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结合重点援助对象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遴选一批优质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培训基地,通过短期培训提高重点援助对象就业能力。选择管理规范、合法经营、社会责任感强、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建立就业见习基地,提高管理、技术、科研类见习岗位比重,增强岗位吸引力,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实践能力、尽快实现就业。

  (四)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组织职业指导师等专业力量,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提供适合的培训课程;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

  (五)开展“一系列”送岗活动。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向援助对象推送岗位信息,为援助对象至少提供3次岗位推介。搭建流动招聘平台,用活“就业大篷车”“就业驿站”等传统方式和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模式,送岗位进社区、进家门。活动期间,各县区每2周面向重点援助对象开展一次专场招聘活动,为援助对象提供更多合适就业岗位。

  (六)落实“一揽子”援助政策。向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援助政策,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对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援助对象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一次性临时救助金。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事关群众冷暖,关系民生底线。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务实高效。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援助机制。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发动企业与失业人员较多的社区结对,组织人社系统干部与就业援助对象结对,提供充足就业岗位和针对性就业服务,促进重点援助对象更好就业。要以此次集中活动为契机,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健全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要合理设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构建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力争对就业困难人员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区要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政策和就业服务专项宣传,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等。

  (四)强化情况调度。活动期内,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开展情况实行“一月两调度”,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每月15日、30日前汇总报送进展情况,并于10月26日前全面总结报送活动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各县区8月26日第一次报送“暖心活动”统计表时,同步报送一名具体联系人员。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6

  各基层工会: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精神,协助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开展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化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能过剩和脱困升级中分流安置的职工,有效缓解春节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求职的压力,按照省总、市总工会要求,县总工会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就业创业援助月”春送岗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月13日至3月7日。

  二、服务对象

  本次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安置职工等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及其它各类求职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特别是运用互联网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国家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宣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宣传国家推动化解剩余产能企业分流安置职工实现再就业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宣传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政策措施。

  (二)走访了解企业招聘情况。本次活动县总工会将组织专人带队深入到全县各级企业,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对企业拟招聘的信息进行详细的归纳整理后,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三)开展“深入双联村,送岗位解民忧”活动。县总工会组织领导带队深入到双联点,开展春送岗位下乡活动,积极为有在附近就业意愿的村民,按照掌握的`技能和要求,组织参加招聘单位的应聘,切实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求职困难问题,增加家庭收入。

  (四)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工会职业培训作用,广泛开展“定向式”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县总工会计划年内组织劳动技能培训2期,300人次。

  四、活动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工会在接到通知后,要积极协助企业做好稳定职工工作,尽量避免出现“用工荒”问题的出现。

  (二)积极汇总和发布企业招工信息。各基层工会接到通知后,积极与企业方沟通衔接,了解企业20xx年招聘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县总工会,便于向社会公布。

  联 系 人:侯xx

  联系电话:xx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7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x社部函[20xx]x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创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5日至2月5日

  三、援助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

  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登记失业人员、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四、工作目标

  实名登记建册。对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上门走访,精准认定、登记建册,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等集中帮扶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建立就业援助工作机制。通过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进行动态跟踪帮扶,建立长效就业援助工作机制,为全年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打好基础。

  五、活动内容

  (一)逐户调查,摸清底数。省、市就业服务与残联机构统筹指导,县(市、区)就业服务和残联机构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分片包干,深入街道(乡镇)、社区开展逐户走访登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现状、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建立实名制台账,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责任单位:县级人社部门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15日前)

  (二)准确认定,因人施策。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准确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需求,紧扣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援助内容、效果要求、时间节点,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尽快实现就业,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三)多措并举,精准帮扶。活动期间,各地要广泛开展去产能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专题招聘活动,同时依托当地企业开展爱心帮扶,广泛征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岗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网络招聘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发岗位对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针对援助对象就业意愿,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尤其对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要组织开展职业及创业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要着力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公益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就业训练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31日前)

