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乱象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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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乱象整治方案(集锦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院医疗乱象整治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院医疗乱象整治方案(集锦4篇)

医院医疗乱象整治方案1

  为巩固“大处方、泛耗材和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系统治理成效,持续纠正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切实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共10个月。

  二、整治内容

  继续深化“大处方、泛耗材和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系统治理,启动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聚焦高值高频检查(每次每项或每个部位计价大于200元、专科覆盖面广、检查适用病人多的检查项目,如具有代表性的计算机断层扫描(CT)、磁共振成像(MRI)、B型钠尿肽前体(NT-proBNP)、降钙素原(PCT)和血栓弹力图(TEG)检查等),对违反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定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进行监管,重点整治超适应证检查、违规重复检查、不合理组合检查等行为。

  (一)大处方、泛耗材整治

  主要包括滥用、冒用、虚记、多计等不合理使用耗材行为,过度使用、定向使用、无指征使用抗生素、辅助用药等重点监控药品行为以及带金销售、违规招投标、欺诈骗保等突出问题。

  (二)超适应证检查

  主要包括无依据扩大检查范围,增加医疗检查项目,借用会诊增开医疗检查项目,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病人住院以完成各种医疗检查或夸大检查结果临床意义诱导患者进行其他非必需的高值检查。

  (三)违规重复检查

  主要包括医务人员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对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不予互认重新开单检查或人为缩短复查周期开展相关检查。符合相关规定的复查不属于重复检查。

  (四)不合理组合检查

  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违反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将应该单独申请的不同检查项目组合申请、组合收费、组合检查或分解项目收费;在本地区制定的检查收费标准之外,套用、打包串换检查项目私自收费。

  三、整治措施

  (一)拓宽渠道,全面开展线索摸排

  拓展线索来源,加大摸排力度。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医院官方网站、医院醒目位置等开设举报专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监督,收集重要问题线索;二是充分利用医疗“三监管”大数据平台,发挥信息化作用,筛选院内高值高频检查,重视不合理线索数据,并深挖问题来源;三是根据扫黑除恶和医疗乱象治理中发现的问题,顺藤摸瓜,查找问题线索;四是结合近几年医院接受的专项审计及医保专项检查等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线索;五是关注投诉举报反映的突出和共性问题,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线索;六是上级相关部门或机构交办、通报或反映的问题线索。

  (二)突出重点,集中高频高值检验检查的整治

  聚焦问题,深挖细查,建立工作问题台账,确保问题查全、原因查清、查纠到位。一是重点关注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定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进行监管,重点整治超适应症检查、违规重复检查、不合理组合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耗材使用等行为;二是紧盯高值高频检查数量排名靠前的医务人员和科室,建立高值高频检验检查开单动态监测制度和分析点评制度;三是建立不合理医疗检查的院内通报及公示制度,并及时反馈临床科室与医生个人。

  (三)综合施策,确保督查整治到位

  充分利用医疗“三监管”平台,结合医联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临床路径完成率、检验检查收入占比等线索、数据,开展督查整治。对出现不合理检查医嘱3次以上或连续20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低于平均值的医师,由医务部对其进行约谈、诫勉谈话,依法依规提出警告、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认定定期考核不合格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罚。处罚结果将运用到人事考核、科室与人个年度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方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院内成立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书记、院长担任组长,院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部,相关部门、科室为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加强联动、共同配合的原则,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工作例会,研判相关问题线索和问题处置,定期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院长办公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全院各部门、科室及相关直属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相关工作,有力有效地落实本方案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部门、各科室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摸排自查,落实整改。针对医院不合理医疗检查点评、通报、公示,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制定持续改进方案;各科室同时要将本次治理行动与行业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规范实施。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四个阶段有序推进:

  科室自查: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

  线索摸排:20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集中整治: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总结评估: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相关部门、科室及相关直属单位在每月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不合理医疗行为自查信息报告表(附件2),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8月1日前报送不合理医疗行为自查报告。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7393570;资料报送邮箱9580456@。

  (五)阶段有序推进

  各部门、各科室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开展相关工作,明确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完成时限及材料报送要求。相关科室报送不合理医疗行为检查专项整治报告和不合理医疗行为系统治理工作统计表(见附件2)。

