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方案

时间:2025-10-29 11:22:29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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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试点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试点方案

试点方案1

  学校是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场所,是青少年迈入社会前最重要的支持系统之一。青少年的智能是多元的,在校老师对于学生学业以外的支持需要虽有一定了解,但限于教学任务、教学时间、教学角色的影响,无法为每个学生提供多元化服务。相对忽视了青少年其他方面潜能的发展,以致很多无法在学业上冒尖的学生往往得不到学校、家庭甚至朋友的尊重,自身潜能也得不到很好的挖掘。他们为了表现和肯定自我,免不了把精力放在其他方面,有的甚至成为“问题青少年”,徘徊在犯罪的边缘。对此,社工可以提供一种生活体验教育,与学校提供的正规教育相互配合,以达到发展学生多元智能的目的,从而让更多的学生能在学校获得成功感和效能感,减少走上歧途的机会。

  青少年问题的产生很大程度上并不是源于他们自身,而是由于其成长中所处的家庭、学校、社区等各个系统没有很好地满足其需求。对此,专业社工恰恰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以预防和减少我市未成年人及青少年犯罪为目标,借鉴发达国家对未成年人、青少年保护经验和香港、上海、深圳等地的“驻校社工”的做法,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服务工作,进而开展社工服务介入学校的工作。

  【服务对象】

  主要的服务对象是在校的学生、校内老师及学生家长,服务范围涵盖所有涉及学生有关的问题,包括身心成长问题、学校生活得适应问题、行为和情绪问题、人际关系处理、家庭问题、不良行为矫正等等。

  【服务宗旨】

  通过社工与校方及家长合作,协助学生面对求学成长过程中的问题,使他们在学业、社交、情绪、人格方面能有更健康的发展,加强学生、教师、学校、父母与社区的.联系。

  【介入领域】

  对个别学生的介入

  对家庭的介入

  对团体的介入

  对班级的介入

  对社区的介入

  【服务方式】

  (一)个案服务

  协助处理学生面对因困难而引发不良行为以及情绪问题,包括面谈辅导和电话辅导、书信辅导。并于有需要提供转介服务予其他服务。

  (二)小组辅导

  通过小组工作、小组活动、讲座、沙龙等形式,以协助学生、教师解决其在群体所遇到的共有问题。

  学生辅导篇

  辅导对象

  辅导

  内容

  辅导目的

  学生

  自我认识

  协助学生认识不良情绪对自己生活、学习所带来的危害;寻找缓解和消除不良情绪方法,增强自己情绪的调控能力,做自己情绪的主人。

  情绪管理

  培养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消除自卑或自负心理,指导学生学习培养自信心的方法。

  人际交往

  通过开展各种小组活动,培养学生人际交往能力,提高学生之间的相互合作水平以及团队精神。

  意志力

  学习动机

  职业教育

  辅导学生成功认识职业,适应社会环境,让学生懂得自己本专业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危机干预

  对遇到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学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辅导,避免学生自伤或伤及他人,另外协助他恢复心理平衡与动力。

  志愿者培训

  其他

  教师辅导篇:

  辅导对象

  辅导内容

  辅导目的

  教师

  情绪管理

  压力管理

  沟通技巧

  心理咨询理论

  心理咨询技巧

  心理危机防护和干预技巧

  其他

  (三)社区活动

  组织学校学生志愿者、教师志愿者或家长志愿者开展各种有指导及教育意义的活动,让学生们走进社区,体验生活。

  【工作规划】

  第一阶段:

  1、招聘和培训学校社工

  准社工培训

  邀请专业社工、民政局和一些高校的专家学者,针对学校情况的专门培训

  2、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试点阶段

  X间学校,根据学校的特点和要求,提供适应的服务项目。

  第三阶段:

  探索出一条具有珠海特色的学校社工之路。

试点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根据国家民政部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构筑基本民生安全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的任务日益紧迫和艰巨。开展“救急难”工作,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不仅是社会救助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以民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灾害、就业、流浪乞讨等专项救助和应急处置救助制度,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并使各项救助有机衔接,积极有效开展“救急难”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幸福渭滨的需要,对于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职责,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要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依据,按照法规赋予的职责,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框架内,立足于“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目标,创新机制,探索路径,积极开展对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给予救助和帮扶。

  (二)部门联动。民政部门要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赋予的统筹社会救助工作职能,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按照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与高效联动的有机结合,统筹使用救助资源,推动形成民政部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参与的“大救助”格局,提升社会救助的综合效益。

  (三)社会参与。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引导、鼓励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爱心人士、社会工作者等参与“救急难”工作,多层次、多途径的开展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老龄办、区残联、区慈善协会、区住建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领导小组。

  四、工作机制

  1、我区“救急难”工作实行区、镇街两级负责制。按照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主席由区长担任,副主席由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研究拟订完善本区的社会救助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向区政府提出建议;统筹做好辖区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研究解决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推进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和监督,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担任。办公室负责社会救助统筹规划、综合管理、信息统计等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负责召集,每年召开1-2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检查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情况,了解城乡居民救助需求,及时汇总相关信息,适时提出整改方案,并向有关部门反馈,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在区城乡居民低保中心加挂区社会救助中心牌子,统筹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协调与政策落实等。成立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财产状况信息核对中心,开展跨部门、多层次的城乡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实现救助对象信息与救助资源信息、民政部门救助信息与相关部门救助信息、政府救助信息与社会组织救助信息的有效对接,保障社会救助工作公平与效率。

  3、依托区政务大厅、各镇街、社区公共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咨询与受理窗口,方便群众“求助有门”,依托辖区城乡社区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驻村(社区)干部、城乡社区服务志愿者、慈善工作者、基层事务助理、照护、安保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意外事故、家庭成员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提出救助申请。在区民政局开通全国统一的“12349”社会救助热线,畅通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渠道。区民政局对求助信息及时进行分类,通过工作转接、协调其他各职能部门直接受理,确保困难家庭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五、工作重点

  将临时救助定位于基本生活救助和社会救助兜底性保障上,突出“救急难、托底线”的特点。进一步整合节日慰问等各类临时性、季节性补贴,将其整合于临时救助制度,通过规范的制度安排,让困难群众对自己的生活有一个稳定的心理预期。

  1、完善和修订区临时救助办法。在救助范围上实现全覆盖,不论户籍(非户籍常住人口)和家境,将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其他特殊困难而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全部纳入救助范围。让每一个遭遇困难的家庭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额度。针对“生活类困难、急难性困难、支出性困难”家庭研究和提高救助标准,使救助标准水平和目前的市场物价上涨水平相匹配,在公平与效率基础上,真正体现出“救”的效果。

  3、进一步规范救助申办程序。按照科学、规范、民主的工作要求,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前提下,完善和建立民主评议、末端公示制度,对急难型贫困家庭的申请,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采取事前审批与事后审批相结合、分级审批与直接审批相结合的办法,最大程度地帮助困难群众获得及时有效救助。

