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时间:2023-08-22 15:59:39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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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整治方案6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整治方案6篇

整治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食品标签标示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在食品标签标识上标注虚假、夸大内容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按食品安全标准做到如实标注、规范标注,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

  二、工作内容

  (一)企业自查整改。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对照食品标签标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食品安全标准,对标签标识逐一进行自查,确保所有使用的.食品标签标识内容真实、合法,如实反映产品属性、原辅料使用情况等,标注形式规范、符合要求。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所用的标签标识存在问题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彻底清理库存的不符合要求的标签和包装材料,防止继续投入生产使用;对已经流入市场的产品,要立即主动开展召回工作,积极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企业自查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要及时汇总,填写《食品标签专项整治企业自查汇总表》(附件2),并书面报告企业所在地质监局。

  (二)严格监督检查。在日常监管、执法检查、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审查过程中,要以食品标签标识真实性、规范性为重点内容、以食品标签标识屡次被投诉举报及抽检不合格企业为重点对象、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食品安全标准等为监管依据,严格按照《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项目表》要求,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消除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企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召回问题产品,并主动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结合企业自查报告情况,对重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核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重点督办,督促企业及时提交整改报告及见证材料,并实地核查确认,巩固整治排查工作成效。

整治方案 篇2

  按照市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部署,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关于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旅游干部队伍在思想观念、工作能力、工作状态、工作纪律、廉政行为等方面存在的“庸懒散浮拖”问题,努力打造一支作风硬、纪律严、素质好的队伍,特制定旅游局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中央、省委和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为指导,以转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为主线,强化问题导向、事业导向,坚持自检自查为主,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纠正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面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履职效能、舆论形象等实现根本性转变。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三是落实预案,防患未然积极落实防汛防灾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实行24小时行政值班与防汛突击队待命联动的汛期安全保障制度,确保灾害天气及时预警、突发事件先期正确处理、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善后工作妥善安排。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去年上下联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5个方面20个问题(庆办发[20xx]21号文件“双十行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各级特别是市、县(区)两级“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的重点内容及分工如下:

  (一)整治文山会海,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

  (二)整治检查评比泛滥,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

  (三)整治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由市纪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法制办负责;

  (四)整治服务意识不强、生冷横硬,由市纪委和相关单位负责;

  (五)整治违反财经纪律,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六)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由市纪委、市接待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七)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八)整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指数配备问题由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

  (九)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十)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进一步完善“双十行动”的工作内容、推进措施,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把工作抓实,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此项工作由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加强公文管理。修订完善局机关公文管理规定,严格规范公文审核、报送制度,控制发文数量、规格、发文范围和篇幅,能通过办公系统传递的,不再印发纸质文件。简报信息要突出反映重要动态、经验和问题,没有实际内容的简报信息一律停发。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好本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治理的工作标准、阶段目标、进度要求、保障措施、责任部门等,并于20xx年3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报市纪委。

  答:按照《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总体安排,证监会要求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全面排查互联网相关业务情况。证券、基金和期货经营机构借助互联网平台或者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业务,要严格遵循业务规则和监管法规,同时要关注、识别因借助新型载体而出现新的风险点,持续更新风险防控措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边查边改,证监会通过检查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治,分类处理,依法合规的要继续支持发展,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整治工作的同时,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促进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互联网业务规范发展。

  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这个要害,人们更是欢呼雀跃,齐声叫好。特别是对正在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百姓对会议所提及的廉政为民,农村福利等问题更是非常关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通过大家找、自己查、集体议、互相帮、群众评等方式,自上而下查找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整,立行立改。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整改报告,整改情况适时适度向群众公开。

  (三)整改落实阶段(10月11日至11月20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纪委对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不定期地开展明查暗访和重点抽查,对发现顶风违纪问题,严格问责。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巩固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21日至12月上旬)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上报整体工作情况报告。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常态开展评议。建立党风政风行风“三位一体”社会评价机制,每年开展两次社会评价,采取电话抽查、问卷调查、网络满意度测评和群众办事大局(窗口)直评等方式,定期对直接关系民生的窗口部门的'作风情况进行评议,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组 长:XXX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一)随机访谈,治庸提能。由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随机访谈党员干部,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实行“五问五看”:问岗位知识,看业务熟不熟;问当前工作,看情况清不清;问基本数据,看掌握准不准;问下步计划,看思路明不明;问学习内容,看认知够不够。详细记录所问与所答情况,向各党支部反馈。

