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时间:2021-12-20 15:07:57 实习报告 我要投稿
立即下载

关于在法院的实习报告3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在法院的实习报告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在法院的实习报告3篇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1

  在**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实习的日子,虽然仅有短短四个星期的时光,但在这二十余天的时间里,接触了到大量的执行案件,涉及信访、督导、执行、监管等一系列系统操作.从第一天起,我就意识到今后二十余天的实习锻炼将使我学到在学校无法遇到的一些新东西,对于它们的把握与研究将会对本人今后在法学领域中进一步的发展有着极大且重要的促进作用.作为一名大学生,有些东西不论书本上还是从别人的描绘诉说中,无论多么生动、形象,如果你从未亲身体会过,那么你将永远无法获得第一手的资讯,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尤为如此,换句话讲,即便对于书本理论头头是道,但远离了实践,充其量仅仅是个门外汉,只能纸上谈兵.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在这段时间里,我不敢妄论自己从中到底学到了多少东西,但这期间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所谓法院系统的“执行难”问题的现状,看清了其庐山学真习面网目.

  从对执行一无所知开始,到接触到第一个执行案件,看到第一份卷宗,写出第一份案件报告、第一份督促执行令、第一份指令函,再到最后的订卷以及归档,所有的这一切,让我的实习生活紧张而忙碌,充实而有条理.看到了很多,听到了很多,遇到了很多,同时也想到了很多、学到了很多.自始至终我是以一名初学者的姿态和心情对待这一切,有些事情从头到尾都需要老师手把手地教,甚至在遇到的有些案子上,根本无法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具体实践做一联结.有时候一份案件的审理报告,从一开始写初稿到最后的成稿出炉,期间要经历多达六次的返工处理,认真分析每一个字每一个词的运用是否妥帖得当,对于法律条文的选取以及语言句式的构造,从中可以切身体会到老法官的严谨以及其对于法院工作的扎实的态度.

  当然和绝大多数参与法院实习的学生一样,我也面临着整理卷宗的枯燥、熬人、同时又富含极大乐趣的.工作.对于卷宗内文件的顺序的排列以及其间所包含的严谨的逻辑连结性,都是对初学者的一种历练和考验,而作为法院审理判案的灵魂的载体,每一份卷宗中所包含的更是对于每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的记录和判决执行结果的展示和追索.在这二十余天的工作中,前后累计整理订卷达90余份,不仅使我对于法院正常审理执行案件的程序过程有了切实的体认,同时更使我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大量的阅读和知晓了种类各异的诸多案件在执行中所遇到的问题,促使我对于导致案件执行难这一法院系统的老大难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和思索.

  当然还需要在这里感谢实习期间给予我巨大的帮助和引导的执行局的各位领导和老师们,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指导,使我在整个过程中有的学习空间和领悟内容.还有他们在自我本职工作中所展现的认真、诚恳、扎实的工作作风,使我对将来参加工作之后的模式有了正确的建构方向.在日常闲暇时分的闲聊畅叙中,他们言辞中所透露出的意蕴和对我的期待更使我感觉自己须付出百倍之努力和拿出更好的将来来对待他们给予我的那份希冀.

  短暂的实习期一瞬即逝,看似漫长的二十余天的工作也在白驹过隙间走到了终点,看着自己在这些天来所经历的诸多案件,看着自己在这些天来所整理的卷宗,所做出的每一份文件报告,可以说这段过程不可谓不充实,期间经过的每一天,结交的每一位老师朋友,都是我难以忘怀,衷心的祝福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更佳的表现,我也会怀抱着这段充实美好的经历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走向自己的未来.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2

  年 级

  系 别

  专 业

  中 队

  学 号

  姓名

  法院社会实践报告

  为了深入司法实践工作,了解庭审的全过程,体验司法工作的日常事务,将自己在学校中所学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加深对理论的认识,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为以后更好的适应社会,适应所从事的工作打下务实的基础。20xx年5月,我来到了人民法院实习,这次实习是我人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使我受益匪浅!一个月的学习和工作感觉收获颇多,现报告如下:

  我的社会实践被分在了民一庭,在民一庭的一个多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帮助法官整理卷宗,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 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2、旁听案件。法院管辖人口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几乎每天都有庭要开,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在听了这里的民事审判后觉得庭审很随便,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法官审案子就像唠家常一样,特别是简易程序时,离婚案件一般是不公开审理的,但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进去旁听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

  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3、做合议庭评议案件的临时记录。一些疑难案件必须采取合议庭的方式审理,在开庭审理休庭后要对案件的疑难点进行合议庭成员合议,我担当过几起案件评议时的记录,由于法官们在讨论案子时都是用宜昌方言,在记录的时候不能全面的记录下来,只能记住一些重点和大概,在他们开完会后再来整理一遍才能让他们签字,其实他们即使是用普通话讲的话我也不能完全记录的准确,平时我们在速记这方面锻炼较少,搞模拟审判时的书记员记录都是假的,庭审笔录都是早就准备好的,我觉得我们的教学活动中应该增加速记这方面的培训,因为虽然现在庭审笔录全国的法院系统都是用亚伟速录系统电脑记录,但在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在开合议庭评议这样的临时会议的时候还是用的手工记录,并不是每个场合都能用得上电脑,过分的依赖现代化办公设备会使人类退化。

