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配送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配送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食品配送方案1
为推动我省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保障鲜活农产品和食品流通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发展和居民消费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xx〕2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以提升冷链物流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为导向,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管理手段为支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规范强化监管为保障,着力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管理规范、标准统一、模式多样、链条完整、追溯方便”符合我省省情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为主,政府指导。发挥政府在规划、标准、政策等方面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企业创新动力。
2、问题导向,重点突破。补齐基础设施、车辆装备、信息平台等主要短板,加快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形成产业上下游集聚、要素保障充分的区域性冷链物流园区。
3、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实现技术、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和经营模式创新,推动供应链一体化等新型产业形态。
4、完善标准,信息推动。支持重点冷链物流企业参与制定相关国家标准,建立完善覆盖全省的信息服务平台。
(三)发展目标。到20xx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标准健全、绿色低碳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培育100家以上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培育10个以上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辐射带动性强的产业集聚区,冷链物流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标准化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实现冷链物流全过程监控,全链条可追溯,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区域冷链物流中心建设。
1、加快推进肉类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围绕济南、淄博、菏泽市等肉类主产区,打造覆盖全省、服务全国、全程“无断链”的肉类冷链物流中心,建设一批肉类冷链物流基地。加快冷库节点网络的拓展和优化布局,完善温度监控和质量追溯系统。(省畜牧兽医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有关市政府)
2、加快推进水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围绕青岛、威海等市打造4个远洋渔业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集群,培育10处远洋渔业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冷链物流基地,打造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国际水产品冷链物流中心。(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金融办,有关市政府)
3、加快推进果蔬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围绕潍坊、聊城等市的瓜菜菌类农产品种植和集散功能优势,建设一批果蔬冷链物流基地。选择部分高附加值的特色蔬菜、水果推广产地预冷、初加工、储存保鲜和低温运输技术,推广应季储存和反季销售,促进均衡上市。(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有关市政府)
(二)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依托我省农产品、水产品、肉类产品等资源优势和重点区域布局,构建覆盖全省主要产地和消费地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依托产地和源头市场,建设低温储藏保鲜设施,实现鲜活农产品采收后及时预冷,提倡移动式快速预冷设备的循环共用,提高设备利用率,加快补齐产地“最先一公里”短板。依托重要物流节点和大中型城市,改造升级或适度新建一批冷链物流园区,推进冷链加工基地与区域集散分销中心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生鲜食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推动冷链物流行业集聚发展。鼓励相关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连锁经营企业建设完善停靠接卸冷链设施,鼓励商场超市零售终端网点配置冷柜、冷藏箱等冷藏运输单元,建立冷链终端服务系统,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有关市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畜牧兽医局)
(三)建立健全冷链物流标准和服务规范体系。
1、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地方标准的制定,建立覆盖全链条的冷链物流技术标准和温度控制标准并组织实施。选取重点市、重点企业开展冷链物流企业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组织开展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评估。(省卫生计生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成立冷链物流标准化技术专业委员会,研究制定符合市场需求的团体标准,有推广价值的可上升为地方标准,并积极推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公开。推进冷藏运输车辆温度控制、监测装置技术标准和检验方法的研究发布,为冷藏运输车辆的温度监测性能评测和检验提供依据。加强冷链物流标准宣传和推广实施。(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
3、推进标准化周转箱、托盘的推广和循环共用。鼓励生产流通企业使用标准周转箱和托盘,建立健全标准托盘循环共用配套标准体系。鼓励探索标准周转箱与托盘组成集装单元,与集装箱、标准运输车辆、多式联运相结合,实现作业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运输效率。(省质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济南铁路局集团公司)
(四)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
1、推进信息技术应用与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卫星定位、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冷链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的应用,按照要求配备车辆定位跟踪及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和控制系统。鼓励企业对原有仓储、运输、订单等管理系统进行模块化改造,推广使用企业资源计划(ERP)物流管理系统,促进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开展冷链物流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推广产品全程监控与质量追溯信息技术应用,实现冷链物流全过程的智能化、信息化、数据化、可视化、一体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畜牧兽医局)
2、加快构建全省冷链物流信息化平台。推动冷链物流企业上云,着力整合冷库、冷藏车辆等冷链物流资源,建设集信息发布、在线交易、全程温控、车辆跟踪、货物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产品+冷链设施+服务”的冷链物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供应链上下游信息资源,加快构建区域性的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和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并逐步与国家有关平台对接,提高冷链资源综合利用率。(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省邮政管理局)
(五)促进冷链物流技术装备水平提升。
1、加快开发应用冷链物流先进技术。促进绿色环保、安全节能技术在低温仓储及运输中的应用。鼓励企业使用安全环保节能的`制冷剂和制冷工艺,发展新型蓄冷材料,采用先进的节能和蓄能设备。加强对移动式等新型分级预冷装置、多温区陈列销售设备、大容量冷却冷冻机械、节能环保多温层冷链运输工具等的研发。按照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等管理认证要求,在食品加工生产企业中推广全程低温控制技术,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提升冷链物流装备专业化水平。加强高性能冷却冷冻设备、自动化分拣设备、仓储智能货架、全程监控追溯系统等冷链物流装备的推广应用。鼓励多温层冷藏车、冷藏集装箱、冷藏厢式半挂车、低温保温容器等标准化运载单元以及轻量化、新能源等节能环保冷藏保温车型在冷链物流中推广使用。将冷藏保温车辆的温度监控设备性能要求作为投入运营的基本条件,加速淘汰不规范、高能耗的冷库和冷藏运输车辆,严禁非法改装的冷藏运输车辆上路运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研究“小型甩挂式恒温箱”等新型设备在运输中的运用。建立跨运输方式的冷藏集装箱循环共享共用系统,提高冷藏集装箱的利用效率。提高铁路冷链装备技术水平,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冷链技术支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济南铁路局集团公司)
(六)加快培育冷链物流市场主体。
1、加快培育龙头品牌企业。重点培育一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连接重要产销地的跨区域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推动“生产+流通+销售”三大环节相关企业实施品牌共建。支持现有冷链物流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业务融合,壮大企业规模和实力。鼓励大型食品加工流通企业实施流程再造,盘活冷链物流资源,提供社会化冷链物流服务,实现企业价值链延伸。鼓励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对现有配送网络进行改造提升,提升社会化冷链服务能力。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加快发展生鲜温控供应链,推广“连锁直销+冷链配送”、“网络化冷库+生鲜加工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型冷链物流运作模式。(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省邮政管理局)
2、加快培育跨境冷链物流企业。推进开展冷链物流多式联运,推动铁路与公路冷链物流协同发展,在骨干铁路物流园区建设冷库等设施,鼓励铁路物流企业参与长距离、大体量冷链运输。规划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冷链货物储存、集散和分销中心。推动青岛经广西凭祥口岸至越南,潍坊至昆明直至东南亚、南亚,淄博至霍尔姆斯口岸出境至哈萨克斯坦的国际冷链物流班列加快发展。依托进口生鲜及冷冻商品口岸,建设完善生鲜商品储存冷库和相应查验场所。(有关市政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口岸办、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山东出入境检疫检验局、济南铁路局集团公司)
(七)强化冷链物流行业监督管理。
1、推进冷链物流管理体制创新。按照“放管服”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冷链物流企业设立和开展业务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结合冷链产品特点,积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提高通关效率。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现有监管方式,通过数据收集、分析和管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市政府,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口岸办、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2、推动冷链物流领域食品安全水平提升。建立从农产品生产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高效、便捷的农产品质量追溯链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定期抽查冷链各环节温控记录和产品品质,健全冷链物流控制管理体系。强化对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评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畜牧兽医局)
3、完善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评价和信用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现有信息平台的作用,完善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评价和信用评价体系,研究将全程温控情况等技术性指标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监管职责建立冷链物流企业信用记录,将企业信用信息归集至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山东”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依法向社会公开。完善冷链物流责任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相关冷链物流企业失信行为纳入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人行济南分行)
4、规范冷藏运输车辆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冷藏保温车辆投入运营的相关要求,在车辆准入、年度审验、强制报废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省交通运输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
(八)加强冷链物流人才培养。推动省内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设置冷链物流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提升农业类院校的冷链物流和农产品保鲜技术的研发能力。大力发展冷链物流职业教育,推动冷链物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合作,开展订单式、冠名式培养和定制化培训,推动建立冷链物流培训和实践基地。建立多层次的人才教育、技能培训和技术示范体系。强化人才交流,引进国内外优秀管理人才,推动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冷链物流发展沟通联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冷链物流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推动全省冷链物流健康有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发展冷链物流工作,确保责任分工落到实处。加快开展省级冷链物流示范工程和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
(二)加大政策扶持。
1、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冷链物流。发挥相关政策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带动民间资本进入冷链物流行业,探索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参与冷链基础设施建设,用好用活增值税抵扣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
2、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冷链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降低冷链物流企业融资门槛。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加大对冷链物流企业融资担保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挂牌交易。
3、各市要加快对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并与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衔接。对符合规划的重点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冷链物流企业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
4、加强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的标识管理,在核定载重、车辆年检、交通管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完善和优化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的通行和停靠管理措施。用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5、大力宣传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理念。加强冷链物流行业调研,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强化冷链物流、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全程冷链生鲜农产品质量的认知度。
食品配送方案2
为深入推进我市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食安委〔20xx〕13号)、《台州市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实施方案》(台政办发〔20xx〕41号)等文件要求,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打造“阳光食堂”,全面建立“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食品安全,多方共赢”的学校食堂食品配送机制。
二、配送种类
学校食堂的粮面油(预包装)、鲜猪肉、冷冻食品(预包装)、副食品(调味品、预包装)、豆制品等5类大宗食品实行定点配送。