  (四)聚焦重点,强化指导。各地要对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地区特别是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去产能企业集中地区等,要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强化工作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对因去产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落实失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处(科)、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

  (五)加强回访,务求实效。各级人社、残联部门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各级领导要带头开展回访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要及时找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强政策倾斜与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部门。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通过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就业援助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就业援助社会氛围。根据就业援助对象需求,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帮助辖区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知晓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机构和申报程序,让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与具体办理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享受政策。(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两节”期间,各地要把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全省人社、残联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省本级成立河北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就业服务局社区就业处,负责全省就业援助工作的组织和工作指导。

  (二)创新工作方式。各地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做到信息一体化管理、数据集中化运用,随时监控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效果,及时跟进就业援助措施,并做好对接全省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管理软件的前期准备工作。要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就业援助精准帮扶。要细化实化就业援助工作方案,任务上墙,销号推进,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三)认真总结上报。要注重总结重点区域、特殊困难人群中开展就业援助工作的亮点方法,实施“以点带面”,突出活动实效。对活动中取得的新经验、新亮点、新举措要及时总结上报,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推广。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8

  根据省残联省人社局省财政局等15部门《关于扶持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皖残联〔20xx〕3号)和蚌埠市残联等15部门《关于印发蚌埠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精神(蚌残联〔20xx〕2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对象

  具有怀远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愿望、有就业能力、有就业项目的贫困残疾人。

  二、扶持标准

  (一)就业补贴。

  1、创业扶持补贴。残疾人个人及家庭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等各类行业和职业,实现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3000元。

  具体条件:

  (1)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创办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从事个体经营,或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且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

  (2)从事电子商务经营,须通过市场主体登记平台实名注册认证,并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具有一定数量的成交记录且信誉良好的。

  (3)从事种植业或养殖业,具备一定规模,正常生产经营6个月以上的。

  2、社会保险补贴。对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二)就业项目。

  1、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项目

  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申报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福利企业不在申报范围。申报单位应有产业优势、有技术支撑、有经济效益、有示范作用,扶残助残成效显著。

  (1)优先考虑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或手工业、家庭副业。

  (2)基地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良好,具有可持续扶贫开发作用。经基地辐射带动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脱贫标准。

  (3)基地与当地残联签订创建协议,基地无障碍设施齐全,生产经营项目和发展模式切合当地产业特色,适合残疾人就业和从业。

  (4)种植业和养殖业基地应达到一定规模。其中,种植业基地现有规模应不少于30亩种植耕地或20个种植大棚;养殖业基地现有规模应不少于30亩渔业水域、或10000只禽类、或200头畜类。

  (5)基地安排残疾人就业在10人以上(其中当年新增安排不少于5人),或辐射带动残疾人家庭20户以上(其中当年新增带动不少于10户),且3年内每年按不低于30%递增。

  (6)基地应与所扶持残疾人签订规范的扶持协议,内容真实有效。协议期限不少于一年。

  (7)基地应具备为残疾职工或辐射带动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技术指导、培训、实习和产、供、销等一条龙服务基础。经基地培训的残疾人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

  (8)基地现有帮扶贫困残疾人脱贫效果显著,被扶持人、户脱贫率达到85%以上。

  (9)基地现有安置、辐射带动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的档案真实,管理制度完善。

  (10)基地新增扶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年收入超过1万元。

  2、阳光大棚等助残设施农业项目

  (1)种植业、养殖业等设施农业。

  (2)种植大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养殖场、池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3)一处“阳光大棚”扶持一户农村残疾人家庭脱贫。

  对符合《安徽省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及阳光大棚管理办法》(皖残联〔20xx〕87号)条件的惠残助残农业项目、扶贫就业基地等,分别给予每个阳光大棚设施农业项目、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不低于5000元、30000元的扶持补贴,具体补贴数要根据项目投资额度、项目规模和吸纳残疾人就业人数等综合情况确定,体现精准性、合理性。

