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时间:2022-05-01 14:00:23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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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4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整治方案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整治方案4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突出重点环节和重要部位的监管,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整治重点

  (一)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辨识登记、实施检查

  各施工单位要首先对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省厅《省危险性较大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要求,自查本工程是否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要督促指导施工项目部对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装、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辨识与安全管理工作;对于整治期间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的必须严格按专项方案实施,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报我局质(安)监站项目监督人员备查,未报备的不得进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二)建筑起重机械

  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卸、顶升、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履行程序等情况;未经安装检测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履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情况。

  3、坚决淘汰危害安全的单钢丝绳物料提升机和安全装置不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双钢丝绳物料提升机。

  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工、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卸料平台安全门必须采用标准化、工具化产品;自制安全门高度不小于1.8米,不小于∮14方管制作;人货电梯应设置在外侧开启。

  6、物料转运钢平台必须经设计计算并提供计算书。

  (三)脚手架工程及模板支撑体系

  1、各类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情况;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悬挑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审查程序的落实情况。

  2、各类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的搭设、验收和使用情况。

  3、各类脚手架搭设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外脚手架(钢管)外立杆、剪刀撑必须分色油漆。

  (四)基坑工程

  1、基坑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情况;尤其是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审查情况。

  2、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现场落实情况。

  3、基坑工程施工是否符合法规、标准的落实情况。

  (五)“三宝”“四口”临边防护

  1、安全网必须采用国标网,应有安监部门安监标志。

  2、楼梯口临边必须用钢管进行防护;电梯井口防护门高度不小于1.8米并采用标准化、定型化产品,自制防护门必须采用不小于∮14方管制作。

  四、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自发文之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结束,分宣传发动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执法检查阶段以及总结提高阶段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由我局结合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分析当前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认真制定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召集各参建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要求,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严格审批,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方案执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第三阶段:执法检查阶段(7月至8月中旬)。在各责任主体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将组织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工作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的',责令其停工整改,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发现隐患拒不整改的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网络曝光、行政处罚等)。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8月下旬)。各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要认真总结经验,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制定防范措施,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项目负责人要根据本项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完善相应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排查。各参建责任主体要紧紧抓住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力求治本。重点排查工程项目中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照相关程序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签字、是否执行专家论证、是否严格按方案实施等情况。

  (三)注重工作结合。各参建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安排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把建筑安全专项整治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各项工作,根据各自工作职责,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本项目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组织人员对照相关标准、规范认真进行整改,并于6月3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质(安)监站,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

  (四)建管科、质(安)监站应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对各工程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及专项整治不力的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整治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xx〕89号)有关精神,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发展绿色矿业,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根据《广德县矿山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现就推进20xx年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国家绿色矿山为标准,以矿山“开采规范化、生产环保化、环境生态化、整理动态化”的整治工作思路和全面实现矿区道路硬化、开采区绿化为目标,逐步解决目前矿山开采加工过程中“环境差、秩序乱、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坚持整治工作与促进产业升级相结合,近期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标本兼治。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相结合,落实企业在矿山整治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有效手段,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努力做到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并重,实现资源开发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全县正常生产的矿山企业必须达到“两化”,即实现矿区道路、矿山与主干线连接道路和加工区域场地全部“硬化”,石料加工设备安装喷淋装置和采用装置“密封化”。对不符合环保标准,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一律依法予以关闭。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县矿产资源集约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资源外运得到严格控制,矿山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矿区土地复垦复绿水平全面提升,实现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协调发展。

  三、整治范围

  矿山整治重点范围为新杭镇、邱村镇、誓节镇、四合乡等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开采、矿石加工和全县混凝土搅拌站等企业。

  四、整治工作内容及要求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根据全县矿山企业的开采矿种、开采规模、矿权布局实行分类整治,重点突破,整体提升。

  (一)主体合法规范

  1、证照齐全,合法开采。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立项手续、环评及验收、林地占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必须做到齐全、有效。

