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方案

时间:2022-05-06 19:42:25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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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方案四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进方案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推进方案四篇

推进方案 篇1

  为巩固和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提升审计形象,增强群众卫生、文明素质,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环境,助推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根据《宜宾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关于印发<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创卫指挥部〔20xx〕1号)精神,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打造宜宾城市副中心的定位,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和“条块结合、城乡联动、整体推进、逐项达标”的原则,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一步整合创建资源,加快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和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全面提高城市整体卫生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努力打造生态宜居、优美宜业、文化宜游的滨江生态园林城市,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 创建目标

  20xx年11月底前,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力争通过省爱卫会初检,并向全国爱卫会申报;20xx年,通过全国爱卫会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暗访和技术评估;20xx年,获得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命名。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中旬-3月下旬)。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宜宾市南溪区20xx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针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我局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力争20xx年10月底前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上旬-20xx年10月)。依照制定的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办公室秩序和环境卫生,环境美化,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治等创建工作。

  (三)迎接省初检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1月)。接受省爱卫会专家及市、区爱卫主管部门对我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按照提出的指导意见,逐项整改提高,全面提升创建水平。力争20xx年11月底前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要求,通过初检。

  四、重点工作

  1、改造单位公厕,新增洗手台,安装抽水马桶,增加正身镜,将原有的声控灯换成环保节能灯等,使单位公厕干净整洁,环境舒适。

  2、认真做好卫生管理与保持。一是重点治理办公区域卫生环境,做好各办公室环境卫生工作。要求桌面摆放整齐,地面清洁无杂物,摆放盆花或盆栽,做到室内净化、香化、绿化。二是重点治理办公楼周边卫生环境,要求及时保洁,垃圾及时清理。三是定期到我局的'负责街面进行卫生大扫除。

  3、全面落实“绿美亮工程”。

  (1)绿化工程:以盆栽及花草摆放为重点,走廊、会议室,单位门前摆盆花或盆栽。

  (2)美化工程:与提升单位整体形象相结合,环境综合整治要达到净化、香化、生态化标准,力求人居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

  (3)亮化工程:办公楼采光度较好, 公共场所如厕所、走廊安装并维护好现有照明灯。

  4、全面实施“建栽清工程”。

  (1)建:建文化(休闲)场所,成立员工活动室。

  (2)栽:栽花草,单位走廊,会议室摆放盆花。

  (3)清:清垃圾、清卫生死角、清乱扔乱放。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爱国卫生月活动是促进爱国卫生工作和城乡环境治理的助推器,是掀起城乡环境整治的大好时机,单位全体职工务必要高度重视,做到严密组织,精心策划,重点突出,使我局卫生创建工作不走过场,真正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单位全体职工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广泛深入地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革除“随地吐痰、乱扔烟头、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体职工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办、股室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头参与环境整治工作。

推进方案 篇2

  各站、办、所、中心、社区、综治目标责任单位:

  根据××市综治暨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楼群院落暨村治安联防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充分调动机关单位、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通过专业队伍建设和群防群治、联防联治网络构建,推进治安防控网络的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群防群治队伍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确保此方案的全面贯彻落实,特成立群防群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二、工作目标

  通过抓机关单位楼群院落专业保安守护、布点、抓队伍建设抓辖区背街小巷巡逻巡线、抓社会治安楼群院落值班守护和背街小巷巡逻督查控面,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建立全天候、全方位、动静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减少犯罪,最终实现点、线、面一体化的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依靠群众,建立健全办事处综治整体防控网络,使群防群治工作逐步社会化、规范化,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营造氛围,强化宣传发动

  各社区及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全国五月综治宣传月的契机,把实施“居有所安”和创建“和谐青龙”和“平安社区”、“平安小区”、“平安村寨”、“平安院落”相结合,掀起推进群防群治向纵深发展的新高潮。

  1、各站、办、所、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工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要组织召开各种动员大会,分析辖区治安形势,充分认识到群防群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抓本辖区治安工作重点,二是各社区要通过书写2条以上宣传标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栏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各站、办、所联系社区干部职工要进村入户面对面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防意识。

  2、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以房屋产权划分明确自己工作职责,以创建“平安院落”、“平安小区”为载体。教育干部职工及家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各单位要悬挂或书写固定的宣传标语,在院落内设置宣传栏,共同营造氛围。

  3、办事处通过组装宣传车,利用电视、广播、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提升防范水平,推进楼群院落治安防控网络建设

  1、完善机关楼群院落保卫工作机制。各机关单位及驻辖区厂矿要按照房屋产权归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清综治委办发文件精神,建立以防控责任制为重点的单位守控体系。

  2、组建专职巡逻防范队伍。辖区公安派所要针对易发案路段、易作案时段等特点,组建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取蹲点守候、夜间巡逻等方式开展治安巡逻,提高见警率,提高防控力度。

