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教师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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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带有规律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能使我们及时找出错误并改正,因此我们需要回头归纳,写一份总结了。总结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古筝教师工作总结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古筝专业教学自上世纪40年代进入高校以来,已经历大半个世纪的发展。一直以来,专业教学形式基本以一对一独奏教学为主,重奏、合奏教学为辅。即便在重奏、合奏课作为必修课的院校,对古筝专业的学生而言,实践和学习的机会也是极少的。各院校的乐队合奏训练作品中,因古筝大范围快速转调的不便导致作曲家常常避写古筝声部,古筝乐员便常处于“休息”状态,而较少参与训练和实践。此外,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化,高校人才选拔由计划招生,变成了“随行就市”,而古筝因其自身音色动听、易于上手等优势,在短短十几年间迅速跃居为民族器乐第一大专业。随之而来生源数量剧增,各院校招生人数普遍增长。如此不仅给古筝专业教学带来较大压力,更使得本已失衡的重奏、合奏课程对绝大多数古筝专业学生彻底关闭,以至他们无法接受这方面知识的学习和锻炼。
一、古筝专业重奏、合奏教学的现状
上世纪90年代初,上海音乐学院何宝泉教授以其敏锐的职业嗅觉,窥见了古筝专业发展势头。他预见了古筝发展重奏、合奏训练的趋势与前景,率先在国内专业院校开设了古筝重奏课,组建筝乐团,以严格的训练推进演出实践学习。不久,他们便以筝乐重奏、合奏的精彩演奏,赢得了业内好评,成功地树立了古筝群体化演奏的样板,为古筝群体化演奏形式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随后国内一些音乐艺术院校也相继开设古筝重奏、合奏课程,暂时缓解了古筝专业学生普遍得不到重奏、合奏训练的问题。
新世纪以来,古筝重奏、合奏训练不仅在专业院校中兴起,一些社会培训机构与演艺市场也纷纷接纳这种形式,使古筝群体化演奏形式成为一种时尚和新趋势。然而,当我们为此感到欣喜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发现其中的问题,给予其更多关心和支持。新生事物要有良好的生长环境和持续发展动力,系统研究和规划是必不可少的,古筝重奏、合奏训练,首先应该通过专业院校教学管理部门对课程设立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以此获得实施条件、计划、方法等具体数据,再按课程开设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实施具体工作的操作。古筝重奏、合奏训练,从课程形式和内容上与民乐合奏课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又与专业个别课有着较大区别,它不仅是专业个别课的重要支撑,也是古筝专业教学的横向延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的音乐艺术院校将古筝重奏、合奏纳入正式课程设置的较少,且没有形成一套较为系统的教学理论及完善的训练模式。作为民族器乐学科的一个分支,其课程设置的合理性与规范性、管理与教学体系的完善、人才培养与师资队伍的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的开展,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并着眼于整体诠释与严谨定位。
二、对古筝专业重奏、合奏教学的几点建议
笔者于音乐学院古筝专业任教20年,20xx年在四川音乐学院民乐系率先开设古筝重奏、合奏课,组建了四川省第一支古筝乐团——天籁筝乐团,参与举办了百余场演出实践,也曾获得过文化部颁发的最高荣誉。以开展重奏、合奏训练的教学经验为依据,笔者对古筝专业发展重奏、合奏训练提出几点建议,希望能以此引起整个古筝专业群体的广泛关注,为古筝重奏、合奏及室内乐演奏艺术的建设尽一点绵薄之力。
(一)课程设置的“合法化”
可以肯定,在全国绝大多数专业艺术院校的艺术实践舞台上,或多或少都出现过古筝重奏、合奏的表演形式,这说明这种形式在各艺术院校早已普遍存在,但这并不代表这些院校都已将其作为法定的课程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客观地说,艺术院校古筝重奏、合奏训练整体还处于较为松散无序的状态,其中绝大部分也是“间歇性”存在。之所以说“间歇性”存在,主要是指师生们往往是根据不定期的演出需要,临时组织学生进行突击排练,完全谈不上系统、科学的课程设置与严谨的教学训练,基本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
该课程的学习,不仅使学生在演奏技能和音乐表现方面得到更全面的提高,还能使他们学会从科学、系统的角度把握音乐的整体布局,培养演奏中的集体意识,建立演奏多声部、多色彩、多织体相结合的理念,学会更好地与别人合作,掌握更丰富的专业演奏技能。该课程作为必修课,教学对象应以具备一定演奏能力的古筝本科学生为主,教学时长3学年,周课时量3—4学时。笔者认为,刚进校的学生需要演奏法规范化的调整适应期,不适宜直接参加训练。而大四毕业班的学生最后一学期要完成毕业论文和准备毕业考试,也少有精力投入训练,所以课程的时间安排应从第一学年下学期开始,至第四学年上学期期末结束,这样更利于课程的实施与延续。此外,合法化的课程还需要在训练时间、训练场地、指导等方面得到保障。