  2、矿山开采规范化,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规模组织开采,严禁越界越层开采。

  3、矿山企业须严格按已批准的矿山开采利用方案组织开采,未经批准备案,擅自增加开采工作面的,按非法开采依法查处。

  4、坚决依法查处私下转让采矿权、倒卖采矿权等违法行为,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或备案,私下转让采矿权或转让其企业股份的,一经查实,将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5、严格已设采矿权基建时间,凡在法定基建期限内未完成基建工程,并以基建名义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组织对外销售的,按非法开采行为进行查处。

  6、严格依法遵章纳税。矿山开采企业必须建账建制,规范财务核算,积极主动、及时足额纳税。企业必须至少配备主办会计、办税人员1名(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并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必须严格依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各类涉税资料。矿山生产经营性税收、财产行为税收、项目工程税收、代扣代缴税收及其它税收一律属地缴纳。

  (二)开采区域管理

  1、严禁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矿生产工艺和设备,严禁矿山企业私下进行火工品交易或私制火工品,一经发现核实,立即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严格按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进行开采作业,做到宕面整洁、采剥合理、台阶规范。矿产品、宕渣和剥离的表层土堆放实行有序分类,加工区、办公区和职工宿舍合理规划,并保持一定间距。

  3、全面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标准,矿山企业依法缴纳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数额不得低于该矿区的治理成本,凡没有足额缴纳的矿山企业,将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

  4、矿山采空区、排土场和宕面的治理工作实行动态化,矿山采空区和排土场复绿工作须与矿山资源开采同步进行。矿山企业当年没及时组织复绿的,由县国土资源局启用该矿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强制复绿,保证金使用后,矿山企业须足额补齐本矿专户上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5、各矿山企业的资源开发与矿区治理工作必须做到“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治理。严格按照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实行边开采、边复绿、边治理,做到矿山治理工作不留“老账”,做到开采一片宕面、平整一片土地、种上一片林木。矿区内可以绿化的区域绿化面积要达到80%,实现办公区域绿化全覆盖。矿区绿化的植物采用10-15公分的常绿灌木林。

  (三)生产区域管理

  1、采取综合有效的`环保措施,控制好各类污染源排放,凡产生污染源的生产环节和设施设备必须有环保措施和安装喷淋抑尘设施,违规排放的,一律先停产、后整顿。

  2、矿山企业须根据自身矿山的开采布局,地质构造和地形建设本矿山排水系统,设置沉淀池,建立水循环利用系统,做到废水统一达标排放。

  3、矿山企业须建设自备的清洗台,配置冲洗设备,完善冲洗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做到循环使用。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矿区道路整洁,运输车辆清洁。

  4、完善物料堆场扬尘措施。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矿产品按规范进行分类堆放。废渣、废料需要集中规范堆放,修建挡土墙。

  (四)矿区外部管理

  1、实现矿区道路、矿山与主干线连接道路和加工区域场地全部硬化,并实行动态养护和保洁,落实各项除尘环保措施。

  2、严禁矿山将开采和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垃圾直接堆放到矿区范围以外,各矿山必须根据各自矿山规模和人员情况建设配套设施,做到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完备,落实保洁制度。

  3、矿山企业要与矿区周边的居民房屋及其他构造物做到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搬迁。有条件的在20xx年底前完成矿区范围300米内的居民整体搬迁,力争20xx年底前全部搬迁完毕。

  (五)混凝土搅拌站管理

  企业的营业执照、土地预审、立项手续、环评及验收、林地占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必须做到齐全、有效,必须具有自备的运输公司。搅拌站出入口应配备车辆清洗设备和人员,驶出混凝土搅拌站的运输车辆应冲洗清洁。企业要落实人员和措施保持混凝土搅拌站道路及场地清洁,车辆行驶时无明显扬尘。

  五、具体措施

  (一)坚持分类指导,实行一企一策。将全县所有采矿权,无论是按年度出让的,还是按整体出让的,均按照矿山开采规模和开采的矿种不同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监管台账,做到一个矿山企业一套整治方案。督促矿山企业根据矿山整治方案,组织本矿的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奖惩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人的开采行为。

  (二)加强采矿权合同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凡以整体出让方式取得的采矿权,包括配置给南方水泥公司的资源,严格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利用资源,不得改变其用途。以年度出让方式取得的采矿权,经矿山动态检测后,资源开采量达到资源出让规模后,即对矿山企业实行当年度停产。