  3、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补贴。对依托各类创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客空间等公共就业孵化器或残联等部门自主开发建设的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残疾人创业实体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按每扶持1个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给予创业孵化补贴5000元;每扶持1个残疾人创业企业:员工总数8人以下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孵化补贴2万元/家;员工总数8人(含)以上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按每人3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家,给予孵化补贴。每个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

  4、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对符合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政策的通知》(残联厅发〔20xx〕35号)资金扶持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在场地租金、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辅助器具购置、残疾职工社保费用以及运行费用等方面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年度综合补贴。

  (三)就业奖励。用人单位(不含已享受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优惠的企业)超过省政府第165号令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与残疾人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报酬,根据上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月平均人数,按每超比例1人不低于3000元给予用人单位奖励补贴。

  三、申报审批

  (一)申报。由残疾人个人或用人单位(基地)填写《蚌埠市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资金申请表》后,逐级提出扶持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残疾人个人创业的(包含阳光大棚),提供营业执照(合同、协议)复印件、资金注册证明、项目实施场所证明、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2、就业扶贫基地项目及孵化基地项目提供:

  (1)企业法人或经济组织证书;

  (2)安置或辐射带动残疾人花名册;

  (3)与残疾人签订的就业协议、社保缴费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等。

  3、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提供:

  (1)员工花名册、工资单,残疾人证、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协议)复印件。

  (2)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其他按规定需要报送的有关材料。

  (二)审批。县残联严格对照扶持条件标准进行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复核,并将通过复核的扶持对象公示一周后,报市级残联复核审批。

  四、资金拨付

  县残联根据各乡镇申请,结合全县残疾人就业任务安排情况,提出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市残联、县财政复核同意后,将扶持资金及时拨付扶持单位或个人账户。

  请各乡镇于6月26日前将扶持个人创业就业花名册、申请表及附件以及阳光大棚花名册、申请表及附件纸质和电子版报县残联审批。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9

  为服务我市企业用工,引导返乡农村劳动者实现就地就近就业,xx市人社局将于春节前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风行动20xx”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真情,就业暖民心

  二、时间、地点

  时间:xx月上旬——xx月底

  三、服务对象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

  (二)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三)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四)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四、活动目标

  确保我市返乡务工人员不会因为经济下行出现集中失业荒现象;巩固全市大调研成果,为我市缺工企业搭建有效平台,协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

  五、活动重点

  (一)摸排走访,重点监测。走访辖区内有返乡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和有招聘用人需求的重点企业,摸查需求,对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村居要重点监测,并将需求摸查情况登记造册。

  (二)搭建平台,解决问题。根据2+N专项行动活动要求,积极搭建招聘平台,为农村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税费减免等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服务辖区返乡务工人员就近就地就业。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就业工作是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对于在重点活动过程中能够根据市局要求开展专项活动,能够精心组织实施、宣传措施有力,并且取得实效的乡镇街道,人社局将予以鼓励,并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加分。

  (二)资金保障。根据xx市《关于开展20xx年“接您回家”活动的`通知》和xx省财政厅、人社厅《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范围(试行)》(财社[20xx]xx号)文件精神,比照《关于民营职业中介机构申报免费招聘会摊位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xx人社[20xx]xx号)文件规定。各乡镇街道可以根据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要求,申办20xx年xx市春风行动系列巡回招聘会活动,并负责组织实施,所需资金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就业资金中列支。

  联系电话: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0

  为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日常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我社区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

  三、工作目标

  (一)帮助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帮助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

  四、活动内容

  (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家访活动,了解辖区内所有援助对象的情况和困难。

  (二)对全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上门提供岗位信息和相关就业服务。凡是能落实就业岗位的,在活动期间全力帮助实现就业。

  (三)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凡应享有扶持政策而未享受的,要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重点,在活动期间切实将扶持政策落实到人。

  四组织相关宣传工作,和本次活动提供援助服务的具体措施,营造全社会帮助就业工作,互帮互助、共度难关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社区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明确此次活动在保稳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二)社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指导,保证活动时效。要重点做好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监督指导工作,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走访摸查和各项具体援助工作

