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督导方案

时间:2025-05-05 07:18:13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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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督导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督导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督导方案

学校督导方案1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教督办[20xx]1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增强中小学推进素质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学生发展为本、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提升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二、基本原则

  发展性原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把全体学生发展和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作为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准。

  主体性原则: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引领学校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强化学校在督导评估中的主体地位。

  全面性原则:坚持面向每一所中小学校,以全面评估辖区内的学校为根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个性化原则:鼓励学校在依法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发挥优势,办出特色,示范引领区域内素质教育实施。

  动态性原则:获得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荣誉的学校,每五年复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学校,取消其示范学校称号。

  三、适用范围

  《方案》分普通高中、初中、小学三个评估体系。每个评估体系分为办学思想、制度建设、办学行为、德育工作、教学工作、办学成效等6个A级指标,19个B级指标,41个C级指标。各指标体系适用于相应层次的各类学校。

  四、评估程序

  1、成立督导组,提前向学校发出书面督导通知并向社会公示。

  2、接受并审核学校自评报告。

  3、采取听课测试、问卷调查、访谈座谈、校园观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校全面收集信息。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征求社会和公众意见。

  4、督导结束时,向学校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并听取学校的说明和申辩。

  5、教育督导部门根据督导组报告、学校自评报告和社会公众意见进行综合评估,形成督导意见书发送学校。

  6、督促、指导学校按督导意见书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组织实施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统筹全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对市、县(市区)、学校三级督导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负责所辖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实施步骤

  1.学校自评

  突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主体地位,建立完善学校自评制度,组建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评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每学年对照督导评估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自评。接受督导评估前要将自评报告报送教育督导部门。接受督导评估以后,根据督导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报教育督导部门,接受复查。

  2.县(市区)督导评估

  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三年一轮的评估周期,具体安排县(市区)域内中小学素质教育评估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学校开展评估;组织责任区督学对学校进行过程性视导;对学校进行复查验收;组织推荐所辖学校申报市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

  3.市督导评估

  教育督导室负责制定本辖区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评估工作计划。对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对各地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抽查,总结推广经验;负责市直属学校的督导评估;对申报市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实施评估认定与复查;组织推荐所辖学校申报省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

  (二)示范学校的评估认定与管理

  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认定需经自评、申报、初审、验收、认定等基本程序,称号统一为“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取得称号5年期满需复评。

  1.申报资格。申报各级示范校应当严格执行《山东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体系》的标准要求,评估结果达到优秀等级以上,区域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具申报资格。

  (1)违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被处以全市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的;

  (2)学校课程实施水平评估不合格的;

  (3)学校对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4)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严重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收费规定的;

  (6)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因学校教育和管理不力发生教职工或学生严重违法行为且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8)其它严重违背政策的现象。

  2.申报程序。各级教育督导部门按照分级评选、逐级申报的'原则负责示范学校的评选认定工作,向上级推荐申报工作。

  3.申报事项。申报县(市区)、市级示范学校,需报送的书面材料及其相关事项,由评估确认机关自行规定。申报省级示范学校须报送以下材料:①各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提出省级评估的申请报告(请示)。②山东省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③学校的自评报告和申报当年相对应的县、市督导评估的报告(通报)。④实施素质教育的典型经验材料。

  4.评估与确认。市、县(市区)级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由同级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时送上级教育督导室备案。省教育厅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的省级示范学校进行综合审查,依据评估结论进行复评公示后,授予“山东省省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称号,并给予表彰。具体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

  5.跟踪督查。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推荐、评选实行动态管理,推荐、评选工作每年进行1次。对已获得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称号的学校每5年进行1次复查。

  六、结果使用

  (一)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学校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素质教育示范学校。

  (二)地方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学校问责、干部考核和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督导评估结果,定期发布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报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督导方案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1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办发〔20xx〕28号)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办好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西安教育实际,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区县(开发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合力促进西安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健全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20xx年,全市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在督政方面,完善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教育督导机制,督促其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在督学方面,健全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督导工作机制,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评估监测方面,积极探索构建“国家监测评价+西安特色监测评价”体系,建立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教育督导管理体制

  1.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市政府和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领导任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市政府协助分管的副秘书长(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政府教育总督学任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在市教育局设立市政府教育总督学、副总督学,负责市政府教育督导具体工作落实。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税务局、市大数据局、团市委等部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各区县、开发区在本级教育行政部门设总督学、副总督学,根据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隶属关系,规范机构和人员称谓,创新工作机制,充实教育督导力量,确保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能。

  2.健全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机制。健全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完善议事规则,明晰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教育督导工作,履行部门职责,并安排专人负责联系教育督导工作。

  3.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强化市级教育督导机构对区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区县、开发区级教育督导机构年度教育督导重点工作任务、重大事项和督导情况等需向市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督政主要由市级教育督导机构组织实施;对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督导主要由区级教育督导机构组织实施;教育评估监测由市、区两级教育督导机构共同组织实施。

  4.创新教育督导协作区工作机制。全市设立教育督导协作区,围绕中小学挂牌督学责任区建设、跨区县督政、学校质量发展和教学改革、督学培训等重点工作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建立教育督导共享专家库,组织区域间教育督导工作交流,开展协作区范围内互查互促和区域督导评估等协作。

  (二)创新完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

  1.对各区县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督导。完善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继续开展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对区县、开发区党政领导履行教育主体责任督导考核;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开展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教育项目落实、重大突发事件的专项督导。

  2.全面加强对学校的督导。继续开展“316工程”教育督导评估,落实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坚持对校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考核。指导学校自我诊断、自我评价、自我发展,优化学校治理体系,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开展常态化督导,推动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大力推进教育评估监测。建立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评估监测制度,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依托专业机构开展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构建“国家监测评价+西安特色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对县域教育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办学质量、学生发展质量等工作的监测评价,定期发布监测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将监测评价结果纳入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学校的考核。

  4.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遵循教育督导规律,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根据督导项目和对象特点,采取综合督导、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等方式,完善“互联网+教育督导”模式,提高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统筹管理,优化督导流程,简化督导环节,控制督导频次,避免增加基层单位负担。

  1.完善报告公开制度。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机构开展督导工作,应形成客观、准确、有针对性的督导报告。健全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制度,坚持“谁组织、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发布办法,规范发布流程,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新媒体等载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2.规范反馈制度。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机构要及时以会议或书面通知的形式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客观公正作出评价,逐项反馈存在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和建议。

  3.强化整改制度。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机构要督促被督导单位提高责任意识,在规定期限内开展整改工作。被督导单位要结合督导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形成整改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应采取下发督办单、通报其主管部门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整改不力的要负连带责任。

  4.健全复查制度。建立教育督导工作“回头看”机制,对突出问题特别是被督办问题的整改工作,要通过暗访、走访等方式及时进行跟踪督导,掌握整改情况,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5.落实激励制度。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单位及有关负责人,按照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将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以及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参考依据。

  6.严肃约谈制度。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坚决不彻底,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的被督导单位,由教育督导机构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情况要通报被督导单位,并反馈被督导单位所在地党委和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作为绩效考核、办学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

  7.建立通报制度。对教育督导发现的先进典型和有效做法,要及时通报宣传和总结推广。对教育督导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的被督导单位,由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通报所在地党委和政府,同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8.压实问责制度。整合教育监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等联动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对履职评价不合格、问题整改不力,阻挠、干扰和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出现违法办学、侵犯受教育者和教师及学校合法权益、教师师德失范违法行为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被督导单位,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违法行为移交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民办学校存在此类情况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督促学校撤换相关负责人,审批部门可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问责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强化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1.配足配强各级督学。修改完善我市督学管理办法,完善督学任命、选聘、配备、管理制度,建立督学动态更替和补充机制。原则上,各区县、开发区督学按与学校数不低于1∶5的比例配备,部分学生数较多的学校按1∶1的比例配备。专职督学的编制人数,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编制事项申请按程序报批。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兼职督学,兼职督学履行教育督导职责时具有与专职督学同等的职权。

  2.创新督学选聘方式。完善督学选聘标准,健全督学遴选程序,择优选聘专兼职督学。在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担负日常工作的兼职督学,可从校长、教科研人员、学校在职干部和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有行政管理经验的人员中择优选聘。其他兼职督学可从人大、政协、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教育科研机构、学校聘请。教育督导科研人员可从教育督导学会、教育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聘请。