  (三)实行火工品配额制。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出让的开采矿种和开采规模,在县发改委、经信委进行产能和能耗核定的基础上,核定每家矿山企业年度火工品用量,用完即止,不得追加,不得转让。进一步完善火工品供应审批程序,审批程序为:矿山企业申请—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年初实际开采量审核—乡镇派出所审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批。同时,由县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分别按年初核定的矿山企业年使用火工品总量建立核销登记台账,年底对台账进行比对,确保与审批的矿山使用火工品数量一致。

  (四)实行矿山企业年度开采计划制度。对矿山企业资源开采实行年度计划制度,由县国土资源、发改和经信等部门对矿山企业开采规模、实际产能和能耗进行核定,下达每家矿山企业的年度开采计划,采完即停。国土资源部门对矿山企业的火工品消耗、销售台账和年度开采量进行“闭合”管理,发现问题一律先停产,后依法予以查处。

  (五)严控资源外运。矿山企业必须成立自备的运输公司,对矿产品运输环节实行统一管理。所有矿山企业承诺除深加工产品外的其它矿产品一律不销往县外,并缴纳承诺保证金,凡发现矿山企业存在资源外运的,一经查实,严格做到:发现一次没收矿产品并扣除保证金,保证金扣除后,由矿山企业及时补齐;发现两次依法责令矿山企业停产整顿;发现三次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落实乡镇政府在打击非法开采行动中的属地责任,对为非法开采提供市场的非法石子加工厂,由属地乡镇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关闭;对非法开采行为,实行联合执法,一经发现,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县非法开采点实行“一张图”管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七)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加快全县治安治超卡口建设,确保9月底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立矿山企业“身份证”识别制度,科学测算每家矿山企业的运输量,对矿山企业的运输车辆实行编号管理,并将车辆编号管理信息与治安治超卡口实行联网。对整体出让的采矿权,在矿区主要道路出口设立监控视频,建立全县统一的矿产资源监控平台,强化对资源外运和矿山资源开采的现场监管。

  (八)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全县非法开采、矿山企业资源外运、环境污染、偷逃税收等行为,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全社会公布,凡实名举报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九)建立企业税收“黑名单”制度。矿山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两次以上税收违章行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凡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矿山企业,停供其发票,直接将纳税信用等级调整为C类以下,同时提请县矿山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作出进一步处理。企业积极主动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整改的,撤销“黑名单”管理;企业拒不整改的,提请县矿山环境整治联席会议作出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的决定。

  六、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建立全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全县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对全县整治矿山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定整治工作计划,确定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整治的推进工作,并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0月)。按照总体方案和各细化方案的目标、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全面开展矿山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依法取缔和关闭违规矿山企业,对保留的矿山企业实施环境整治,要求各矿山企业成立整治工作组,制定计划,落实整治资金。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整治工作的现场指导和督促,狠抓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做到每周一巡查,每旬一通报,每月一总结。

  (三)验收达标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做到“整治一家,验收一家,达标一家”。对达不到矿区环境整治标准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通过整治使矿区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企业依法办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资源开发和布局进一步优化,矿群关系进一步和谐。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属地管理。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矿山环境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实行矿山整治县领导包保责任制,确保社会稳定,指导督促各地开展矿山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狠抓落实,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涉矿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根据本地实际,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联动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能,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加强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矿山整治中存在的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通风报信、执法犯法等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入股等方式参与办矿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管,指导矿山生态恢复工作,督促企业按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进行治理,实行生态环境治理。负责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和取缔、关闭的矿山采矿许可证的及时收回、吊销或注销。

  县环保部门负责开展矿山环境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环境执法。

  县安监部门负责矿山安全整治,严格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负责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及时收回、吊销或注销取缔、关闭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县公安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及有关刑事、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开采及决定取缔和关闭的矿山,及时收回、吊销或注销其《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并停止供给民用爆炸物品。

  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关闭矿山的工商营业执照,取缔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矿山和矿石加工点。

  县国税、地税部门负责矿山企业税收实现应收尽收,依法查处偷逃税费等行为。

  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矿石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行为。

  县供电公司负责对已决定关闭或限期整顿治理的矿山企业、石子加工企业等实施断电措施。

  县林业部门负责依法核实企业履行林地使用手续。

  县财政部门负责加强矿山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重点对闭坑矿山、废弃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矿山等治理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的矿山环境整治项目予以支持。