  4、不断丰富救助内容。有效衔接职业劳动技能培训,制定完善促进救助对象积极就业扶持政策,倡导通过劳动改善生活的社会救助范围。政府除给予救助对象资金、实物上的帮助外,依托社区服务平台,将社区养老服务托管中心、社区青春驿站、社区文化工作站、社区妇女工作站、社区计生服务站以及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登记注册的在职党员队伍引入临时救助服务范围,对遭遇突发性事件家庭,既给予生活上关心照顾,同时通过专业社工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慰藉。

  5、健全社会互助制度。一是重大自然灾害社会捐赠制度。大力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协作精神,发扬“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动员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按照捐赠单位和个人的意愿发放捐赠款物,并向社会公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二是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开展“扶贫济困一帮一”活动;继续搞好“定点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三是慈善救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培育发展民间慈善组织,充分发挥慈善机构和红十字会等民间团体的优势,倡导并支持慈善组织积极开展特困家庭助医、助残、助学、助困等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志愿者为困难群众提供各种“义工”服务。

  6、继续扩大区级“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医院数量。通过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制度,实现救助对象“随来随治,随走随结”,医疗费用“同步结算、同时兑现”,提高救助效率,方便群众就医。

  7、落实相关配套救助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司法援助和法律救助制度,免费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救助和服务。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阶段各项减免政策,逐步减免高中阶段学费;制定优惠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深化爱心助学行动,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加大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缓解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继续落实好对低保对象、下岗职工的参保减免和农村特困群众的参合代缴政策;逐步减免门诊费用,落实济困病床减免。制订就业援助计划,积极扶持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努力改变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

  8、做好相关保障制度的衔接。一是通过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单位间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三是通过部门合作,加大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切实增强医疗收费透明度,规范基本药物目录和诊疗目录,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六、保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205传党和政府在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上作出的积极努力。目前,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贫富差距等矛盾以及社会问题凸显,部分人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生活遇到困难,部分人因身患重病而导致生活贫困。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党和政府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要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在重视民生保障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出台民生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背景,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传递给老百姓,营造社会救助工作的和谐氛围,积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抓好资金配套和监管。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社会救助有关要求配套和保障救助资金。要进一步规范健全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扣拨、扣发社会救助资金以及配套工作经费。积极编制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等项目的年度预算,协同审计等部门定期对社会救助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3、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救助制度规定的救助范围、标准、程序、结果等信息真实,并及时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审计检查制度,确保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试点方案3

  为探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模式和经验,推动我市社会工作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人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市社工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在我站开展社会工作试点工作,为把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现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加强教育和学习意识,开展职业评价,研究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完善社会工作人才配置机制等为主要内容,积极探索工作思路,大胆创新工作模式,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发展的氛围,推进我站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充分发挥救助管理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要求

  通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增强救助管理工作在社会工作领域中的社会功能,推动我市社会工作开展。坚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扎实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社会工作知识学习,培养和储备社会工作人才,明确社会工作岗位,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适应救助管理工作运行的有效机制,为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市社会工作发展创造条件。

  三、工作内容

  (一)思想动员,积极组织参加教育培训和职业水平考试。根据我站的现状,积极提升转换现有存量人员,组织干部职工思想动员,鼓励干部职工自觉学习、掌握一定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鼓励其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发动其通过国家统一安排的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成为真正的专业社会工作者。

  (二)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根据民政部关于对救助管理站社工岗位设置的要求,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深入调查我市救助管理工作和实际从业人员的现状,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初步研究设置3个社工岗位。其中2个机构社工岗位,负责咨询甄别、管理服务和转介等业务环节上的社会工作;1个外展社工岗位,主要负责协调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和街头救助服务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兼负责站内受助人员的社会工作。

  (三)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适应救助管理工作运行的有效机制,促进和谐救助工作的发展。根据目前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趋势和总体要求,结合我站实际,积极探索在救助管理工作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大力培养和吸纳社会工作人才,以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服务水平。

  1、服务方式和人员管理。救助站社工试点工作由市社工办负责工作指导,采取从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吸纳社工,所需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根据工作需要核拨。同时,推行“社工+义工”模式,充分发挥社工在组建团队、规范服务、拓展项目、培训规划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形成“社工引领义工服务,义工协助社工服务”的运行机制。每一名社工固定联系若干名义工,共同开展工作,从而有效整合社工、义工两种人力资源,实现互动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2、薪酬待遇。社会工作者实行协议薪级工资制。在与提供服务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签订的合约中,要明确规定用于支付薪酬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提供服务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可根据每位社会工作者的综合表现,在薪酬指导价的一定幅度内对其薪酬进行调整。

  3、评估和考核。社会工作者考核以聘任合同和绩效考核为基础,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及完成聘任合同确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等,并与服务对象评议结合。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考核结果作为社会工作人才续聘及奖惩的依据,对连续2次季度考核不称职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对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

  在社会工作职业活动中,社会工作者如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由试点单位向市社工办反映情况,经核实后由市社工办向服务机构反映意见,建议取消其登记资格,收回职业水平证书。

  4、岗前教育和培训。对新招录的社会工作者进行岗前培训,主要是系统介绍我站救助管理工作现状、运作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使新聘用的专业社会工作者熟悉救助工作情况、掌握救助工作的特点和技巧。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根据民政部关于对救助管理站社工岗位设置的要求,结合我站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东莞市救助管理站关于开展社会工作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呈报审批。

  (二)发动报考社工职业水平考试,积极吸纳和储备社工人才。采取工作宣传、思想动员和外出学习的形势,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宣传和普及,增强干部职工对社会工作的理性认识。鼓励我站已存在的从事救助管理业务工作的“实际社会工作者”,但尚不具备注册社工资格的人员尤其是青年同志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发动其参加国家统一安排的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获得资格证书后成为真正的专业社会工作者。

  (三)试点开展,扎实推进。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后,要严格按照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内容和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及早开展工作。要在吸取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锐意进取,大胆创新,结合我站实际,定期组织业务研讨,召开工作汇报会、业务交流研讨会等推动试点工作。

  (四)总结提高,完善落实。善于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研究部署进一步完善提高,推动社会工作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将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抓工作落实,组织精干力量真抓实干,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我站网站、党务政务公开宣传栏等载体,加大对社会工作宣传力度,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宣传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意义,让我站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更多地、更好地认识社工、了解社工、支持社工和参与社工,在我站营造一个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我站顺利开展社会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三)加大经费投入。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有效推进全市社会工作发展,就必须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试点方案4

  一、调研阶段:20xx年9月—20xx年4月

  校企双方签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合作协议,成立由职教专家、企业人员和专业教师共同组成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建立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机制;确定教学课程设置,开发课程体系;制定学生学业考核办法,建立学生学业评价标准体系。

  二、宣传阶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

  现代学徒制试点重点针对贫困地区和偏远山区进行宣传,宣传方式主要有:

  1、通过学校招生大篷车,赴贫困地区和偏远山区进行实地宣传。

  2、与当地教育局、扶贫办、团委等部门合作,发放招生宣传册,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3、通过学校挂职贫困村第一书记的老师,深入群众开展宣传。

  三、招生阶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

  1、具有高中学历的学生均可报名。

  2、校企双方共同确定考试内容,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录取,在同等条件下,贫困地区和偏远山区的生源优先录取。计划录取人数为25人。