  3、组建社区巡逻防范队伍,开展义务巡逻。各社区以社区为单位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巡逻队伍,成员由社区干部、辖区零就业家庭、低保人员家庭、治安积极分子等人员组成。社区、城中村以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楼群院落巡逻为主;农村以村民组为单位组织开展巡逻,社区以重点防范入室盗窃为主,农村以大牲畜和水利机电设施防范为主。

  4、办事处组织30人以上的民兵巡逻队,重点以巡逻城区背街小巷和案件频发区域为主。

  重拳出击,强化打击违法犯罪力度

  1、充分发挥辖区公安派出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主力军作用,各公安派出所要以增加群众安全感为己任,严厉打击和有效预防“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等活动。全体民警要充分认识当前日益复杂严峻的治安形势,紧紧围绕严打方针,采取超常规的手段和措施,发挥职能作用,想绝招、用狠招、出实效,迅速在全办事处掀起新一轮的严打高潮,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要进一步强化禁毒工作。坚持大案攻坚、堵源截流、重点整治、加强管控等多措并举,最大限度打压毒品犯罪空间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要进一步加强对治安乱点和易发案地区的集中整治和防范,以打开路,提升破案率,改善治安状况,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

  2、针对当前办事处辖区传销活动猖獗的.严峻形势,办事处综治办要按照“统一领导、相互协商、相互联动”的原则,组织辖区工商所、各公安派出所、社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对各社区开展地毯式清查,严厉打击以“拉人头”诈骗为主的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行为,从重从严惩处传销头目及违犯租赁户,尽快遣送参与人员,以高压态势,避免和防止大规模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反弹,有效遏制因传销活动引发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及责任单位,要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加强对群防群治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领导,要从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大局出发,把群防群治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感和群众意识,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

  1、建立工作联系点。各班子成员要按照领导联系点制度,深入联系点督促指导好各项工作,研究解决群防群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2、办事处综治办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尽快提升办事处的治安防控能力。加强辖区责任单位群防群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对辖区治安乱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发综治整改建议书,做到月检查、季分析。

  3、辖区各公安局派出所要切实加强“打、防、控”体系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保证民警沉到社区促进警务活动贴近群众。指导群防群治工作的组织开展,督促各社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责任制,明确防范职责和防范重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二是要加大对治安案件的查处和刑事案件特别是“两抢一盗”案件的打击力度,提升破案率。三是要组织开展好治安巡逻工作。

  4、各社区要切实加强领导,每月召开一次社区支两委会研究安排部署综治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综治例会,分析辖区治安形势,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5、各综治成员单位要切实按照党工委、办事处要求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⑴武装部要认真抓好民兵巡逻队伍的建立,在节假日、重要敏感日时期,案件高发时段开展巡逻守护。

  ⑵社区服务中心要切实抓好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并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⑶文化服务中心要积极协调市文广局净化文化市场,坚决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⑷司法所要深入各社区参与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并配合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搞好法制宣传,杜绝民间纠纷调处不当引起的非正常性上访事件,并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⑸法庭要做好各种案件的审判工作,同时配合司法所搞好民间纠纷调处工作。

  ⑹共青团要积极做好闲散青少年的教育转化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⑺妇联要积极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20xx年“平安家庭”创建xx户以上。

  ⑻安监站要帮助企业搞好安全隐患整治,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⑼教育办、卫生站要搞好校园周边秩序和食品安全的整治,配合综治办、司法所抓好学校普法教育及学校法制副校长的设置工作。

  ⑽城管办要结合城市创建指导社区在院落管理上开展好治安防范工作。

  ⑾计生办要充分利用计生资源在流动人口、出租户管理上加强对社区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

  6、各社区的治安防范工作纳入办事处绩效考核,每月由办事处综治办负责检查,季度考核。

  7、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所属院落的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办事处综治办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一次无人值守的,办事处综治办将下发综治建议书进行整改;发现2次无人值守的将上报市综治办进行通报。

推进方案 篇3

各村(居、场)委员会、镇直机关各单位:

  为确保全镇首季“开门红”各项目标如期实现,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20xx年首季“开门红”目标考核意见》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围绕招商引资(含项目开竣工)、财税收入、规模企业开票、列统企业培植、外资外贸任务、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金、企业用工、固定资产投入8项核心指标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指标一季度均位居全县各乡镇前十位,综合排名位列第二方阵中等即十名左右。

  二、工作分工

  每项指标明确至少1名班子成员为责任领导,至少1名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详见附表),具体负责牵头协调、全力推进、帮办服务。

  三、工作措施

  1、分解落实。各项指标的责任领导要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定到具体项目、序时进度和具体人头,倒排工期,倒排序时,按总体目标要求确保完成。