三、配送时间
每2学年一轮。
四、配送模式
(一)抱团配送
按照“就近,安全”的原则,由市教育局继续统筹安排,把全市学校划分若干片块抱团区域;同时,继续推进180人或省三级以上的民办幼儿园食品配送,具体由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负责监督落实,鸡山、海山等偏远学校继续实施学生食品定点采购。
(二)竞争配送
1.适度竞争。每一类入围企业原则上不超过6家,申请企业通过资质审核及量化评定后,按得分高低确认。
2.抱团采购。区域内片块抱团组长学校牵头所在片块成员学校,根据入围企业排名情况和服务承诺及质量等,确定食品配送企业,特殊情况除外。
五、企业要求
(一)准入程序
行业主管部门结合相关规定和本地实际,对申请配送的企业进行初审。市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服务师生”角度,集体择优确定配送企业(具体的量化评定办法详见附件)。
(二)企业服务和责任
1.企业服务。
①提供服务期限每2学年为一轮;
②企业在提供服务时,应保证服务质量、食品质量;
③配送项目不得转包或转让;
④入围后自愿投保食品安全保险。
2.验收要求。配送企业建立食品出入库台账,确定专人负责送货,严防非统一配送食品进校园。对于不符规格、存在质量问题等食品,配送企业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师生正常就餐。因食品质量问题等原因引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配送企业责任。
3.企业责任。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行,并提供各类票据和单据(与学校向社会公布一致),引导企业将视频监控接入监管部门监控平台。不拒绝学校的.供货要求。配送人员做到热情服务,不拖拉,不推诿。建立并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①《食品配送企业管理制度》;
②《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③《售销记录台账制度》;
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⑤《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⑥《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⑦《食品定期检查制度》;
⑧《不合格食品退市及销毁记录制度》;
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同时,要定期自查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是否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目录要在监管部门备案后方配送。
(三)企业配送进退机制
1.由片块组长学校组织片块成员学校对片块内配送企业进行“满意度”无记名投票测评(每学期两次,即1月中旬、4月底、6月底、11月初),满意率低于50%的企业取消片块本期配送资格;满意率50%(含)至70%(不含)的,暂停该食品配送片块一个月配送资格。片块“满意度”测评结果要接受监督并送交市教育局备案汇总,整个区域满意率累计低于50%的企业取消本期配送资格;整个区域满意率50%(含)至70%(不含)的,暂停该食品配送一个月配送资格。
2.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企业配送的产品质量等进行过程性检查,发现产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被行政部门处罚的(第一时间停售该食品代理的除外)、企业存在违反承诺出现不符合前置征集条件(特殊情况除外且经报备并能够及时整改的)以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等行为之一,将取消企业配送资格。
3.校企双方需在“玉环市教育局阳光饮食信息化服务平台”进行登陆交易。以半学期为周期,同一周期超过一半配送企业有过相同配送的食品按均价计算,若价格指数排名最高且超过各企业配送平均价的一定比例(虚高)的企业,1个周期由相关部门进行约谈;连续2个周期出现,暂停1个月配送资格;连续3个周期出现,将取消企业配送资格。一经发现价格存在恶意竞争的,直接取消企业配送资格。
企业因自身原因或被强制退出配送的,由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向社会公布征集相对应的配送企业。
六、学校要求
(一)学校要按规定执行食品配送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源头安全可控及可溯,并在“玉环市学校阳光食堂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配送及定点采购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学校要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每批次采购的食品必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或食品检测报告;对采购索取的票据、清单、证照复印件要分门别类编号归档保存。
(三)学校要明确食品采购与验收管理分人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应采取退货等措施予以处置,并及时做好记录,报送所在片块组长学校和市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对配送企业进行“满意度”测评和相关部门对企业综合评定等的相应依据。同时,情节轻微,酌情扣除配送企业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学校要制定食品配送应急预案。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对食品供应有稳妥的应急办法,保证学生的食品供应不受影响。
七、配送价格
坚持食品安全第一的原则,校方与配送企业在平等公开基础上协商配送价格。协商的价格原则上同一区域实行同价同质配送,在市场零售价和市场批发价之间,结合物价变化和企业营业场所出售价格等,再参照以往企业承诺价格下浮率,确定配送结算价格。
食品配送方案3
为进一步强化生猪肉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食肉质量安全,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印发东莞市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xx〕128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我街道决定实行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为保障实施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我街道上市肉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按照“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互相配合、企业市场化运作”原则,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促进街道定点屠宰企业稳步实施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实现肉品从屠宰场所到流通领域的无缝对接,防止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建立规范有序的肉品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肉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部门布置要求,分步稳妥推进定点屠宰企业实施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从20xx年5月15日起,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在本辖区范围内,对其屠宰进入农贸市场和超市的生猪肉品实行统一冷链配送。辖区内上市销售的生猪肉品由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自行组织配送。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街道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莞城街道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邝汉强(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黎建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动监分所,负责协调、指导、督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动监分所所长黎建雄兼任。
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由动监分所会同食药监、工商、公安、城管、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等部门单位,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我街道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确保辖区内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有序稳妥开展。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上旬至20xx年2月29日)
加强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动员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农贸市场开办者、猪肉销售商参与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实施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对于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为肉品配送推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前期筹备阶段(20xx年3月1日至4月30日)
以街道办事处名义与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签订肉品配送责任书,明确配送职责及工作要求。组织发动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配合市食品公司统一购置肉品冷链运输专用车辆及设施设备。督促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制定辖区肉品统一配送方案,明确配送路线等有关事宜,并与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猪肉销售商做好配送对接。督促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非管理人员、屠宰人员随意出入屠宰生产车间。
(三)试运行阶段(20xx年5月1日起)
从20xx年5月1日起,我街道初步试行生猪肉品统一配送工作,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运送生猪肉品进入市场,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并符合保证产品运输需求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四)实施阶段(20xx年5月15日起)
从20xx年5月15日起,我街道全面实行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应使用经核准的“东莞市生猪肉品冷链配送专用车”运送生猪肉品进入市场。市外进入我街道销售的肉品,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并符合保证产品运输需要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五、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落实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我区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
(一)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动员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农贸市场开办者、猪肉销售商参与生猪肉品冷链配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肉品配送相关协调工作;落实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与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猪肉销售商的配送对接工作;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对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肉品冷链配送实行监督管理。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流通、加工、餐饮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市场肉品经营行为。督促肉品经营户采购定点屠宰企业合格上市的生猪肉品,督促市场开办方履行责任,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制度。强化市场准入,对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对无证照经营生猪肉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工商分局:负责市场开办者和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依照法定职责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管。
(四)城市综合管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在农贸(肉菜)市场外无固定场所,诸如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从事生猪(牛、羊)及其产品占道经营行为。
(五)公安分局:依法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六)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负责做好生猪肉品出场质量及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确保配送质量符合相关冷藏要求,防止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保障生猪肉品质量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实行冷链配送是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肉品统一冷链配送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我街道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肉品统一冷链配送涉及动监、食药监、公安、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建立部门协调联动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有序稳妥开展。
(三)强化应急管理,保障稳定实施。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及时化解和妥善解决实施过程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保障市场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强化执法检查,确保实施成效。市场监督管理是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的重要环节。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市场巡查监督,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防止非统一冷链配送肉品进入市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配送工作取得实效。
七、相关事项
牛、羊肉品依照本方案规定实行统一冷链配送。
食品配送方案4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故发生,根据《常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山县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意见的通知》(常食安委〔20xx〕1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送范围
根据常食安委[20xx]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当前实际,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从20xx学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在全县公办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具体目标是:20xx学年,选择部分学校进行食品原料统一配送试点;20xx学年,城区公办学校和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食品原料实行定点配送;20xx学年,全县所有公办学校实行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学校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含主副食、荤素菜、调味品等)。同时积极鼓励民办学校及幼儿园参加食品原料统一配送。
二、实施方式
将配送的食品原料分为定型包装类(米、面、油、调味品等)和生鲜食品类(蔬菜、肉、禽、蛋、水产及豆制品等)两大类,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分别进行公开招标,时限为20xx下半学年至20xx学年。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标(企业准入条件详见招标公告),参与竞标企业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
三、招标程序
(一)信息发布。按招标程序将食品统一配送的信息、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和竞标时间等在媒体上公开发布,鼓励企业报名参与竞标。
(二)开展招标。报名参加招投标的企业必须在3家及以上,不足3家报名的按照有关规定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评标小组由相关技术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对参加竞标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和价格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价的.原则,决定配送中标企业。具体招标工作由县教育装备中心通过县招投标机构规范操作实施。
(三)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常食安委[20xx]12号文件要求,与县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签订安全承诺书后,在教育局的指导下,逐年与列入配送的学校签订安全承诺书和配送合同。
四、配送要求
配送企业每天在网上公布第二天供应的品种及价格等信息,各学校采取网上填写订单或电子订单等形式对本校食品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QS”标志,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配送时间一般在每天早上9时前到位。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尽量不要配送一些容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食物,如马铃薯、四季豆、空心菜等。