  3、确定被录取的学生后,学校、企业和学生(或家长)签订三方协议,明确界定三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四、培养阶段:20xx年9月—20xx年6月

  1、时间安排。学生的培养将企业的实践培训和学校的'课堂教学中有机结合起来,采用多学期“1+0.25+1+0.75+0.25”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即“1(第一、二学期)+0.25(暑假,第三学期)+1(第四、五学期)+0.75(第六学期)+0.25(第七学期)”。具体的

  教学安排为:第一、二学期在学校完成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学习,掌握基本技能:测量放线、试验检测;第三学期利用暑假到合作企业,在师傅的指导下从事测量、试验检测工作,接受企业文化熏陶;第四、五学期回学校学习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取施工员、预算员、资料员、安全员等上岗证书;第六学期到合作企业,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顶岗实习;第七学期回到学校进行毕业综合训练、职业发展及创新能力教育,获取毕业证书。 2、课程设置。以“公共课程+核心课程+教学项目”为课程设置模式展开教学。公共课程着眼于基础性、应用性和发展性,为后继专业课程展开提供教学服务;核心课程按照企业的用人需求与岗位的资格标准来设置,可根据企业的需求适当增减;教学项目由职教专家、企业人员和专业教师共同努力开发,适合学生进行专业实训。

  3、学生管理。教学管理:企业全程参与学徒的教学,并派遣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以及指派能工巧匠担任学徒师傅。同时,学校与企业要制定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对教师和师傅进行考核。日常管理:学生在校期间受学校和企业双重管理。学生在学校期间,企业和学校积极配合,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同时,企业可设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徒。

  4、考核办法。考核分为三个方面:思想品德、学习业绩和师傅评价。对学徒的考核每学年一次,其中思想品德占总成绩20%,学习业绩占总成绩50%,师傅评价占总成绩30%。

  五、推广阶段:20xx年7月—20xx年7月

  1、毕业生跟踪调查:深入企业,采用面对面问卷调查方式,了解企业对我系学生的评价,以及毕业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评价,收集整理好相关数据,建立档案。

  2、经验总结:认真总结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确定新一轮现代学徒制培养学生的数量。

  3、模式提炼: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成立现代学徒制领导工作小组→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重点招收贫困地区和偏远山区生源→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1+0.25+1+0.75+0.25”工学交替人才培养→开展毕业生培养质量、就业质量的评价和分析→修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有关方案和制度,并制定推广实施方案→按照推广实施方案逐步开展推广工作。

试点方案5

  引导大学生以科技创业带动社会就业工作,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在特定时期的重点任务之一。建立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旨在依托国家科技创业孵化体系,通过提供创业环境与硬件保障、创业培训与辅导、专业技术公共平台和投融资服务、市场拓展服务,以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扶植等特殊优势,引导集聚社会资源,培育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为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持续不断地培养和储备大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

  一、指导思想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充分利用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引导大学生以技术创业带动社会就业,促进大学教育资源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的紧密结合,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输送新鲜血液,培育后备力量。

  二、总体目标

  依托科技企业孵化器,计划在3年期间,建立一批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通过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创业见习、模拟创业和创办实体四个阶段,力争每个基地平均吸纳3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共创办10000家大学生企业,孵化毕业7000家大学生企业,其中,培育500家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收入达1000万元的规模企业,带动数万名大学生就业。

  三、重点任务

  通过基地建设,引导孵化器加强与大学合作,逐步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科技创业能力。

  通过设立基地,引导社会资源向大学生科技创业集聚,营造良好的创业孵化环境,形成全方位、深层次、高效率的创业保障和运行机制。

  通过引导大学生以科技创业带动社会就业,为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培育并储备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四、基地产生

  依托孵化器引导集聚政府、大学、科技服务机构和各种政策资源,形成政策引导、孵化器支撑、产学研结合的大学生科技创业育成机制。

  产生条件。

  基地的主体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基地的设立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器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创业孵化基金或资金。并对基地内的大学生科技创业活动和科技项目给予优先支持、资助或投资。

  2、孵化器与一所以上大学建立促进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合作关系。明确在大学科技成果转移、实验室开放、教研资源及大学生学籍、户籍、档案管理等方面,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便利和支持。

  3、建立大学生科技创业培训机制。开展国家科技产业政策解读、科技创业案例剖析、科技创业咨询与引导等培训。

  4、组织大学生创业实践和交流。每年至少组织一期大学生到在孵企业见习活动,每期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和10个见习岗位。

  5、提供大学生模拟创业服务。对每个大学生创业团队至少保证3个月的免费工位或公共场地,并无偿提供创业咨询和项目论证服务。

  6、提供大学生企业的创业服务。包括企业注册服务、“一对一”创业辅导、统一的财务代理、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和使用期限不少于2年的免费场地、非盈利的专业技术平台服务和电脑等办公设备保障。

  7、已经吸纳1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并承诺3年内吸纳3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

  产生程序。

  1、由省科技主管部门向科技部推荐。推荐资料包括:

  ;

  孵化器与大学有关机构关于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合作文件、资料;

  孵化器上级管理机构或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关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的政策文件、资料;

  2、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资料受理和条件复核。

  3、科技部审核确认后,发文公布“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单位”名单。

  4、每批基地认定期限为3年,每年审核认定一批基地,并纳入国家火炬计划孵化器年度统计体系和业务指导范围。每年进行指标考核,每3年进行条件复核,实行动态管理。

  引导政策。

  在符合国家有关科技、财政政策和制度范围内,对基地建设和大学生科技创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1、对服务于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国家孵化器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优先支持,并对成效显著的加大资助力度。

  2、对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基地内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支持,并作特别“标识”。

  3、对获得风险投资的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支持力度。

  4、研究出台其他政策,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建设。

  五、基地界定与管理

  基地界定。

  大学生,是指高等院校在读或毕业未超过二年的大学生、研究生和回国留学生。

  大学生科技企业是指由大学生独自创办或大学生团队合作创办的科技型小企业,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大学生本人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负责本企业主要的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承担主要职责。

  基地内的大学生科技企业,通常指创业期限在36个月以内,注册资本金一般在2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大学生科技企业。

  基地管理。

  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工作,纳入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工作体系和管理序列,实施年度指标考评和动态管理。

  支持社会其他机构和非国家级孵化器开展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工作,对成效显著的,可参照专业孵化器界定标准,优先纳入国家孵化器认定程序。

  基地的申请和受理工作,自本发布之日启动。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试点方案6

  第一条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1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xx〕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一)从城镇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是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

  (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体实施暂行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第三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统筹规划、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市财政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金管理。市民政部门负责城镇特困对象的认定,市残联负责重度残疾人的认定。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经办具体业务。

  市公安、审计、监察、宣传等部门及金融服务机构应积极配合并协助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组织实施和扩面征缴工作,具体业务由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和社区承担。

  第二章参保范围和基金筹集

  第五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第六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20xx元、3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政府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分两部分:一是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目前我市最低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60元,其中中央政府负担55元,其他由地方财政配套。二是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对缴费标准按100元至500元国家规定的基本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财政给予部分补贴,其余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鼓励参保人员选取高档次标准缴费,对缴费标准按600元到1000元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政府补贴每人每年40元;对缴费标准按20xx元到3000元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政府补贴每人每年50元,补贴增加部分所需资金由韶山市人民政府负担。