  4、写一些法律文书,在实习的一个多月里,曾帮法官草拟过4份民事裁定书,帮法官写公告启示,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记得写的第一份裁定书是一方当事人撤诉,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绍当事人情况,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诉的理由,然后是经本院审理,认为原告的请求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准予起撤回起诉,诉讼费用减半由原告承担,就这么简单的一份

  裁定书我写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于措辞不严谨,法官让我改了三次才送给庭长签字,真是惭愧!回来后狂看司法文书写作的格式,后悔当初老师讲时自己没好好听,真是应征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

  5、跟随法官调查案件,送达法律文书。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签收个送达回证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杜警官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跟着杜警官出去办案确实学到了不少东西,铜鼓县个乡镇都去见识了一下,对那里的乡土风情有了一些了解。

  法院里的实习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把全国三百多所开设法学的院校比做一个瓶子,北大人大武大就是那个瓶子的盖子,我们的学校就是那个瓶子的底,现在法学没有专科生了,我们就成了垫底的,原来我总以为法院里的法官素质都很差,混了这么多年都没过司法考试,我现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不是法官不想学,是他们没有时间去学,整天被案子压着。深入了解了才知道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无知,其实自己什么都不懂,现在大学生满大街都是,而自己就是那种底层学校出来的,原来心里总想着毕业后能找个

  待遇好的工作,这不想干,那个太苦太累

  了,不出去闯闯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在法院实习,做错了什么事,法官们可以说你还是学生,可以原谅你,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责任,设身处地为法官们着想一下,假如自己是法官,当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前提是要公证,这代表的行使国家的审判权,法院专门有审判监督庭,专门负责错案追查制,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工作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使我提前了解了社会,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准备,为就业打好了基础,对我的将来有着极大的帮助。

  看着自己写的这些东西,感觉杂乱无章,似乎还有很多要说的话,实习的最大收获就是悟出了一个道理,路还很长,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3

  一个月的实习生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让我们这些在象牙塔中成长起来的温室花朵也走出庇护,到社会上体验了一把工作的辛苦,生活的残酷。实践乃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句话,搁哪都有道理。我们在校园里,埋头苦学,常常把老师们当做是真理的化身。老师说什么是对的,我们便奉若真理。走出校门之后,才开始慢慢审视自己学到的东西。是对,还是错,常常得不到确切的答案,才发现,原来生活中有那么多的灰色地带。在法院实习的这段期间,不能说自己有多么大的收获,但还是有了一点自己的思考。

  首先,关于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足见证据对于案件解决的重要性。法官也只是人,而不是神,只能根据证据这种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来反推事实的真相。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没有证据意识,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有的人,又擅于伪造证据企图能够换取一纸胜诉文书。所以,作为一名法官,必须要练就过硬的本领,懂得如何对证据材料进行去伪存真,尽量还原事实的本来面貌,从而做出合理的判决。而在当前我国人民群众普遍证据意识不强的情况下,又对法官鉴别证据真伪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关于法律和利益。法律和利益相伴相生。没有需要调整的利益,便没有法律存在的必要。说到底,法律就是一个利益衡量的工具,必须要衡量各种利益,然后做出轻重的排序,甚至是取舍。立法者在立法的时候衡量各种利益,只是一种抽象意义上的衡量,这时在众多的利益或者是价值之中往往存在着位阶之分,可以根据社会情况相对容易的做出安排。而司法中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因为司法者在司法的时候对各种利益作出的`衡量,是一种具体意义上的衡量,可能有更多的制约因素,同时也更为直接的关系到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在某个具体的案件之中,需要保护哪种利益,法官就有可能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往该方当事人倾斜。而要保障这种适度倾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证司法的公正性,就需要仰仗司法者的业务素质和法律信仰等。

  最后,法律到底应该是精英文化还是大众文化呢。以前曾经碰到过一个农村的“代课老师”说过的一些话让我印象深刻。《教师法》十二条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教师资格过度办法。而当时该老师所在的县只过渡了公办教师和已经退休的教师,却没有关注在偏远村小学等从教的代课老师。当被问及是后来制定的过渡办法规定只过渡这两类人还是该县在实际操作的时候将适用范围限制。该老师摇摇头说,过渡办法之类的东西自己根本就没有看到过,至于自己为什么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自己也是莫名其妙。试想,一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连公布之一步都没有做到,被束之高阁又如何让人民根据规则来安排自己的生活。我国目前的情况是大多数人不知法律为何物,或者说不知道具体的法律是如何规定自己的权利义务的:自然债务因为不懂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各种权利因为不懂收集证据而得不到法律的认可,更有甚者,连自己享有何种权利都不清楚。确实,我们国家人民的受教育水平不够,加上对法律的不够重视,所以普法工作进行起来有一定的困难。那么,面对这些困难,我们能够做些什么?恐怕这是一个值得所有法律工作者深思的问题。

  在这段时间里面,可能没有用到高深的理论知识,也没有接触多少社会热点问题,但是这些真实的案例还是冲击着我的思想。结束实习生活,收拾行囊,开始过安逸的寒假生活。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相关文章:

法院实习报告09-03

法院民庭实习报告07-23

法院的实习报告3篇07-25

法院实习报告15篇11-11

法院毕业实习报告9篇07-26

法院的实习报告汇总6篇08-06

在法院实习报告集合7篇07-16

【必备】在法院的实习报告4篇11-07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范文5篇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