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整改方案

时间:2024-09-13 09:23:24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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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整改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餐饮整改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餐饮整改方案

餐饮整改方案1

  我国高校集中创建、扩建于20世纪50年代、80年代和本世纪初期。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改革开放等重要历史节点,我国高校有力的支援了社会主义建设,为国家各项事业提供了急需的技术人才。

  自1999年以来,为顺应时代的发展,国家实施了连续多年的高等院校扩招政策,院校办学规模呈几何状上升,高等教育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师生人数的提高,原有的后勤保障设施及配电设计已略显乏力。特别是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主要餐饮服务的饮食中心(食堂),随着就餐规模的攀升、服务种类的增加、设备电气化率的深入,导致其用电负荷不断增大、系统故障率加重、供电连续性无法保障。且由于高校餐饮中心的运营特点,即就餐人员流动性大,紧急情况下疏散困难;备餐区(后厨)油、电、气相互穿插,存在安全隐患;缺乏有经验电气技工及日常维护巡检力量不足等突出问题。出于安全性考虑,原有高校餐饮中心配电系统设计方案已经不能满足现况,迫切需求一套更为安全、可靠、稳定的配电系统解决方案。

  1、高校餐饮中心配电系统运行状况分析

  目前建设于20世纪50年代、80年代的高等院校,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推进,多处于老城区,配套餐饮中心承载能力有限,其配电系统存在运行时间长、设备陈旧、稳定性差、存在火灾隐患以及改造困难等突出问题。

  出于解决高校承载能力以及自身发展等多方面的考量,大部分高校于本世纪初开始了改、扩建工程。但目前,新校区多建于城市卫星城区或开发区,其周边配套设施仍不完善。为满足师生日常需求,各高校均采取了增加餐饮中心服务内容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的办法。但建造设计初期并未考虑该因素以及缺乏相应建造经验和设计标准,造成了餐饮中心配电系统分配混乱,无法做到分区、分离等原则,对系统稳定性、突发事故处理等产生定影响。

  总结发现,目前已投入运行的高校餐饮中心主要存在如下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1)老校区配电系统陈旧,系统稳定性差、整体改造困难。

  (2)新校区周边配套设施不完善,设计建造过程中未考虑后续餐饮中心配套功能。

  (3)基础容量考虑不足,用电高峰影响设备运行。

  (4)配电系统分区混乱,未做到餐饮区、备餐区(后厨)、商网的分离,故障多、系统选择性保护困难。

  (5)燃气管道、燃油管道区域馈电回路无相应保护,缺少必要的火气指示报警装置。

  (6)缺少独立变压器,与校园其他建筑共用配电系统容易受到影响。

  (7)缺少备用发电装置或其他后背电源,应急处理能力有限。

  2、解决方案

  2.1 老旧工程配电系统改造解决方案

  对于高校老旧餐饮中心的配电系统,其所遇问题和矛盾都极为突出,直接影响着校园正常的`教学活动、后勤保障等工作的开展。但由于其空间格局、设备配置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整体改造的成本巨大,方案实施困难。

  为使之尽可能的满足广大师生的需求,经过对各高校学生及教职员工就餐习惯的统计分析,并遵循国家的相关配电系统设计标准与规范,结合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多部门的要求。经过对实践工作的细致总结,缓解和解决老旧餐饮中心配电系统压力与问题可以通过软、硬件两方面建设来完成。

  2.1.1 软件方面

  学校出台相应的制度、政策,通过错峰就餐等手段来缓解用电高峰期系统基数容量不足的问题,如:

  (1)延长或增加餐饮中心供餐时间,学生就餐时间可更为自由,减缓三餐用电高峰期压力。

  (2)做到教职员工与学生就餐区域分流,校园内多个餐饮中心联动,分散单一餐饮中心就餐压力。

  (3)增加半成品采购量,减轻备餐区,备餐时间及能源消耗。

  (4)合理分配已有商网规模及经营种类,控制其在用电高峰时段电能消耗。

  (5)安排合理的配电系统检修时间表,做好线路的日常维护工作。

  (6)为餐饮中心配备有经验的电气技师。

  2.1.2 硬件方面

  配电系统改造,可在寒、暑假期间实施小规模、短时间的改造项目:

  (1)增设餐饮中心商网、餐饮区至上级配电系统的独立供电回路,有效解决餐饮中心供电压力。

  (2)对主回路开关增设浪涌保护装置,有效避免过电流冲击。

  (3)为解决系统短时停电或上级配电系统检修,对餐饮中心供电连续性造成的危害,在主配电回路增设容量相当的应急柴油发电机。设置其主开关与上级供电开关联锁,保证同一时间仅有一个可向餐饮中心馈电。

  (4)为保证就餐人员紧急疏散和消防要求,餐饮区、消防通道处应合理配置24V应急照明灯具。在失火、突然停电等状况对餐饮区提供必要照度,引导人员撤离。

  (5)增加火气探测装置,实时监测备餐区域火气状态,备餐区馈电回路设置分励脱口装置,与火气探测设备智能联动。做到分区切断,提供火灾预警能力,控制火灾、爆炸等事件的可能性,并可控制灾害的进一步蔓延。

  (6)对备餐区等绝缘存在隐患区域馈电回路,增设冷态绝缘检测装置,由专业人员周期性检测回路绝缘状况,做到事情的早期预防,并可根据馈电回路实际状况设置漏电保护器(RCD)。

  下图为某高校改造后的餐饮中心配电系统单线图。

  2.2 新建餐饮中心解决方案

  对于高校新建餐饮中心的配电系统,由于其空间格局、工程整体配套设计的灵活性,以及工程前瞻性的考虑,可采用更为积极、安全、可靠的配电系统解决方案。针对高校餐饮中心油、气、电相互交织,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在突然停电后,由于人员高度集中,易发生踩踏、拥堵、不宜与疏散等情况,其配电系统可采用安全性程度更高的3相3线对地绝缘系统,该系统大量应用于矿山、医疗及海洋工程项目中。其存在对人身电击的危害性较小、任一电源线接地时的接地电流危害性较小、在单点故障出现时可继续运行不影响系统连续性等突出优点。

  配合其他安全系统可有效保障供电连续性及安全性。现将该解决方案介绍如下。

  (1)出于线路安全及后期维护扩容考虑,上级配电系统至餐饮中心间设置两条380V主馈电线路,一条用于备餐区、餐饮区动力设备、通风、空调、照明等电源,一条用于附属商网、餐饮区非重要设备电源,做到区域配电隔离分配工作。

  (2)备餐区、餐饮区线路根据绝缘系统要求,设置400V/400V Dd0、400V/230V Dd0隔离变压器,做到与上级配电系统电气隔离、并做到线路内400V动力电源与230V照明电源互补影响,该线路380V及220V配电系统均采用3相3线绝缘网络,系统配电板设置职能绝缘监测仪,可及时确定回路接地故障点。

  (3)设置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在系统掉电后可自行起动,其馈线断路器与上级馈电回路断路器联锁,同时仅有一个可向餐饮中心供电,保障供电连续性及安全性,有效避免停电事故为校园正常生活的影响。

  (4)设置UPS回路,提供餐饮区、消防通道等处应急照明及餐饮中心防火风闸、挡风板、消防救生等设备电源,应急状况下可保障其正常工作。

  (5)在餐饮区、备餐区设置应急照明系统与正常照明交替布置,系统平时由正常220V系统供电,正常回路失电后由直流充放电板供电,保证照明连续性,用于紧急状态下人员疏导工作。

  (6)设置备餐区火气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火气状态、并可输出报警指示声光信号。系统与配电板联动,做到分区切断相应风、油、气、电,控制火势蔓延。

  该套解决方案结合了国家相关部门的标准与规范要求,并成功应用于东北某高校新建餐饮中心项目中。现已安全运行570余天,经受了夏季用电高峰期及冬季供暖期的考验,成功为近七千名师生提供后勤保障任务,下图为其配电系统单线图。

  3、结论

  通过两套解决方案,可以有效的提高餐饮中心供电连续性与可靠性。特别是针对新建工程所引入的创新解决方案,由于引入绝缘系统概念,其存在单相接地故障电流小、单线接地后可以持续运行等突出特点、并通过引入应急发电机、直流充放电及火气监测等系统提高了配电系统及餐饮中心运行安全性。与上级配电系统采用两条馈电回路,为日后系统升级、改造扩容留下了足够余量。很好的解决了高校餐饮中心配电系统所面临的问题与困难,可以在新建餐饮中心中得到推广。两套解决方案的提出,可以对今后高校餐饮中心的改造及新建起到一定建议作用,更好的为广大师生及教职员工服务。