  副组长:XXX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XXX 市纪委副书记

  XXX 市纪委副书记

  XXX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组织员办公室主任

  XXX 市纪委常委

  成 员: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外侨办、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房产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信访局、市城管委、市政府办、新闻传媒集团、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接待办、市旅游局、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油田教育中心、市石化教育中心、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城乡规划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

  主 任:XXX (兼)

  副主任:XXX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XXX 市人才办副主任

  XXX 市信访局副局长

  成 员:XXX 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XXX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XXX 市纪委研究室科员

  XXX 市信访局来访接待科科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上下联动,层层传导压力。

  (二)做好情况汇总。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市直部门每月至少上报1起专项整治案例,各县区每月至少上报3起专项整治案例。

  (三)强化督查问责。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针对工作纪律、窗口单位形象、公车私用、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公款购买购物卡(券)等问题,坚持经常性监督,持之以恒;对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超标准配车、超标准公务接待、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要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对于发现违反制度规定、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纵容。要严格“一问三责”,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依据相关规定对分管领导实行问责,并严格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形成高压态势。

  (四)从严规定要求。狠抓《廉政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的贯彻执行,按照关于公务用车、办文、办会、办公楼、党政机关文艺晚会、会员卡、公款旅游、公款宴请吃喝、公款发放节礼、公务接待使用鱼翅或高档烟酒、赠发土特产、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方面具体规定,从严要求,抓好落实。

整治方案 篇3

  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合同行为,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打击合同欺诈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合同法》、《拍卖法》、《担保法》以及《合同监督条例》、《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合同监督管理职能,依法打击各种合同欺诈和违法行为。要通过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合同违法案件,有效预防和减少合同欺诈行为的发生,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整治时间和步骤

  从现在开始到九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10日至6月30日为宣传法律法规和调查摸底阶段;

  第二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为规范合同行为阶段;

  第三阶段:7月21日至9月15日为合同违法案件查处阶段;

  第四阶段:9月16日至9月31日为总结阶段。各单位向市局合同股报送此次打击合同欺诈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三、打击重点

  重点打击以下合同违法行为:

  (一)应按《**省合同监督条例》规定申请备案而未备案的格式条款合同行为;

  (二)格式条款合同中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经审查要求改正而没有改正继续使用的;

  (三)伪造合同的行为;

  (四)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

  (五)虚构主体资格与他人签订合同的行为;

  (六)签订合同虚构合同标的物的行为;

  (七)故意交付部分货物(货款)骗取全部货款(货物)或者骗取货款(货物),拒不交付货物(货款)的行为;

  (八)定做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合同,不退还所交定金、质量保证金、履行保证金、预付款、材料款等费用或者拒不交付加工费的;

  (九)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等费用的;

  (十)商品房买卖交易中无证照或证照不全而进行商品房开发、交易的行为;

  (十一)借商品销售广告诱骗消费者上当的行为;

  (十二)同一间商品房屋多头销售的行为;

  (十三)故意隐瞒已抵押的事实而欺骗买主的行为;

  (十四)虚拟交易、签订合同骗取银行袋款的行为;

  (十五)房地产开发商私自印制《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行为;

  (十六)倒卖各类工程施工中标合同的行为;

  (十七)拍卖活动中串标竟买的行为;

  (十八)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抵押、骗取贷款的行为;

  (十九)利用合同及他人担保骗取贷款的行为;

  (二十)利用拍卖公告或其它方法对拍卖标的物作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十一)其他合同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明光市工商局打击合同欺诈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盛书志副局长为组长,杜传海副局长为副组长,合同股及各工商所、直属局、公平交易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股,陈君贤为办公室主任。各办案单位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落实。