  (三)社区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居民的优势,在日常开展援助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此次活动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帮一、面对面的服务,确保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1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助力企业有序发展,促进辖区劳动者就业创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柳州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即日起至1月31日举办“城中区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场网络招聘会”。现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及内容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

  活动内容:组织柳州市用工单位、外地用工单位约80家,提供用工岗位3000个以上。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柳州市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柳州市人力资源协会

  广西(柳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四、参会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五、活动形式

  本次招聘会以“网络招聘”的形式举行。

  (一)用人单位参会方式

  登录广西(柳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网站报名。用人单位可登录广西(柳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网站,点击“人才超市”栏目选择“专题招聘”界面,点击“‘城中区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场网络招聘会’专场招聘会”进入专题参加报名。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2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湘政发〔2021〕1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采取“扩大四类岗位供给、服务四类重点群体,提升两项发展能力”等十项措施,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2022—2024年全省共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4.9万人。

  二、主要措施

  (一)扩大四类岗位供给

  1.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项目推进计划,落实有效措施,确保“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省级、地市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制定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意见,对机关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残疾人实行政策倾斜,采取专设招录职位、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合理设置年龄及户籍条件、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等措施,加大招录(聘)残疾人力度。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确定面向残疾人招录(聘)的职位(岗位)体检条件。建立并落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信息比对、招录统计和公示制度。(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有企业每年开发一批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市级以上残联每年至少举办一场国有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市州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社区公共服务点,预留15%的岗位专门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免费提供店面。各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对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放宽对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数量、间距要求。(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省邮政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省企业和工业经济联合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残联等部门,组织一批头部平台、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对接残疾人就业需求,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就业或为残疾人提供灵活用工岗位,对在平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减免加盟、增值服务等费用,给予宣传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等帮扶。各级残联与民政部门、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行业协会商会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加强合作,为民营企业搭建助残就业平台。各地残联联合税务、工商联等为民营企业开展惠残税费政策宣传,提供残疾人用工需求调查、岗位开发等就业服务。建好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福利产品专区,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优先采购政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省税务局、省工商联、省财政厅、省企业和工业经济联合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社会组织助残就业行动。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用,征集发布推广一批市场前景好、运行稳定的就业创业项目,带动辐射更多残疾人就业和自主创业。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单位培育,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助残就业。积极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联动用人单位,开发适合残疾人的灵活就业岗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打造家门口的“15分钟灵活就业圈”。打造具有湖湘特色的残疾人文创和残疾妇女“美丽工坊”等品牌。加快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集中就业单位和其他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超过30人的用人单位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并纳入地方政府公益性岗位管理。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试点。各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以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为主题的公益慈善项目和活动。(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服务四类重点群体

  5.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将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条件和就业愿望的未就业残疾人纳入公共就业服务援助范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认定为就业困难残疾人并开展实名制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指定专人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帮扶。实施托底帮扶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加强心理疏导、择业引导和职业指导;对有就业意愿但技能不足的,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通过市场渠道连续3次岗位推荐仍无法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及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残疾人、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纳入防返贫监测残疾人家庭成员,优先安置在保洁、保安、保绿、水管、护路、生态护林、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公益性岗位就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开展残疾人防返贫监测,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鼓励享受财政补贴的农业产业化项目用人单位、支持有条件的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吸纳残疾人、防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将帮扶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省级龙头企业、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认定的优先因素之一。实施阳光增收计划、电商助残计划,加强对农村残疾人及家庭成员种养殖技术、农用物资供应、产品销售等指导,因地制宜提供土地流转、产业托管、融资等服务,扶持农村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兴业增收。鼓励、支持残疾人创办领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农业农村资金项目适当向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主办或合办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倾斜。开展乡村振兴残疾人人才培养,到2024年,每个乡镇至少培育有1名乡村振兴残疾人人才。依托就业帮扶车间、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残疾人就业帮扶单位等就业载体,帮扶残疾人就近就业,给予延续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扶残助残农产品参加中部农博会、食品餐饮博览会,在省脱贫地区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和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中心开设专区展示展销。(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残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各地残联、教育部门定期开展残疾学生高考招录和在校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精准掌握湘籍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加强对在湘高校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服务,并优先纳入各类残疾人就业促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残疾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制定帮扶计划,实施个性化、差异化服务。为残疾人大学生人数较多的.高等院校提供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岗位推介等服务。(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加强盲人保健按摩行业标准化建设,鼓励各地公共实训基地开设盲人保健按摩培训课程,对有就业愿望的盲人提供规范化定点免费培训。推进盲人按摩门店扶持工作,开展盲人保健按摩“送管理、送技术”服务等活动,提升盲人保健按摩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加强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建设,推进取得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的盲人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业,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省残联、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两项发展能力