  2、督查督办。每周组织一次过堂,每半月进行一次集中汇报,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加快推进。镇效能101全程跟踪督查,及时通报各项指标推进完成情况。

  3、奖惩兑现。列统企业开票销售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新增列统企业达序时数三项指标完成任务的各奖励5000元,其他指标完成任务的'各奖励3000元。一季度考核排名后3位的,挂包班子成员向党委政府书面说明情况,具体责任人书面检讨。

推进方案 篇4

  关于全面实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津党组发[20xx]1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现就我区全面实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实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要按照“区域统筹、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原则,创新党组织设置,完善体制机制,整合服务资源,不断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区域内各项事务中的领导、统筹、协调功能,全力构建以街道工委为核心,以社区党组织为基础,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党建格局。各街道工委要充分认识实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的重要性,积极争取驻区单位党组织的支持,到20xx年底,现有街道和社区全部建成“大工委”和“大党委”,今后,新建街道和社区一律组建“大工委”和“大党委”。

  二、委员设置

  1、委员的组成。“大工委”和“大党委”采用“现有专职委员+兼职委员”的模式配备,兼职街道工委委员一般配备5-7名,兼职社区党委、支部(总支)委员一般配备3-5名,各街道和所属社区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兼职委员由辖区内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区党委兼职委员也可由双联系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居住在社区的在职党员担任。

  2、兼职委员的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党员和群众开展各项活动;(2)参与讨论辖区内党的建设、社会事业、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等重大事项,参与研究、制定辖区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3)协助街道社区党组织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指导辖区范围内居民自治和各类群团、社会组织开展工作;(4)协助街道社区党组织充分利用和整合辖区内各类服务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服务体系;(5)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兼职委员的产生程序。主要采取聘任方式产生,社区兼职委员也可采取选任方式产生。兼职委员的产生应遵循广泛推荐、组织遴选、上级批复、组织聘用、全面公示等五个步骤。

  (1)广泛推荐。街道工委和社区党委、支部(总支)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酝酿,提出初步意向人选。

  (2)组织遴选。街道工委、社区党委、支部(总支)召开会议,对兼职委员初步人选进行研究讨论,投票表决通过拟聘用的兼职委员人员名单,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上级批复。街道工委兼职委员由街道工委提出人选,上报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决定并作出批复,社区党委、支部(总支)兼职委员由社区党委、支部(总支)提出人选,上报街道工委会议讨论决定并作出批复。

  (4)全面公示。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应对拟聘用的兼职委员进行广泛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5)组织聘用。街道工委兼职委员由街道工委聘任并颁发聘书。社区党委、支部(总支)兼职委员由社区党组织聘任并颁发聘书,任期与本届社区党组织任期相同。

  4、兼职委员的退出和增补。因工作调动等其他原因不便继续履职的,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通报区委组织部、街道工委和社区党组织后,由街道工委和社区党组织解除其兼职委员职务。因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遵守相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经街道工委和社区党组织研究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免去其兼职委员职务。社区党委、支部(总支)兼职委员任期届满且不再担任下届委员的可自行解聘。需要增补兼职委员的,按照兼职委员产生的程序办理。

  三、工作制度

  1、建立大工(党)委决策议事制度。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街道“大工委”会议和社区“大党委”会议。因工作需要,街道工委和社区党组织可随时组织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部署要求,研究讨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对辖区内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作出决议。完善社区协商议事会,对社区内发生的重大问题以及事关社区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进行民主议事协商,对社区民情进行收集、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社区居委会对物业公司、业委会的指导、监督和协调,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2、建立驻区单位党组织报到制度。驻区单位党组织要到社区党组织报到,定期与社区党组织联系沟通,每年至少1次。区党政机关党组织要走在前头、作出表率,落实好“双联系双报到”制度,做好服务群众联系社区工作。社区党组织要通过定期走访、召开联席会议或座谈会等方式,主动与驻区单位党组织联系沟通,了解驻区单位党组织的需求及意见和建议,对区域化党建工作进行部署、推进、督促和总结评议。

  3、建立街道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共驻共建制度。街道社区和驻区单位党组织要优化、整合社区人力、物力、财力和社会资源,共谋社区发展,共同开展社区公益事业和形式多样的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活动,做到条块联运、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搞、资源联用、服务联做,共同做好美化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和帮扶困难居民群众工作,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领导

  全区各工委、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把实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区委组织部将把“大工委”和“大党委”的组建和运行情况、各单位党组织参与共驻共建情况,作为党的建设考核指标纳入绩效考核。驻区单位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共同落实各项要求。各街道工委要结合本区域实际,按照本实施办法的原则和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推进辖区基层党建工作。各社区党组织要做实做好基础工作,主动与辖区单位加强联络和沟通,结合实际制定简便易行的共建工作计划,进一步调动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区域性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