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时间:2022-09-11 13:05:23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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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学习教育心得体会模板汇编七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可以记录在心得体会中,这样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那么好的心得体会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教育心得体会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学习教育心得体会模板汇编七篇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1

  生本教育的理想就是:找出一种教育方法,使教师因此可以少教,但是学生可以多学。“生本教育”就是让学生成为课堂真正的主人,老师仅仅是学生自主发展的指导者和引领者。以前在我们的课堂上,往往是老师们在口若悬河、喋喋不休的讲个不停,学生们干巴巴的坐在那里听,只是在听老师讲,而他本身并没有真正参与到学习中来,即便是老师在课堂上设计了“小组合作”环节,但也只是“蜻蜓点水”,几分钟而已,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可想而知,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的主体性并没有真正体现出来。“生本教育”要求教师放弃讲解,而是抛出有价值的问题,让学生你一句,我一句的讨论,体现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人。

  在接触生本后的课堂上,我尽量给学生充足的空间,让孩子们自主交流、展示成果、互相质疑,在合作、交流、质疑中主动学习,获取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收效甚微。在缺乏约束的课堂上,孩子们似乎还有些放肆。

  郭教授指出:“教育的本质——是(在教师帮助下的)儿童发展”。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郭教授对于教师这一角色的重新定位。教师的职责就是帮助,帮助的意义仅仅是激发和引导。郭教授引用苏霍姆林斯基的话说:“只有能够激发学生去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生本教育”思想,不是要求教师有超出专业要求多么高的知识水平,而是有指导学生、激发学生产生学习的动力,学会学习的方法的能力,教师的这种对学生学情的驾驭能力,是与老师在平时教学中不断积累经验,不断进行反思离不开的。老师应该学会恰当的去引导孩子、做小结,并不是什么都不说,要把握好一个度,这一点还需要在今后的'课堂上继续努力学习。

  自从接触了“生本教育”理念后,我才意识到很多时候我们一厢情愿承担了许多工作,渴望孩子按照我们设计的方向去发展,但到最后却往往是自己失败。不过,如何有效践行郭教授的观点,我仍然不知所措。

  通过了解生本教育,我知道了一个真正优秀的教师,你教的学生取得了让你满意的成绩,这不是完全的成功。成功的另一方面还要看你有没有让你的学生体验过你的教育给他带来的无穷快乐,你为学生素质的提高做了什么,你为学生今后的和谐发展提供了哪些帮助。

  郭教授在《教育走向生本》所说:“快乐的感受是人更好学习的情感基础。快乐的日子使人聪明,使人产生心理的兴奋和生理的活跃。在兴奋中,他会获得最高的学习效率和最好的学习效果。”

  专家们的许多的观念是新潮,值得我们学习。但我个人认为,我们也只能做到与时俱进,取其中的精华为自己所用。因为其中的许多观点不是老师们学习了就都可以践行的。

  一,教师自身素质差异较大,要个个达到专家的水平简直是天方夜谭。二,因地域差异,学生所处的教育环境所给的学习价值取向不一样,教师的教学重点自然也就不一样。例如,“生本教育”中明确提出教师应走出短期应试教育的框架,在我们这样的教育大省,你觉得可能吗?现在我们小学都有月考了。这是我们教师学习“生本教育”能解决的现状吗?

  尽管我有如此多的困惑,遇到的阻碍也是重重,但在今后的教学中,我要继续学习生本教育理念,将生本教育深入开展下去。真正把学习的自主权还给学生,引导他们自己去探索,去发现,在反复验证的过程中学习知识,快乐的成长。使他们真正的成为学习的主人。自己也要学着做一个魅力老师,从而让自己的课堂更加有魅力!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2

  学习了现代教育技术这门课程,让我对现代科技又有了进一步的深入了解,在这之前我只是很多次的听说ppt,看到别人做的ppt很是羡慕,因为要是上好一节优质的课程运用ppt对幼儿教师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直没有机会去学习如何去做,想问别人又怕太麻烦,还好老师手把手的言传身教让我学会了这一技能。

  微博和博客我原先以为就是和qq一样聊天的,现在我才明白一直以来都说幼儿教师要做好家长工作,这样的交流工具正是最好的方式啊!这门课程的内容对我来说完全是现学现用的。教育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促进了现代教育技术的飞速进步。

  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不断融入到课堂内外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既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又有利于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掌握及运用。 现代教育技术对课堂教学的推动作用