(二)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学体系
将古筝重奏、合奏训练设置成为合法的必修课程,由校方提供固定场地,集中安排上课时间,教务部门对授课教师和上课学生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考勤情况纳入教师考核依据以及学生学籍管理,对无故缺席的教师作教学事故处理,迟到、旷课的学生按相关条例进行相应处分甚至开除学籍。该课程应由系一级教学部门组织相关任课教师制定统一的教学大纲,每学期由执行课程授课的教师根据学生情况制定适当的教学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进行备课、授课及成绩考评,学生则按教学计划进行预习、训练及课后练习,并接受技能的考核。该课程的业务管理与质量监控由相关教研室负责,组织教师开展定期的教学总结和业务研讨,根据教学目标及课程实施情况对教学大纲进行必要调整,根据教学要求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寻找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纠正问题的方案和意见,以此不断促进教师授课质量与学生训练效果的提高,达到以监控促提高的目的。
古筝重奏、合奏课虽然是训练实践课程,但同样离不开相关理论知识支撑,课堂教学除了动手操作之外,加入乐队理论知识以及音乐表现方法的讲解是非常必要的。以夯实理论为基础再结合实践操作的全面学习,才能确保该课程知识结构的合理性与完整性的统一。课程实施过程应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合理安排教学进度,设计由浅入深、从易到难有层次的教学进度,采用灵活的授课形式和科学的教学方法,定期组织课堂训练之外的舞台艺术实践,以学生和观众反馈的意见对授课过程与训练效果进行评定,以教研室为单位对评定结果进行研究总结,逐步调整修正教学过程中各项不适合的内容与标准,最终形成完善的合格评估课程。
(三)注重人才培养与师资队伍建设
目前,古筝重奏、合奏训练的师资队伍是不容乐观的,大多数排练都是由古筝专业教师担任训练指导,排练中教师能够发现解决的问题大多集中于古筝演奏的专业要求,而对如何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安排训练内容,如何对失衡的声部关系进行调整,如何阅读总谱、指导学生的演奏配合等问题是缺乏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的,这也是目前古筝重奏、合奏训练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在当前的形势和条件下,一方面需要担任课程训练的教师主动学习重奏、合奏训练的理论知识,主动向指挥家请教排练的方法与技巧,经常观摩职业乐团的排练,同时也希望由古筝协会等牵头,组织专家对有需求的古筝教师进行排练指挥技能的培训,通过多种方式逐步提高古筝教师重奏、合奏训练的能力。另一方面,还需加强指挥专业的人才引进。“术业有专攻”,专业人才不仅具备指挥专业全面广博的理论知识,且通过专业领域实践的不断历练、成长,积累了大量的实际操作经验,是该课程最理想的任教人选。以他们为核心组成古筝教师参与的教学小组,不仅可以直接指导重奏、合奏的训练,还可以对古筝教师进行相关的指导培训,更能从科学规范的角度引导本课程的发展建设。若是条件允许,以专业指挥与古筝教师相结合,共同担任课程指导,通过两个专业相互支撑与融合,将技能应用与训练实践充分整合,以更明确的教学要求促进训练效果与质量的提高,充分发挥出学科结合的优势。
(四)教材建设
教材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目前古筝重奏、合奏的曲目量较发展初期已有较大的改观,除了古筝演奏家积极参与创作之外,作曲家也纷纷投入到古筝重奏、合奏作品的创作中,如何占豪、曹文公、周成龙等著名作曲家都分别出版了古筝重奏、合奏作品曲集。然而教材毕竟不是曲集,它应该反映教学思维的逻辑性和知识结构的系统性,选择符合重奏、合奏课程要求和培养目标,并且适合舞台实践中使用的作品,将其按相应教学思维逻辑汇编成课程教材,并在不断实践应用中补充调整,将适时修改调整作为完善教材建设的工作方针,通过不懈坚持和努力,一定会在教材建设方面取得较明显的成果。
古筝艺术作为民族器乐大家庭的重要成员,在新世纪以来的10余年间以迅猛之势逐步繁荣,其演奏风格与形式也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群体化演奏形式正在被广大古筝爱好者接受和喜欢。然而,单一乐器的重奏、合奏艺术要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通过专业院校实践与理论的研究总结,再以相对成熟的教学训练模式向社会推广,是最合理有效的途径。作为专业院校的古筝教育工作者,应该责无旁贷地将这项工作完成好,我们相信,只要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迎来古筝演奏艺术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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