  (三)强化责任,及时通报。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将组织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等部门定期不定期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快、治理效果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

  (四)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加强对企业员工进行环保法制教育培训,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矿山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力度。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矿山整治工作中的典型和经验,及时曝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为矿山环境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整治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行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根据湖建县教育局《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意见》、《关于在职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和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主题: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

  三、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检查小组

  第一检查组组长:z 成员:z

  第二检查组组长:z 成员:z

  第三检查组组长:z 成员:z

  第四检查组组长:z 成员:z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以及县监察局、人社局和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意见》、《关于在职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不断增强教师的师德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

  (二)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扎实开展“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活动,使全体教师的执教行为自觉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营造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人人喊打的氛围,认真开展“三拒绝”活动,即:拒绝有偿补课、拒绝有偿带生、拒绝有偿办班,进一步规范全体教师的执教行为,使每位教师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有偿补课(指在职教师在本人家里或其它场所,由本人介绍或辅导,面向在校学生进行文化知识方面的有偿补课、作业辅导等)、有偿带生(指在职教师有偿带学生吃住在本人家里或其它场所,由本人辅导或其他变相有偿带生行为)、有偿办班(指在职教师直接举办或受聘任教,面向在校学生进行文化知识方面的各种收费补习班、辅导班等)等行为不仅给教育工作带来极大安全隐患,而且损害教育和教师良好形象。

  (三)突出重点,扎实措施,狠抓活动落实。

  1、学校成立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领导小组和检查小组,分年级包干,中层干部落实到人,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若遇有举报,立即查办,同时做好检查记载,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每位教师要如实填写《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情况自查表》,签订《承诺书》,在学校门口公布湖建教育局和湖建县第二中学“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监督举报电话(局监察室:zz 局组织人事科:zz 湖建县第二中学:zz)。

  3、进一步明确职责,狠抓落实。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内部管理及师德师风建设的硬性规定,进一步明确师德考核内容、方法及结果的运用,设置行为“红线”,增强执行刚性,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把是否参与有偿家教、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行为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岗位晋升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4、发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严格按照文件精神,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五、活动安排

  1、9月8日,组织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例会,传达县局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就会议精神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要求。

  2、9月8日,将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装订,印发到每一位教师手中。

  3、9月9日晚,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部署整治工作;校长与副校长、副校长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包干对象,层层签订责任状;组织所有教师在承诺书上签名;政教处组织发放《告全县学生家长书》,并在10日上午全部收齐,装订成册,汇总上报;印发《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巡查记录表》,明确工作要求。

  4、9月10日,学校各检查组深入社区,开展分地段检查,查到所有人,盯到关键人,并及时填交《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巡查记录表》。

  5、9月10日,教师签名承诺书张贴到校园橱窗对外公布,收齐、汇总《教师自查表》。

  6、9月11日,就整治活动的情况,汇总上报县教育局。

整治方案 篇4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整改和消除各种隐患,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加强基础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查隐患、反违章、防事故、强意识、保安全。从20xx年1月10日到20xx年4月20日

  三、活动组织结构: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

  四、活动内容

  1、采取公司自查、坚持每日一隐患排查,将查出的隐患落实到责任人进行整改。每周五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将查出的隐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进行整改,并汇报整改效果。每月25日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将查出的.隐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进行整改,并汇报整改效果。积极配合运管及相关部门的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汇报于上级相关部门。

  2、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领会此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强化重点领域隐患的专项整治。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会议要求,规范操作规程,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时刻牢记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每天安全从零开始的理念。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做好道路运输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车辆技术等级、车辆投保情况、罐体检测和例行保养制度的落实。

  5、扩大安全排查覆盖面,不留死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整治,切实落实责任、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突出“查隐患、反违章、防事故、 强意识、保安全”的活动主题。更加严格的进行排查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认真查找可能发生的事故。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严格检查明确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确定检查的重点地区和范围。

  2、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彻底排除隐患和问题,做到排除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加大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司乘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通过扎实开展活动,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达到标本兼治,既要解决活动中排查的各类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又要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有新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