  3.提高督学履职能力。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督学培训机制,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脱产培训和在职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广泛开展督学专业培训和督导科学研究与交流,提升督学队伍政策水平和专业能力。新聘督学须接受岗前培训,每名督学每年度须完成80学时督导专业培训课程。完善督学激励机制,建立常态化职级和职称晋升制度。把督学从事教育督导的工作量及业绩,纳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

  4.建设高水平督导专家队伍。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结合工作需要,建立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类别教育督导专家库。依据“择优遴选、分类聘任、动态管理”原则,选聘各领域高水平专家进入专家库,努力打造“市县督学、教育督导专家、评估监测专家”三支队伍,为教育督导提供专业保障。

  5.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管理监督。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对督学履职的监督考核机制,督促督学依法督导、科学督导。制定督学分类考核标准,定期对督学履行职责、参加培训、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优秀、业绩突出的督学,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激励;对其违纪违规的行为,要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公开责任督学的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五)提高教育督导保障水平

  1.落实教育督导工作条件保障。市级、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在人员、经费以及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方面,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按规定保障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尤其是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

  2.加快教育督导信息化进程。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式,建成全市统一、分级使用、开放共享的教育督导综合信息平台,提高教育督导信息化、科学化水平。通过教育督导综合信息平台开展线上自查自评、线上核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差异系数预警、区域学业水平监测、网上调查问卷和教育工作满意度测评等工作,不断提高督导效能。

  3.加强教育督导研究。积极开展教育督导理论与实践研究,邀请相关科研院所、院校等参与,围绕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教育督导领域重要政策、重大问题,设立科研课题,组织开展理论研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提供决策咨询和参考。在全市培养一批致力于教育督导研究的专家、学者,壮大教育督导研究力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各区县(开发区)要从党的教育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和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学习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举措,开展政策解读,大力宣传改革成果和先进典型,营造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区县(开发区)建立健全政府教育督导机构、配备专兼职督学和保障教育督导工作等的落实情况。对教育督导工作落实成效显著的责任单位及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学校督导方案3

  为加强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教学督导,推动良好教风,学风的建设,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和实现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健全和完善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培养教学队伍、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教学督导的重点内容

  教师课堂教学、学生的学风和教学管理工作,经济与管理学院的教学督导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课堂教学督导

  1.对所有任课教师课堂教学督导。通过听课检查,主要了解教师的教案准备情况,严格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行为是否达到课程教学目标、符合课堂教学规范、授课内容与教学进度是否一致等情况。

  2.重点对青年教师,特别是近三年新进教师,进行重点跟踪听课。

  (二)学生学风督导

  1.深入课堂,了解学生到课、听课等学习情况,为加强学生管理、促进学风建设提出建议。随班听课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包括课堂学习氛围、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交流、作业完成与教师批改等情况。

  2.通过调查、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和对教学的需求。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和对教学的需求,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教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管理督导

  1.进一步加强对学院常规教学管理工作的`督导,重点督导教学管理各主要环

  节及各类计划的执行。

  2.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督导,主要对各专业实践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进

  行检查,促进实践教学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3.督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听课评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4.督导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5.参与学期初、期中教学检查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情况。

  6.参与学校各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7.参与一流大学(专业、平台、团队、课程等)建设的检查。

  8.参与教师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和处理。

  9.参与教研室活动,对教研室相关工作的督导。

  10.参与学院各类教师和或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的督导。

  11.参与学院各类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的督导。

  12.参与学院各专业学生见习和实习,及其中期检查的督导。

  13.参与学院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督导。

  14.参与学院相关教学经费使用的督导

  三、工作要求

  本学年教学督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对教师课堂教学、学生的学风和教学管理工作督导的基础上,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以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在督导组组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学院教学管理、教学过程、教学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日常教学工作,对学院(学科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执行情况以及教师备课、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师德师风、学生学风、考纪考风和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进行检查和指导,规范教学管理,评价教学质量与效果。

  (三)督导成员中教研室主任轮流每星期督查一次,并根据工作需要处理督导组相关资料和督导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教学督导的信息反馈

  (一)教学督导组根据需要召开有组长参加的工作总结会,研究教学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二)教学督导成员列席教学工作会,并在会上反馈近期教学督导情况,提出改进教学和教学管理的建议,要求相应的人员限期整改。

  (三)总结教学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推广教学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四)总结本学院督导工作,积极向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督导建议。

学校督导方案4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评估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的.激励导向作用,科学多元评价教育工作,督促学校依法治教、规范办学,促进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评估范围

  全区普通高中、初中、小学。

  幼儿园督导评估依据《济宁市兖州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细则(试行)》,参照中小学督导评估方式实施。

  三、评估内容

  遵循“把握核心、突出重点、正向激励、底线管理”的原则,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扣区教育和体育局年度重点工作,按照百分制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共分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其他重点工作和加减分项四部分。

  1.学校管理(30分):赋分项由学校党建、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群众满意度、文化环境、品德教育、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与劳动实践、财务管理、校舍管理10项指标构成。

  2.教育教学管理(56分):赋分项由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资源使用、教育信息化工作、师德师风、教师专业发展、教师绩效考核7项指标构成。

  3.其他重点工作(14分):赋分项由安全制度、安全教育、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疫情防控、信访稳定和应急处置6项指标构成。

  4.加减分项目(正负3分):表彰奖励及违规事项等。

  四、评估方法

  督导评估采取过程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看资料、实地检查、师生座谈等方式进行。过程性督导评估由督导室组织相关科室通过日常汇总、专项检查等形式赋分;终结性督导评估由督导室在学年末组织考核组通过综合督导等形式赋分。

  五、评估结果运用

  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对学校整体工作评价的依据,与评先树优挂钩,与奖励经费等挂钩。

  六、保障措施

  中小学督导评估工作在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学校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督导室,负责组织制订评估办法,对督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局相关科室依据工作职责开展评估工作。本方案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督导方案5

  根据xx县《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局机关有关股室、各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实现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各领域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局各股室站、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公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构建学校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政法、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局机关各股室站、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xx年组织各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全面排查测试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设施器材、外保温防护层防火性能、管井防火封堵等方面的问题。对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办公楼、食堂、礼堂、校园小卖部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格整改管理缺位、设施损坏、疏散不畅、违章用火、违规用电、排油烟道积油等安全隐患。对校园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进行排查,在办公区、住宅区设置规范的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解决乱停乱放、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突出问题。结合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做好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问题专题宣传教育和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标志施划工作。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按照《湖南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要求,深化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xx年,在我县打造不少于2个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2021年,全面推广示范学校典型经验做法,全面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2022年,有效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局xx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留样、清洁消毒等关键环节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推进学校食堂(伙房)基础建设标准化,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伙房)基本设施条件,确保所有学校食堂(伙房)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xx年力争实现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基本全覆盖,城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大幅提高。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局体卫艺股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完善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技防、物防建设。定期组织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强化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废物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局电教站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定期开展校车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与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校车办、xx股配合,各中小学幼儿园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和整治建筑物(含构筑物)和学校周边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加强学校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检查,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局基建办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加强校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设置隔离栏或隔离墩,校内机动车行驶、停放与学生活动区域实现物理隔离;结合地形、道路情况规划机动车线路,减少人车混行和交叉,设置减速带、交通安全标志,施划交通标志线、人行横道标线、停车位、禁停线等,整治校内交通秩序。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学生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无证驾驶机动车上学进入校园道路。(局xx股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各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和高中新生军训内容。加强安全应急演练,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职业学校按照实际,组织好应急疏散演练;各学校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地震、防溺水、防暴恐等应急演练。各学校根据学生年龄,结合事故发生规律和季节特点,通过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各项专题安全教育,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重点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防一氧化碳中毒、法治教育、心理健康、生命安全、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不良网贷、防传销、防灾减灾、防暴恐等主题教育。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管理。(局基础教育股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安全管理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建设一批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推动中职学校和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烟雾报警、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扎实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校园“4+n”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提升校园安防建设整体水平。(局xx股、电教站、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安全教育管理能力提升。举办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分批分类对学校安全保卫管理骨干队伍进行培训。(局xx股牵头,各学校配合)

  三、时间安排

  从xx年11月5日至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xx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制定印发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局机关相关股室、各县直学校、中心学校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据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xx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各学校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

  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校园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学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中小学幼儿园党政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本着对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学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认真动员部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扎实开展检查督查。

  (二)创新工作方法。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校园安全重点工作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排查检查,想办法、出实招、补短板,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要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主动发现问题,深入研究问题,有效缓解问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实行跟踪督办制度,对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校园安全专业整治三年行动需要上报的信息内容多,时间紧,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将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日常工作资料报送,季度总结于每年3月5日、6月15日、9月5日前,年度总结于12月5日前,总体工作总结于2022年10月25日前上报局xx股,同时将全县校园安全专业整治三年行动“一报表三清单(附件2-5)”于每月28日前报送局xx股,电子版发送局xx股安全群,如遇法定休息日或节假日时应提前报送。