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应低于当月物价部门提供的市场价格。对于质量有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要努力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不得强制向学校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五、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特成立由赵豪清局长任组长,周元良副书记、周梅芳副局长、叶宝才副局长为副组长,陈淑贞、张有福、王爱民、张志夏、王文卿、杨旭峰为成员的常山县教育局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
各配送学校必须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好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
2、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教育装备中心职责负责对全县公办学校食堂经营状况、用餐人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配送学校名单;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配送企业,指导学校与配送企业签定合同;及时掌握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作的开展情况。
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职责参与配送企业招标过程和配送食品价格的监督。
教育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加强食堂管理,健全与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卫生制度;与相关科室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安全等进行检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开展学校食品示范先进校的评比。
财建科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学校职责学校必须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专门人员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出货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规定,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报销的食品原料进购票据,必须是有配送企业送货人、学校食堂收货人及校长三人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学校财务才能予以报销;学校食堂实行收、支两条线。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根据物价部门每月提供的市场价格,对配送企业报送的食品价格进行审核,确保配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低于市场价格)。同时加强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配送企业反映,及时沟通解决,解决不掉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育局汇报。各配送学校每天要向配送企业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等材料,建立好台账。
其它相关科室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与监管。
3、健全制度,加大监管。
(一)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学期组织配送学校对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送县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之一的,报经常山县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协调小组决定取消该企业学校食堂食品配送资格。
食品配送方案5
为确保学校(含幼儿园)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食堂食品原料(以下简称“食材”)配送行为,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学校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要求,依托“灌云县学校食堂食材网上商城”平台,实行“统一审核、线上采购、阳光配送、全程管控、信用管理”的食堂食材安全管理模式,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以及社会等多方监督。通过严把企业入围、严格审核过程、严控源头质量、合理测算价格、全程监控配送、科学制订食谱、强化监督考评、推进社会共治等措施,不断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实施范围
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应全部实行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并对所有进入平台参与学校食堂食材配送的食品生产经营等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和信用管理。
三、方法步骤
在完成平台相关功能模块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平台测试、试点运行、遴选单位、宣传培训、联调联试、推广应用等步骤,在全县学校食堂组织实施。
(一) 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教育部门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督促学校食堂积极参与食材“阳光配送”工作。教育局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快速推进,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宣传发动企业报名参加阳光配送,三部门和合作单位(农商银行和软件公司)对学校和监管部门分层次,开展软件安装、平台操作和食品安全培训等。
(二)遴选审核阶段(20xx年7月15日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根据配送单位报名情况,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局对平台运营公司开展复核,建立第一批“阳光配送”单位名录库,与平台运营公司签订契约后正式上线运行。县教育局根据学校需求,会同卫生健康部门逐月确定学校食堂常用菜谱,供配送单位集中采供。县农业农村局依据相关标准,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推荐一批蔬菜、水果、水产、禽蛋等种植养殖基地和屠宰企业进行基地直供。
(三)联调联试阶段(20xx年7月31日前)。从7月初开始组织部分学校食堂使用平台采购食材,进行平台稳定性测试。7月20日前,所有进入平台的食材配送单位完成相关产品信息维护,8月底前,平台组织采购、验货、收货、资金支付和问题处置等全环节实操演练,集中进行压力测试,检验平台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试点论证阶段(20xx年8月25日前)。选取高中段学校食堂、部分配送单位、部分食品生产单位及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开展平台测试及试点运行工作,进一步完善优化平台。
(五)推广应用阶段(20xx年9月1日起)。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安排,组织学校正式实施“阳光配送”工作。9月30前,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会同平台制定出台学校食堂“阳光配送”工作管理办法、配送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食材应急保障预案等,每年年底前对配送单位开展考核评价,实施信用管理、建立淘汰机制,对配送单位名录库进行更新。
四、职责分工
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发改委、公安局、农商银行等部门配合,负责平台建设及推广运用、食材品种确定、“阳光配送”单位遴选及评价考核、宣传培训、信用管理、责任追究,以及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市场监管局:对申请进入平台企业的资质审核,并通过平台对交易双方的.经营资质、产品品质、供货渠道、检验检测、贮存配送、加工制作、主体责任落实等进行全程监管,指导学校食材验收标准及“阳光采购”单位建设标准的制定、考核验收等,规范进入平台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协助对进入平台企业考核评价。
教育局:负责平台建设、测试、试点运行及培训,引导学校食堂积极参与“阳光采购”工作,规范学生伙食费的使用管理,确定学校食堂食材品种库,督促指导学校严格执行线上食材采购及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校长家长陪餐、信息公示、食材采购及验收管理等制度。指导学校动员学生家长通过家委会、意见箱和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引导学生家长通过手机公众号实时、全面、动态了解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材采购、加工制作过程、每日食谱、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协助市场局等部门对申请进入平台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
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本地蔬菜、水果、水产、禽蛋等种植养殖基地产品质量源头管控,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组织有参加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意向、已纳入江苏省农产品监管平台并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种植养殖基地和屠宰企业进行“阳光配送”遴选推荐,以保证优质供货渠道。
卫健委:组织营养学专家定期对学校食堂食谱制订进行培训指导,配合教育局做好食材品种的确定,保证学生餐营养健康。
发改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定期发布主副食品价格行情,根据市场价格的实际情况,对配送单位的食品价格进行监测预警,同时做好副食品价格与配送平台数据对接。
公安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平台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加强学生的信息安全工作。
农商行:负责学校食堂账户开户,资金的收缴与划拨,与商家对账,平台软件开发、维护,确保系统运营正常、安全。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标准上报。加强对报名参与食材配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等的帮扶指导,加强规范化建设。在满足学校食材供应需求的前提下,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由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局、农业农村等部门严格遴选。
(二)强化业务培训。各部门按照县统一计划,提前做好相关培训的准备工作。县市场局做好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安装培训、通知进入平台企业参与培训、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安装对接等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辖区学校的通知、会务准备等工作,督促校园食堂“阳光采购”系统软件安装和培训。
(三)加强协调配合。县级层面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注重沟通交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秋季开学后,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更加便捷高效,广大师生吃得更加安全、健康、实惠,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食品配送方案6
一、总体服务方案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安全消费意识的日益加强,对蔬菜的运输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客户的多样性要求以及超市对运输成本的控制。因此,加强对蔬菜运输方案的研究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针对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定点采购定点采购运输所存在的蔬菜的运输方案作出以下几点:
1、配送方法:
配送质量标准:配送蔬菜质量的控制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在与客户签订《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客户和我们共同拟订《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客户配送定单后,将组织的蔬菜由分拣人员按《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入筐,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
3)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客户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2、车辆配送服务
我公司免费提供人工服务装卸车。
3、配送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4、运输安排:
我公司具有冷藏车、保温车配送各种(蔬菜、畜禽肉、水产类、蛋类、水果类、杂粮类等)保质保险,不会蔬菜等造成严重的腐烂。
我公司提供江铃厢式货车1辆,提供金杯海狮1辆,保证在配送的时间内保质保鲜的将(蔬菜、畜禽肉、水产类、蛋类、水果类、杂粮类等)送达到现场。
5、我公司承诺在1小时内到达用户单位临时配送。
6、卸货交付
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及时与用户协调员取得联系。
入库卸货时,协调员与驾驶员同时监督清点卸货数量;
发生货损、货差,由协调员与收货方共同分清责任,同时提交公司;
卸货完毕后,及时提供三联单(我单位盖章、验收单位签字)。
二、货物质量保证措施
食材生产卫生规范的基本内容就是从原料到成品全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卫生条件和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是:
⒈、原料采购、运输、储存的卫生
对原料及其采购后的运输和储存要求是生产任何食材都要首先把好的重要环节。否则,即使生产条件再好,也不能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因此,本项目主要对采购人员、原料的新鲜度、包装物及包装容器、运输工具和运输作业、原料的储存场地、仓库条件等的卫生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⒉、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
食材生产在经营进行新建、扩建和续建的工程项目时,首先将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报经当地行政部门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重点对选址、内外周围环境、布局、设备结构、上下水系统、废物处理、卫生设施等进行审查,均符合通用卫生规范和有关食材工厂卫生规范的规定。
⒊、工厂的卫生管理
食材工厂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机构,认真宣传和切实执行食材卫生法规,包括工厂的经常性环境卫生、除虫灭害、原材料卫生、产品质量检验、设施卫生和维修保养、清洗消毒、个人卫生、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污物、上下水系统、动物饲养等管理以及规章制度、考核评比、职工健康教育等具体工作。
⒋、生产过程的卫生
包括从原料到成品的全工艺过程。在食材加工过程中,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储运”的流程,严防交叉污染,在生产加工的场地、车间有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废物处理等基本卫生设施并合理使用;食材包装有严格卫生要求的场地和操作要求,包装材料和标识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操作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符合从事食材生产经营的健康要求,成品应经有关标准检验合格,方可出厂。
⒌、卫生和质量的检验
食材工厂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产品卫生和检验工作。按国际规定的或企业品质控制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签发检验结果单,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并定期鉴定、维修检验用仪器、设备,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
⒍、成品储存和运输的卫生
食材生产有原料、半成品和成品三种符合卫生要求的仓库,容量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各类仓库有专人管理、负责,定期清洗、消毒、通风换气。各种成品的储放按相应的工艺要求进行。
食材运输有专车、专船或专舱,严禁一车多用或与非食材混运,运输中使用的容器、工具专用,有专人负责运输工具的清洗、消毒等卫生工作。
⒎、个人卫生与健康的要求
食材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和培训教育合格后才能上岗。以后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体检和培训,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上岗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鞋,上岗前和便后必须洗净双手,防止食材污染。
三、配送时间保证措施
为了快速送货,公司成立了的相关部门,实行部门负责制,专人专事,明确职责,保证整个配送的及时性与稳定性。
食品配送方案7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xx〕6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邵东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全面规范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行为,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采购委托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做好配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肖新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罗中安 县教育局局长