餐饮整改方案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服务提供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扶优与治劣相结合,对全县小餐饮店实行拉网式排查,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力争在20xx年xx月xx日前,全县小餐饮店达到店内“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安全保障”目标。

  二、整治对象

  本方案所指的小餐饮店是指本方案实施之前存在的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的基本特征,加工经营场所在150平方米以下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包括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

  三、整治方法步骤

  (一)动员培训阶段。对全县范围内小餐饮店

  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全面掌握小餐饮店证照取得、经营场所、服务范围、卫生条件、业主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建立监管档案;对调查发现所用房屋为违法建筑或在房屋征收冻结、拆迁范围的小餐饮店,一律劝退或依法取缔。组织召开全县小餐饮集中整治动员会议,学习整治方案和整治标准,发放小餐饮整治公告,明确整治时间、内容、要求和措施;分片分区对小餐饮业主进行全面培训,重点组织学习《县小餐饮店整治标准》。

  (二)整改规范阶段。各小餐饮店对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县小餐饮店整治标准》,结合实际,于月日前制定整改计划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并自行整改。自月日开始,县小餐饮店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采取“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明确区域”的分片包干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整治要求对县城区和两个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小餐饮店进行督促整改。各镇也要成立整治工作组,按整治标准和时间要求,对本辖区内小餐饮店进行整治。

  (三)验收许可阶段。县小餐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小餐饮店整治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对县城区和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小餐饮店进行验收;各镇整治工作组负责本辖区小餐饮店的初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复验。对整改后符合《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第三类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在类别中标注“小型餐馆”字样;达不到《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但符合《县小餐饮店整治

  标准》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号为“鲁餐证字(临)”,在类别中标注“小餐饮店”字样(有效期6个月);对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和集中整治后又出现的无证小餐饮店,予以劝退或取缔。整改工作结束后,由县小餐饮店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小餐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治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小餐饮店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整治活动的统筹协调、督促整改、检查验收。县食安办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抓好小餐饮店整治工作的落实,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治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小餐饮店整治工作,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分解落实、资料汇总、现场检查和工作总结。工商部门负责对已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小餐饮店发放营业执照,配合做好无证小餐饮单位的查处工作。县卫生部门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县环保部门负责餐饮单位的环境综合治理。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负责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工作。县公安、城管执法、房管部门负责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小餐饮店整治工作。县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各级各相关部门执行整治工作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县新闻部门负责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宣传小餐饮店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成效,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镇(街道)按照县政

  府统一部署,制定各自整治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全面做好本区域的小餐饮店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开展小餐饮店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餐饮安全、环保、法制意识,让小餐饮业主在强大的社会舆论推动下自觉完成整改工作。要培育小餐饮店中的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小餐饮店整治有效开展。要建立健全信息制度,及时小餐饮店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经验,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有关部门要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对反面典型要公开曝光。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镇(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注重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县小餐饮店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督导和信息报送,促进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黄新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小餐饮店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餐饮整改方案3

  前厅后厨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意识,增强竞争力和吸引力,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20xx年巩固省级卫生城市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市区小餐饮单位实施前厅后厨改造。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省级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结合目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赤水市城区现有82家小餐饮店需实施前厅后厨改造,其中:具备改造条件的30家,需要增设排烟排气管道等设施进行改造的10家,由于房屋狭窄、无排烟排气通道改造条件困难的42家。

  二、整治目标

  市区餐饮单位全面实施前厅后厨改造

  三、整治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整治工作在市“创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各部门紧密支持协作,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形成联动工作机制,既要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作用,更要体现街道、社区的主体作用。

  (三)规范监管,疏堵结合,长效管理。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监管,规范管理,疏堵结合,对经过规范整顿后仍无法达标的单位依法取缔。

  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彻底改善城区“小餐饮”卫生条件,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制度健全、设施完善、卫生合格”,使各项指标达到《**省卫生城市检查标准评分细则》要求。

  四、整治时间

  1、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3月28日至20xx年4月10日。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动员、上门说服、指导开展前厅后厨改造。

  2、监督执法阶段: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6月10日。对未实施前厅后厨改造的餐饮单位逐户下达监督意见书,对限期不改的依法给予处罚,直至吊销证照。

