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节能降耗方案

时间:2024-06-28 11:20:03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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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节能降耗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节能降耗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节能降耗方案

企业节能降耗方案1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建立节能降耗预警机制,落实调控措施,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1.全区节能目标:“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下降23%。

  2.全区调控目标:确保20xx年全区万元GDP能耗比20xx年下降5%以上;二、三季度均应完成计划进度的105%,以此作为全区节能降耗预警控制线。

  3.区经贸局、统计局根据季度GDP实际增长幅度和能源消耗实际变化情况,督促各重点耗能落实进度要求,对确需调整的单位经综合评估后进行适度调整;重点调控5户市级重点能耗企业(其中一户关闭,一户停产)和7户区级能耗较高企业,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责任目标。

  二、基本原则

  1.正确处理预警调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把保增长与转方式、调结构结合起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实现和经济增长的双赢。

  2.正确处理控制增量与调整存量的关系。以控制高耗能产品产能过度释放、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为重点,严格限制能耗增量。加快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3.正确处理依法监管与预警调控的关系。依法实施节能降耗预警调控,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化节能执法监察,切实将各项调控措施落到实处。

  4.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树立全局观念,围绕完成全区“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大局,落实节能降耗调控措施,做到令行禁止。

  三、调控重点

  以下企业、产品和项目是调控的重点:

  (一)单位产品能耗超过能耗限额的企业;

  (二)未完成“十一五”前四年节能目标进度的企业;

  (三)耗能总量大、单位能耗高、污染重、附加值低的产品;

  (四)属于“上大压小”项目中应关停的高耗能项目,提前关停。

  四、预警调控程序

  (一)区经贸局、统计局根据季度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耗和全社会用电量等指标数据,对全区节能降耗整体形势进行分析,及时把握趋势变化,动态分析全区、各镇街和重点耗能企业能耗总量及耗能结构,提出是否启动调控动议,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区经贸局对出现能耗异常情况的镇街、重点耗能企业,下达预警调控通知,责成有关镇街启动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有关镇街接到预警通知后应立即对企业实施限制高耗能产品产能等调控措施,并按月向区节能办报送调控措施实施情况和调控效果。

  (二)异常情况消除后,区经贸局、统计局将及时解除预警。

  五、调控方案

  根据全区目前节能降耗目标完成情况,结合我区能耗实际,区节能降耗调控方案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实施分级控制,根据全区实际完成的季度节能降耗目标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调控方案。

  Ⅰ级方案:全区年初以来到本季度累计实际综合能耗在综合耗能量控制指标95%以内时,按照全年节能工作安排,继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特别是要加强重点耗能企业和行业用电量增长的监控,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十二五”节能减排打下坚实基础。

  Ⅱ级方案:全区年初以来到本季度累计实际综合能耗在综合耗能量控制指标95-105%,但根据能耗形势分析预测有可能完不成“十一五”节能目标时,启动此方案。

  1.全区高能耗企业按零库存安排生产。

  2.当年拟竣工投产的高耗能项目,分期投产或部分投产。

  3.省级重点用能企业中,第二季度未达到全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水平的.重点耗能企业限期整改或按零库存安排生产。

  4.城市景观灯关闭50%。

  Ⅲ级方案:全区年初以来到本季度累计实际综合能耗在综合耗能量控制指标105%以上时,启动此方案。

  1.当年拟竣工投产的高耗能项目,停止投产。

  2.市级以上重点用能企业中,第二季度未完成全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目标任务的用能企业限期整改或限产3个月。

  3.根据电网负荷情况,在保证供电和供热前提下,科学安排发电计划,降低高耗能机组出力,调整大机组出力。

  4.城市景观灯全部关闭。

  关停企业名单由镇街提供,经区经贸局、统计局拟定,报区政府批准后确定。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经贸局、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和部分重点耗能企业参加的节能降耗预测预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和解决节能降耗预警调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措施,确保调控指令落实到位。各镇街和重点耗能企业要进一步落实节能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对节能降耗预警调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区节能办备案,方案应当包括能耗控制目标、调控企业(产品、项目)名单、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进一步健全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区统计局将加强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做好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工作,全面提高能耗指标数据质量,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能源消耗状况。各用能单位要加强能源利用的计量、记录和统计工作,依法履行统计义务,如实提供统计数据。积极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能源平衡和能源利用监测工作,深入研究能耗指标与有关经济指标的关系,科学设置监测指标体系。对不能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全面提报统计资料,甚至肆意篡改统计数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企业节能降耗方案2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建立节能降耗预警机制,落实调控措施,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促进全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1、全镇节能目标:“十一五”万元GDP能耗下降23%以上。

  2、全镇调控目标:确保20xx年全县万元GDP能耗比20xx年下降4%以上,以此作为全镇节能降耗预警控制线。

  3、各民营调控目标:各民营企业根据“十一五”前四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本企业能耗控制目标,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责任目标。

  4、镇民营经济推进委员会根据季度GDP实际增长幅度和能源消耗实际变化情况,督促各企业落实进度要求,对确需调整的单位经综合评估后进行适度调整。

  二、实施重点

  (一)单位产品能耗超过能耗限额的企业;

  (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工艺)的企业;

  (三)耗能总量大、单位能耗高、污染重、附加值低的产品;

  (四)未经节能评估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属于国家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但没有列入今年淘汰计划的,也作为调控重点,提前淘汰。

