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时间:2022-05-02 16:36:00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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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整治方案4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整治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整治方案4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有效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根据县政府办《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的通知》(惠东府办〔20xx〕3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各类环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情况,从源头上减少预防和减少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以赴做好环境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县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行动的全面组织协调工作,由庄绍君局长任组长、周柏林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李霖坤、骆祝宏、卢羽珍、游伟兵、翁操、廖小军、邱宇栋、曹亦文、肖必冠、曾澄文、张晶明、刘新强、邓燕军、刘燕新、林建安、陈威、曾伟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分局办公室。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生态环境检查。

  主要针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西枝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白盆珠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排查,坚决打击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排污和违规建设行为。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

  针对企业“三同时”制度、治污设施运作、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等情况开展检查。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按规定办理危废转移联单,规范危废储存设施管理,及时指正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三)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检查。

  针对企业的环境风险和防范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环保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作情况,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危险废物转移或处置情况,环境应急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情况。

  (四)开展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转移检查。

  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督促排污企业必须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对其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进行统一收集、贮存、处置,预防危险废物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五)开展非法采矿企业排查行动。

  采用定期巡查方式,对矿山、矿点特别是已取缔的点位进行检查,对发现非法开采或“死灰复燃”的,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坚决取缔,确保做到“发现一家,重处一家,清理一家”,保障饮用水源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制定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XX县环保局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动员、严密部署,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台帐,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月X日-X月X日)。

  联合各有关部门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反环境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环境安全条件的企业,有效促进企业自觉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X月X日—12月X日)。

  对重点排查企业开展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复查,推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到位的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各相关股室、环保所要将每个阶段排查整治情况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环境安全长效机制。各相关股室要强化日常监管制度落实,严把环境安全“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核、审批。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环境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要逐步配足配齐环境应急救援装备,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环境安全长效机制。

  今年是我镇提标扩模、突破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环境保护工作面临良好机遇和严峻考验的重要一年。今年的环保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XX县环保、市容、城管、农林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立足实际,务实创新,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治污减霾为重点,扎实认真地做好环保各项工作,进一步改善辖区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加快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保障。

  现按照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20xx年环保工作计划如下:

  一、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环保所,实行环保工作专人负责制,有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运用公众参与机制推动辖区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创建活动,形成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通过设立环保宣传栏、悬挂或张贴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简便易行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人人爱惜生态环境、个个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组织绿色志愿者队伍,认真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如4.22地球日、6.5环境日和世界无烟日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开展环保知识宣传,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自觉改善环境状况,抵制和制止各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不良行为。年内将我镇创建为环境宣教工作示范点,创建示范村庄1个。同时,加强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秸秆综合率达到100%,秸秆综合利用率90%以上,实现“零”火点目标。

  三、抓住示范项目建设机遇,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县级有关部门扎实做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一是加强对各企业、各村组和辖区主要道路的清扫频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引导村民自觉将垃圾分类进行装桶,做到村庄内无卫生死角,一日两扫,全天保洁,垃圾及时清运;二是9个行政村要巩固全面消除露天粪缸和旱厕工作成果;三是清除或整治农户房前屋后垃圾、废弃物和杂草,做到整洁有序;四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年内创建2个省级生态村(东樊、药惠)、2个市级生态村(江流、北樊),建成1个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完成东樊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任务;五是配合县环保局切实做好江流、银王、东樊和麦张4个示范村的水源地保护和绿化养(管)护工作;六是通过刷涂沿街立面、新建挡土墙、绘制文化墙等形式,对上述4个示范村的村容村貌进行美化提升,顺利通过省市环保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全力推进治污减霾各项工作

  按照县上统一要求,积极做好辖区治污减霾各项工作,多措并举,狠抓落实,通过加大宣传和巡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空气,减少污染,创建生态环保的生产生活环境。

整治方案 篇2

  县政府打击私挖滥采专项工作会议后,通过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县、乡(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我县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私挖滥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并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特别是去年冬季以来,私挖滥采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出现了反弹,从而影响了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持续稳定,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威胁。为保障全县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订陵川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精神为目标,以《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巩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全面排查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彻底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矿点(坑口、井),对违法矿主依法从严追究责任,非法采矿参与者得到依法处理。

  (二)对已接收的关闭煤矿(含硫铁矿)井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关闭不合格的,要及时按照“八条标准”彻底关死填实。