副 组 长:冒如意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李怡林 县纪委常委
赵铁军 县发改局副局长
羊俊杰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 武 县国库管理局局长
杨国中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兵龙 县教育局副局长
申合志 县教育局纪检书记
李志敏 县政府教育督导主任督学
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列事项:食品配送工作开展的方式,配送企业招标文件的审定和发布、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认定结果决定推荐配送企业名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成员如下:
1、办公室主任:李志敏(兼)
成 员:尹巨平 李剑雄
2、监督组组长:申合志(兼)
成 员:谭小群
办公室设县教育局计财股,具体职责为: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起草工作文件;联系招标承办单位,负责资质认定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入围配送企业服务质量监管体系。
监督组设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具体职责为:负责资质认定工作过程监督,受理招标过程中举报投诉,纠正、查处公职人员违纪违规行为
二、工作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实施时间
20xx年6月底前召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入围参加招投标配送企业的认证工作。7月底前完成学校食品集中配送企业的招投标工作,8月学校与认定的配送企业签订合同,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的采购由配送企业配送。
四、配送的范围及品类
邵东县学校食堂的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
五、认定程序
(一)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企业资质:企业必须是市监部门登记注册的食品流通企业,持有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且证件有效,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险。
3、《企业服务承诺书》。
(二)配送企业认定程序
1、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企业协调领导小组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公告。
2、经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3家以上(含3家)企业作为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配送企业。
3、发布对评标结果:对拟中标企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现场考察:组织有关人员对拟中标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企业的资质、仓储能力、配送能力及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内容。
5、认定:根据中标与考察结果,确定1家为中标企业。
六、其它
1、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配送企业的认定有效期限为3年。
2、邵东县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
3、实行对配送企业定期评估制度。凡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其配送资质,且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资质认定。
4、本着坚持就近采购的原则,支持配送企业优先选用本县内企业所生产的合格产品。
食品配送方案8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文件精神,依据镇赉县营养餐正餐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使营养餐正餐科学、规范、合理。
(二)任务
1、科学提供营养膳食。
结合学生生长发育、饮食习惯、营养现状及需求,科学合理地制订出每周营养正餐食谱,通过提供早餐的形式,为学生提供营养补充。
2、全面改善就餐条件。
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合理使用食堂,进一步优化学生的就餐环境,保证学生就餐“安全、卫生、营养”。
3、积极开展营养教育。
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实施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服务,向学生、家长、老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正确引导他们形成科学的营养观念和良好的饮食习惯。
二、实施原则与范围
(一)原则
1、学校主体、协调推进。
我校作为试点实施单位,要统筹协调县营养办的指导、检查、监督,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实施。
2、因地制宜、开拓创新。
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经济水平、饮食特点、风俗习惯等,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稳定推进,为全面推进营养餐正餐工作积累经验。
3、安全卫生、确保质量。
坚持“安全、卫生”作为首要条件,严格把好关,坚决防止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食品安全和学生健康。
(二)范围
全体在校生,学生不花钱,国家按每天每生正餐3.80元标准补助。
每周一到周五所有在校生到食堂吃早餐,双休日和节假日上课时由食堂提供用餐。
1、内容
学校采取食堂供餐,为学生提供早餐服务。
制定供餐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营养和质量。
2、保障措施
(1)落实责任,保证食品安全。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岗位责任制,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2)规范程序、严格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食品配送
管理程序,把好质量和安全关。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资金单独设立帐户、台帐齐全,做到贴上清楚,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操作。
(3)加强管理、完善资助政策。
要按照县里要求,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兼职1名食堂管理员。
要建立推进计划实名制深知管理系统和学生档案,对受助学生人数、补助标准等基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学生信息真实、可靠。
(4)广泛宣传,积极开展营养教育。
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方案,采取各种形式和办法,向社会宣传这项惠民政策。
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认真总结。
四、组织实施
1、食堂建设与管理。
具备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烹饪、贮存等场所。
2、具备消毒、更衣、洗手、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加强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同时定期参加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操作技能。
坚持每日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就立即离开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从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5、食品采购。
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采购清单等文件。
6、食品贮存。
专设柜贮存和保鲜设备,达到分类、分架、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留样。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窗口内,留样时间为48小时,留量100克、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
8、餐用具清洗与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
9、供餐过程中要准确掌握就餐学生总数和每天就餐人数,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就餐。
10、严格执行校长陪餐制度,安排好陪餐时间表,和学生同吃一锅饭,陪餐费自理,不挤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住宿生餐费收缴不能因执行早餐而改变,要将早餐的资金安排到其他餐次中,提高用餐标准。
食品配送方案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xx〕46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我省冷链物流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肉类、果蔬、水产品、乳品、速冻食品、医药产品等物流需求,建设完善冷链物流枢纽网络,提升冷链物流体系现代化水平,做大做强市场主体,健全监管保障机制,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助力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为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冷库总库容达到1750万立方米,人均库容赶超全国、接近江苏浙江平均水平,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3—4个,建设省级冷链物流基地15个左右,搭建衔接产地销地、覆盖城市乡村、连通国内国际的冷链物流网络,建成畅通高效、安全绿色、智慧便捷、保障有力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
二、拓展提升冷链物流服务
(一)肉类冷链物流。加快皖北生猪、肉羊、肉牛、肉禽优势产区和合肥等主销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阜阳中原牧场冷鲜城、合肥百大肥西农产品现代物流园等重点项目,构建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的肉类供应链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引导冷鲜肉生产企业对接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社区生鲜店铺、生鲜电商,积极发展“牧场+超市”“养殖基地+肉制品精深加工+超市”等新模式。(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到2025年,肉类产地低温处理率达到85%。(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二)果蔬冷链物流。依托砀山酥梨、长丰草莓、怀远石榴、怀宁蓝莓、和县蔬菜等特色果蔬生产基地,加快果蔬移动冷库、预冷设施建设,实施宿州黄淮海物流园冷链物流基地、马鞍山和县农产品加工及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一期)等重点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有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支持快递、电商企业研发生鲜农产品寄递包装,推进商品化包装与冷链包装一体化,推广可循环利用包装、载器具以及零售末端保鲜柜,完善脱水干制、称量包装、检验检测、低损输送、质量管控等配套功能。(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到2025年,果蔬产地低温处理率达到30%。(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三)水产品冷链物流。依托沿江、沿淮等水产品主产区,建设一批冷藏、加工一体化的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实施安庆望江县长江流域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基地、阜阳太和水产品初加工等重点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完善覆盖养殖捕捞、到岸装卸、加工包装、仓储运输、质量管控等环节的冷链物流设施,推动全链条无缝对接和安全温控数据共享,鼓励开展活鱼低温暂养、纯氧高密度冷链等配送技术创新。(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到2025年,水产品产地低温处理率达到85%。(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四)乳品冷链物流。推进蚌埠、阜阳、淮南、马鞍山等奶业主产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淮南年产10万吨液态奶生产线及检测技术中心改扩建、马鞍山年产20万吨鲜牛奶等重点项目,支持牧场、奶农合作社、养殖小区、生鲜乳收购站等提高冷却、储存、运输一体化运作效率和温度质量管控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推动传统奶站改造升级,建设服务社区的低温液态奶宅配仓,发展网格化、高频率配送到家服务。(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到2025年,生鲜乳产地低温处理率保持100%。(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五)速冻食品冷链物流。加强滁州、马鞍山、芜湖、阜阳、蚌埠等速冻食品优势产区冷链物流基地、产销集配中心建设,实施滁州年产20万吨速冻米面食品和其他速冻食品、芜湖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冷库等重点项目,打通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冷链服务链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有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适应连锁餐饮、团餐等标准化、流程化经营要求,提升产销冷链集配中心、中央厨房等功能,积极发展速冻类标准食材、食材半成品供应链。(省商务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医药产品冷链物流。引导合肥、亳州、阜阳、蚌埠等地做强医药物流中心,实施亳州药王谷物流、安徽华源医药二期冷链物流等重点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推动医药生产、流通、物流企业与疾控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室)等末端无缝衔接,鼓励发展多温共配、接力配送等模式,探索发展超低温配送。(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健全应急联动服务及统一调度机制,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特别管理机制。(省药监局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完善冷链物流枢纽网络
(七)建设重点冷链物流基地。支持合肥、宿州、蚌埠、阜阳、芜湖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承载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合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集聚辐射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创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促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之间及与国家物流枢纽互通合作、联动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聚焦区域性农产品、食药品流通加工、仓储配送等冷链物流需求,建设一批省级冷链物流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到2025年,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3—4个,建设省级冷链物流基地15个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八)建设冷链集配中心。依托农业大县、重点农业乡镇布局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强化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级分拣、初加工、直销等功能。(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在消费规模和物流中转规模较大的城市主城区、县城建设销地冷链集配中心,面向商超、生鲜连锁店、菜市场及社区邻里中心、酒店餐饮、学校、机关团体等开展农产品集中采购、流通加工、多温共配。(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到2025年,建设省级冷链集配中心100个左右。(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九)健全产销两端冷链物流设施。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发展移动冷藏设施巡回租赁、“移动冷库+集配中心(物流园区)”等。(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供销社、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大城市冷链前置仓等“最后一公里”设施建设力度,推广应用智慧冷链自动售卖机、冷链自提柜等,扩大城市冷链网络覆盖面。(省商务厅牵头,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建设供销社农产品冷链物流安徽省域网。(省供销社负责)到2025年,新增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3000个、库容300万立方米。(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四、提高冷链物流运输效率