学校督导方案6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安全红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压实责任、严格管理,全面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坚决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用三年时间集中整治一批校园安全重大隐患。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学校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有效落实,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机制有效提升,有效防止教育系统发生较大和重特大安全事故,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机构

  1、成立xx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教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体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委保卫科,办公室主任由区教委主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机关各科室、直属部门、各基层学校组成。机关各科室、直属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各基层学校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积极开展治理工作。

  3、各基层学校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本级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安全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四、治理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相关学校要按照《xx市教育系统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xx年-xx年)实施方案》和《xx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和《xx区教育系统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摸清危险化学品底数,辨识安全风险点,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运输、储存、使用、保管、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学校实验室标准建设和规范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管理、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管控,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

  2、大型活动安全和防拥挤踩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市区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校内学生活动场所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及通道畅通,出现紧急情况能够安全有序疏散,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自防、自护、自救能力。有效治理挂账安全隐患,实现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全面到位,高风险项目有效监管,安全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因设施设备缺损导致的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3、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重点加强对教学楼、实验室、礼堂、风雨操场、学生宿舍、食堂和水电气热、地下空间、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部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控制室监控要覆盖到校内重点防火部位,确保防火制度落实到位和防火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加强用电管理,组织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加强对配电设备设施和用电线路的安全检查,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4、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对全体师生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配合交通部门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和疏导。各相关科室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与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强化接送孩子车辆管理和执法检查,加强风险管控,依法查处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校园周边交通拥堵问题。

  5、施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对校内施工和装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凡建筑施工和装修改造均要与施工方签订安全协议,督促施工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规范施工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挡,杜绝学生进入工地现场。建筑材料使用安全环保产品。拆除校内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或改变使用性质的临建房屋。

  6、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重点围绕学校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制定校园内水电气热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标准,加强实名制管理,落实责任,加大检查力度。在水电气热运行和检修过程中要杜绝中毒、触电等人身伤亡事故。加强对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有效治理挂账安全隐患,高风险项目有效监管,安全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因设施设备缺损导致的安全事故明显下降。

  7、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xx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xx市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整治,扎实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加强学生在校就餐和外供餐管理。

  五、工作安排

  按照“区教委全面统筹、科室部门协调推动、学校自查自改”的原则,采取动态排查挂账、全程监督治理、严格验收销账的模式,全面治理学校各类安全隐患。

  1、制定方案。各学校要按照市区要求和工作部署,围绕隐患治理目标、治理范围、隐患排查标准、验收标准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年度计划,抓好工作落实。请各学校于xx年11月10前将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区教委保卫科邮箱备案。

  2、排查建账。一是建立校级台账,各学校按照市区总体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具体落实方案,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建立校级工作台账和隐患清单,逐一确定整改方案,对本级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对接整改;

  二是建立区级台账,由区教委保卫科牵头,各相关科室、直属部门配合,督促学校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总实施方案、学校具体落实方案和监督检查计划,依据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实时收集、动态更新安全隐患信息。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学校上报的隐患以及群众举报查实的`隐患一并纳入工作台账,建立隐患清单,形成区级台账,重点挂账隐患问题报区委教工委、区教委审定后,上报区政府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信息系统。

  3、销账核查。一是各学校对于本单位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留存验收资料,并及时在隐患清单中销账、销号。二是各相关科室、直属部门要加强对区级安全隐患清单项目进行统筹研究,分类制定整改方案,保障和指导学校消除隐患。同时要对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治理过程的监督检查,准确掌握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并及时在区级隐患清单中销账、销号。对涉及区级挂账安全隐患的学校整改情况,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核查,并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4、总结评估。每年11月份,由区教委保卫科牵头,各相关科室、直属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对安全隐患治理效果进行再核查。同时对全区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突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成效、提炼典型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总结报告。经区委教工委、区教委研究后,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细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内容、标准、措施、进度、责任人,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治理各项工作。要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每年要对上一年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2、狠抓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整改销号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和工作调度,及时解决隐患治理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强化台账管理,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扎实开展,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广泛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安全工作。要加强舆论监督和追纪问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平稳有序。

  4、完善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同时,要积极沟通属地部门,群防群治,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学校督导方案7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和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思想,把安全放在首位,坚持“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结合、预防和查处相结合、近期任务和长远目标相结合、巩固和提高相结合”工作原则。落实“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落实职责,属地管理;

  加强考核,实行奖惩”工作措施。执行“一票否决”“违者必究”“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我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水平。

  二、基本目标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政策法规,认真贯彻省综治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上级主管单位和部门关于校园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精心组织,积极部署,确保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及时治理,安全投入得到保障,安全制度更加完善,安全机制更为科学,安全文化更加深入,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高,为学校发展提供安全稳定保障。

  三、职责与分工

  (一)政治稳定

  1、单位政治稳定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各单位负责)

  2、建立政保舆情研判例会分析制度,每学期开展至少一次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加强不稳定因素摸排。(各单位负责)

  3、建立信息员队伍,及时准确掌握影响政治稳定的深层次、预警性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上报。(各单位负责)

  4、严防各种邪教组织渗透校园,严格执行校园内不得传教规定。建立信仰宗教人员、少数民族学生档案,做好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心关爱和管理工作。(各单位、保卫处负责)

  5、建立外教档案。邀请外籍学者来校参观访问、学术交流,须提前向外事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后进行。(各单位、外事处负责)

  6、对潜在隐患和苗头及时调处化解,防止矛盾激化,确保本单位无闹事、罢课(罢讲)、罢灶、罢工、上访、游行、集会等事件。(各单位负责)

  7、涉密部门和涉密科研项目的研究单位,要遵守保密法规,严防各类窃密、失密事件发生。(各单位负责)

  8、强化校园网络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及时清理网络中的有害敏感信息及不良内容(留存备份),并立即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报告。(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上述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二)意识形态安全

  1、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宣传部负责)

  2、各单位要定期认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加强对党员干部、师生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各单位负责,宣传部监管)

  3、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各类信息管控,严密防范各类利用培训、活动等形式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社会的动荡舆情,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工作(宣传部负责)

  (三)治安安全

  1、单位治安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单位治安信息员队伍和工作机制。各系部处室与班级(科、室)、班主任与宿舍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责任明确具体。(各单位负责)

  2、制定治保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暴力侵害和刑事犯罪案件,避免教职工、学生打架斗殴造成的伤害事件,防范财物、设备、物资、印章票据等贵重物品失窃。(各单位、保卫处负责)

  3、掌握师生中有心理和精神疾病人员情况。(各单位负责)

  4、建立外聘人员管理制度(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申报、保卫处备案、守法教育记录)。(各单位、保卫处负责)

  5、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排查、分析、研判内部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确保及时化解。(各单位负责)

  (上述工作由保卫处负责监督检查)

  (四)消防安全

  1、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单位消防信息员队伍和工作机制。各系部处室与班级(科、室)、班主任与宿舍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责任明确具体。(各单位负责)

  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火灾应急预案、节假日值班制度;

  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改报告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各单位负责)

  3、各岗位人员做到“四懂四会”(懂本岗位的火险危险性,懂火灾预防措施,懂灭火方法,懂组织疏散、逃生办法;

  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各单位负责)

  4、核定本单位用电负荷,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在办公室、值班室、学生宿舍违章使用明火、高功率电器、吸烟和私拉乱接电线。(各单位负责)

  5、学校在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维修、装修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并在保卫处消防科备案。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封闭、损坏消火栓等设备设施,确保各区域、各楼宇、各部位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基建处、后勤处、各单位负责)

  6、各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自查,重点部位每日一次,有排查整改台账,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各单位负责)

  7、学生公寓内消防安全,日常安全设施、疏散通道、电器使用由后勤处负责检查维护;禁止学生违章使用电器、使用有安全隐患的伪劣电器、使用明火、乱扔烟头等。(后勤处、保卫处、学生处)

  8、校内引进的各类经营性商业项目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相应设施器材,合法、安全经营,接受学校保卫部门的检查指导。(保卫处、后勤处负责)

  9、若发生火险,应及时按照程序逐级上报,并立即启动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事后应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及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保卫处、后勤处、学生处、院长办公室)

  (上述工作由保卫处负责检查、指导、监督)