  按照本办法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当年度按时足额缴纳应缴养老保险费,可以享受当年度的缴费补贴。对于补缴年限,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三)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对如下特殊群体给予优惠政策:

  一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缴费特困群体,按最低缴费档次代缴其每年全部的养老保险费,目前为100元。

  (1)持1-2级《残疾证》的人员。

  (2)持A类《低保证》的低保人员。

  (3)三无人员。

  二是市人民政府对持3-4级《残疾证》的缴费困难人员,按最低缴费档次代缴其每年部分养老保险费,目前为60元。

  享受政府代缴部分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在本人一次性缴纳个人当年应缴部分后,政府代缴其补助部分。

  第八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度与新农保缴费年度一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养老保险费以人民币形式按年缴纳,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金融服务机构申报缴纳。

  第三章个人账户

  第九条参保人员首次缴费,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员的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其本人终身不变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编码。

  第十条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完全积累。

  第十一条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新农保经办机构在每年缴费年度结束后为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结息一次,并及时向参保人员提供个人账户对账单,作为参保人员核查和今后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依据。

  第十二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记账日期为参保人缴费之日。

  第十三条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第四章养老金待遇

  第十四条养老金领取的条件: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年限,财政不给予缴费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第十五条城镇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按月发放,支付终身。

  月领取养老金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6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139。

  第十六条鼓励居民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参保人缴费累计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5元(不含补缴年限)。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第十八条城镇居民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人凭社会保障卡(或养老金银行存折)到指定的金融服务机构领取。

  第十九条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每年应到所在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所居住社区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参保人员或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应在1个月内到所在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所居住社区申请注销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条领取养老金人员在被通缉、看押、服刑、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养老金。因案件撤销或不予起诉、无罪释放的,被通缉或看押期间停发的养老金予以补发,并参加基础养老金调整。在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继续发给养老金,但不参加基础养老金调整。

  第五章基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管理,预算管理,财政专户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在省指定金融服务机构设立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统一组织征缴和发放。

  第二十二条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基金的财务、会计、统计和内部审计等制度,每年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并按要求编制和报送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和统计报表。按照省统一的经办规程和业务工作流程,实行制度化、信息化管理。

  第六章基金监督

  第二十三条经办机构接受同级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基金征缴、管理、发放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基金监管职责,对基金的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

  第二十四条市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

  第二十五条经办机构和村委会(社区)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在辖区范围内对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责任和奖励机制。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通过伪造证件或其他手段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新农保经办机构追回多领、冒领的养老保险待遇。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对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书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拒不执行行政处理决定,既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所必需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不得从基金中开支。

  第三十条本办法实施后,如与国家、省、湘潭市出台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按国家、省、湘潭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试点方案7

  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完善政策引导机制,遵循市场规律和尊重村集体主体地位,逐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根据方案,20xx年,选择山东、安徽、湖南、广东、云南、陕西6个省份,每个省份选择2个县(市、区),每个县选择一定数量乡村开展试点。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乡村具体补助数额可由各试点省份统筹考虑省级财政支持情况适当调整。对于推进改革试点成效显著的省份,中央将继续给予奖补支持,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主要改革内容如下:

  (一)健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机制

  1.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完善政策引导机制,遵循市场规律和尊重村集体主体地位,逐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2.利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法人治理机制、经营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权益分配机制,逐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3.积极培育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组织,逐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规模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化。充分利用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成果,完善产权交易制度,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和规模经营的度,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小农户权益。

  (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1.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转保障机制,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的支撑保障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在农村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增强村民民主决策参与能力。构建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合作组织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归属感,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3.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乡村联动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健全村内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功能,落实扶持农村各类便民利民服务的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保障农民安居乐业。

  (三)构建农民持续增收机制

  1.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农民,提升农民生产经营、增收致富和自我发展能力。

  2.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积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稳步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

  3.盘活农村资产资源,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依法自愿开展公平交易,健全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机制,不断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建立农村生态文明发展机制

  1.健全完善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强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的种养模式和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

  2.推进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的长效机制,开展农村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秸秆乱烧“三乱”治理,培养村民环境保护意识,探索建立政府支持、社会化服务与受益者缴费相匹配的制度,增强农村环境自我治理和长效运行管护能力,推进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3.加快建设美丽乡村,依托乡村资源环境条件,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色风情,传承乡村文明,发展新业态,激发新动能,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活力魅力,为农民建设美丽幸福家园。

试点方案8

  按照市节能办《关于xx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及市教育局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为确保活动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深入宣传贯彻《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普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知识,培养和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倡导和践行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活动主题

  节能宣传周:

  “节能降耗,保卫蓝天”

  全国低碳日:

  “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

  三、活动时间

  节能宣传周:

  6月11日—6月17日

  全国低碳日:

  6月13日

  四、活动重点

  将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以基本国情、能源资源形势、节能低碳、绿色文明、节粮节水节电等为重点内容的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节能创意创作,牢固树立和培养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节能低碳理念和行为习惯。

  五、活动安排

  1.在学校主干道或办公楼门厅显示屏内制作条幅、宣传牌或游动字幕(宣传内容见附件);

  2.各班级广泛开展以节能减排、绿色生活为主要内容的课堂主题教育,开展绿色校园、环保校园活动,大力提倡全体师生在校园使用环保材料或再生可循环材料,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3.积极举办特色

  4.组织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开展节能知识讲座、节能征文、节能演讲、节能板报设计、节能科技小制作小发明小创造、我为节能环保献计策、发放节能倡议书等实践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节能环保意识,努力掌握并积极推广节能环保小技巧小窍门小方法,大力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5.在全校倡导“低碳生活”,广泛开展“能源短缺体验”活动,大力开展节电、节水、节粮、节煤、节油、节气、节纸、节地等节约能源资源的活动;

  6.加强技改投入,想方设法对老锅炉、老灶台、老化水管、老化线路等高污染高耗能产品进行升级换代,积极推广使用节能锅炉、节能灶具、节电节水装置等节能环保产品;

  7.在xx教育信息网等各级各类媒体上公开发表节能减排宣传报道一篇以上。

  六、活动要求

  1.要高度重视节能管理和节能宣传工作,按照本方案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制定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的宣传方案,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节能周和低碳日的各项活动,确保宣传活动的科学性、教育性和实效性。

  2.要把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与创建节约型校园相结合,充分运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宣传普及节能环保政策及相关知识;通过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节能环保氛围,切实强化广大师生员工的节能环保意识;积极推广和使用高效节能环保产品和技术;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建立节能降耗工作的长效机制。

  3.要注意挖掘节能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和典型人物,对节能工作突出的师生员工要认真总结、评选和表彰,以激发节能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要及时报送节能工作信息。

试点方案9

  一、活动主旨

  我校全体师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教会精神,始终坚持育人为本、五育并举,扎实推进“双减”政策,积极落实“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五育并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全体教育者必须坚定的教育理念。20xx年的寒假也是落实“双减”政策后的第一个寒假,我校在科学指导学生假期规划好每天的作息时间、学习计划时,围绕身心两健目标,设计假期特色作业助力“双减”,进一步加强对体育、美育、阅读、劳动能力等方面的训练提升。