(十)强化冷链干支运输一体化。大力发展公路冷链专线、铁路冷链班列运输,持续提高铁路、水运、航空在中长距离冷链物流干线运输中的比重。(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合肥铁路办事处、省交控集团、省港航集团、省民航机场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物流企业提供“干线运输+区域分拨+城市配送”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强与沪苏浙电商企业、连锁超市等合作,开展直销连锁配送,打造长三角3小时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圈。(省商务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一)完善城乡双向冷链物流通道。积极发展“平台企业+农业基地”“生鲜电商+产地直发”等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企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新通道。(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推进“快递进村”工程,鼓励供销、邮政快递、交通运输、电商等共建共用冷链物流设施,扩大农村高品质生鲜消费品、高效医药产品供给。(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引导大型生鲜电商、连锁商超、电商快递企业等联合布局城乡一体冷链物流网络,打造“上行下行一张网”。(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二)创新城市冷链物流配送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城市冷链即时配送,促进生鲜零售、餐饮、体验式消费融合创新。积极发展“分时段配送”“无接触配送”“夜间配送”,动态优化城市配送路径,提升城市冷链配送效率。(省商务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商贸等物流企业规模化集并城市冷链和常温货物配送业务,推广应用多温区配送车、蓄冷保温箱和保温柜等。(省商务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三)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多式联运。支持合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以及合肥陆港型、芜湖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等加强自动化、专业化、智慧化冷链多式联运设施建设。(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依托合肥、芜湖等地机场以及沿江、沿淮港口,发展冷链卡车航班和专线网络,提高多式联运一体化组织能力。积极发展冷链甩挂运输,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冷藏挂车池”。大力培育冷链多式联运经营人。(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港航集团、省民航机场集团、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四)畅通冷链物流国际通道。支持合肥进境水果、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以及芜湖、马鞍山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发展。(合肥海关负责)依托合肥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创建,提升中欧班列冷链物流服务水平,畅通亚欧陆路冷链物流通道。对接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基地,加快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冷链物流业务。(有关市政府牵头,省口岸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依托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芜湖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港,大力发展面向高端生鲜食品、医药产品的'航空冷链物流,建立健全符合防疫要求的快速流通机制。(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合肥铁路办事处、省民航机场集团、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十五)推动冷链物流数字化智能化。对接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冷链物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积极参与全国性、多层级数字冷链仓库网络建设。(省供销社负责)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加快数字化升级步伐,推动冷库“上云用数赋智”。支持冷链物流装备制造,推广自动立体货架、智能分拣、物流机器人、温度监控等设备。(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网络货运平台集聚整合冷链物流信息,提高货源、运力等资源供需匹配效率。(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十六)支持冷链运输设施设备升级。引导冷链运输企业使用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以及蓄冷箱、保温箱等单元化冷链载器具,提高带板运输比例。(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快轻型、微型新能源冷藏车和冷藏箱研发制造,加快发展新型冷藏车、铁路冷藏车、冷藏集装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鼓励批发、零售、电商等企业将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作为采购订货、收验货的计量单元。(省商务厅负责)推动标准化冷链载器具循环共用,完善载器具租赁、维修、保养、调度等公共运营服务。(省商务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七)促进冷链物流绿色低碳发展。鼓励企业实施冷库以及冻结间、速冻装备、冷却设备等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等模式。支持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中心等布局建设公共充电桩、加气站。(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鼓励使用绿色低碳高效制冷剂和保温耗材,推动制冷剂、保温耗材等回收和无害化处理。(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加快发展市场主体
(十八)培育壮大骨干冷链物流企业。瞄准国际国内物流龙头和全国冷链物流30强企业,深入推进“双招双引”。(各市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合资合作等方式,拓展冷链服务网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国资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培育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鼓励大型生产、流通企业开放冷链物流资源,开展社会化服务。到2025年,培育一批大型冷链物流企业,支持创建国家星级冷链物流企业10家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九)夯实专业服务支撑。鼓励电商骨干企业建设集仓储、分拣、集散、配送、商品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商冷链产业园。支持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开辟冰鲜、冷冻专卖区。(省商务厅负责)鼓励快递企业开展疫苗、生物医药、中医药等专业化温控供应链服务。(省邮政管理局负责)推动冷链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发展保理、保险等供应链金融业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安徽银保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落实)支持发展冷链物流咨询服务业,培育第三方认证机构。(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冷链物流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冷链物流地方标准,高起点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充分发挥省冷链产业发展联盟以及有关行业协会、骨干企业作用,加强冷链物流标准宣贯,提高国家、行业、地方、团体等推荐性标准采用水平。(省商务厅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加强冷链物流全链条监管
(二十一)健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冷链物流监管法律、法规。(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冷链物流监管机制,强化跨部门监管沟通协调。完善主管部门监管制度,分品类建立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制度。(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推动相关经营企业严格执行食品、食用农产品入市查验记录制度。(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二)创新监管手段。健全完善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对进口冷链食品流通进行追溯管理。推动海关、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跨部门协同监管和数据资源共享。(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数据资源局、合肥海关、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推进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优化“全报备、全进仓、全检测、全消毒、全赋码”闭环管控。(各市政府负责)鼓励企业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配备冷藏车定位跟踪以及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设备。(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在冷库、冷藏集装箱等设施中安装温湿度传感器、记录仪等监测设备,完善冷链物流温湿度监测和定位管控系统。(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安徽),加大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力度,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三)强化检验检测检疫。支持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便民菜市场、冷链物流、屠宰加工企业等建设快检实验室。依托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加强冷链物流检验检测检疫能力建设。围绕主要产销区、集散地和口岸,建设检验检测检疫站点,完善全链条、全要素的检验检测检疫体系。(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建立健全进口冻品集中监管制度,堵住疫情防控漏洞。(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八、保障措施
(二十四)强化组织协调保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发展难题,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各市结合发展实际,细化任务举措,推动任务落实。省冷链产业发展联盟及相关商协会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行业自律。(各市政府负责)
(二十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合理确定冷链物流用地出让底价、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等控制指标(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物流企业冷库仓储用地按规定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省税务局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对田头市场需要集中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的,优先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电力公司、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拓宽冷链物流企业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适合冷链物流业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安徽银保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落实)统筹使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探索推行冷链物流企业“一照多址”。(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优化调整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畅通冷链运输绿色通道。鼓励各地为城市配送冷藏车通行提供便利。(省公安厅负责)
(二十六)增强专业人才支撑。支持合肥学院、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等院校开设冷链物流相关专业或课程,鼓励通过实训基地、订单班、新型学徒制培养、岗位实习及建立专业学院等方式,强化冷链物流人才培养。(省教育厅负责)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冷链企业和从业人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二十七)加强行业分析监测。定期开展冷链物流行业调查,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统计局、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依托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中心、骨干冷链物流企业等,加强冷链物流行业发展形势跟踪研判,为政策制定和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参考。(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食品配送方案10
一、方案概述
本配送方案旨在为配餐公司提供一套全面、高效的配送服务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及时地送达客户手中,提升客户满意度,同时降低运营成本。本方案将详细阐述从订单接收、食材采购、食品加工、包装配送到签收确认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质量控制措施。
二、订单接收
配餐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接收客户订单,包括电话、网络平台、微信小程序等。为方便客户下单,我们将提供24小时在线客服服务,解答客户疑问,确保订单信息准确无误。同时,我们将对订单信息进行实时更新,以便后续订单处理和配送工作顺利进行。
三、食材采购
根据客户订单需求,采购部门将及时采购新鲜、优质的食材。我们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确保食材来源可靠、无污染。同时,我们将建立食材质量检测机制,对采购的食材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食材质量符合标准。
四、食品加工
食品加工环节是保证食品质量和口感的'关键环节。我们将按照客户要求的口味和营养需求,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的食品加工。加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控制食品卫生和温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同时,我们将不断优化加工工艺,提高食品口感和品质。
五、包装配送
为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我们将采用专业化的包装材料和技术,对加工好的食品进行严格包装。同时,我们将根据客户分布和配送路线,合理规划配送路线,提高配送效率。配送车辆将保持清洁、安全,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我们将通过实时跟踪系统,对配送车辆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准时到达目的地。
六、签收确认及售后服务
客户收到食品后,需在配送单上签字确认,完成配送流程。若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或配送延误等问题,我们将及时与客户沟通解决。同时,我们将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了解客户需求和意见,以便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七、质量控制与安全监管
1、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从食材采购到食品配送的每个环节都符合质量标准。对每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2、安全生产管理: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定期对加工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食品安全追溯: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对食品生产全过程进行记录和追溯。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够迅速定位问题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预防。同时,为客户提供食品安全追溯服务,让客户放心食用。
4、环境卫生管理:
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场所和配送车辆的清洁卫生。定期对加工场所和配送车辆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确保食品不受污染。加强垃圾分类和废弃物处理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5、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等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降低风险和损失。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应对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配送方案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实施方案》精神,统筹推进全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十四五”期间,围绕服务农产品产地集散,提升冷链物流规模化组织效率,改善冷链物流技术装备水平,大力培育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和具有较强市场力的综合性龙头企业。冷链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冷链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xx年,我市肉类、果蔬、水产品产地低温处理率分别达到85%、30%、85%,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保持一致。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布局