  (五)饮食安全

  1、饮食服务部门要增强安全意识,规范操作程序,严把采购关、加工关、销售关、储存关、留样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后勤处负责)

  2、保持操作间、储存间和餐厅各部位卫生合格,对变质食品妥善处理,防止滋生致病因素。(后勤处负责)

  3、厨具、餐具及各操作间等用品和场所消毒率达100%。(后勤处负责)

  4、严格操作间、储存间门禁管理,严防发生食源性中毒事件。(后勤处负责)

  5、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防止水源污染。(后勤处负责)

  6、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健康检查。

  (六)校园公共卫生防疫

  1、每年举行不少于4次校园公共卫生防疫专题宣传活动。(学生处负责)

  2、检查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宿舍洁净通风。(各系部、学生处、后勤处负责)

  3、建立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隔离防范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学生处负责)

  4、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建立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学生处、后勤处负责)

  5、加强对餐饮、水房、厕所等公共部位卫生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水源和食品,滋生疫情。(后勤处负责)

  (七)实验(实训)室安全

  1、分管教学科研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具体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教务处、各系部负责)

  2、重点加强对燃爆、强碱强酸、辐射、有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垃圾等危险品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保管,严格实行领用、交接、存管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无害化制度。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各相关系部负责)

  3、重点加强对各实验室、特种机械、特种设备、大功率电器等实验设施规范管理,全过程管控,及时检查、维护、维修高危仪器,禁止擅自违规操作。(各相关单位负责)

  4、严禁在实验室使用各类电热壶、电暖器等违章电器;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严禁堆放燃爆杂物;

  定期对线路、开关、插座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损毁、老化、裸露及时处理。(各相关单位负责)

  (属于“教学实验室”范围的,由教务处监督;

  属于“科研实验室”范围的,由科研处监督)

  (八)房屋及公共基础设施安全

  1、校舍使用单位要对校舍门窗、水、暖、电、气、墙体、屋顶等进行动态检查,发现影响校舍结构安全和学生活动场所安全的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应妥善处理。(各单位、后勤处负责)

  2、增强各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等场所物业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楼内夜间巡查、锁门等措施。(后勤处负责)

  3、细化学校围墙、树木、广告栏、井盖、雨箅子日常检查和管理,加强校内建筑工程管理,落实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后勤处、基建处负责)

  4、加强校园各类架空线路的管理,防止脱落,确保安全。(后勤处负责)

  5、加强各类银行在校园内设点及日常管理。(保卫处及各联系单位负责)

  6、加强各类通讯商在校园内的设点及日常管理。(保卫处及各联系单位负责)

  7、加强对室内外、运动场地各类器械的检查和管理,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运动器械,避免造成各类事故。(体育系负责)

  8、强化对出租公有房屋的管理,对校园内引进的商业项目严格审查,督促其安全合法经营。(后勤处负责)

  9、强化对学校和教职员工私有房屋出租的管理,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并由保卫处监督。(后勤处、保卫处负责)

  (九)用电安全

  1、各单位坚持日常检查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各种电路、开关、电器等设备,严禁电线裸露、使用破损开关和私拉乱扯电线,发现问题本单位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后勤处报告。后勤处应及时修缮、更换或者采取临时措施避免发生事故。(各单位、后勤处负责)

  2、强化校园公共用电管理,定期检查变电站、配电室等大型用电设施的安全,对各种用电线路、设备等不符合安全用电标准的予以取缔。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学校用电安全。(后勤处负责)

  (十)防震减灾

  1、针对地震、洪涝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突发事故,各单位要防患于未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即刻启动各种应急突发性工作预案,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负责)

  2、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提升本单位师生应急意识和技能。(各单位负责)

  (十一)学生安全

  1、加强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学生管理主责在系部,要求做到学生在哪里,安全责任和管理工作就跟到哪里。建立健全学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系部书记主任、分管领导、班主任辅导员、班干部、宿舍长各级人员职责,严格落实《长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请销假、晚点名、零报告等规定。特别杜绝在校学生打架斗殴、涉毒、酗酒等事件、恶性案件及涉法涉诉事件。(各系部负责,学生处监管)

  2、公寓内部管理。强化全天24小时对学生公寓的门岗值守、安全设施、电器使用、疏散通道、秩序卫生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应对。(后勤处、学生处负责)

  系部领导、班主任、辅导员要定期深入学生宿舍,严格执行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值班制度,了解和掌握学生住宿和生活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履行安全职责。(各系部负责,学生处监管)

  3、校外住宿管理。严禁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校外租房的学生,须建立承诺和报告制度,经本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后报系部审批,并报学生处备案。(各系部、学生处负责)

  4、饮食安全管理。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健康饮食理念,教育学生不得在校内饮酒、不随意到学校食堂以外的小摊位用餐,避免醉酒、酗酒。

  (各系部负责,学生处监督)

  5、学生社团组织管理。严格社团审批、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和指导各社团组织的活动,负责社团活动中的安全稳定工作。(团委负责)

  6、实习就业安全

  开展实习安全教育。系部要对推荐安排的实习单位认真把关,对所有学生实习地点、工作内容、安全状况跟踪掌握,保持系部、学生、实习单位、学生家庭“四方联系畅通”。(各系部、教务处负责)

  开展就业安全教育,以提高适应社会能力,防止诈骗、传销等案件的发生。(各系部、就业创业指导处、学生处各负其责)

  对有违反上述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根据情况取消其评先评优、奖助学金评定、推优入党、担任学生干部资格。

  (十二)师生心理健康工作安全

  1、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健全校、系、班、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与干预防护网络体系”。系部要做好摸底排查工作,掌握有心理疾病的学生名单及情况,对他们关心和管理到位,严防发生意外。(学生处、各系部负责)

  2、教职工心理健康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关注教职工思想和心理动态,加强疏通引导,及时化解矛盾,构建理性平和的工作心态。(工会、人事处、各单位负责)

  (十三)大型活动安全

  1、在校内举办的大型公众活动,牵头单位须提前一周申请。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并签署安全稳定责任书,方可举行。活动方案和责任书交保卫处备案。举办单位须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向活动参与人员宣讲到位,指定专人负责,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保卫处、举办单位负责)

  2、各单位集中统一组织的外出写生、采风、田野调查等活动,须提前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并签署安全稳定责任书,方可出行。活动方案和责任书交保卫处备案。(组织单位负责)

  3、组织单位须制定外出安全工作预案,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专人对学生外出期间的'乘车、饮食、住宿、活动安全负责。(组织单位负责)

  4、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大规模郊游等校外活动。(各单位负责)

  5、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利用学校场地、设施为社会机构提供活动场所、设立培训及联系站(点)。(各单位负责)

  (上述工作由院长办公室、保卫处监督)

  (十四)网络安全

  1、严格校园网络信息审批制度

  各单位在校园网主页上发布信息,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根据内容性质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发布。严禁涉密信息上网。(党委办公室、宣传部负责)

  2、加强师生网络活动管理

  加强师生网络道德、法律法规教育,积极引导、规范师生网络行为,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各类违纪违法言论,各种不良和有害信息。(各单位、宣传部负责)

  3、健全网络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完善校园网络安全防护、信息过滤、信息监测等系统,构建有关的网络技术防控体系。(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2)建立信息巡查制度。每天抽查校园网上的各种信息,发现违法信息,及时清理;

  对交互式系统(博客、论坛)加强监管,防止有害信息上传和扩散;

  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保卫处通报,及时处置网络安全突发事故。(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十五)交通安全

  1、各单位每学期至少对单位职工、学生进行两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记录,受教育率达到100%。(各单位负责)

  2、学校自有车辆、外租车辆须符合各项安全标准,驾驶人员应严格遵章守纪,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院长办公室负责)

  3、严格执行机动车校内限速行驶,进入校园车辆须按规定区域有序停放,禁止违规占用消防应急通道和重要公共部位。(保卫处负责)

  4、加强校园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确保交通设施齐备、完好。(保卫处负责)

  5、各单位集体包车外出学习、考察和社会实践等,单位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或联系院领导批准后,在保卫处备案。(各单位负责)

  (十六)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及时掌握学校和周边治安情况,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两办、保卫处负责)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具体推进措施,年终有总结,全年进行督查、检查。学校及各二级单位要按年度做好工作的规划部署、推进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春季和冬季学期的安全工作特点,按学期组织落实。