  (六)强化整治质效

  医院加强对重点部门、科室主任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督促推进工作落实,对有关严重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查处。医院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暗访督查和“回头看”,对管理上失职渎职、不作为不担当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七)营造良好氛围

  各部门、各科室要强化宣传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要深刻认识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规范医疗行为。营造卫生健康行业风清气正的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五、整治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一是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具体实施方案;二是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动员宣传,开设群众举报专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鼓励群众参与到专项治理行动中,提供重要问题线索;三是对医务人员全覆盖开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全面提升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安全执业的法律意识、廉洁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4月1日-20xx年7月31日)

  建立包括高值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在内的开单动态监测制度和高值高频检验检查分析点评制度。每月至少对医院10%的临床医师(医师>20xx人的医院5%)开具的高值高频检验检查申请单分别开展1次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20份医嘱和连续开具的10份检查检验申请单,对CT、MRI、NT-proBNP、PCT和TEG检查进行重点点评;建立不合理医疗检查院内每月通报及公示制度,及时反馈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信息,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达标。

  (三)督查整治阶段(20xx年8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充分利用医疗“三监管”平台,重点结合医联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临床路径完成率、检验检查收入占比等线索、数据,开展督查整治。对出现不合理检查医嘱3次以上或连续20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低于平均值的医师,对其进行约谈、诫勉谈话,依法依规提出警告、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认定定期考核不合格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罚,并将处罚结果纳入信用体系管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对不合理医疗检查进行认真剖析,形成总结报告。各地将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与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评审评价、评优评先等挂钩,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职位晋升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与医保、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绩效分配制度改革、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纳入系统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医院医疗乱象整治方案2

  区卫生监督所、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强化医疗机构日常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年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陕卫法发(20xx)240号)及“区卫生局关于民办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监督管理职权划分的通知”(咸秦政卫发(20xx)175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卫防科,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汇总,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兼任。

  二、活动安排

  整治活动时间:

  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查排底,清理整顿。

  1、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对所管辖区的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医疗监督管理档案。

  2、按照“区卫生局关于民办医疗机构进行规范的通知”(咸秦政卫发(20xx)53号)文件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统一规范,强化服务意识。

  3、对本辖区内“无证行医”的黑诊所给予彻底取缔。

  4、将本阶段摸底排查、清理整顿情况于11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卫生局卫防科和区卫生监督所各一份(包括管理档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

  办公室将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上报的第一阶段整顿情况进行汇总,对各医疗单位取缔有困难的,由区监督所抽调人员集中整治。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医疗单位必须抽调人员,全力以赴配合监督所进行整治。月7日至月15日对集中整治中出现的个别“钉子户”,由卫生局组织邀请新闻媒体,联合公安、区监督所、各医疗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彻底整治,以达到在我区彻底消灭黑诊所的目标。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

  此次活动结束后,区卫生局将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对整顿不力、标准不高、措施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区属各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医疗市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监督管理职权及区域的划分,认真检查,深入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黑诊所、存在严重医疗隐患的医疗机构及一些非法行医行为等,要及时取缔并如实上报。对未发现或发现而未报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人要负主要责任。

  2、依法依规监督,文明执法

  要求监督检查人员依法依规监督、文明执法、亮证执法。对包庇纵容,充当无证行医保护伞的卫生监督及检查人员,我局将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召开医疗机构整顿动员会,利用会议标语、宣传车、宣传资料等形式充分宣传,营造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舆论氛围。

医院医疗乱象整治方案3

  近日,经媒体曝光,部分省市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再次成为群众热议话题。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力度,防范此类问题在我市出现,按照市卫生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津卫后【20xx】205)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推动有关单位明确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同时,掌握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医疗废物监管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医疗废物流失造成危害,保护广大群众的健康。

  二、检查范围

  辖区内全部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疗养院、门诊部、诊所、急救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护理站、村卫生室、临床检验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等。

  三、检查内容

  本次监督检查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开展,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情况。要重点加强感染性、损伤性和病理性医疗废物处置方式的.检查,特别是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均应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中,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利器盒中,一并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的使用情况。要严格规范利器盒的使用,利器盒在临床使用过程中,盒盖与盒体必须紧密连接,严禁在医疗废物收集过程中反复使用利器盒,坚决杜绝只摆不用的现象。