  二、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活动时间

  充分利用20xx-20xx学年度寒假时间,我们设置了三周的活动安排,第一周1月24日-30日,第二周1月31日-2月6日,第三周2月7日-2月13日。

  四、活动形式

  “缤纷冬日助双减,家校共育促成长”特色任务打卡活动、微信上传活动照片

  五、活动内容

  1、锻炼强体魄。生命在于运动,根据国省市文件要求,每天校外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我校体育组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提前谋划设计,帮助学生计划好寒假每天的体育打卡任务,明确体育作业的达成目标。作业设计考虑到内容的趣味性、锻炼的有效性、场地的可操作性等因素,也加入一定的亲子互动内容。通过寒假期间的持恒锻炼,在新学期开学初,我校体育老师可组织小测试,了解学生假期体育锻炼的情况,进一步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让体育健身成为鲁小学子成长的美好经历,成为鲁小学子全面发展的不懈追求。

  2、劳动传美德。寒假期间,学校结合劳动教育方案,针对各年龄段应具备的生活自理技能的掌握情况,布置每天、每周的劳动打卡作业,逐步培养学生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习惯。从每天的.按时起床、内务整理到自己做简单的早餐、洗衣晒被等,引导学生从被动到主动,从偶尔去做到每天落实,让鲁小学子在劳动体验中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同时,学校可结合寒假期间的传统佳节习俗,组织开展“劳动感恩”教育,让学生在体验中懂得生活的不易,体谅父母长辈的辛劳,激发学生对父母的感恩之情,更好的和谐家庭亲子关系。

  3、阅读助成长。寒假期间,结合“五个一百”阅读工程、“全民阅读春风行动”等活动,继续推进对学生阅读兴趣、阅读习惯的培养。我校各年级语文、英语老师都布置适量的必读书目和自选书目供学生阅读打卡任务。同时,刚刚过去的2021年是党史教育的大年,2022年我们将迎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为更好的了解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发展历程,进一步感悟“大国之大,大国之重”的责任担当,我校也安排了一定的党史或团史学习任务,优秀的红色教育电影、电视剧,通过阅读和观看,引导广大青少年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从党史、团史的学习教育中,汲取丰富的营养、智慧和力量,更好地健康成长。

  4、贺岁习民俗。寒假期间,在做好个人防疫措施的同时,结合中国人喜迎新春的习俗,我校分年级步骤家庭亲子活动打卡任务,一二年级的拜年送祝福,三四年级的贴春联,五六年级的写春联。通过开展民间扫尘、贴春联、拜年送祝福等习俗体验,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学生热爱劳动、孝敬老人、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良好品质。

  5、文明携手行。今冬,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我校在放假前期,面向全体师生及家长做一次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结合“扬州文明有礼二十四条”“长者先动筷夹菜用公筷”“垃圾分类”等文明礼仪、健康行为习惯方面的要求,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设计亲子特色作业打卡任务,进一步提醒大家假期里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做文明市民,强调人人都是疫情防控、文明规范的责任人,为家乡的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六、活动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位老师应积极探索“双减”背景下要“增”什么、怎么“增”的问题,充分认识到体育、劳动、艺术、阅读、社会实践等内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做好安全保障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各位学生的各项作业内容,调动全班学生及家长积极参与完成。通过组织活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独立自主、健康成长、感恩父母、报效祖国。

试点方案10

  为促进我县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不断提升农村保险服务水平,实现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和社会安定祥和,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和陕政办发〔20xx〕30及延金融发〔20xx〕3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依法合规、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组织推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农民群众自愿投保、保险公司市场化运作的互动工作体制,确保农业保险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试点品种

  按照上级安排,我县试点品种为玉米。

  三、试点区域

  为了有效地开展工作,经过调研,决定在乡、、三个行政村中分别进行试点,试点规模10000亩。

  四、保障金额、保险费率及财政补贴标准

  玉米保险金额每亩为400元;保险费率为4.9%;保费19.6/亩;财政补贴75%(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25%,市、县两级财政共补贴10%)。

  五、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

  政策性农业保险单个险种保险合同全省统一费率、统一条款。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以保险合同为准。各承办机构不得擅自修改保险合同内容,按合同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玉米保险试点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金融办主任、县财产保险公司经理担任,成员单位由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气象局、乡政府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县金融办主任担任,负责全县农村玉米试点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乡政府要指定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本辖区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在每一个行政村指定一名协管员,配合县财产保险公司开展玉米试点保险工作,将具体工作落实到村、普及到户。

  (三)加大宣传力度。县财产保险公司要充分利用电视台、LED显示屏等载体及发放宣传单,切实加强宣传,确保此项工作家喻户晓。

  (四)强化监督检查。由金融办牵头,县政府督查室、县考评办参与,对全县玉米试点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年度完成任务进行考核。县财产保险公司要设立专门承办与服务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全县玉米试点保险业务办理工作,确保参保、理赔等工作有序开展。

试点方案11

  为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共同缔造”试点活动安排部署,结合xx实际,现就推进xx村“共同缔造”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建引领、群众主体”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历史文化深挖、人居环境提升、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广泛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共治,提炼“xx文化”、重塑“xx”,按照“品三国古文化、游xx网红村”的发展思路,“共同缔造”xx村景美、人美、文化美,支部强、产业强、集体经济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共同缔造”xx经验。

  二、工作内容和试点时间

  (一)前期准备阶段(xx月xx日前完成)

  1、深入调研,共提诉求。通过调研走访、群众座谈、星空夜话、塆台会、小组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xx村“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以及党员群众意见,充分了解群众意见诉求,平等吸纳各方意见,建立xx村“共同缔造”问题清单,提炼最大“公约数”述求。

  2、共谋决策,共制方案。结合问题清单和群众述求,再次召开群众议事会,反复磋商、统一思想,选取人居环境、文化挖掘、农旅打造、平安治理、项目建设、清廉村居等六个方面进行试点建设,制定xx村“共同缔造”实施方案。

  3、搭建平台,完善机制。坚持“支部主导、村民主体、责任明确、统筹推进”的管理机制,组织召开“共同缔造”群众议事会,分别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xx村乡村治理委员会,下辖环境促进会、乡贤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平安互助会、项目监事会、廉洁监督会“六会”群众自治协会,形成“1+6+N”的“共同缔造”组织体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xx月xx日前完成)

  4、发动群众,共建发展。按照“不先入为主、不好大喜功、不急于求成、不包办代办、不就事论事”“五不”的工作要求,充分发动群众通过出资、出力、出点子、参与活动等方式,深度参与人居环境、文化挖掘、农旅打造、平安治理、项目建设、清廉村居等工作,形成共建美好家园的工作合力。

  一是开展人居环境整治。“零投入”发动群众开展房前屋后、院落、晒谷场、自留地的清垃圾、清违建、清堆物、清杂草、清污染“五清”行动,通过认领房前屋后任务清单和“积分兑换+人居环境整治”等创新举措,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实现美庭院、美小巷、美菜园、美路网、美河道“五美”目标。