  (一)动员部署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在开学初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和工作实际,紧密围绕本学期的综治暨安全工作特点,做到“三有”“三到位”。“三有”即有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又结合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有层层签订的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责任书。“三到位”即安排部署到位,宣传发动到位,职责任务到位,确保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改阶段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职责和任务分工,确定排查重点,整合力量,对本单位及分管业务进行常态化自查,排查要深入细致,不留盲点和死角,彻底摸清影响安全稳定的隐患和因素。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加以解决。需要多部门联合整治的,由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指定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联合整治;

  对一些需要上级部门牵头整治的,逐级上报,采取综合性措施加以整治。同时,做好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的台账记录。

  (三)检查验收阶段

  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抽调人员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两不四直”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尽快落实整治责任,尽早完成整治任务。年底,学校组织抽调人员组成专项验收组,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高等学校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标准》要求,对各单位的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进行验收考评,指导完善各类台账资料,做好迎接省教育厅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与考核奖惩

  1、明确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领导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

  (1)“党政同责”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对确保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负总责,承担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责任,形成制度,有效落实。

  ①例会制度。学校及各二级单位每学期第一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部署本学期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②专题会议制度。每学期根据形势任务和学校实际适时召开全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专题会议。

  ③深入基层调研制度。学校党政领导每学期深入系(部)、教室、公寓、餐厅、大型活动场所等,了解安全稳定工作状况2次。

  ④年中年末检查制度。每年年中和年末学校党政领导深入各系(部)和机关各部门进行安全稳定大检查。

  以上均要求有会议或工作记录。

  (2)“一把手负第一责任”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学校和本单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的第一责任。

  ①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

  制定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规划;

  定期召开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会议。

  ②提供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经费、人员、物质保障,协调处理涉及校级层面解决的重大问题。

  ③与学校各二级单位签订《长治学院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

  (3)“分管领导是抓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①学校分管领导是抓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和院长全面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等。严格落实责任制的考核奖惩机制,充分发挥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将该项工作作为教职工年终考评、评先评优、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②各二级单位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

  (4)“一岗双责”

  ①学校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内的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承担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职责。

  ②学校各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工作。

  (5)“各工作人员是本岗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全体教职工都要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稳定各项规定,依规依纪、尽职履责、常抓不懈做好本岗位安全稳定工作。

  (6)“失职追责”

  学校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未依照规定履行自身范围内的安全稳定职责,导致安全稳定事故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2、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系两级安全稳定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如相关人员工作调动,应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1)学校维护稳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对全院的稳定工作总协调。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对全院的校园综合治理工作总协调。

  (3)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对全院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总协调。

  (4)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对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总监督。

  (5)各二级单位成立综治安全稳定领导组,做好具体工作。

  3、完善工作制度。对照上级和学校关于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部署要求,及时建立、修订、完善各项制度。

  (1)例会制度。详细制定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完善校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1次)、各二级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的安全稳定专题例会制度。

  (2)安全教育演练制度。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力争实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教师、教研、学分和考核“七到位”,受教育率达100%。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演练,积极争取地方专业部门的技术指导,努力做到实战化、制度化、系列化。

  (3)排查整改制度。完善校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1次)、各二级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重点要害部位每日1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4)台帐制度。完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记录和《长治学院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记录。要求安全教育、工作研判、排查过程、隐患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人员、应急处理等等都要体现在工作台账上。

  (5)监督检查制度。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和各单位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范围,经常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工作情况,抓好重点工作任务的跟踪督查,促进工作落实。

  (6)分工协作制度。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在工作中既要按照分工抓好各自分管任务的落实,又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7)值班制度。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期学校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

  (8)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履行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职责,杜绝迟报、瞒报、不实报现象发生。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影响校园稳定事件必须在10分钟内报告学校领导和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保卫处,并在随后补报书面材料。

  4、考核与奖惩。把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总体工作目标,逐步将安全稳定纳入学校每年年终的工作考核体系当中,严格按照学校《安全管理指标体系》(正在制定,随后下发)进行考核,做到了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对贯彻实施目标责任制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疏于防范而发生案件、治安事故的部门负责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违者必究”、“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实行“一票否决制”。

  (1)给予表彰的情形。

  对学校及本单位的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单位),经考核评选,报领导组研究决定,根据情况可予以荣誉表彰、评先评优、经济奖励、晋升晋级等。

  (2)以下情形,经调查核实,报领导组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经济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等相应处罚。

  ①单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人员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本单位安全隐患突出,秩序混乱的。

  ②存在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提出警告、整改建议、限期完成,而没有改进措施和取得明显效果的。

  ③因管理漏洞,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④岗位人员、部门党政负责人、分管领导履职不到位,发生较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学校督导方案8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督导、围绕中心、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基本原则,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建强督学队伍、落实条件保障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全市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教育督导机制及人员的调整完善和充实。到20xx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适合市情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在督政方面,完善市政府教育督导机制,督促全市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在督学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省委、省政府规范要求,建立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实施,对全市学校进行督导的工作机制,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在评估监测方面,实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一归口管理、统筹组织实施、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学校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市政府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同志任委员会主任,协助分管的副秘书长和市教育局局长任副主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残联等部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日常工作。市政府设总督学、副总督学,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二)理顺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健全完善政府主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进一步充实教育督导力量,明晰职责和业务边界,确保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独立行使职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事项和督导结果须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备。

  (三)强化教育督导职能。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研究教育督导重大问题,审议教育督导重要事项,完善教育督导办法,组织实施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推进国家和省政府、市政府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四)完善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制定工作规程,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协调机制,形成统筹协调、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常态长效抓好教育督导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履行应尽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教育督导工作。坚持开展每年1次综合督导和根据需要安排的专项督导工作,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诊断分析,提出整改工作意见,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工作任务。

  (五)加强教育督政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按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围绕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及20xx远景目标,紧盯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部省合作打造“技能甘肃”、教育高质量发展、振兴乡村教育等重点工作任务,针对基础教育“大班额”、学前教育“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等教育领域热点、堵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督导评价工作。

  (六)强化学校督导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推动对学校教育督导的制度化、常态化,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把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等情况作为首要任务跟踪督导,重点督导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特色办学、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开展常态化督导,加强对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情况的督导检查,指导学校自我诊断、自我评价、自我发展,优化学校治理体系,提升学校治理能力。

  (七)强化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健全完善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破除唯分数、唯升学的问题,重点监测义务教育阶段“五育并举”、学生健康状况及学科学习质量、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校际间均衡差异系数达标等情况。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教育局评估监测的同时,探索建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国家教育质量监测项目。强化监测数据分析和结果反馈,发挥教育质量监测对决策调整与教育教学改进的支撑作用,督促问题整改落实,提升教育质量。

  (八)优化教育督导方式方法。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安排督导事项,科学制定计划,减少督导频次,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督导实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新手段和大数据平台,通过网上督导和云端监测,推进教育督导评估指标动态监测常态化。探索开展开放式督导,发挥社会力量,提高督导社会认可度、满意度。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交叉督导等方式多路径开展教育督导,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九)完善督导公开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谁组织、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教育督导结果反馈、公开制度。督导工作结束后,形成督导报告,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同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十)强化整改复查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促被督导单位牢固树立“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督导严肃性。被督导单位根据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压实责任、细化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并将整改结果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建立督导整改“回头看”机制,对整改情况适时进行复查,及时纠偏补漏,防止问题反弹。

  (十一)建立健全约谈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探索建立分级分类、多部门参与的教育督导约谈制度。对职能部门的约谈,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对学校的约谈,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市教育局联合开展。约谈要形成规范的书面记录,印送被约谈对象,同时抄送市委市政府。

  (十二)完善结果通报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教育督导通报制度,将督导结果报告市委市政府。市政府按规定对督导结果优秀的单位和有关负责人进行表彰,将督导结果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参考依据。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落实教育重大决策不力,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对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被督导单位及其负责人,建议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十三)严肃教育督导问责。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全市教育督导问责工作,建立教育督导问责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联合相关部门对《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中明确的各种问责情形开展问责,依法追究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的责任,切实维护教育督导问责的权威性。教育督导问责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十四)配齐配强督导人员。按照《教育督导条例》《甘肃省教育督导办法》,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督学按照与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中小学在校学生数超过3000人的学校,可按1∶1的比例配备。专职督学人数不少于督学总人数的30%。建立督学动态更替和补充机制,兼职督学的任期为3年,可以连续任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3个任期。探索建立市级教育督导专家研究团队。

  (十五)择优选聘政府督学。完善督学选聘标准和管理办法,健全督学遴选程序,择优选聘专兼职督学。从校长、教科研人员、学校在职优秀年轻干部和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有行政管理经验的人员中选聘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有情怀的政府专兼职督学,从事教育督导工作。