  三、预警实施程序

  (一)镇民营经济推进委员会根据季度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耗和全社会用电量等指标数据,对全镇整体形势进行分析,及时把握趋势变化,动态分析全镇能耗总量及耗能结构,提出是否启动镇级预警实施动议,报县政府同意后实施。对出现能耗异动情况的耗能企业,下达预警通知,责成立即启动节能降耗预警方案,并按月向镇民营经济推进委员会报送调控措施实施情况和调控效果。

  (二)异动情况消除后,镇民营经济推进委员会将及时解除预警。

  四、实施方案

  根据全县目前节能降耗目标完成情况,结合我镇耗能实际,南长山镇节能降耗实施方案分为Ⅰ、Ⅱ两个等级,实施分级控制,根据全镇实际完成的季度节能降耗目标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调控方案。

  Ⅰ级方案:全镇年初以来到本季度累计实际综合能耗在综合耗能量控制指标95%以内时,按照全年节能工作安排,继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特别是要加强企业用电量增长的监控,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十二五”节能减排打下坚实基础。

  Ⅱ级方案:全镇年初以来到本季度累计实际综合能耗在综合耗能量控制指标95—105%,但根据能耗形势分析预测有可能完不成“十一五”节能目标时,启动此方案。

  1、耗能较大的'光学玻璃厂、冷藏厂限电、限产。

  2、当年拟竣工投产的耗能高项目,分期投产或部分投产。

  3、根据全县电网负荷情况,在保证居民供电和供热前提下,与供电公司联手,科学安排拉闸线路,保证育苗等民生工程供电线路畅通,以确保全镇用电稳定。

  4、非重大节日南长山镇各景观灯全部关闭。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镇民营经济推进委员会为依托,成立由镇民营经济推进委员会、供电公司和能耗企业参加的节能降耗预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和解决节能降耗预警实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方案指令落实到位。进一步落实节能第一责任人制度,镇里有镇长、企业有老总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节能降耗预警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措施,明确责任。

  (二)进一步健全能耗统计、监测体系。镇里有镇经管站、统计站,民营积极推进委员会具体负责。做好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工作,全面提高能耗指标数据质量,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能源消耗状况,加强对数据质量的科学评估,确保主要能源数据与相关经济数据的匹配、衔接、平衡。

  (三)加强预测预警工作。加大对相应能耗总量较大、单位能耗较高的企业的监控和督察力度,确保其单位能耗持续下降,能耗总量增幅与经济指标增幅相协调。对预测不能按计划完成的,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实时进行调整。

企业节能降耗方案3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是全市应对年严峻的节能工作形势,确保完成全年和“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一项具体措施,适用于对全市及各县(市)区(管委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预警预测,对影响程度大的重点用能企业的跟踪、预警预测和阶段性应急调控。

  二、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建立节能降耗预警机制,落实调控措施,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促进全市社会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1、全市调控目标:确保单位GDP能耗下降4.6%以上,完成全市“十一五”下降20%的总体目标。努力完成省下达的全年用电计划。

  2、各县(市)区(管委会)调控目标: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单位GDP能耗下降的确保指标、努力完成力争指标。努力完成市下达的全年用电计划。

  (三)基本原则

  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的关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落后产能淘汰,严格控制高耗能、低产出企业的.用能。以用电量为调控重点,按月计划、每日跟踪、每日通报,及时整改。突出重点,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实行属地管理。

  三、主要内容及调控重点

  (一)主要内容

  1、全市及分地区的GDP能耗情况;

  2、全社会及分地区的用电情况;

  3、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能耗(电耗)、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情况;

  (二)调控重点

  1、单位产品能耗超过能耗限额的企业;

  2、未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进度的重点用能企业;

  3、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工艺)的企业;

  4、单位产品能耗不降反升的企业;

  5、耗能总量大、单位能耗高、污染重、附加值低的产品(企业);

  6、未经节能评估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7、属于国家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但没有列入今年淘汰计划的,也可作为调控重点,提前淘汰;

  8、能耗总量大的商业、娱乐业;

  9、城市亮化工程、景观照明等设施;

  10、其他政府(部门)确定的重点企业(单位)。

  四、预警调控程序

  (一)预警分析。市节能办会同市统计局、电业局等部门,每月对全社会及重点企业的用能、用电及能耗指标等进行分析,及时有关预警信息。

  (二)预警调控启动。从9月份起逐月下达用电计划,每日跟踪通报,督促有关地区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有序用电,控制用电总量。

  (三)预警调控解除。根据调控情况,异常情况消除后,市节能办及时解除预警。

  五、主要调控措施

  (一)以区域用电总量控制为重点,每月下达月度用电计划、每日跟踪、每日通报。对超计划用电较多的县(市、区)将实行领导约谈。对控电措施不力,导致超计划用电多的地区,将实行更加严厉的控电措施。

  (二)以工业重点耗能企业为重点,根据其单位能耗水平、单位产值的能耗水平等指标,由各地制定相应的用电控制指标,实行“轮休制”或限额用电。

  (三)控电范围从工业为主向商业、娱乐业扩展,根据区域电量超额情况,采取不同等级的轮休制或缩短营业时间。

  (四)城市亮化工程、景观照明等在调控期间原则上予以关闭,确需开启的需经节能办审批,明确开启的时间、范围。

  (五)机关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娱乐、金融、证券等商业单位,要在全天停用二分之一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空调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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