  二是打造田园综合体。依托xx村三国古文化的挖掘和网红经济的发展,结合xx村的虾稻产业特色和毗连后湖高速、返湾湖的地理优势,积极打造“水下森林”农旅田园综合体,集健康、休闲、采摘、体验、网红、亲子等为一体的创意农业,让乡村成为守望乡愁的重要场所,实现旅游与农业的深度融合;依托网红经济,让“xx”牌的农产品走出去,让村集体参与网红经济的组织实施、入股分红,实现村农民增收、村集体增富的共同富裕目标。

  三是共筑精神文化。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深挖巴楚文化、三国文化”的工作思路,围绕“品三国古文化,游xx网红村”的发展思路,把xx村的'历史文化挖掘好、“马”故事讲好、“xx”提炼好、接地气的宣传标语宣传好;积极发挥xx村“红色志愿者”的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性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提升村民综合素质。

  四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整合“一村一辅警”、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力量,通过开展“积分兑换+矛盾纠纷排查+治安中心户+禁毒志愿者”的“积分+”村民自治创新管理方式,推动矛盾纠纷、社会治安、重点人员管控等及时发现、及时化解、及时管控、及时上报,让村民自治工作可量化、有抓手,推动平安建设从“靠政府”变为“靠大家”。

  五是塑造清廉村居。坚持党建引领,按照“政治头脑清醒、发展思路清晰、工作重点清楚、村企关系亲清、人居环境清静、党员干部清廉”的“六清”标准,优化系列举措、营造崇德尚廉氛围、创新活动载体,推动xx清廉村居建设向善向好,为乡村振兴和“共同缔造”活动注入源源不断的“廉动力”。

  六是建设“共同缔造”项目。依托xx线入口和xx村入口微景观打造、xx线主干道刷黑、乡村路、排三支渠和二号三号南北河护坡清理、xx六组四组八组的环境美化、xx古街立面改造、桥头区域、文体广场、村党群服务中心、农旅融合田园综合体等项目,示范带动群众出资出劳、主动配合项目建设,发动群众参与民调、建设、验收等项目建设工作,让群众成为项目的参与者、受益者、评判者、守护者,变“要我做”为“一起做”的强大合力。

  5、共管建设,共评效果。优化积分制管理,推动基层组织用力管、市场主体专业管、热心群众主动管,凝聚基层组织合力、调动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管好“共同缔造”项目。通过“1+6+N”的“共同缔造”组织体系,组成评议团队,采取小组交叉评、协会现场评、群众联合测评等方式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越好的,积分越高,所获积分可到村级党群服务中心积分超市直接兑换物资。积极开展寻找身边“最美乡村振兴示范户”、“最美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户”、“最美清廉示范党员户”、“最美勤劳致富示范户”、“最美红色志愿者”等活动,采取“荣誉奖+积分奖+项目奖”等方式进行奖励。

  (三)提升总结阶段(20xx年xx月xx日前完成)

  6、总结经验,共享成果。各工作小组每半月向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负责做好“共同缔造”验收工作。及时发现、总结和推介涌现出的鲜活经验以及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事迹,每月提交一份含金量高的典型宣传材料,在主流媒体设立专题专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共同缔造”活动,实现经验推广、农旅推介“双赢”局面。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成立协调专班。成立“xx镇推动xx村‘共同缔造’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六个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统筹协调;六个小组负责人居环境、文化挖掘、农旅打造、平安治理、项目建设、清廉村居等六个方面的试点工作,适时在全镇推广经验。xx村组建工作对接专班,做好与“一办六组”、各自治协会的对接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动、常态化督办、销号式结账,加快“共同缔造”试点建设步伐。

  (二)强化经费保障。整合上级财政、社会捐助等方面资金成立三项基金,保障“共同缔造”活动经费。一是成立网红经济发展基金。积极争取虾商云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支持村民抖音拍摄和转发、网红培养、直播带货和田园综合体的建设。二是成立环境整治基金。投入资金8万元,对全镇人居环境整治进行奖励;推动xx村参照考评办法,每季度对排名第一名的小组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三是成立积分兑换基金。投入资金10万元,用于xx村和全镇其他村居积分超市建设与兑换物资。以“以奖代补”资金形式分配各村。

  (三)形成长效机制。按照“边推进、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认真做好xx村“共同缔造”试点工作的总结,推动“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xx村群众参与成为自觉,探索形成一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成效机制,形成“共同缔造”活动全域展开的经验模式。根据xx村“共同缔造”试点取得的经验,适时在全镇推广。

试点方案12

  近日,西安下发了《西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到20xx年底,西安要基本完成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彻底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间利益链。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将降至30%以下

  根据《方案》要求,到20xx年底,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将充分体现。我市将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新的城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查费用占医疗收入比重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卫生总费用增幅与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医疗总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群众就医体验切实改善,全市范围内建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

  城市公立医院运营规范高效,公立医院现代管理制度普遍建立,自主经营权得到落实,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充分体现,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医疗服务流程明显优化,医疗服务安全更有保障,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更加合理。

  “十三五”期间,主城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立医院

  优化城市医疗资源配置,科学设置城市公立医院。编制《西安市区域卫生规划(20xx—20xx)》和《西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xx—20xx)》,完善城市公立医院布局和功能定位,推进部分一级、二级医疗机构向中医、康复等专科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发展。“十三五”期间,除已审批同意立项及在建的公立医院项目外,主城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立医院,严格控制城市公立医院的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公立医院所提供的特需服务规模不得超过自身总服务量的10%。

  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和办法,进一步明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推行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城市公立医院医师将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作为第二、三执业地点开展医疗活动,城市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总门诊人次的比重下降10%以上,预约转诊数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以上。

  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探索多种形式合作举办医疗机构,严禁出售、变卖政府办公立医院。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优先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高端服务、临终关怀等紧缺服务。

  严控医疗费用,定期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

  公立医院将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强化医疗机构内控制度,促进合理检查、治疗和用药,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将得到有效控制。公立医院年平均门诊人次诊疗费用和平均住院人次诊疗费用增长幅度低于同期居民消费价格增长指数,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到30%以下。

  防止医院高能耗运行,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主动向社会公开诸如公立医院收支情况、门诊次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住院人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主要病种例均费用等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继续深化平安医院建设,建立由公安、财政、民政、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专门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积极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在二级以上医院建立15平方米以上的规范化警务室,统一外观标示,配备专职民警和必要的警用装备,及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

  彻底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间利益链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综合采取处方点评、药品负面清单、合理检验检查、医保审核监管、打击收受回扣等措施,彻底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促进药物合理使用。到20xx年,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仍按原渠道拨付,即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由财政补助,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由各高校补助,企业医院由举办企业补助。落实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职业病防治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方案》要求,总体上要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城市公立医院严格执行省级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加强药品(耗材)价格监管,防止价格异动,积极探索临床检验试剂网上阳光采购配送管理机制。严禁垄断经营和网下采购配送药品医用耗材,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及配送诚信记录制度和市场清退机制。

  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

  逐步建立复合型付费方式,建立按病种付费、按次均费用定额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类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20xx年底,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管理病种不少于100个,单病种结算比例达到50%以上。

  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作用,将医保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诊疗、检查、检验、处方等服务行为,监控重点药品,遏制药品浪费,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有效控制医疗费用。