1、完善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布局。深入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结合乡村振兴规划,着力打造特色鲜明、品质一流的农产品品牌。打响定州蜜桃、定州鸭梨、定州羔羊肉等地理标志农副产品名号。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在重点镇和中心村,结合实际需要分区分片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合理设置田头停车、换装场地,完善果蔬“最先一公里”冷链配套设施。(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办、邮政公司、供销社)
2、完善销地冷链物流设施布局。依托我市交通优势,着力打造与消费规模匹配的冷链集配中心,畅通上游采购和下游销售渠道。鼓励冷链集配中心、中央厨房等整合“最后一公里”配送资源,面向终端消费开展农产品集中采购、流通加工、多温共配等服务。依托市乡村三级综合服务体系,优化完善市乡村冷链物流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商务局、供销社)
(二)提高冷链物流运输效率
1、培育具有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鼓励优势流通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培育壮大以核心业务为基础、物流供应为纽带、整合上下游资源的领军型物流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物流企业融资支持,鼓励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依托核心企业加强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定州支行、金融办)
2、推动冷链运输设施设备升级。严格冷藏车市场准入条件,加大标准化车型推广力度,按要求分步骤淘汰非标准化冷藏车,加强冷藏车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积极推广新型冷藏车,促进运输载器具和包装单元化,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将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作为采购订货、收验货的。计量单元。探索建设标准化冷链载器具循环共用体系,完善载器具租赁、维修、保养、调度等公共运营服务。鼓励企业应用适合果蔬等农产品的单元化包装。(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3、发展冷链多式联运。培育冷链多式联运经营人,统筹公路、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和邮政快递,开展全程一体化冷链运输。发展冷链甩挂运输,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冷藏挂车池”,探索冷藏车和冷链设施共享共用机制。加快国际陆港项目建设进度,提升中欧班列冷链物流多式联运组织能力。鼓励具备实力的企业布局建设冷链海外仓,提升跨境冷链物流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发改局、商务局、邮政公司)
(三)创新发展冷链物流模式
1、推动商贸冷链设施改造升级。推动国际粮油食品城等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新建冷链仓储设施,完善流通加工、分拨配送、质量安全控制等功能,建设改造末端冷链配送服务站点,鼓励移动冷库、智慧冷链自动售卖机、冷链自提柜等广泛使用。鼓励商超、生鲜连锁店加大零售端冷链物流设施改造升级力度。探索发展移动冷库和冷链物流设施设备租赁等社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局、交通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2、探索产加销一体化运作模式。鼓励龙头冷链物流企业、生鲜食品商贸流通企业对接上游生产和终端消费,提供集中采购、流通加工、共同配送全链条一站式服务。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开展精准营销和个性化供应链服务,辅助生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产品生产主体合理安排计划、精准组织生产。支持生鲜电商、冷链物流、快递企业加强产地到销地直达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社对接等农产品流通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邮政公司)
3、培育冷链物流灵活配送方式。鼓励龙头物流企业规模化集并城市冷链和常温货物配送,推广应用多温区配送车、蓄冷保温箱和保温柜,多种形式发展多温共配。积极推广“分时段配送”“无接触配送”“夜间配送”,鼓励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冷链末端配送业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局、邮政公司、商务局、住建局)
4、鼓励发展生鲜农产品新零售。支持快递企业加强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商业、电商企业等拓展生鲜农产品销售渠道,扩大辐射范围和消费规模。加强城市冷链即时配送体系建设,支持生鲜零售、餐饮、体验式消费融合创新发展,探索无人超市、智能供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邮政公司)
5、积极推广合作发展模式。鼓励电商、快递企业利用既有物流网络,整合产地冷链物流资源,共建共用冷链物流设施,推动冷链物流服务向农村地区下沉,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完善城乡物流快递末端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便民市场改造升级。优化便利店、菜市场布局,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鼓励大型生鲜电商、连锁商超等共享共用末端设施网点和配送冷藏车,打造“上行下行一张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供销社、邮政公司)
6、培育冷链物流产业生态。推动建设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吸引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发展,深化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整合,强化农产品全产业链组织功能。优化“冷链物流+”产业培育和发展环境,创新“冷链物流+种养殖”、“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新零售”等新生态、新场景。(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四)提高冷链物流发展质量
1、提高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水平。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加快冷链货物、场站设施、载运装备等要素数据化、信息化、可视化,推动冷链物流全流程、全要素数字化发展。鼓励企业对传统冷库和运输设备等进行智慧化改造升级,推广自动仓储、分拣、监控等设备应用,打造自动无人冷链仓。推动自动消杀、蓄冷周转箱、末端冷链无人配送等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科技局、交通局)
2、加速绿色化发展进程。鼓励企业对在用冷链设施设备开展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等模式,加强冷链物流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冷库、冷藏车等能效环保标准,执行国家绿色冷链物流技术装备认证及标识体系,按要求逐步淘汰老旧高能耗冷库、制冷设施设备和高排放冷藏车。新建冷库等设施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标准要求,鼓励利用自然冷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市发改局、交通局、住建局、邮政局)
(五)培育冷链物流品牌
1、肉类冷链物流。鼓励金宏肉羊、定农肉食、杰威鹅等肉类屠宰加工企业加强全程温控和监管追溯,加快构建“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的肉类供应链,打造冷链物流地域品牌。鼓励冷鲜肉生产流通企业对接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社区生鲜店铺、生鲜电商等流通渠道,拓展直营零售网点,健全冷鲜肉生产、流通和配送体系,提高冷鲜肉的肉类消费比重,探索“牧场+超市”“养殖基地+肉制品精深加工+超市”等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商务局)
2、果蔬冷链物流。依托蜜桃、鸭梨、设施葡萄、辛辣蔬菜等特色果蔬生产基地,因地制宜建设改造仓储保鲜预冷设施,大幅减少保鲜药物使用。推广适合果蔬特点的可循环利用包装、载器具以及零售末端保鲜柜等设备使用。鼓励使用冷链设施开展果蔬保鲜,推进商品化包装与冷链包装一体化,提高果蔬商品化处理能力,减少流通损耗。(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3、乳品冷链物流。鼓励定州伊利奶业升级冷链物流设备,提高一体化运作效率和温度质量管控水平。推动企业与电商、连锁超市合作,完善低温液态奶全程冷链物流系统,规范销售终端温度控制管理。加强服务社区的低温液态奶宅配仓建设,发展网格化、高频率配送到家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4、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支持金牛药业、康博药业等企业完善医药冷库网络化布局及配套冷链设施设备功能,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企业与疾控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室)等末端无缝衔接,鼓励发展多温共配、接力配送等模式,探索发展超低温配送。健全应急联动服务及统一调度机制,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特别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六)强化冷链物流要素保障
1、加强资金、土地、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服务业、流通领域专项资金支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物流企业冷库仓储用地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在严格落实国家土地政策基础上,统筹做好冷链物流设施布局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永久性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在用地安排上给予支持。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价格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局)
2、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建立柔性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重点引进一批高层次冷链仓储物流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支持冀中职业学校等职业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与冷链物流相关企业合作,建立实训基地、订单班、产业学院,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顶岗实习,强化冷链物流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
(七)加强冷链物流安全监管
1、健全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冷链物流监管法律法规、省出台的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冷链物流监管机制,强化跨部门监管沟通协调。完善主管部门行政监管制度,分品类建立完善检查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农产品、食品入市查验溯源凭证制度。强化冷链物流社会监督,发挥社会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违规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
2、创新行业监管手段。推进冷链物流智慧监管,探索建立冷链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推动跨部门协同监管和数据融合。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冷链物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加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市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推广信用承诺制,推进以信用风险为导向的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行政审批局)
3、强化检验检测检疫。围绕完善全链条、全要素的检验检测检疫体系,加强相关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完善应急检验检测检疫预案。提高农产品检验检测检疫装备配备水平。严格排查冷链产品仓储、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建立健全进口冻品集中监管制度和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制度。(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冷链物流发展是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任务,是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定州的有力支撑。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责任,强化担当。
(二)加强组织协调。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重点工程落地,完善支撑政策,协调解决跨部门问题,保障方案有序实施。发挥激励机制的正向引导作用,对发展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
(三)优化营商环境。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放管服”要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简化涉企事项审批流程,简并资质证照,全面推广资质证照电子化,完善便利服务。探索推行“一照多址”,支持冷链物流企业网络化发展。
(四)营造舆论环境。加强冷链物流理念宣传和冷链知识科普教育,提高公众认知度、认可度。提高冷链企业和从业人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冷链物流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筑牢质量安全防线。宣传推介一批冷链物流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典型案例。
食品配送方案12
为加强工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故发生,结合工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送与自购的对比
1、配送:质量及卫生有保障,可追究责任;配送种类齐全;大批量采购价格便宜,降低采购人力成本及油费;月结30天,可保证工厂资金周转顺畅。
2、自购:菜单价较高;零散采购菜单价较高、质量没保障,无法追究责任;每天派出三个人采购,增加人力成本。
二、配送范围
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工厂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含主副食、荤素菜、调味品等)。
三、实施方式
将配送的食品原料分为定型包装类(米、面、油、调味品等)和生鲜食品类(蔬菜、肉、禽、蛋、水产及豆制品等)两大类,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分别进行公开招标,时限为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31日。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公司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公司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
四、招标程序
(一)信息发布。按招标程序将食品统一配送的信息、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和竞标时间。
(二)开展招标。报名参加招投标的公司必须在3家以上,不足3家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评标小组由工厂领导和后勤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对参加竞标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和价格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价的原则,决定配送中标公司。
(三)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东莞食品安全文件要求,与工厂签订安全承诺书和合同。
五、配送要求
配送公司按合同要求对食品价格、每日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工厂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QS”标志,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配送时间一般在每天早上7:30分前到达食堂。配送公司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工厂。蔬菜、肉类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工厂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工厂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应低于当月物价部门提供的市场价格。对于质量有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要努力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不得强制向工厂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六、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做好工厂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特成立由吴景朋任组长,彭峰、熊业英、韩前兵、童永辉、冯沛强、蔡佳林为成员的工厂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吴景朋负责对工厂食堂用餐人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公开招标信息的发布与联系,与配送企业签订合同;及时掌握工厂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作的开展情况。