  (十六)强化教育督导培训。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市教育局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制定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督导工作能力。督学和督导人员培训课时每年不少于60学时,集中培训时间三年内不少于两周。

  (十七)强化督学管理。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督学考核管理办法,完善督学退出机制,督促督学履职尽责。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督导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的督学予以解聘,不再聘任。对督学的违纪违规行为,认真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从党的教育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明确部门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条件保障。市政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使用,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教育督导活动顺利开展。根据《甘肃省教育督导办法》,参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工作补助办法,制定并落实督学工作补助办法和标准,切实保障教育督导人员权益。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落实教育督导队伍人员编制,落实督导人员职级待遇,为建立专业化督导队伍提供支撑。

  (三)加强法治建设和政策研究。市政府要强化教育督导法律法规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制度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实施教育督导。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组织开展教育督导政策研究,提出改进完善建议,着力破解制约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要大力宣传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的重要成果、先进典型,营造支持教育督导改革的良好氛围。

学校督导方案9

  为迎接省“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及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评估认定,根据教育局的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举全校之力,加大教育装备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高标准、规范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耒阳市教育局的工作要求,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规范学校管理,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装备使用效率,确保学校高质量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评估认定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迎检领导小组

  组长:

  顾问:

  副组长:

  组员:全体行政

  四、迎检路线

  参观校园,学校领导班子陪同。

  参观路线1:小会议室——(科教楼)二楼美术室、音乐室、一楼多媒体室——劳技室——(综合楼)五楼图书阅览室——二楼电脑室、语音室—一楼实验室、仪器室——回到小会议室

  五、具体分工

  (一)动员布署、组织协调:

  (二)汇报材料:

  (三)照相摄影:

  (四)环境卫生:

  公共区:

  教室:

  (五)茶水接待:

  (六)陪同参观:

  (七)资料陪检:

  (八)各功能室接待人员:

  图书室:

  美术室:

  音乐室:

  电脑语音室;

  多媒体室:

  劳技室:

  仪器室、实验室:

  体育器材室:

  各功能室负责老师,要确保自己的`功能室干净;使用登记本要记录详实,并把它放在功能室里;都要在功能室候检。

  (九)学校安全:

  (十)学生常规负责:

  (十一)注意事项

  1、全体老师要认真按照学校的安排做好接待工作。

  2、不得私自离开岗位。

  3、请老师们都要微笑接待,多宣传学校的特色工作。

学校督导方案10

  为加强校园安全整治,根据《全省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基层基础,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校园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维护好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二)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创新校园安全管理,全面建成市、县两级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平台,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以双重预防机制为基础,形成事前预防、事发预警、事中应急和事后处理的校园安全闭环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做到安全工作有留痕、有标准、可量化。

  (三)加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整治。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本校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逐级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工作经费,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制定消防安全教学计划,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避险自救、应急疏散演练。

  3、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对校园所有建筑、用火用电设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学校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加强学校建筑物安全整治。

  1、加强校舍建设管理。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在实施校园建设过程中严格履行好相关建设手续,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保证工程质量。

  2、强化校舍日常维护。加强对校园建筑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公办中小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逐步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

  3、排查违规改建校舍。根据市安委会统一部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积极配合属地住建部门,全面排查违规改建校舍的情况,查找是否存在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五)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1、全面排查隐患。结合春、秋季开学检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做到立行立改。

  2、规范驾乘行为。扩大校车安全知识教育覆盖面,严格安全文明驾驶,严格乘车交接手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开学前、恶劣天气时的工作提醒。

  3、实施动态监管。制定校车动态监管平台建设基本规范,加强对校车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

  (六)加强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

  1、开展教育培训。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扎实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规范操作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学校要建立实验室的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的培训,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绩者不得进入实验室。

  2、强化隐患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实验室危化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自查和整改台账,实施精准监管、整治。

  3、加强风险管控。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配备监测报警设备,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控。制定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演练,增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七)加强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

  1、严格制度规范。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改善卫生环境。重点解决包括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在内的薄弱环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不断加大学生食堂设施的建设和设备更新升级,改善学校食品卫生环境,满足师生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

  3、加大培训力度。将食品安全内容纳入国培、省培计划,推行分级分类培训,对学生食堂、校园超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法规文件和规章制度的培训,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八)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加强对安全区内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四个禁止”,即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场所、禁止设立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设立彩票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违章建筑等;

  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贩卖“三无”、“五毛”食品等突出问题。

  (九)加强专项安全管理。一是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联合市委政法委等部门,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落实工作职责。深入开展防溺水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溺水知识。组织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和监管。二是做好学生欺凌防范工作。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机制,做好学生欺凌排查、防范和处置工作。密切家校联系,共同防范欺凌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切实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着力提升灾害防范预警能力,切实增强学校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舍年检、预警、信息监测公告、隐患排除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保障校舍安全的制度体系。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攻坚冲刺和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出黑除恶线索排查工作,根除影响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黑恶隐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五是做好反恐怖工作。开展反恐怖专项行动,提升教育系统反恐怖综合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时间安排

  从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xx年4月至5月中下旬)。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本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xx年5月下旬至12月)。各地各校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地各校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推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深入查找分析校园安全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及时总结各地各校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校园安全制度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园)分季度、半年、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20xx年12月对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及时将季度、半年、年度、三年总结报送市校园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校园安全生产专委会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地各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确保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质量落实,按期完成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向师生宣讲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规范安全行为。要扎实开展以消防、自然灾害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师生自救互救能力和学校应急处置能力。要科学设计学生在校安全、居家安全、出行安全等主题宣传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校园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基础建设。各地各校结合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不断夯实学校基层基础,保障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顺利实施。对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对照“中小学、幼儿园三十条”,细化方案,加快推进,推动实现人防专业化、物防标准化、技防智能化、心防人性化、阵地防规范化、环境防人文化、机制防制度化,切实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督促指导。结合春秋季学期重点督查和常态化督查,建立指导、督办、评估、通报机制,督促各地各校按期推进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各校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对整治工作不作为,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学校督导方案11

  为进一步提高我乡教育工作水平,根据盛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的通知精神和《20xx年江西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以及《鄱阳县教育局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做好我乡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教育的重大决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县政府教育工作接受省政府督导评估为契机,紧紧围绕“特色学校”创建的目标,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我乡20xx年5月顺利通过省政府综合督导评估。

  二、工作重点

  总体目标:20xx年5月,全乡教育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综合督导评估检查。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抓“普九”工作的巩固提高,重点是促进均衡发展。

  2、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抓协调健康发展,重点是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和幼儿园必备的办学条件和内部管理。

  3、全乡各类教育抓统筹发展,重点是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

  4、做好迎“省检”的材料和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完善工作。

  三、组织领导

  1、成立侯家岗乡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程节新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黄 烨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陈希平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汪恒龙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成 员:章卫国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教导主任

  袁兴华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总务主任

  程步楠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财务专管员

  任华保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普九”资料员

  2、成立迎“省检”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迎“省检”工作办公室,章卫国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任华保,具体负责迎“省检”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办公室。邮箱地址:。

  四、工作职责与任务

  (一)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收集信息,统筹安排,及时向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2、督促迎“省检”办公室、各处室做好迎检工作,并深入到基层学校,处理具体问题,检查、指导迎检工作。

  3、研究处理迎“省检”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迎检工作调度。

  (二)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安排迎“省检”的具体事宜,督促相关处室和学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迎检任务。

  2、掌握信息,及时反馈,为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3、负责文件、报告、会议材料的起草,收集、征集、补充,完善文字档案资料和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归档。

  4、负责迎省检工作的宣传报道,办好迎省检工作简报;策划制作教育工作情况录像片;制作教育展版;起草、收集、整理相关文件;全面综合乡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和自查汇报材料。

  5、负责检查、指导、协调各学校迎“省检”工作和迎检表册汇总上报;指导各中小学校搞好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

  6、完成乡政府汇报材料

  7、完成教育工作汇报专题片文稿,交侯家岗乡有线电视台拍摄制作(不超过15分钟)。

  8、完成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相关成员和学校职责

  1、黄烨:负责保学控辍和资料建设。由章卫国协助。与局“迎检”办公室和教育股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2、陈希平:负责人事方面。与局人事股、教师交流服务中心、县教师进修学校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3、汪恒龙:负责校建、安全、综治、幼儿园、关工委和农民技校。由任华保、程自华协助。与局校建办、校安办、社办股、县关工委、乡政府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4、袁兴华:负责电教仪器设备的配备和台帐建设,与局电教站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5、程步楠:负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方面的一些具体工作,与局财统股、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6、中小学校:一是狠抓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是全面整治校容校貌,力争校园整洁有序,绿化、美化、硬化有特色。三是认真对照省检标准,加强各功能室的`建设,使各功能室配置齐全、设施设备达标,仪器、图书分类入柜、上架整齐,管理规范。四是做好迎检档案整理工作,做到资料齐全、分类装订、按类存档。五是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巩固学额,积极做好流生返校动员工作。六是做好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