  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间的差距,力争到20xx年缩小到10个百分点以内。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提高保障绩效,进一步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试点方案13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二、实施内容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三、资金筹措

  选派帮扶干部年度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4:4:2的比例分级承担,其中,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皖北三市九县、大别山革命老区、国家扶贫开发片区县工作队的办公经费由省财政承担。省委组织部按照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县(区)有关部门,市、县(区)按要求足额筹措、专款专用。

  四、工作要求

  1.健全工作机制。各级要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财政、扶贫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各地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分级约谈。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跟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细落地。

  3.加强资金监管。市、县(区)组织、财政、扶贫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加强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管理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负责,定期向省、市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试点方案14

  为做好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构建体育场馆服务管理新模式,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公共体育服务的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探索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模式

  探索在大型体育场馆建立一套集场馆客流量监管和统计分析、水电气热能耗监控、重点区域实况视频监控于一体的综合实时监管硬件系统,构建联通各场馆、可实时查询场馆基本信息及其运行有关数据、为场馆运行提供远程指导服务的软件信息服务平台。

  (二)探索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机制

  探索建立有关各方分工明确、运转顺畅的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机制,包括:由体育总局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各省(区、市)体育局协调和指导,场馆所属体育部门组织实施,体育总局科研所会同中国体育场馆协会等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监督评估,各大型体育场馆开展自主运营,有关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三)探索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新思路

  通过试点,探索根据大型体育场馆接待人次、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补助的技术路径,为调整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奠定基础。

  (四)推动大型体育场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通过完善硬件和软件,特别是通过建立软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探索搭建大型体育场馆交流互鉴、资源共享、服务推介、普惠群众的公共活动空间,推动大型体育场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使群众从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举措中真正受益、有更多获得感。

  二、责任分工

  (一)体育总局群体司

  群体司负责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总体方案,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工作,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和把关。

  (二)有关省(区)体育局

  有关省(区)体育局对本省(区)内的试点工作开展进行统筹管理,对试点场馆给予指导。

  (三)场馆所属体育部门

  在省(区)体育局指导下,接受试点任务,积极支持配合有关方面推进试点工作。

  (四)试点场馆

  承担具体试点任务,积极支持配合有关方面开展工作(备选试点场馆名单见附件x)。

  (五)体育总局科研所、中国体育场馆协会

  在群体司指导下,体育总局科研所会同中国体育场馆协会对试点项目技术工程的实施提供咨询,指导有关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开展试点项目软硬件系统开发集成、监管系统工程实施、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对试点项目进展进行跟踪监督评估,及时向群体司反馈试点工作情况。

  三、工作进度

  (一)前期验证

  xxxx年x月至x月,完成试点项目前期验证,确定试点场馆软硬件配建标准及工程实施模式。

  (二)在试点场馆配置信息监管系统

  xxxx年x月至x月,完成试点场馆信息监管系统建设。

  (三)信息服务平台试运行

  xxxx年x月,开通试点项目监管信息服务平台;xxxx年x月,所有试点项目基本信息录入监管信息服务系统;xxxx年x月,对信息服务系统运行数据进行汇总分析。

  (四)总结评估

  xxxx年xx月,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形成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试点工作评估报告。

  四、经费

  试点场馆配置完善达到监管系统要求的硬件和软件所需经费,从xxxx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中支出。

  五、监管系统建设内容

  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包含硬件和软件两大部分。硬件主要有场馆的本地服务器、客流量监管模块设备、能耗监管设备、云视频直播设备、网络集控设备与网络管线,主要用于监管数据采集与本地存储;软件主要由本地局域网设备控制软件平台和全国联网监管软件平台构成,主要用于本地数据处理与存储、数据推流、全国数据管理与存储等。(硬件软件各项具体技术参数见附件x)

  (一)硬件

  根据场馆实际情况确定规格参数、数量及布设位置,包括:

  1、本地服务器

  每个场馆布设x台。

  2、客流量监控设备

  (1)红外、影像双目识别摄像头:在场馆主要人员通道口上方布设x台,保证进出双向监控。

  (2)Wifi无线AP:在场馆主要人员通道口布设x—x台。

  3、能耗监管设备

  水电气热四表自动化传抄表设备。

  4、云视频直播设备

  推流摄像头:在场馆主要核心区域布设。

  5、网络设备集控设备

  (1)交换机

  (2)网关

  6、网络管线及其他

  光纤、网线、辅料。

  (二)软件

  1、本地局域网设备控制软件平台:每个场馆布设x套(本地上行带宽xxMbps以上)。

  2、全国联网监管软件平台x套。

  六、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流程

  (一)场馆勘察

  1x、图纸勘察

  场馆方向施工单位提供布设区域的相关图纸资料。

  2、现场勘查

  施工单位根据图纸现场核查场馆施工条件,确认建筑空间、水电网等环境情况,初步确定预施工区域及点位(机柜点位、双目监测通道点位、wifi客流监管点位、水电气热传抄表传感器点位、云视频监管点位)。

  (二)方案制定

  1、方案提报

  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勘查的情况,制定系统布设工程方案。

  2、方案评审

  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向场馆运营方(大型体育场馆)、系统监督方(体育总局科研所、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提报实施方案,由系统监督方进行方案评审。方案评审通过后,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与场馆或场馆所属主管部门签订施工及服务维护合同。

  方案审核流程:方案提报→场馆方审核→监督方审核→签订施工及服务维护合同→施工→验收→资料存档→开始运行。

  (三)工程布设

  1、施工安装

  (1)基础工程

  搭建网络机布线系统,进行线缆铺设。线缆由控制中心通过强、弱电电缆桥架及电缆管沟铺设到各个区域及各自的控制点位。

  各系统主要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相应内容执行。本工程中所遵循的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包括:《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xxxxx—xxxx)、《民用建筑电器设计规范》(JGJ/Txx—xx)、《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xx—xx)、《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xxxxx—xxxx)、《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xxxxx—xxxx)。

  (2)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按照评审通过的布设方案进行施工安装。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支持,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期完成施工进度。

  (四)试运行

  系统施工安装完成后,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对系统进行xx小时试运行,完成最终调试。

  (五)工程验收

  系统试运行确认调试完成后,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向场馆方、监督方提请工程验收,完成布设交接。

  (六)资料留存

  系统布设交接后,由场馆方、监督方、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各留存系统布设资料x份。

  七、有关要求

  参与试点的有关省(区)体育局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安排专门力量负责试点工作,积极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加强对场馆试点工作的督导。

  试点场馆在建设信息监管系统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已有设施设备,力求节约高效,避免重复建设和不必要的浪费。要加快工作进度,在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前提下,采购配置符合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的场馆监管系统建设所需硬件设施及相应配套服务,做到合规合法。

  试点工作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要具有社会责任意识,按照总局关于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支持试点场馆推进工作,按时并保质保量地完成试点省份体育部门和试点场馆交办的信息监管系统建设任务。

试点方案15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我省电力市场建设,积极稳妥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根据国家《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区域及预期目标

  (一)试点区域。经报国家批准同意,我省首期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区域为资兴市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衡阳白沙洲工业园、益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湘潭经开区4个产业园区。