彭峰负责参与配送公司招标过程和配送食品价格的监督。负责建立健全工厂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工厂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熊业英负责建立并完善工厂食堂进货台账,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等材料,建立好台账。
XXX负责根据物价部门的市场价格,对配送企业报送的食品价格进行核定,确保配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低于市场价格),防止利益链产生。
保安队长前兵、厨师童永辉、冯沛强、蔡佳林负责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配送公司反映,及时沟通解决。公司每天派出一名员工监督食品配送验收工作。
3、健全制度,加大监管。
(一)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工厂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个月对配送公司在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二)责任追究制度。工厂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工厂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配送公司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员工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工厂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按合同约定取消该公司食堂食品配送资格。
食品配送方案1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xx〕46号)精神,推动全区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滞后、全程冷链物流比重偏低、服务保障能力不强等问题,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对肉类、水果、蔬菜、乳品、水产品、速冻食品及医药产品冷链物流需求,促进消费结构持续升级,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聚焦自治区冷链物流生产、流通、消费实际,着力补齐设施短板、畅通运输网络、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健全监管保障机制。到20xx年,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国家物流枢纽5—6个,力争建设产销冷链集配中心6—8个、产地保鲜设施500个,构建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和两端冷链物流设施为支撑的三级冷链物流设施网络,显著提高农畜产品跨季节供需、冷链产品跨区域流通的能力和效率,基本建立畅通高效、安全绿色、智慧便捷、保障有力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为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设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动呼和浩特、巴彦淖尔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加快建设运营,全面提升集聚辐射功能。支持包头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等承载城市创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整合集聚分散的冷库、冷藏车等存量设施资源,补齐关键领域设施短板,推动冷链物流集群式发展。结合自治区农畜产品、食品药品等冷链物流需求,支持呼和浩特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乌兰察布—二连浩特陆港型(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鄂尔多斯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满洲里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提升冷链服务能力,支持包头市、赤峰市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具有冷链服务功能的国家物流枢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建设冷链集配中心。依托农业大县、特色农畜产品优势产区,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改善产地公共冷库设施条件,强化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级分拣、初加工、产地直销等能力,减少产后损失。推动消费规模和物流中转规模较大的`城市建设商贸冷链集配中心,发挥流通加工、区域分拨、城市配送作用,面向商超、批发市场、生鲜连锁店、酒店餐饮、学校、机关团体等开展农畜产品集中采购、流通加工、多温共配。推动大型农畜产品批发市场打造冷链集配中心。(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财政厅、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三)补齐产销两端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围绕产地“最先一公里”冷藏保鲜需求,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物流企业等结合实际需要,在生鲜农畜产品重点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分区分片合理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探索发展共享式“田头小站”等移动冷库、冷链设施设备租赁等专业化、全程化仓储保鲜冷链物流服务,提高产地源头冷链物流设施综合利用效率。推动快递企业加强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完善城市冷链即时配送体系,引导生鲜零售、餐饮、体验式消费等融合发展。鼓励邮政快递、供销合作社、电商企业等利用既有物流网络,整合产地冷链物流资源,拓展农畜产品出村进城冷链物流服务渠道。推动城市冷链物流“最后一公里”设施建设,引导农贸市场、商超、便利店、药店、生鲜电商、快递企业等完善城市末端冷链物流设施,促进末端冷链配送发展。(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联社,内蒙古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展肉类冷链物流。加强肉羊、肉牛、生猪、肉禽优势产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构建肉类主产区和主销区有效对接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顺应畜禽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域转移趋势,完善规模屠宰、预冷排酸、低温分割、保鲜包装、冷链储运链条,加快构建“定点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的肉类供应链体系。鼓励发展“牧场+超市”“养殖基地+肉制品精深加工+超市”等新模式。(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供销合作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展果蔬冷链物流。依托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设施蔬菜,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冷凉蔬菜,通辽市、巴彦淖尔市加工型蔬菜等生产基地,以及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等瓜果主产区,因地制宜建设预冷设施、储藏窖、气调库等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引导快递、电商企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包装、载器具以及零售末端保鲜柜,完善脱水干制、称量包装、检验检测、低损输送、质量管控等配套功能。(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联社,内蒙古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发展乳品冷链物流。推进呼和浩特市为核心的沿黄地区、呼伦贝尔市和锡林郭勒盟等草原牧区以及赤峰市、通辽市等西辽河流域奶类主产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鼓励规模化奶业企业升级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提高一体化运作效率和温度质量管控水平。发挥龙头乳品企业以及电商、连锁超市等流通渠道作用,完善低温液态奶冷链配送体系,发展网格化、高频率配送到家服务。(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发展水产品冷链物流。依托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等淡水鱼、蟹、虾产区,鼓励各类主体建设完善覆盖养殖捕捞、到岸装卸、加工包装、仓储运输、质量管控等环节的设施设备,提高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与快速检验检测检疫能力。推动建设一批水产品销地大型批发市场、冷链集配中心,加快提升销地冷链分拨配送能力。支持口岸机场建设具有国际货运、冷链仓储、报关、检验检测检疫等功能的水产品航空货运冷链物流服务通道。(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发展速冻食品冷链物流。支持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等速冻食品产业集聚区龙头生产企业对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建立集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销售、检验检测于一体的全流程冷链服务链条,促进速冻食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适应连锁餐饮、团餐等标准化、流程化经营要求,依托产销冷链集配中心、中央厨房,发展速冻类标准食材、食材半成品供应链,提高品控能力。(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监管局、供销合作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展医药产品冷链物流。引导道地中药(蒙药)材主产区因地制宜建设通风贮藏库、冷藏库、地窖等,完善分级、清洗、干燥、包装、装卸输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支持医药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物流企业建设医药物流中心,完善医药冷库网络化布局及配套冷链设施设备功能,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医药生产、流通、物流企业与疾控中心、医院、苏木乡镇卫生院(室)等医疗网点无缝衔接,提高医药产品冷链物流和使用环节的质量保障水平,鼓励发展多温共配、接力配送等模式。健全应急联动服务及统一调度机制,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特别管理机制,保障紧急状态下疫苗等重要医药产品运输畅通和过程质量安全。(自治区农牧厅、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药监局,内蒙古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冷链干支线运输。发挥呼和浩特、巴彦淖尔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呼和浩特商贸服务型、鄂尔多斯生产服务型、乌兰察布—二连浩特陆港型(陆上边境口岸型)、满洲里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等大型物流基础设施集聚优势,完善集疏运体系,开展规模化冷链物流干支线运输。大力发展公路冷链专线、铁路冷链班列等干线运输模式,重点提高铁路在中长距离冷链物流干线运输中的比重。引导物流企业强化综合服务能力,提供“干线运输+区域分拨+城市配送”冷链物流服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内蒙古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完善城乡冷链物流双向通道。畅通农畜产品上行通道,鼓励发展“平台企业+农业基地”“生鲜电商+产地直发”等新业态新模式,引导形成产销密切衔接的农畜产品出村进城新通道。推进“快递进村”工程,鼓励邮政快递、供销、交通运输、电商等企业共建共用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扩大生鲜消费品供给。鼓励大型生鲜电商、连锁商超等统筹建设城乡一体化冷链物流网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农牧厅、商务厅、供销合作联社,内蒙古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发展冷链多式联运。依托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航空枢纽以及主要铁路、公路枢纽,加强自动化、专业化、智能化冷链多式联运设施建设,发展冷链航班、冷链运输车专线网络,提高多式联运一体化组织能力。大力发展冷链甩挂运输,鼓励企业建立“冷藏挂车池”。培养冷链多式联运经营人,统筹公路、铁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和邮政快递,开展全程冷链运输组织。(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畅通冷链运输国际通道。积极争取设立呼和浩特市进境冰鲜水产品、满洲里市和乌兰察布市进境肉类监管场地。依托乌兰察布市七苏木中欧班列枢纽物流基地等项目建设,提升中欧班列冷链物流服务水平,畅通亚欧陆路冷链物流通道。鼓励满洲里、二连浩特、甘其毛都等主要农畜产品进出口口岸积极拓展国际铁路联运、跨境公路国际冷链物流业务。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布局建设冷链海外仓,提升跨境冷链物流组织能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动冷链设备设施升级。引导冷链运输企业使用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等运载单元以及蓄冷箱、保温箱等单元化冷链载器具。加强标准化冷链载器具循环共用体系建设,完善载器具租赁、维修、保养、调度等公共运营服务。严格冷藏车市场准入条件,加大标准化车型推广力度,加强冷藏车生产、改装监管,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行为。(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高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对接全国供销合作社农畜产品冷链物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积极参与全国性、多层级数字冷链仓库网络建设。推动冷链物流数字化发展,推广温度传感器、温度记录仪、无线射频识别(RFID)电子标签等设备,实现到货检验、入库、出库、盘点等各环节数据自动化采集与传输。鼓励企业牵头开展冷链物流相关技术、装备的研发应用,促进传统冷链物流产业智能化发展。积极参与数字化冷库试点工作。依托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等城市网络货运试点工作,引导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开展冷链物流业务,提高冷链物流运输效率。(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供销合作联社,内蒙古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动冷链物流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新能源冷藏车和冷藏箱研发制造,积极推广新型冷藏车、铁路冷藏车、冷藏集装箱。支持各类冷链物流基地、园区、集配中心和农畜产品批发市场等加强公共充电桩、加气站建设。新建冷库等设施要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标准要求,鼓励利用太阳能、自然冷能等清洁能源。适应城市绿色配送发展需要,加快淘汰高排放冷藏车,鼓励更换新能源冷藏车,引导使用绿色、安全、节能、环保冷藏车及配套装备设施。(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内蒙古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培育冷链物流市场主体。引导大型生产、流通企业整合开放内部冷链物流资源,开展社会化服务。推动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物流企业深度参与冷链产品生产和贸易组织,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以招商引资和培育本土企业为抓手,大力引进区外大型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积极培育自治区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鼓励冷链物流企业跨界融合,创新业态模式,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发展的标杆企业。(自治区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供销合作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健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冷链物流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治区配套法规政策。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冷链物流监管机制,加强跨部门沟通协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到位。依法规范各类冷链物流相关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农畜产品、食品入市查验制度。(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供销合作联社,内蒙古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创新优化监管方式方法。逐步完善冷链追溯、运输监管等重要领域信息平台,推动海关、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跨部门协同监管和数据资源共享。依托“蒙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加快形成全链条追溯体系,提升冷链监管效能。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冷链物流监督。依托内蒙古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冷链物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加大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应用力度,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奖惩。(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大数据中心,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检验检疫。围绕主要农畜产品产销区、集散地、口岸等重点地区,优化检验检疫站点布局,提高装备配备水平,增强冷链食品药品检验检疫能力。支持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企业、屠宰加工企业等建设快检实验室。