  9.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311”就业服务。各级残联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开展一轮信息比对,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开展一次职业能力评估和一次就业需求摸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残联移交的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到2024年,县级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完成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设立或扶持的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创业者和以带动残疾人就业为主的创业项目入驻。到2024年底,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个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和安排残疾人就业较多的用人单位,持续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活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加大公共就业服务中残疾人培训资源供给,优先采用分散培训方式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规范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时间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生活费(含交通费)、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全省建成15所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各地工商联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活动为有需求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创业者预留参与名额。支持各地采取给予培训补贴或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其他县市区合并举办专项培训。举办全省残疾人岗位精英技能赛、残疾中职学生职业技能赛,市州普遍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展示交流活动。支持残疾人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及创业带动就业活动。2022-2024年,全省共计扶持不少于6000名残疾人创业。鼓励中高等职业院校扩大残疾人学生招收规模,帮助具备初高中文化程度且有接受职业教育意愿和能力的青壮年残疾人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依托省残疾人职业教育研究指导中心,支持建立残疾人职业教育产教联盟。(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条件

  (一)信息保障。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部门信息数据管理平台,通过同步更新、定期交换等形式,开展残疾人就业基础信息核对、服务匹配。建立全省残疾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清单和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载体目录,做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退役军人厅、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组织保障。各级就业和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将残疾人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就业帮扶重点群体,推动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落实。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每年向本级残工委会议汇报残疾人就业促进工作落实情况。各项行动负责部门根据自身业务范围,指导各地落实职责。

  (三)资金保障。各地要统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业专项资金及其他惠农惠残资金,保障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先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高于1.5%的用人单位,每年按照超比例人数(可以不是整数)乘以当年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给予奖励。制定残疾人就业重点项目和基地建设补贴办法,合理确定残疾人就业各类补贴和奖励标准、条件。(省财政厅、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宣传保障。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常态化、全方位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流程及需求反馈渠道、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残疾人就业能力和潜力、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省企业和工业经济联合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监督保障。对在残疾人就业促进三年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各级按规定予以表彰。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按年度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各地要依法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坚决防范和打击虚假安排残疾人就业、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3

  为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促进脱贫劳动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捕渔民、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实现就业,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2月15日在梁子湖高级中学体育场内举办“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活动,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主题

  春风行动暖人心创业就业促发展

  二、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三、时间:

  20xx年2月15日上午9:00—12:00(正月十五,星期二,如遇大雨天气顺延)

  四、地点

  梁子湖高级中学体育场

  五、服务对象

  1.残疾人

  2.高校毕业生

  3.退役军人

  4.农民工

  5.退捕渔民

  6.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

  7.有用工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六、招聘会规模

  此次招聘会拟设置重点用工企业和生态农业基地招聘席位30个,现场总人数控制在300人左右。

  七、现场防疫措施

  招聘会现场要求进入的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对应聘人员采取“两检验一登记、设置分区隔离”的防疫措施。会场设置三个区域,体温检测身份登记区、侯场区和招聘区,人员实行“分区、分批、分时”管理,进场人员在体温测量合格、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和人员身份登记的情况下方可进入,每个区域都严格控制一米以上的人员间距。应聘人员进场按照一进一出的原则,严格控制场内人数。