  (三)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情况。必须配置消毒设施、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识和危险废物警示标识,采取有效的防鼠、防漏、防晒、防儿童接触和防火措施。

  (四)医疗废物规章制度建立情况、人员管理情况、收集情况、转运情况等。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检查阶段。

  各区、县卫生监督所于即日起至20xx年5月底,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拉网式检查,覆盖须达到100%。在检查中发现问题须责令被监督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第二阶段:督导抽查阶段。

  市卫生监督所将按照市局安排,根据各区、县卫生监督所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相关专业监督员到部分区县进行督导抽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30%。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将联合区县监督所进行查办,同时加大惩处力度。

  第三阶段:总结分析阶段

  各区、县卫生监督所于20xx年5月31日前将检查情况文字总结、汇总表和监督检查表复印件报市卫生监督所,文字总结中应重点描述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违法案件的处罚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此次专项检查是本年度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内容之一,各区(县)卫生监督所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促进医疗废物处置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入的契机。

  各区(县)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以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订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周密部署,确保将责任落实到人,集中监督力量,全面开展检查行动,按时完成监督检查任务,并及时上报文字总结及附表。

  (二)严格执法,注重实效。

  要加大对一级以下未纳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范围的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要注意掌握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自行处置机构的医疗废物产生数量与处置数量,对处置数量异常的机构要加强监管。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对于多次出现同一违反行为的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要注重执法程序的要严谨性,认真制作执法文书,建立专项工作档案并妥善保存。

  (三)完善机制,加强沟通。

  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要不断探索,逐步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在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与医政和后勤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

  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沟通,市所将针对此次专项检查开展区县监督员培训;各区、县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市卫生监督所。

医院医疗乱象整治方案4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卫生行业作风,着力解决医德医风缺失、医疗卫生服务中违规违纪违法、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根据全国、省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定于20xx年5月起,在全院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及涉及民生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全国、省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收受红包回扣、虚假宣传、过度诊疗、重复收费、不合理收费、骗取医保资金等重点问题。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一要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等行为。重点查处行风建设“九不准”执行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收取回扣行为;重点整治推荐患者购买院外药品或医用耗材等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不法行为,对于严重违反行风要求的案例及时通报。

  二要严肃查处不合理诊疗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过度治疗、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行为,医务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药品、滥开检查,小病大查,大病乱查等严重违背医学伦理道德的问题。

  三要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行为和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行为。重点核查注册的医务人员与实际在岗人员是否一致,排查长期不在岗或无诊疗行为痕迹(处方、医嘱、病历签字等)留存的人员。

  四要严厉打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要全面深入排查线索,对于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线索,举报1例现场核查1例。

  六要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要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八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以研究所、研究院等名义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重点查处通过虚假宣传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或恶意挂床住院、分解住院、无指征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对于医疗服务人员,重点查处故意忽略人证不符,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变现,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

  (四)严格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依法严厉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査项目收费,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师不良执业行为和信用体系管理。

  三、组织管理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工作机制,迅速开展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宋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xx年5月—20xx年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8月)。各科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实现专项整治活动的全覆盖。

  各职能科室于20xx年5月20日、8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纪委监察室。

  (二)检查评估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2月)。在专项行动期间,纪委监察室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开展抽检,即随机抽取科室、随机确定时间,开展专项检查,了解工作进展,公开通报工作情况。各科室务必做好专项行动任务的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交流阶段(20xx年1月)。各职能科室要及时收集汇总临床科室专项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问题困难、制度建设等信息,及时向纪委监察室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纪委监察室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好作用,各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层层抓好任务落实,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医院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严厉问责。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各职能科室要及时发现行风问题线索,全面开展排查,不留问题死角。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设立门诊一站式服务台负责接待群众投诉、门诊大厅公布24小时投诉电话和信箱、禁止医药代表入院举报电话,针对信访和投诉内容,认真调查,去伪存真,及时给予解决处理。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各职能科室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专项行动中发现跨科室的案件,涉案科室要相互配合查处,主动向医院专项行动办公室上报。对专项行动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医务人员道德素养,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科、信息科等相关科室要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引导广大群众识别非法、虚假医疗信息,自觉抵制非法行医、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

  (五)持之以恒,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职能科室及临床科室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日常监督,持之以恒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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