依托自治区和各盟市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加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机构冷链物流检验检疫能力建设。推动冷链产品检验检测检疫实现全过程及跨区域信息互通、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建立健全进口冻品集中监管制度,加强检验检疫结果、货物来源去向等关键数据共享。支持冷链物流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牵头组建检验检测领域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载体,提升冷链物流检验检疫能力和水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科技厅、公安厅、卫生健康委,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冷链物流发展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重点工作落地,重大问题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冷链物流发展。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家《“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重点工程,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自治区冷链物流发展重点工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冷链物流项目储备库,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各级财政资金等现有资金支持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中心、产地保鲜设施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贷款。在严格落实国家土地政策基础上,统筹做好冷链物流设施布局建设与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永久性农畜产品预冷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在用地安排上给予支持。冷链物流企业仓储用地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严格落实鲜活农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出台支持城市配送冷藏车便利通行政策。在冷链物流领域推行“一照多址”,全面推广资质证照电子化,完善便利服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内蒙古税务局、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冷链物流相关专业或课程。鼓励高等院校深入对接行业需求,以应用为导向发展冷链物流继续教育。鼓励职业院校与冷链物流相关企业合作,通过建立实训基地、产业学院等方式,强化冷链物流人才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培养。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培养引进高层次冷链物流人才。(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标准执行和统计监测。严格落实冷链物流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为重点,推动冷链物流标准化工作。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开展冷链物流行业调查和冷链物流行业统计制度建立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冷链物流统计试点。依托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中心、龙头物流企业、行业协会等,加强日常运行监测和行业发展形势分析研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农牧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食品配送方案14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和配送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严防校园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资金安全”为指导思想,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备资质的企业实行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资金使用,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一)实施范围:全县所有具备食堂供餐的公办学校和公立幼儿园。鼓励和支持私立学校、私立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参加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二)实施时间:3年为一个实施周期,自20xx年3月1日开始实施,至20xx年2月28日止为第一个周期,期满后继续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配送企业。
三、实施办法
食品原料包括学校食堂早、中、晚餐所使用的米粮类、蔬菜类、食用油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奶制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实行公开招标,确定2家有资质、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为我县学校食堂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食品原料。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企业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如报名参加招投标的企业不足3家,无法实施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
(一)配送企业资质等条件要求
1.供货商最近2年内的生产、经营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不存在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
2.供货商须有相应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
3.供货商所有的仓储和配送中心须在武宣县范围内或距武宣县城150公里内,具备健全的配送网络,有供货仓储、冰库、恒温运输车辆及其它履行合同的能力,能确保将食品原料按时、保质的配送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为便于市场监督管理,如中标企业不在武宣范围内,要求企业中标后五个月内必须在武宣县注册分公司和建设具备配送食堂食品原料所需的仓储和配送中心。
4.供货商须在县税务部门缴纳税金。
(二)政府采购招标程序
1.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社会机构进行代理招标。
2.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定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程序组织采购。
3.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我县学校签订配送合同、安全承诺书、质量保证书等,同时交履约保证金。
(三)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原料。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2.配送企业必须加强配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配送车辆在配送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实时监控,确保配送原料质量安全。
3.配送时间必须根据学校食堂的需要提前到位。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恒温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产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4.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必须按照“随行就市、保本微利”为原则。以各统一配送学校所在辖区的食品信息价格作参照,作一定比例的下浮优惠,并保持相对稳定。如市场价格有波动,配送企业要及时告知,原则上每周确定一次。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廖剑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钟业周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杏媛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黄志芳 县财政局局长
韦志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覃兴飞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熊 杨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覃泽养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林富源 县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杏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宗贤同志兼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抽调。
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二)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部门职能,做好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监管、指导、协调工作。
1.县教育体育局: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经常性深入配送企业和学校检查指导食品原料配送工作,做好配送企业和学校的工作衔接和沟通,及时协调理顺和解决问题,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配送企业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配送企业经营资质、经营业务范围的审核管理,经常性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情况,确保食品安全。要做好学校食品价格监测工作,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食材配送价格,并做好价格的备案工作。
3.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的安全卫生情况。
4.县财政局、审计局:要加强学生伙食费票据开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挤占、截留学生食堂专项资金违纪违法行为。
5.各实行统一配送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验收、入出库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规定,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设立收支台账,凡学校食堂报销的食品原料进购票据,必须为配送企业送货人、学校食堂收货人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票据,学校财务方能予以报销;学校将学生伙食费存入指定账户,按月结算并以转账的形式支付货款。加强学校门禁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运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行驶安全。各学校要加强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在配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要及时向配送企业反映,及时沟通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县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每天要向配送企业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检疫报告、产品检验报告、蔬菜残留农药检验合格证等材料,建立好工作台账,按年度保存归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安全档案,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建立制度,加强监管
1.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学期组织配送学校对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送县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五年内不能参与我县学校食品类经营活动;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之一的,报经县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该企业的配送资格,五年内不能在武宣县内从事食品原料配送工作。
4.评估工作。配送企业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县食安委相关职能部门对所经营配送的食品原料进行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五、本方案由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食品配送方案15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XXX县XXX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特制定本方案。工作目标:在全县统一要求框架下,以学校为单位,依照各学校实际,建立区域性的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机制并有效开展工作,以进一步规化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促进全县中小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价廉,促进全县中小学学生的健康成长。
一、配送产品介绍:
大米、食用油、面粉、鲜肉、蔬菜、调料、乳制品等其他品种
二、配送食品的内容及标准:
1、大米必须符合GBl354-20xx《大米》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l535—20xx标准(大豆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3、面粉必须符合GBl355.86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4、学校食堂副食品、蛋、糕点、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5、学生饮用奶必须符合《XXX省“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中对学生饮用奶质量标准。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一5408.2一19XX《灭菌乳》和GB7718—19XX《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应采用符合GB/T6914—19XX《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不得用复原乳生产。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应采用】80毫升、200毫升、250毫升等规格,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6、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冷冻肉类必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
7、蔬菜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经县(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
三、保证配送食品蔬菜质量的措施:
在与学校食堂签订《食品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学校食堂和我们共同拟订《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我公司接到学校食堂配送定单后,由公司采购员工分类采买或向和我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订购,将组织的食品蔬菜由分拣人员按《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并分类入库贮藏。
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由公司员工分拣入筐后,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在由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后才送往学校食堂;
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学校食堂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配送价格构成及报价说明书:配送价格包含蔬菜的收购价格、分拣运输的损耗和搬运运费、运输费、国家法律规定的税费和行业交易费和我们企业的'毛利等方面。在制定配送价格的过程中,根据蔬菜行业的各种特殊性,我们主要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主要采取由供应商定期(周报、旬报、月报)报价、采购方核价的方式进行(当有分歧的意见时,双方议价协商解决)。
四、本次配送计划客户服务策略
1、建立服务补救预警系统。化解顾客抱怨的最佳时机是在事前,以预防为主,补救为辅,即在问题出现前预见到问题即将发生而予以避免。
2、鼓励和引导不满的顾客投诉。物流服务提供者要设计方便顾客投诉的程序,以鼓励和引导顾客投拆。还应鼓励不满意顾客中“沉默的大多数”说出他们的不满,利用这些信息发现潜伏的危机和问题的根源,及时改进。
3、快速解决问题。当发生服务失误时,企业作出反应越快,服务补救效果会越好。服务人员必须在失误发生的同时迅速解决,避免服务失误扩大并升级。
五、确定配送路线:
正是由于配送运输独有的特点,合理规划配送路线对配送成本的影响要比一般运输大得多,所以必须在全面计划的基础上,制定高效的运输路线,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通常把汽车作为主要的运输工具。选择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配送,这也是整个配送网络优化的关键环节。合理确定配送路线就是经最少的环节,以最快的速度把食品蔬菜运至学校食堂,以保障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行。
六、配送安排:
1、时间安排:准时拣货、检测、发货。
2、运输安排:安排保鲜货车进行较远距离配送,选择最短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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