  学校需准备的资料:

  (1)学校情况简介。

  (2)学校迎省检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3)原始档案类:

  ①我县范围内0—17周岁人口文化状况登记表及统计表;我县范围内7—14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表及统计表。

  ②近三年(07/08、08/09、09/10学年)学校招生数、毕业生数;近三年学校分年级、分班在校生数(其中女生人数)和点名册、辍学学生数和年辍学率。近三年外学区(含外乡、外县)在本校就读学生人数、本校在外学区(含外乡、外县)就读学生人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本校随班就读分班人数、名单和个人档案。

  ③学生学籍档案。

  ④教师学历档案,进修档案。

  ⑤学校财务收支账目、报表、校产档案。

  (4)各项规章制度入镜上墙。

  (5)其它(如办学特色等)

  7、本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

  本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由中心小学履行职责。其工作和材料要求:

  ①场所,设在中心小学校园内,挂好侯家岗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牌子。

  ②机构,分管乡领导任校长,农技站长、中心学校校长任副校长,成员由农技站工作人员、中心学校教师和专长人员担任。

  ③设施,有教室和图书资料室。

  ④教材和活动记录,即每期培训人员花名册、作业本和测试卷,掌握参训人员技术或技能的程度,教员的教案,每期培训计划和总结等。

  ⑤对象,即脱盲后的农民、剩余劳动力、未升学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生。

  8、中心幼儿园

  中心幼儿园由中心学校负责,其工作和材料要求:

  ①有符合标准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②办园有大班、中班、小班各一个以上。

  ③教师具备幼儿教师资料以上。

  ④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75%。

  ⑤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45%。

  ⑥办园情况简介。

  ⑦建设完善档案资料。

  五、工作措施

  1、改善办学条件。加大教育内部装备和校园建设力度。实现必备办学条件的均衡配置,搞好基础设施的维修,做好校园绿化、硬化、净化、美化工作。

  2、围绕课改提高教学设备装备和使用效率。第一,按“普九”标准添置仪器器材、图书、电教器材,做好功能性教室的环境布置,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之熟悉各项操作,真正做到为教学服务。第二,提高功能性教室和仪器器材的使用率,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自主创新能力,做好相关资料的积累,重点突出使用成果的展示。第三,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以鄱阳教育网为平台,将设备和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教育的整体优势,为全县教师提供有价值的教育信息,直接服务于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现全县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3、狠抓“控辍保学”。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一是加大依法治辍力度。加大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学校结合当地政府、公安、工商等部门,实施依法控辏同时以政府名义向辍学学生下发催学通知书。二是深化教研教改,增强课堂教学对学生的吸引力,防止学生厌学。三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师生亲和融洽的氛围,确保初中在校生巩固率大幅度提高。

  4、丰富学校内涵。一是要通过校园文化体现学校内涵,要求学校加强校园的绿化、硬化、净化、美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二是校长的办学理念要体现学校内涵,要求各位校长认真学习,更新教研课改观念,形成本学校的教研课改体系,做教育教学的明白人、带头人;三是通过展示教科研水平体现学校内涵,要求学校要有自己的教研课改课题,培养骨干教师,形成研究性报告,让多数教师参与到教研课改活动之中;四是通过资料的真实积累显示学校内涵,档案资料整理要注重真实性和连续性。学校将过去的工作成果等资料分门别类的积累汇总整理。

  六、日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0月17日——11月15日)

  1、成立侯家岗乡中心学校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省检”工作方案并及时下发。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制定迎“省检”工作方案,并于11月15日前上报教育局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10月17日迎检办公室成员开始工作。

  3、召开迎省检动员会,启动相关迎检业务培训。

  4、县政府下发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布置迎检工作。

  5、中心学校迎检领导小组向乡政府全面汇报我乡迎检工作安排情况。

  6、召开校长会,部署迎检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

  1、各学校按照《20xx年江西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的要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做好自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迎检办公室汇总。

  2、各学校全面摸清流失学生数量、去向及原因,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切实做好学生的入学和辍学生返校工作,确保入学率达标。

  (三)自查汇报阶段(20xx年12月17日——20xx年2月10日)

  1、整治校园环境,提高绿化、美化、净化水平。

  2、完成各种表册、卡和统计报表的填写,数据做到上下一致、表表相符。

  3、完成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4、完成迎省检自查报告和各项汇报材料。

  (四)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3月2日——3月31日)

  1、全乡迎省检各项准备工作自查初验。

  2、根据验收标准和要求,进行全面细查,对不足之处整改到位,做好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迎接市检阶段(20xx年4月2日——4月30日)

  1、进一步完善各项迎检资料,做到资料齐全、真实、可信。

  2、迎接盛市的抽查。各学校根据省市督导抽查情况,对照标准要求,查漏补缺,加强薄弱环节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六)迎接省检阶段(20xx年5月)

  制订具体的迎省检方案,接受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学校要加强对“省检”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认识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把迎“省检”工作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迎“省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任务,划分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在迎检工作中因工作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2、认真学习,广泛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向社会及学校广泛宣传以《义务教育法》为重点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义务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宣传迎“省检”工作的重大意义,营造迎“省检”工作的浓厚氛围。

  3、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迎省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程序复杂,各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安排专人,分解任务,完善措施。要发扬团队精神,相互配合,调动全员积极性,确保迎检工作不出问题。各项工作按局制定的迎“省检”工作日程安排限时完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凡迟交、迟报、迟做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4、抓住重点,整体安排。一切从实际出发,抓住重点,整体安排。要依据自查整改方案,逐项逐条对照落实,树立典型,全面推进。

  5、强化督查,全面考核。切实做好迎“省检”工作,加强各校迎省检工作的督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并将迎“省检”工作列入20xx年度学校重点工作评估内容。

学校督导方案12

  为积极做好学校春季开学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确保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方案。

  一、督导日期:

  二、督导人员:

  三、督导学校:

  四、督导程序:

  (一)7:0~7:4早到校安全管理。

  1高峰警务、护学岗、值日人员值班情况;

  2学生上学使用的.交通工具的安全状况、进校秩序;

  学校门口道路警示牌、减速带的设置情况。

  (二)7:4~8:00警务站安全保卫。

  1安保工具的配备、使用情况;

  2视频监控的配备、运行情况,调取前一、两天晚放学时校门口高峰警务、护学岗、值日人员值班情况;

  人访登记表、学生外出登记表、值班、晚巡逻记录、监控设备运行记录等表册的登记情况;

  4访谈保安,了解安全保卫培训、警校联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安全演练开展情况。

  (三)8:10~9:20巡视校园。

  1《中小学生守则》上墙、入屏情况;

  2宣传栏内安全、法治、卫生防疫教育情况;

  建筑物、室外体育器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巡视堂教学,检查各楼层消防设施配备、运行情况,饮用水供应情况,观察师生的堂精神状态,是否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专用教室管理情况。

  (1)责任人、规制度是否完备、上墙;

  (2)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

  ()实验器材配备及使用情况;

  ()危化品是否实行“五双”管理。

  (四)9:2~9:0大间活动情况。

  1学生上下楼梯安全情况;

  2学生间纪律情况;

  值日人员间值守情况。

  (五)9:~11:00听、评。

  1推门听、评;

  2检查被听教师的备听笔记、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了解后辅导情况;

  了解多媒体设备及其他教学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

  (六)11:00~11:0食品卫生管理。

  1食堂。

  (1)食堂内外环境卫生状况;

  (2)工作人员着装上岗(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按规范操作情况;

  ()食品留样、餐具和备餐间消毒情况;

  (4)原材料采购、出入库登记、索证情况;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情况。

  2商店。

  (1)商店内外环境卫生状况;

  (2)有无超范围经营情况;

  ()有无过期、变质、“三无”食品。

  (七)1:0~14:00宿舍安全管理。

  1消防设备、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水电等安全管理情况;

  2出入登记、就寝点名情况;

  宿舍管理员任职情况。

  (八)14:00~14:40查阅台帐资料,校园网站信息。

  (九)14:0~1:0学生问卷,师生、家长访谈。

  (十)1:40~16:10汇总信息,填写工作手册、督导反馈表。

  (十一)16:20~16:40向学校行政反馈督导情况,下发督导反馈表。

学校督导方案13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深化教育督导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和保教质量。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和《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市教育督导责任区的建设,特制定克拉玛依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