  (三)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铁矿、石灰石、铝土矿等)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有超层越界行为和无证非法生产加工石灰石的矿山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并实施关闭。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c同志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5月15日。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20日)

  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并于3月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拉网式清查和回查(20xx年3月21日-20xx年4月10日)

  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一是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打击私挖滥采联合执法大队及行政村配合,对本辖区私挖滥采矿点、关闭矿展开拉网式回查,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矿,清查和回查结果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是对所有合法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认真过细,不留死角,不仅要查主井,而且要查副井、风井和安全出口,还要查相关区域内有无新的挖掘迹象。要把位于资源整合煤矿矿区范围及周边和以往发生过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煤矿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实测,逐矿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第三阶段:处理(20xx年4月11日—20xx年4月20日)

  对排查出有新的超层越界行为的煤矿,要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回查发现的无证私开矿(点),要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1.对于规模小、零星私挖滥采矿点、矿硐要严格按照“八条标准”的规定要求,立即取缔关闭。

  2.对于规模较大、资源破坏量较多的非法矿井,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2日内进行实测评估工作,按照资源破坏量,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和刑事追究,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六条标准”及时取缔关闭。对于弄虚作假、伪装关闭、顶风作案继续非法生产的,要从严处理、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国土资源部门在接到有关超层越界的报告、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通报后,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井下核查,对存在超层越界行为的要立即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并在两日内聘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测。查清违法事实后,应立即暂扣其采矿许可证,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按照“八条标准”予以关闭,给予相应处罚,并公告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4月21日—20xx年5月15日)

  县政府将组成验收组,逐乡逐村逐矿进行检查验收,对关闭不合格、未达到关闭标准,要给予有关乡镇政府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按标准实施填埋、炸毁、关闭。

  六、几点要求

  (一)全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全面清查和排查、加强巡查、加大查处和严格执法的总体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好。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积极协作,联合执法。

  1、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乡(镇)政府对关闭不达标准的私挖滥采矿点(坑口、井)和关闭煤矿重新按标准进行补课,直至达到“八条标准”为止;负责对新发现的私挖滥采矿点、关闭达标后又“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以及越层越界开采的煤矿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监察部门移送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和政纪处分的案件材料;并提前介入煤矿关闭工作,对关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公安部门负责查堵并严厉打击非法煤矿一切火工品供应渠道,并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采矿矿主先行给予拘留,构成破坏资源罪的,要在十日内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监察部门负责对排查不力、拖延不关或为私挖滥采(坑口)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对不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造成非法开采现象仍然存在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安监、煤炭部门在检查中要将煤矿超层越界行为和列入监管范围之内的石灰石来料加工点作为主要安全隐患,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函告电力、水电部门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要通报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5、组织部门负责对村级主干和离任干部参与、包庇和未落实监管责任、不能及时发现上报私挖滥采等不作为行为进行组织处理。

  6、工商管理部门对私挖滥采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7、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全面检查列入监管范围内的铁矿点和粘土制砖企业,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8、电力、水电部门要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开采坑口(矿井)在当日内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并对私挖滥采供电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越层越界的矿山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9、矿产品管理中心负责稽查、没收运输的非法违法矿产品,切断所有非法矿产品的销售渠道。

  (三)严格关闭标准,认真做好关闭煤矿的移交接受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xx〕3号)“八条标准”要求来进行矿井关闭,特别是井筒的处理,要严格按“平硐、斜井井筒炸毁不少于50米,立井必须填满,混凝土浇灌井筒长度距地面不小于20米”,由县政府组织煤炭、国土、公安、电力等部门对关闭矿井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国土资源部门。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工作不力及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处理的转变。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晋政发〔20xx〕30号)文的规定,对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不力的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1、乡(镇)辖区内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且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2、各相关部门或机构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或者发现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有关机关和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3、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给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认真贯彻实施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国土局联合制定下发的《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六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规定,对发现的私采滥挖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及时实施关闭,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重点处理一批大案、要案,从重从严追究到位,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公开处理。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重点区域重点防范。要按照层层签订的监管责任状,严格按照逐村、逐矿、逐乡镇(所、站)包干,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把监管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意识,要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遗漏地进行巡查。对可能发生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采矿的重点矿山、重点乡(镇)、重点地区要加大巡查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非法采矿行为,确实做到重点区域和煤矿重点监管、严厉打击。

  (七)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下午5点之前,各乡镇要将整治工作进度与有关情况上报县打击非法采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整治方案 篇3