  八、邀请市、区领导

  市人社局和市劳动就业中心相关领导,梁子湖区政府领导

  九、邀请媒体

  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新闻网站

  十、职责分工

  1.区人社局负责与区防控指挥部协调,做好活动场地及相关手续的报批。

  2.区人社局负责与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协调,做好招聘现场的防疫指导工作,负责查看所有招聘会现场工作人员的健康码和行程卡,并测量体温后,方准许进场工作。督促求职者现场保持间距、佩戴口罩,并负责现场准备充足酒精喷壶和免洗洗手液,随时消毒。

  3.区人社局负责活动现场的场地安排、政策和招聘宣传用品的设计和制作、招聘展位的.设置等。

  4.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参加招聘会并做好相关工作。

  5.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有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参加招聘会并做好相关工作。

  6.区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参加招聘会,并做好相关工作。

  7.区残联负责组织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参加招聘会,并做好相关工作。

  8.区卫健局派2名医生到招聘会现场作应急治疗。

  9.区消防救援大队派1台消防车作现场应急准备。

  10.区交通和运输局做好各镇招聘人员转运车辆调配工作。

  11.区公安分局派4名干警做好现场秩序管控工作。

  12.太和镇做好招聘会现场的环境消杀工作。

  13.各镇(新区)要全力协助组织本次招聘活动,要实行严格责任制,认真组织落实活动事项,确保真正缺工的企业和真正有就业需求的求职者进场,对所有参加应聘人员提供口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并测量体温后方可集中乘车到招聘会会场。进入招聘会现场用“支付宝”扫一扫健康码“进入”,离开招聘会现场同样点健康码“离开”。

  十一、议程

  主持人:张文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1.市局相关领导讲话;

  2.梁子湖区政府领导讲话并宣布活动开始。

  十二、工作专班名单

  1.综合协调组

  张文选、沈晓东、贺立同、何溢辉、柯昌佑

  职责:负责统筹招聘会各项工作,安排各工作成员分工,保障招聘活动的顺利进行。

  2.防疫防护组

  人社局两名干部、陈晶晶、柯水红

  职责:做好招聘会现场的防疫工作,在招聘现场入口、出口测温,现场人员过多时进行分流,引导人员到指定区域就坐。

  3.现场应急组

  卫健局2名医生、消防救援大队1名消防员

  职责:做好招聘会现场的应急治疗和应急消防工作。

  4.秩序维护组

  汪子昊、徐正林、熊威、4名公安干警

  职责:维护现场秩序,监督求职者佩戴口罩,避免人群聚集,对发热病人进行及时隔离并上报。

  5.政策宣传组

  人社局两名干部、高嫣然

  职责:做好招聘现场创业担保贷款、就业创业培训等政策宣传工作。

  6.现场统计组

  人社局一名干部、高嫣然

  职责:做好招聘情况数据统计工作。

  7.后勤保障组

  人社局两名干部、陈晶晶、柯水红

  职责:做好招聘现场布展工作,准备口罩、消毒药水、体温枪等防疫物资,招聘活动前后对招聘现场进行彻底的消毒处理。

  8.车辆保障组

  区交通运输局干部

  职责:做好各镇招聘人员转运车辆调配工作。

  9.宣传报道组

  人社局两名干部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4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59号)精神,结合《湖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湖政发〔2021〕19号)相关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累计新增残疾人就业3000人以上,新增残疾人公益性岗位600个以上,劳动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率达到65%以上,其中有就业意愿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残疾人就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