  3、综合整治阶段:20xx年6月11日至20xx年7月10日,对未实施前厅后厨改造的餐饮单位实施综合整治。

  4、巩固和总结阶段:20xx年7月11日至20xx年8月10日。召开总结会,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五、职责与分工

  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小餐饮前厅后厨改造全面工作。在市创建办领导下,负责制定“小餐饮”综合整治卫生标准,依法开展对小餐饮监督检查、现场审核、许可发证等工作,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市工商局:负责为依法办理餐饮许可的经营户进行工商登记,对整改不达标、被取缔许可证的小餐饮经营户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市质监局:负责为小餐饮行业提供面、米粉、米皮等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配合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及整改不达标的小餐饮单位。

  市文广旅游局:负责整治活动的政策宣传、新闻报道、媒体曝光,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

  市环保局:负责对小餐饮行业中油烟、废水、噪声等环境卫生治理进行督促指导,配合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依法取缔小餐饮无证占道经营、倚门经营、流动摊点。

  市公安局:负责为小餐饮行业整规提供安全保障,对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小餐饮整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负责动员、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健康体检、加强小餐饮业户的宣传教育、整改规范等,并积极支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的各项工作。

  六、工作措施

  1、创新工作方式,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落实路段包保责任制。采取“责任到点、门店到人”的分片包保工作机制,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内容的基础上,对“小餐饮”进行分类,按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整治,建立人员、路段、任务“三落实”的包保责任制(包保责任分解见附表二)。

  2、卫生监督部门对申请卫生、餐饮服务许可的经营户,应严格按照行业卫生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审核,做到审核一户、达标一户、发证一户,严把卫生许可证审批和年度审核关。

  3、根据实际情况对完全具备改造条件的由经营业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改造,对拒不改造的由创建办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停业整顿。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办事处(社区)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建立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保证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

  (二)强化执法,规范管理。执法人员要准确把握标准和要求,科学指导被监督单位整改,规范经营单位自身管理。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监督检测频次,并依法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对辖区内无证户、钉子户和难治户,由有关单位、办事处、社区实行分户负责,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其落实整改。

  (五)广泛宣传,互通信息。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强大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媒体宣传一批达标典型,曝光一批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推动“小餐饮”行业的监督管理。信访、公安等部门要做好来信来访接待解释和应急处置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餐饮整改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治理、长效管理”为指导方针,“点、线、面”集中整治整体推进为工作思路,按照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机制,集中各方力量,从20xx年6月开始至年底,集中一段时间,重点针对城区餐饮煤油烟扰民投诉严重的区域进行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的基础上,通过各相关部门严格审批把关和强化日常监管,使城区煤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城区煤油烟污染投诉明显下降,实现市餐饮业的产业升级。

  二、整治对象

  区、区、区城区餐饮经营户和单位食堂,分期分批进行整治,按区域分三批进行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煤油烟污染

  新、改、扩建的餐饮经营户和单位食堂,必须全部使用清洁燃料(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前置审批手续,必须通过环保、卫生部门审批,方可办理营业执照。

  (二)集中整治现有餐饮业煤油烟污染

  1.布局要求。总体布局合理,厨房的设置不影响市容;洗、烧、制等过程必须在厨房内完成,不得在公共通道上进行洗菜、洗碗等作业活动;不得违规乱搭乱建、乱开门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经营;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热污染。

  2.油烟排放要求。有油烟排放的饮食经营户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安装有效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净化处理,并通过专用的油烟排气筒排放,净化率和排放浓度必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xx483—20xx)。油烟排气筒应合理设置,防止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不得向城市公共雨水或污水管道排放。油烟净化设施应该按有关规定定期清洗,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3.燃料要求。禁止使用块煤等高污染燃料。

  4.噪声排放要求。各噪声源(排风机、鼓风机、冷却塔、空调器等)应采取必要的隔音降噪措施,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5.污水排放要求。对产生的含油污水必须设置隔油池,经隔油处理后排市政管网,所产生的废油进行无害化处理。

  6.垃圾处置要求。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餐厨垃圾的污染防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乱堆乱放。

  7.选址要求。选址应合理,不得占道经营,对周围环境不得造成较大影响。户外占道经营产生煤、油烟污染的烧、烤、煎、炸等各类食品加工点要全面取缔。

  8.证照要求。餐馆必须取得环保、卫生、工商等行政审批许可手续。全面取缔经限期治理逾期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餐馆,全面取缔无任何整改条件或无任何环保设施的餐馆,全面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餐馆。