  促进全市旅游景区主动适应“常态化迎检,长效化管理”新形势,不断完善服务设施,优化整体环境,规范经营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现制定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和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据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自查自纠和考评检查督促整改提升,有效防止“重开发、轻管理、重创建、轻提升”现象,有力提升全市A级旅游景区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A级旅游景区全部符合国家相应质量等级标准并保持长期稳定,顺利通过市、省级和国家级常态化暗访检查及复核,全力打造我市安全有序、环境优美、服务优质、设施精致、经营诚信的高品质旅游景区,为我市旅游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内容

  在全市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考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全市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动态化监管机制,全面按照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结合江苏省旅游局下发的暗访复核通报指出的主要问题,对各A级旅游景区的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评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督促整改。整改提升的重点内容主要有:加强停车场建设管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导览标识系统和服务设施,努力增添对游客的人文关怀;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严格安全管理;加强经营户管理,进一步提升诚信经营和文明旅游的良好形象;全面落实工作人员规范服务和综合管理制度。

  三、工作安排

  自20xx年年6月至12月,由市旅游局牵头,成立由相关部门、第三方机构、行风监督员、旅游景区业务骨干等组成的`检查组,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采用常规检查、突击抽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查找问题,通报结果,督促整改,逐步形成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动态监管的长效机制。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旅游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各旅游景区属地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组织各旅游景区按照本次行动方案的统一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做好自查自纠,务实开展整改提升工作,着重解决好各级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维护全市旅游景区的良好形象。旅委会各单位要强化共同责任,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做好检查指导工作。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旅游景区,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加大督办力度。

整治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净化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校园及社会稳定,根据洪江市教育局、洪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安江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营造安全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公安、教育、街道管理、工商、卫生、文化联合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上访事件、无周边环境问题,以达师生平安、秩序井然,有力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具体工作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由校长蒋益楠为组长,法制副校长杨运良、副校长易克颖为副组长,其他行政领导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小组具体负责对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及工作实施;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按照有关要求,明确校长为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为各班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为该节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分别与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与家长和学生签订交通安全骑车协议书,并加大督查力度;学校的食堂要严把食品入货渠道,与供货商签定食品卫生安全协议。同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完善制度,有章可循

  结合学校实际和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得相关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办事、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四)、根据实际,明确重点

  根据洪江市教育局、洪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安江城区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确定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

  1、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

  2、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

  3、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抵制网络文化中的腐朽、消极内容的能力;

  4、加强对校舍和教学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如:多媒体教室、档案室、微机室、语音室、实验室、图书馆、寝室等)要做重点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严防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5、加强对食堂的饮食卫生监管工作;

  6、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7、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创建宽松、民主、和谐的心理环境;

  8、做好贫困学生的帮困结对助学,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五)、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整治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创建平安校园是当前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因此,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团会,以讲座、板报、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的法律常识及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效性,引导和教育师生增强做好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法制安全意识。

  (六)、加强教育,提高能力

  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师生的安全防护知识和卫生常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注意防电、防水、防火、防毒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学习,注重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七)、不拘形式,开展活动

  为促使全校师生人人重视、人人参与创建工作,学校拟在全校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1、开展“安全与卫生知识”专题讲座;

  2、开展“安全在我身边”征文竞赛;

  3.组织“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与整改”专项活动;

  4、环境专项整治与优秀班集体评比活动紧密结合,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展开。

  5、组织师生义务劳动,打扫街上卫生,创造清洁卫生的校园周边环境。

  (八)、排查隐患,确保安全

  (九)校园进出,严格把关

  门卫、保卫严把校园进出关,对来访的家长、教职工亲属、来宾和办事人员严格准入制度,严格登记制度。对身份不明的人员,由门卫通知相关人员到门口来接,并进行登记签名,谁签字谁负责。

  (十)、协调关系,加强治理

  学校将尽全力协调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周边街道、社区和政府的关系,争取他们多方面的支持;联合派出所、工商、防疫、综合执法队等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破坏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依法治理周边环境。同时,注重协调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密切关系,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严禁未年人进入的场所,远离不洁的小摊、小贩,努力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得以正常进行。

  三、高考前的联合整治行动

  1、学校积极配合安江城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对学校周边游戏室、桌球室、牌馆进行整治和取缔。

  2、学校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城管对校门口“快快游”和校门口车辆停放进行整治。

  3、学校积极配合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的商店、饮食店和摊担进行检查和整治。

  总之,我们将举全校师生之力,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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