  建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残疾职工信息比对机制,摸清残疾人就业情况底数,并定期向社会公示。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项目推进计划,确保“十四五”期间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其他编制50人(含)以上的市级党政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各区县“十四五”期间至少招聘残疾人行政(参公)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灵活考试考核办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为残疾人参加招录(聘)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统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和招聘,预留一定数量的岗位给残疾人。对满编满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现有控制数范围内可安排残疾人到编外辅助性岗位就业,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其合法权益。对基层政府开发管理且没有财政资金或其他各类资金、基金保障的辅助性岗位可纳入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在编外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可计入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市残联,各区县政府<含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区县政府<含南太湖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有效推动国有企业实施残疾人就业帮扶

  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助残就业专项招聘活动。将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有企业应当积极开发和预留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每年有计划地通过公开招考(聘)、劳务派遣等多种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

  推进特定国企岗位面向残疾人专门开发。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社区公共服务点时,应当预留不低于10%的岗位专门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本地户籍且享受低保的残疾人(不含智力、精神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凡符合湖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相关规定的,可不受间隔距离限制。新增彩票经营网点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给残疾人。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残联)

  (三)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

  加大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的扶持激励力度,全面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费优惠、社会保险补贴、超比例奖励等政策。探索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多种实现形式,对在“残疾人之家”辅助性岗位就业的残疾人具有属地户籍且精神、智力或重度肢体残疾的,可计入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推进医院设置盲人医疗按摩岗位,将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诊所纳入医保定点单位。积极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执业备案、证书年审、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

  落实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障碍提升改造补助。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依法享受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政策。对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在企业综合评价指标设置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四)加大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力度

  全面落实场地(所)租赁补助、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推进创办残疾人创业基地(园区),为残疾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到2025年,每个区县创办残疾人创业基地(园区)1个以上。

  大力拓展残疾人新业态就业渠道,继续实施电子商务助残计划,支持残疾人从事云客服、云审核、网络直播等职业。打造残疾人文创基地,推进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助残项目建设,鼓励残疾人参与传承传统手工艺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展销等活动。到2025年,全市新增从事电子商务就业创业的残疾人100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五)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助力残疾人就业

  支持各类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助残活动,每年开发征集200个以上爱心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倡导对在平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减免加盟、增值服务等费用,并提供宣传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等帮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残疾人就业供需对接方面的作用,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服务机构,按人数给予奖励。到2025年,每个区县对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家以上。

  充分发挥各级慈善总会和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优势,每年开展以残疾人就业为主题的公益慈善项目和活动不少于2次。进一步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的作用,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市场规模、运行稳定的助残就业品牌项目,带动辐射更多残疾人就业创业。到2025年,全市新增认定市级助残就业品牌项目5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

  (六)切实加强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保障

  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能力评估制度,切实做好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持证残疾人的就业困难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率达到100%。低保家庭残疾人初次就业、再就业的,3年内所获得的就业收入可不计入家庭收入,3年后符合条件的给予1年渐退期。

  规范化提升建设“残疾人之家”,推动建立健全辅助性就业项目(产品)调配机制,为精神、智力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开展辅助性就业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加大残疾人托养(庇护)照料机构管理服务、残疾人专职委员等助残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村(社区)便民服务、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市每年新增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就业150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七)稳步促进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

  做好残疾人帮扶工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合现有残疾人扶贫基地、来料加工基地、创业孵化基地,有效带动本地农村残疾人劳动力就近就业。到2025年,每个区县建立高标准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2~3家。创新低收入残疾人家庭资源型财产增收模式,探索推广“飞地抱团”等项目,实现农村残疾人低收入农户年均增收不低于10%。加强政策扶持和全流程服务,组织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参加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其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寄递物流等行业。

  鼓励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对农村残疾人进行就业帮扶,支持残疾人积极开展乡村旅游产业自主经营。对乡村民宿提供残疾人就业岗位,或者与所在农村残疾人开展相关手工业等业务合作的,在乡村民宿培育评定过程中予以优先考虑。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种养业大户吸纳和带动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鼓励支持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中吸纳本地农村残疾人劳动力就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