  四、进度安排

  整个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6月15日开始至20xx年xx月31日结束,分为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治理整改、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6月15日至7月15日)

  市环保局牵头对三区城区范围内的餐饮经营户煤油烟污染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做好登记、造册、建档工作,确定煤油烟污染整治单位名单、整治要求、整治时限。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15日至7月31日)

  召开市城区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在日报、晚报、电视台等媒体《关于防治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的'通告》和分批整治单位名单。各新闻媒体单位要积极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到各整治单位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告知整治内容、步骤、时间、要求,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治理整改阶段(20xx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一是在8月31日前取缔在户外占道经营产生煤油烟污染投诉的烧、烤、煎、炸等各类餐饮经营户、食品加工点。

  二是在9月30日前、10月31日前、11月30日前分别完成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限期整改的餐饮经营户和单位食堂(由各区政府提供第一、二、三批整治餐馆名单)。

  三是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餐饮经营户,由各区政府牵头,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手段,予以关停取缔或、没收高污染燃料设施。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xx月31日)

  各责任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组织分工

  建立市城区餐饮业煤油烟污染防治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和督促推进我市煤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成员单位为市环保局、市规建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委群工局、市委维稳办及三区人民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一)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

  1.市环保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整治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督办;负责指导区县做好餐饮项目的环评审批与环保“三同时”验收;负责承办相关会议和做好专项整治的验收、总结工作。

  2.市工商局:负责对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新、改、扩建餐饮经营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从源头上控制煤油烟污染;负责取缔和查处无照经营的餐饮单位;依法受理和查处其他相关部门移交的案件。

  3.市卫生局:负责检查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依法查处;对拒不改正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依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4.市食药监局: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完成后,负责检查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依法查处;对拒不改正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依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5.市商务局:负责牵头规划建设具备条件的娱乐、小吃一条街,划定区域,对小型餐饮经营户进行集中规范管理。

  6.市城管局:负责对在户外占道经营产生煤油烟污染投诉的烧、烤、煎、炸等各类餐饮经营户、食品加工点依法予以整治或取缔,防止因占道经营发生的煤油烟污染问题。

  7.市规建局:负责拆除餐饮单位违章建筑、制止乱开门窗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经营餐饮的违法行为。

  8.市公安局:负责对单位及个人阻碍公务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9.市财政局: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划拨资金用于市政府确定的餐饮集中区域内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10.市监察局:负责对煤油烟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11.市民政局:负责城市煤油烟整治工作中的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12.市经委:负责协调清洁燃料推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13.市委群工局:负责做好对上访群众的解释工作。

  14.市委维稳办:负责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15.日报社:负责按要求在日报、晚报刊登整治通告、整治名单;负责宣传煤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对个别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6.市天然气公司:负责为城区餐饮经营户实施“煤改气”工作,对下岗职工等困难经营户原则上只收取安装成本费。

  17.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对拒不接受整改的餐饮单位停止供水。

  18.电业局:负责对拒不接受整改的餐饮单位停止供电。

  (二)三区人民政府职责

  各区人民政府是这次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作为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实施方案,召集、组织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社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根据整治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提请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餐饮业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是坚持以人为本、解决污染扰民,为市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安排,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扎实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从根本上解决餐饮业煤油烟污染问题。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没有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在5日内通报批评,并按《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建立工作制度,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各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到人,集中力量,有效解决餐饮业煤油烟污染扰民这一热点难点问题。各区、各部门每月底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书面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落实审批责任,严格审批制度。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要依法严格审批餐饮项目,各司其职,建立规范的审批制度。规建部门对新建的商住混合楼要强制要求设置变压式公用烟道;新建、改建、扩建餐饮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住宅楼、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用和综合楼宇、商用综合楼宇中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新建、改建餐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不合格的不得建设,环保部门不予审批环评文件,达不到环保“三同时”制度要求的,不予通过验收;卫生部门要依据卫生防疫的规定,严格审批,达不到卫生标准的,不予办理卫生许可证;未通过环保、卫生许可的餐饮项目,工商部门不得办理营业执照。已建成餐饮单位达不到环保、卫生要求的,工商、卫生(食监)等部门不予年检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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