  一、挂牌督导的意义

  实施挂牌督导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是教育督导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加强对学校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行为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提高了对学校督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中小学校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责任督学依照《教育督导条例》和《办法》对学校实施常态化、公开化监督指导,有利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持依法办学,切实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教育质量。

  二、挂牌督导的范围和安排

  挂牌督导的范围为我市各区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中学。根据我市实际,各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以下简称教育督导部门)为行政区域内每一所中小学和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注册的幼儿园配备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各直属学校由市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安排责任督学。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教育督导部门根据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的布局和规模等综合因素,原则上按1人负责5所左右中小学(幼儿园)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规格标准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监督电话、工作职责和主要督导事项,在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口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按照一校一牌的要求实现挂牌全覆盖。

  三、责任督学基本职责、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责任督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

  (二)督学聘任的条件和程序

  主要从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和退休的书记、校长(园长)、教研员、教师、行政人员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中选聘,专兼结合,兼顾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各个学段。

  (三)责任督学的管理

  1.责任督学由教育督导部门聘任,颁发督学证,实行注册登记,直接管理。

  2.各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对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的日常管理工作;市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直属中学责任督学的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责任督学任期考核评价制度,对任期考核称职的责任督学,予以续聘;对考核不称职的责任督学予以解聘;对考核优秀的责任督学,给予表彰奖励。

  4.责任督学的任期为3年,考核合格后可以连续任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3个任期。

  5.教育督导部门应当做好责任督学培训规划与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定期开展责任督学培训工作,每年集中培训时间累积应不少于40学时;对新聘任的责任督学应当进行督学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应不少于15学时。

  6.建立责任督学定期轮岗交流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交流、工作研讨、工作汇报,注重遴选和推广优秀挂牌督导模式、工作案例,提高责任督学工作水平。

  (四)责任督学的工作职责

  1.监督指导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情况;

  2.监督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和教育教学;

  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4.监督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5.发现问题并督促中小学(幼儿园)整改;

  6.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7.完成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责任督学对挂牌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督导事项为:

  1.中小学(幼儿园)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情况;

  2.校(园)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3.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4.招生、收费、择校(园)情况;

  5.课程开设和教育教学(幼儿园保育和教育)情况;

  6.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劳动教育和课业负担(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情况;

  7.教师师德师风和专业发展情况;

  8.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9.卫生保健、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幼儿寝室)卫生情况;

  (六)督导程序及要求

  1.责任督学参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相关规定,采取校园巡视、随机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列席会议、参加活动、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对中小学(幼儿园)实施督导。

  2.责任督学每月下责任学校(幼儿园)督导不少于1次,并视情况可随时进行督导。责任督学督导前要做好充分的督导准备,撰写好督导提纲;督导时要广泛收集各方面的信息,进行客观评估与指导,填写好督导记录;督导结束后要将督导结果当场反馈给中小学(幼儿园),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3.发现危及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责任督学应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发生危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并上报教育督导部门。

  4.责任督学要依法督导,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对有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情形要实行回避。不得在被督导中小学(幼儿园)领取和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实施与责任督学职责和身份不符的行为。

  四、监督管理与督导结果的运用

  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对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反馈给学校(幼儿园)的问题跟踪学校(幼儿园)进行整改落实,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开展实地评价考核。

  中小学(幼儿园)必须接受责任督学的监督,积极配合责任督学入校(园)督导,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拒绝、阻挠责任督学依法实施常规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督导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听取责任督学的工作汇报和问题反馈,研究处理相关问题。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结果,应当作为对中小学(幼儿园)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在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工作中,应充分听取责任督学意见。

  市、区人民政府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开展经常性督导工作提供经费、办公场所和设备等保障,为责任督学兼职开展督导工作产生的培训、交通、通讯、误餐费和承担的督导任务提供工作补助(发放对象不含责任督学中的在职公务员),责任督学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发放严格按照当地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教育督导部门、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为责任督学开展经常性督导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安排专人为联络员,做好督导过程和问题反馈记录,为责任督学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备保障。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克拉玛依市各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及直属中学。各区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的配套落实制度。

学校督导方案14

  按照中学督学责任区骨干教师工作督导方案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明德心天中学骨干教师督导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督导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执行组长:xxx

  成员:xxx

  二、督导对象

  教育局认定的市级、区级骨干教师20xx—20xx学年在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三、具体内容

  (一)师德表现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学生喜欢,教师认同度高。

  (二)继续教育

  注重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规律和方法,熟练掌握先进的现代教育技能。自觉学习进修,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岗位履职

  高标准落实教学常规,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教学效果显著,教学实绩在一定范围内居领先水平。

  (四)教育科研

  推动本学科教学的改革和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参加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教学研究,有成果。

  (五)示范引领

  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竞赛课、研究课、展示课等公开教学任务,在对口支援学校或本单位示范作用好。

  (六)带动辐射

  指导本校本区青年教师,所辅导的教师成长迅速。积极承担支教讲学、示范导学、教师培训等工作任务。

  四、工作时间与步骤

  (一)成立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督导室制定明德心天中学教师督导方案交校领导审核

  (二)分层实施

  1.骨干教师

  如实填写《心天区教育系统骨干教师履职自评表》,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月27日前完成。

  2.学校督导领导小组

  1)组织骨干教师的自评并审核(陈)

  2)组织学生对骨干教师进行评议(袁)

  3)组织教师对骨干教师进行评议(田)

  4)骨干教师管理工作总结(许)

  5)形成学校考核意见(在“自评表”上),6月3日前完成。

学校督导方案15

  根据《x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和陵醴市教育局《迎督资料准备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为迎接省第三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真做好各项迎督工作,顺利通过该项检查,实现市委、政府、市局为本次督导评估确立的目标,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迎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执行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 x

  二、机构组成:

  (一)迎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室

  主任:x(兼)

  成员:x

  分块设立三个工作小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小组、迎督工作资料准备小组、基础设施和文化建设工作小组

  (二)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小组

  组长:x

  成员:x

  牵头处室:教科室

  职责:

  1、学分时间范围:20xx年至20xx年

  2、学分标准:

  (1)集中培训在2天以上;在岗研修(有主题、有任务、有总结评价环节)2星期以上。

  (2)按每小时1学分计算,20xx-20xx年学分标准为360分,折合为45分/期。

  3、学分范围及分工:

  (1)教科室:4年内各类教学竞赛、课堂观摩、展示课、汇报课、研讨课等。

  (2)党政办:4年内各类外聘专家讲学讲座活动、师德师风培训活动

  (3)德育处:4年内各类心理健康教育(30分/人)、安全教育(10分/人)、班主任培训(含班主任论坛、德育年会、班会课竞赛等,30分/人)

  4、教师培训项目学分认定审核清单:

  (1)有培训方案(培训主题、培训目标、时间安排、参加人员等)

  (2)有活动签到册(手签姓名、身份证号)

  (3)有过程性资料(或教案、或讲义稿、或教学设计、或教学课件、或影像资料)

  (4)有培训总结(活动总结、活动结果、活动评奖表彰等)

  (5)有学校向市教育局提请的“学分申请报表”(样表在“教师工作股QQ群)

  5、上报时间:

  4月3号前由教科室统一报市教育局教师股或教研室

  (三)迎督工作资料准备小组

  组长:x

  成员:x

  牵头处室:督导室

  职责:

  1、常规资料

  各责任处室按省示范性高中督导评估标准准备本学期(20xx年上学期)的`各项资料。

  2、专项资料

  专项资料涵盖发展规划、办学条件、队伍建设、办学规模、经费管理、办学水平、学校特色等7个指标,具体资料和责任分解表详见附件。

  3、资料上交方式:

  (1)过程性原始资料请各责任处室提交督导室;

  (2)电子文档资料请各责任处室提交到服务器,由督导室审核、排版后统一打印、装订。

  3、时间要求:

  4月10日以前将各项资料提交督导室。

  (四)基础设施、文化建设工作小组

  组长:x

  成员:x

  牵头处室:党政办

  职责:

  1、维护校园环境卫生(责任人:x)

  2、营造校园文化氛围(责任人:x)

  3、安排学生活动、特色课程(责任人:x)

  工作要求:

  4月20日前,三个小组责任人单独制定本小组工作细化方案,确保校园环境整洁干净,校园氛围温馨和谐,学生活动有序彰显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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