  (八)精准开展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服务

  建立部门间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准确掌握本市户籍(生源)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在政策宣讲、职业生涯规划、简历撰写、面试辅导、岗位推介、心理疏导等方面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提高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竞争力和求职成功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促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平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组织面向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的各类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和招聘活动,并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重点对象,精准实施“一人一档”帮扶,为每人至少提供3~5个就业机会,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实习见习。对难以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就业的,根据个人意愿推荐公益性岗位妥善安置,确保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应届毕业生得到100%帮扶、实现100%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残联)

  (九)大力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

  以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结果为依据,以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用人单位参与培训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残疾人岗前、岗中、转岗培训。引导和鼓励在湖高职院校、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大师工作室等积极开发面向残疾人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分类开展精准培训。落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免费制度,对参加培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全市每年组织残疾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1600人次以上。

  优化培训管理,创新培训方式,全市每年集中公布一次本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以及定点培训机构,定期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技能展示交流活动。全方位支持湖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发展,打造残疾人职业培训(工匠培育)基地。支持其他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以随班就读等形式招收残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鼓励符合中高考报名条件、具备初高中文化程度且有接受职业教育意愿和能力的青壮年残疾人接受相应层次的职业教育。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

  (十)创新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集成改革

  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范围,设立残疾人就业服务“绿色通道”,组建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基本信息调查,对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提供基础信息核对、职业能力评估、就业需求登记、就业岗位援助等就业服务。

  深化数字化改革,创新构建新型残疾人就业保障服务体系,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推进数字残联与数字人社关键信息共建共享,定期进行数据交换,围绕残疾人就业需求,提供摸查服务、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匹配推荐、联网认证、跟踪回访等精细化就业服务。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县政府、市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机制,主动担责、积极推进,确保相关政策落地落实。各级政府残工委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就业的促进作用,并统筹用好各类就业创业扶持资金,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保障残疾人就业创业等相关资金投入。要强化预算执行和监督,完善绩效评估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就业援助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残疾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和扶残就业先进事迹,积极营造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浓厚氛围。

  (四)定期监测评估。各区县政府残工委要按年度对促进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市政府残工委每年11月对全市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及时向省政府残工委报送落实情况。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5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岗情暖xx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月。

  三、服务对象

  1、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包括拟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创业的农民工,因疫情留樟或主动留岗的务工人员,以及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2、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年龄条件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城乡贫困劳动力、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3、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

  4、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四、活动内容

  1、开展就业信息大摸排。动员广大村组干部、劳动保障协管员、大学生专职村干、党建宣传员深入村(社区),走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返乡人员,了解就业失业情况和服务需求。建好、用好“全省农民工地图”,动态更新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等信息。开展企业20xx年春季用工需求调研,重点调查了解各类企业的用工状况和用工需求情况,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

  2、开展就业政策集中宣传。开设“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栏,刊发《致全市返乡人员一封信》,集中宣传支持农村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支持企业稳岗拓岗的政策服务举措,公布惠企及就业帮扶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申领流程,努力提高政策知晓度。

  3、大力挖掘一批就业岗位。大力宣传“xx药工”新兴劳务品牌,加大医药、酿酒、金属家具等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劳动者求职技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优先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鼓励市内企业招聘就业困难人员。

  4、密集组织招聘活动。在20xx年xx月xx日(农历xx月xx)、xx月xx日(农历正月初九)、xx月xx日(农历正月十六)举办三场全市大型招聘会。开展企业直播招聘、线上云探场、部长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村组、集市、大型商超等场所,设立招聘服务站点,开展“招工大篷车”送岗下乡活动。针对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等,村(社区)要积极开展上门、电话、短信、微信等送岗活动。

  5、精准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及时开展劳务协作对接,精准帮助市内企业引才、招工。精选推送一批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资金支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完善“共享用工”平台,为春节前后有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支持,开展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积极开展“农民工维权”等专项咨询活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活动期间,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将招聘岗位信息电子版发xx市内企业用工联系微信群。

  联系人: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股

  联系电话: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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