  1、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现代教学媒体具有多样性、新颖性、艺术性和趣味性等特点,有利于刺激学生的各种感官神经,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思维,促进学生产生强烈的求知欲望。运用现代教学媒体能够拓宽学生的视野、增强其记忆力,培养其观察、思考、理解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改变了过去传统教学的教材单一、教学方式枯燥等现象,弥补了传统教学方式的直观性、平面化和动感不足等缺点,使一些抽象难懂的内容变得易于理解和掌握,方便学生利用自学能力自由地追求和吸取自己想学的.知识,使学生不断产生对新知识学习的兴趣,增强对新问题探究的信心,从而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

  2、促进学生思维发展。学生的常规思维特点是从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向以抽象逻辑思维为主过渡。

  3、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 现代教育技术丰富了教学资源,促进了资源共享。教师在备课时结合教学内容,有选择地从网络上下载相关的资料、图片、声音、动画、影片等,再结合课堂教学的需求进行有效筛选,同时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聊天室等方式方便、快捷地与同行进行沟通、资料共享、教学方法探讨和经验交流等

  4、促进师生相互交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促进师生共同参与教学活动。在工作中我可以利用ppt来制作课件,博客及微博与家长、同事、朋友交流,共享美好生活。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3

  本学期我校每周五下午七、八节课组织业务学习,领导多次提到张素兰老师的《合学教育》理念,并且让我们观看其他学校的视频学习,听了别的学校老师的课后我们对合学教育理念多少有了些认识,并且课堂上师生的默契和热烈的气氛,以及高质量的效果都让我们羡慕不已。同时也促使自己反思自己的教学,再不能墨守成规。认真的学了《合学教育》后更是深受启迪。

  1、以往的教学活动中,我们也在采取“合作学习”的方式,但是正象张老师所警示的一样“不要拿学生当工具”,而我们很多人恰恰就是这个理念在支配行动。一种教学方式的改变,首先是观念的转变。张老师以学定教的教学观为我们指明了方向:“知识是学会的,不是教会的,能力是练会的,不是讲会的。应该重教更重学。

  2、以学为圆心设计教,实现教与学和谐一帮一是单向的,而合作是双向的。只有把学习优异的学生当作独立发展的生命体,合作学习才能够得以深入。在合作学习中,在加深理解、强化记忆、提升兴趣的同时,教师需要让学习优异的学生实现在以人为镜的对比中反观自照,在与异样的.思维碰撞时拓展视角,在讲述知识的过程中训练表达,在人际交往中将心比心练达人情。

  总之,合学教育指导学生合作学习,这一教学策略是基于对合作学习的深刻理解,基于学生学习的需要,基于落实学习目标的需要。以课堂效率最大化为目标,把教学任务基本消化在课上,把课余时间还给学生,把其他教师辅导和批改作业的时间用来自主发展,这在倡导素质教育,倡导教师专业发展的今天,具有典型意义。通过创设合作情景,让学生学会交流、学会沟通、学会倾听、学会尊重、学会包容、学会欣赏,在合作中提高合作能力、获得快乐,在合作中创造学习的天堂,这些探索给我们以多方面的启迪。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4

  孩子一出生就意味着教育的开始。教育分为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家长不能仅仅关心孩子的智力开发,学习成绩的好坏。我认为,家长应注重:孩子的身心健康教育;情感教育;社会道德;意志品质等非智力因素的教育,即家庭教育。随着孩子的成长,知识教学、智力开发这些一定要由专业教师来完成,即学校教育。即便家长懂得这些知识,也可能不懂得解决问题的方法,甚至和专业老师的方法相矛盾,所以作为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就是对老师工作的支持。下面,我就对女儿的教育谈谈我的一些心得。

  一、“严”字当头,绝对不能走向“宠爱”、“溺爱”

  现在的独生子女多了,家庭条件好了,隔代管教,甚至他人管教孩子的现象多了。以上现象均容易导致对孩子的“错爱”、“宠爱”、“娇生惯养”、“自私”、“以我为中心”。本该自己做的事情而要求爷爷奶奶代办。例如,在我所教的高二、高三学生中均出现过父母给孩子盛饭事件。我们绝对不要认为那是小事,我之所以称之为“事件”,是认为这种孩子没有同情心,没有自理能力,没有克服困难的意志。小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很容易犯错。家长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帮助他克服缺点,同时也严格要求孩子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比如我要求孩子不要以大欺小,对人要很有礼貌。对待孩子我严格而不专制。专制是强迫孩从育从,严格管教一定要注重讲道理,以理服人,在对女儿的教育上,正确的观点我尊重她,不伤害她,在不伤她自尊心的前提下给她讲某些她能理解的道理。