  (二)预期目标。通过试点放开增量配电市场,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业务,创新增量配网建设运营方式,探索电力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到20xx年基本形成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的有效途径,初步形成安全有序的增量配电业务区域市场,为全面放开增量配电业务,建设公平、开放、有序的增量配电市场积累经验。

  二、明确增量配电网项目

  (一)制订实施方案。各市发改委、能源局指导各试点园区管委会按照国家《有序放开配电业务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本园区配电网建设改造实际需求,抓紧制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于20xx年3月底前上报省能源局审定后实施,同时抄送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

  (二)编制配网规划。各园区管委会依据全省和所在市配电网规划,委托专业机构按照《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等国家最新标准编制试点园区配电网建设改造规划,包括负荷需求、供电范围、能源互联网发展、用户电能质量要求、园区及周边电源接入需要、变电站选址和布局、线路选型及走廊等内容,其中投资估算、与存量资产关系、公用电网接入方案等内容要详细说明。规划于4月中旬报省能源局。省能源局组织评审修订后予以反馈,并由市人民政府予以发布。

  (三)甄别增量项目。试点园区所在市人民政府及发改、能源部门根据电网结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的经济合理性等科学合理确定增量配电网供电营业区,指导园区管委会和规划单位甄别增量配电网项目。增量配电包括园区供电范围内除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资产,以及供电营业区范围内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

  (四)确定建设时序。各试点园区要将增量配电网建设任务分解形成年度实施(投资)计划,于20xx年5月中旬前通过市发改委、能源局报送至省能源局,由省能源局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基本信息。公示过程中出现重大争议的项目,省能源局组织开展深入论证,必要时进行调整。公示通过的项目,按照程序补充纳入全省配电网建设改造“十三五”规划。

  三、公开透明优选主体

  按照《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增量配电网项目主体分两阶段确定项目主体:第一阶段,由省能源局通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或公开招标方式,分别确定4个增量配电网试点园区的项目业主,并向社会公示;第二阶段,由项目业主依法依规确定新增配电网项目的施工单位,并向社会公示。确定项目业主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突出以下“三个优选”:

  (一)优选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用电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产业园区、社会资本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参与增量配电网试点。试点区域内存在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存量配电设施产权的,国网省电力公司可通过产权置换方式处理资产,或转化为股本入股混合所有制公司。

  (二)优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采取PPP模式建设增量配电网,由省发改委、能源局作为责任主体,通过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社会资本。由政府资本与社会资本联合成立项目公司。

  (三)优选诚实守信的投资主体。参与首批增量配电网建设的项目业主应为独立法人,符合《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所明确的'准入条件和投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确保诚实守信,依法依规经营。具体要求在公开招标等内容中明确。

  四、统筹实施项目核准

  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由发改、能源部门按照分级权限审批或核准,基本程序如下:

  (一)组织申报。试点项目在完成可行性论证并获得国土预审、规划选址等支持性文件后,按程序通过在线投资监管平台报发改、能源部门申请核准。

  (二)专家论证。发改、能源部门在收到核准申请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包括严格核定投资概算、厘定供电范围、分析回报收益、评估项目可行性等,并出具详细书面意见。发改、能源部门根据第三方的评估意见,确定是否启动核准程序或退回申报单位组织修改完善。

  (三)审批核准。发改、能源部门在正式受理核准后,将项目有关资料汇总至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对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投资合理性、接入系统方案等重点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各级发改、能源部门应按时完成核准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报备上一级发改、能源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

  五、有序推进建设运营

  (一)严格规范建设。项目业主要优化工程方案,控制建设成本,及时落实项目用地、拆迁安置、电网接入等外部建设条件,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取齐法律法规规定的支持性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并将项目建设进度及时上报发改、能源部门。发改、能源等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并及时按规程开展验收。

  (二)有序组织运营。增量配电网竣工验收后,项目业主通过市发改委、能源局向省能源局提出开展配电业务申请,省能源局依法对符合准入条件和其他相关资质的项目业主批复开展配电网业务。试点区域内,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拥有存量配电网资产绝对控股权的公司,包括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电网、趸售县等,未经营配电业务,但符合准入条件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可通过市发改委、能源局向省能源局申请开展配电业务。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业主可将配电网运营权委托电网企业或符合条件的配售电公司,自主签订委托协议。电网企业控股增量配电网拥有运营权,在配电区域内仅从事配电业务,试点区域内竞争性售电业务可由独立的售电公司承担,也可采取双边直接交易。鼓励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经营配电网。

  (三)保障供电可靠。增量配电网运营企业应公开输配电网络的可用容量和实际使用容量等信息,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履行供电营业区内电力普遍服务义务,承担保底供电责任;及时向市场主体及其用户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维修、收费等服务;在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收购分布式电源发电。配电网运营企业严重违法违规的,应强制退出;因自身经营不善的或经营转向的,在履行相关义务后,可按规定退出。

  (四)其他相关服务。增量配电网运营企业可利用互联网和智慧能源等先进技术,为电力用户有偿提供增值服务,包括用电规划、合理用能、优化用电、需求响应、合同能源管理、用电设备运行维护、多种能源优化组合,以及提供发电、供热、供冷、供气、供水等智能化综合能源服务,受委托承担供电营业区内的有关电力统计服务工作。

  六、合理确定价费标准

  (一)核定配电价格。增量配电项目核准后,省发改委按照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组织专业机构对增量配电网开展成本监审、确定准许收益和价内税金,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后报国家发改委备案。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核定前,暂按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扣减该配电网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执行。

  (二)明确购售电价。增量配电网区域内同时从事配售电业务的企业,其配电业务独立核算。试点区域内售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省级共用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核定的增量配电价格以及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三)明确结算方式。增量配电网运营企业承担配电区域内电费收取和结算业务,按照政府核定的配电价格收取配电费;按合同向各方支付相关费用,并向其供电的用户开具发票;承担代付配电区域内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补贴;代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交电网企业汇总后上缴财政。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协调。成立全省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推进协调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省能源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充分调动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用电用户等各方面积极性,协同推进增量配电网改革工作。各试点园区所在市同步成立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明确一名市领导具体负责,各市发改委、能源局承担统筹推进工作。

  (二)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增量配电网建设;加大省内PPP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PPP项目投资引导基金对增量配电网的支持力度。

  (三)政策支持。探索研究增量配电网营业区内高可靠性、特殊电能质量等用户实行差异化电价;鼓励增量配电网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进行融资;引导政策性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增量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研究将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纳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探索可靠性保险方法进行供电可靠性管理。

  (四)形成合力。各级各单位要在省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工作。发改、能源部门要建立健全增量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的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严格增量配电网项目管理,依法依规核定配电价格,及时组织项目验收。试点单位所在市人民政府要主动承担增量配电网建设改造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完善相关规划,指导试点园区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为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试点园区要大胆探索,主动作为,敢于创新,力求稳妥有序推进增量配电试点具体工作。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要及时为项目业主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或赋予相应业务资质,加强市场交易、电力安全和供电服务等方面的监管。电网企业要公平无歧视做好并网工作。电力调度机构和交易机构及时做好配电网投产运行安全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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