  (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打击合同欺诈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专业性较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加强各业务间的沟通和协调,尤其是分管合同与公平交易人员的合作,形成合力加大查处力度。同时要注意取得各级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针对辖区内易发合同纠纷、合同欺诈行为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实施重点检查,做到帮扶指导、规范合同行为与坚决打击合同欺诈活动并举。

  (三)打防结合,规范行为

  各单位要结合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市场巡查,认真排查辖区有突出问题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在帮助企业规范合同行为的同时,对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要将这次专项执法与合同帮扶、守合同重信用的信用体系建设、合同监管“七进“活动相结合,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自律机制,最大限度的减少合同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搞好宣传、营造氛围

  要开展多种多样的合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开展“七进“活动,深入企业、商场、市场和乡村田间地头,到农村专业合作社,到工业园区宣传合同法律法规,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提高社会防范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的能力。

  (五)学习办案,提高水平

  各办案单位,尤其是合同管理及办案人员要以这次开展打击合同欺诈活动为契机,以查办合同案件为突破口,锻炼合同执法人员进一步学好合同法律法规,用好合同法律法规的能力,充分调动查办合同案件的主动性、积极性,从而大力提高办理合同案件水平和合同监管能力。

整治方案 篇4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总局令第7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烟花(20xx)139号)《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武安发[20xx]1号文件等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改善经营单位基础安全条件,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于20xx年1月5日至5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烟花爆竹经销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指导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烟花爆竹经销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长:

  成员: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月30,制定方案,宣传动员)

  1、召开镇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和村负责人会议,全面部署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

  2、广泛宣传国务院455号令,国家安监总局第7号令,安监烟花(20xx)139号法规和规定,动员烟花爆竹企业,零售经营者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3、安监站进一步摸清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底子,建立监管台帐。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2月1日至4月30日)组织现场检查,开展集中执法

  1、查证。没有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经营户经营烟花爆竹的一律没收其商品和违法所得,处500元—1000元罚款,并责令办理销售许可证。

  2、验货。已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零售户,只能经营由市烟花爆竹批发公司配送的商品,不得经营含氯酸钾商品。否则没收货物,并处500—1000元罚款。

  3、加强安全监管。仓库、柜台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4、清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作坊,发现一处摧毁一处,并予重罚,情节严重的交政法机关处理。

  (三)、总结阶段(20xx年4月30日至5月30日)

  认真组织“回头看”行动,巩固整治成果,并于20xx年5月30日前书面总结上报市局。

整治方案 篇5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未保办,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未保办主任)。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1.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3.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系统;4.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5.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和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6.加强校园治安整治,预防学生受侵害事件发生;7.加强学生交通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8.积极开展夏季防学生溺水工作,防范学生溺水事故;9.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10.加强外口子女、留守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安全和法制教育与管理;11.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三、整治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至4月10日):各学校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中小学安全宣传日”、“学校安全教育周”和5分钟安全教育等教育活动,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

  (二)检查整改、完善措施阶段(4月11日至8月31日):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及学校危房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9月1日至9月30日,小学中心校对所属学校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县教育局上报检查情况;10月10日至11月30日县教育局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县教育局对各校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总结,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四、有关事项

  1.各校应将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于5月16日前报送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未保办)。

  2.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各校要及时将专项整治的有关信息及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书面小结汇总上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未保办)。

  3.县教育局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

整治方案 篇6

  根据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镇儿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的

  对镇内儿童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加大集中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的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经营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和打击,确保儿童食品安全无事故。

  二、整治对象

  镇内所有从事儿童食品(包括奶粉、糖果、饮料、面包、糕点、饼干等儿童副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到20xx年5月为集中检查整治阶段,6月为总结阶段。

  四、整治措施

  1、加强对儿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做到所有儿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

  2、要坚持重典治乱,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儿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儿童食品,销售无生产日期、无食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食品,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及其它假冒伪劣儿童食品等违法行为。

  3、充分利用会议、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各种宣传手段,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进单位、进校园、进村组(社区)、进家庭等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儿童食品安全常识,增强儿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

  4、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投诉举报,参与儿童食品和大众食品的安全监督。

  5、镇直相关单位和各村(居)委会要落实负责人。

  6、镇直相关单位和各村(居)委会在每月的12日将检查和查处信息报送镇食药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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