  二、时刻注意恰如其分的夸奖

  孩子和大人一样也可能面临很多苦恼,例如:有时作业做不出、没有朋友、怕写作文等。我们首先不能忽视这些问题的存在,然后要想尽办法帮助解决。此时父母亲的及时鼓励、开导尤为重要,通常情况下,我会认真仔细地让她向我倾诉烦恼的原因,然后总有一句话:“你一定行的,自己的事情自己能解决,妈妈相信你。”孩子需要鼓励、夸奖。“夸”不仅表明了父母的信心,同时也坚定了孩子的信心。我认识很多这样的父母,他们自己妄自尊大,而对孩子缺乏应有的尊重,对孩子不公平。孩子都会以自己所特有的手段来回应,他们或者哭闹,或者任性,或者干一些“坏”事来加以回报。“夸”要注意技巧,也要注重方式、方法。孩子考试成绩一般或差时,不要给孩子世界末日之感,多帮孩子找一些原因,关键是找出孩子闪光之处给予夸奖,千万不能让孩子失去信心。

  三、努力培养良好的习惯

  习惯可分为学习习惯和各种行为习惯。现在的孩子智商都较高,大多数孩子因习惯不良引起学习较差。如一边看电视一边吃饭,一边做作业一边讲话,或者要大人陪伴做作业。特别可怕的是有的孩子从小做事磨磨蹭蹭,即使他们现在学习非常好,到以后的`学习都非常麻烦。所以,我提倡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作业做完,当然还要做好,这样做的目的,是要培养孩子做事专心致志,敏捷灵巧,提高学习效率。否则孩子很容易出现因学习时间较长,失去学习兴趣,被动学习而厌学的心理。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我们的言谈举止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孩子不是我们手中的一件物品,她是有思想、有感情的复杂的人,如果你从小就不能了解透她,不能与之交流,只是依靠父母所谓的“权力”来压服他,那当他上初中、高中时,学习成绩会一落千丈,因为在学习中找不到乐趣,他就会学会说谎,把精力放在交朋结友,沉迷于游戏。经常听到有的家长说“我儿子不怕我们,就怕老师。”其实这种家长的观念有两个错误:一是自己不愿意承担管教孩子的责任,想把责任推给老师,寄希望于老师把自己的孩子管好,自己等着摘果实;二是说明自己根本不会管孩子也不知道怎样管孩子。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和根本,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就很难搭起良好的学校教育。当然,学校教育反过来也影响着家庭教育,孩子在学校的时间很长,同学的交往和老师的鼓励将影响孩子一生的成长。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5

  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进入教学改革的新阶段,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任务是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使受教育者个体在身心各方面都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而 要做到这一点,作为素质教育的主体——教师的素质,特别是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是至关重要的。就上述两点讲,为培养一支师魂崇高,师能过硬,师德优良的教师 队伍,加强中小学教育的职业道德修养是十分必要的。 要想使自己的思想适应社会需要,就要有知识,这就要学习。同样,人们的观念需要更新,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也更要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首先,教师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学习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能矢志教育,义无反顾,以坚毅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其次,教师要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本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要求。同 时,通过学习教育理论,教师能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能使我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职业道德修 养。我还应学习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习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自己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认识社会和人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教书过程中育人。

  二、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三、教师要时刻用法律法规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四、教师要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五、教师要在工作中学习典型,寻找自己的差距。

  古往今来,在教育行列中,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不断去寻找这种精神。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6

  我通读了新《义务教育法》后,体会颇多,在这谈些自己的体会与感想。首先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并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

  其次第五章专门对教育教学作出规定,要求保证教育教学的质量, 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 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 可以说,过去的义务教育主要是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普及上做了很多规定和相关工作,而在今后,我们则要实施并完成高质量、高水平的义务教育。时代需要创新型人才,让学生学会独立思考、善于发现问题是拥有创新精神的种子,勇于实践则是实现创新的关键,因此,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是我们一线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师应真正转变观念,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鼓励学生创新,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让学生“自由徜徉”于学校内外、课堂内外、课文内外、学科之间,改变过去的“重分低能”和“书本奴隶”的状况,教师要加强教学的实践性、开放性和弹性以顺应时代 。

  新的《义务教育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提高教育质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要提高教师质量。教师专业化的`问题也正影响到学校的教育质量,开展好德、智、体、美、劳、心理等多方面行为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一个有效途径。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

  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着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7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情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认为,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通过学习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特别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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