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通用[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施方案 篇1
为严肃校纪校规,规范学生行为,避免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落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
一、治理内容及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强化校园及周边治理,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7月)
1、成立组织。学校成立以
组长:xx
成员:xx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职能成员负责对本校学生的教育、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或苗头及时治理和上报。(详见《xx中学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橱窗、宣传语、校园广播、微信、博客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下面引导,建设优良校风、班风。
3、完善制度。及时制定《xx中学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xx中学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xx中学“防斗殴”教育材料》等,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校长汇报,在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安排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4、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开展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适时进行专项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5、加强预防。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度君子之腹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帮扶工作,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体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
6、排查建档。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撰文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7、及时处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各校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9—10月)
学校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不当而发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4、加强应急值守,拟定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备勤力量,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意见》(鲁教师字〔20xx〕18号)等文件精神,提升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素质,制定20xx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程目标
以推动中小学教师自主专业发展为目标,与我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整合设计,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研修的方式,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完成不少于36学时的网络课程学习。
推动学习成果在教育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引导全体参训教师每学年至少上好一节研究课,参加逐级晒课和赛课活动。鼓励中小学教师积极参加教育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探索建立以工作坊为纽带、以志愿者为主体的常态化研修指导机制,推动我省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完善我省“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二、工程实施
工程实施包括网络课程学习和实践应用两个环节。
(一)网络课程学习。全体参训教师通过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个人空间和研修工作坊完成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学习任务。课程设置如下:
1.必修课程(18学时)。
(1)国家级“优课”课例学习专题(4学时),各学段、各学科教师深入学习2节国家级“优课”课例及专家点评。
(2)学科课例点评专题(12学时),研修平台为每位教师随机推送4个市级“优课”课例,开展省级观评课活动。
(3)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专题(2学时)。
2.选修课程(不少于18学时)。
(1)高中、初中和小学学段:在原开设的班级管理、中国传统文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艺术修养、信息技术支持的教学环节优化和微课程的设计与应用等6个专题基础上,20xx年新增教师职业道德、心理学基础与应用、教育科研方法和留守儿童的教育与指导等4个专题。以上10个专题均包含若干门课程,共提供不少于600学时的选修课程。在学校选择的专题下,参训教师自主选修不少于18学时。
(2)幼儿园学段:开设中国传统文化、信息技术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教师艺术修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科研方法和留守儿童的教育与指导等6个专题,每个专题包括若干门课程,共提供不少于400学时的选修课程,在幼儿园选择的专题下,参训教师自主选学不少于18学时。
(二)实践应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组织教师全员开展“一师一优课”创建活动,在网络课程学习基础上,每人每学年至少要上好一节研究课。通过人人创课、校内亮课和观课评课等活动,遴选出具有创新特色和推广价值的校级优秀课例。学校负责按照“优课”内容要求、技术标准,拍摄课堂实录,完成“优课”制作,推荐参加县级晒课和赛课活动。各县(市、区)在各学校推荐“优课”基础上,分学段、学科组织晒课、赛课,评选出县(市、区)级“优课”,并向市一级推荐优秀课例。各市在各县(市、区)推荐县级“优课”的基础上,分学段、学科组织晒课和赛课,评选出市级“优课”,经公示无异议后,推送到省级优课平台参加省级晒课和赛课活动,评选出省级“优课”。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只参加省级晒课,不参与省级观评课和省级“优课”评选活动。
参加教育部“一师一优课”活动。20xx年,我省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创建的“优课”可同步参加教育部“一师一优课”活动,具体要求与活动流程,另行通知。
三、参训人员
高中学段: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6个学科的教师。
初中学段: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5个学科的教师。
小学学段: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品德与生活(社会)、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1个学科教师。
幼儿园学段:包括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在职教师和园长。
具有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各级各类教科研机构的人员和教师培训机构的学科专任教师以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随班就读指导教师等,也可参照中小学、幼儿园参训对象学科类别报名参加本年度网络课程学习。
四、时间安排
(一)网络课程学习。
1.报名时间:3月1日-31日。具体报名工作流程。
2.市、县级管理员培训时间:3月中旬。
3.各级工作坊主持人培训时间:4月至5月。
4.学校选专题时间:5月20日至5月31日;
5.教师选课程时间:6月1日开始;
6.必修课学习时间:6月15日至9月30日;
7.选修课学习时间:研修平台于6月15日常态化开放,学员可开始选修课学习。学分登记时间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
工程结束后,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个人空间、工作坊常年开放,所有参训人员仍可继续参与课程学习和教学研讨,学校可基于网络资源支持组织开展校本研修,享受平台提供的资源服务和网络研修的跟进服务。
(二)实践应用。
学校创课、市县级晒课和赛课时间、方式由各市、县、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各市教育局要在5月15日前完成市级“优课”遴选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0日前推送到省级“优课”平台,并填写本市、县级“优课”汇总表,发送到省项目办邮箱(support@qlteacher.com)。
各市、县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优课”评选办法,按照一定比例逐级遴选推荐,确保“优课”质量。每市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节,每位教师限报1节。没有经过县、市两级遴选的课例,不得直接推送省平台,也不能参加教育部“优课”评选。
五、课程学习与研讨交流
(一)课程学习。参训教师网络课程学习通过研修平台“个人空间”进行。必修课由研修平台依据参训教师所报学段、学科自动推送到个人空间。选修课采取以学校为单位选择专题,教师在所属学校选定的专题下自主选择课程的方式进行。
为保证教师有效完成网络课程学习,学校要根据校本研修年度计划,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安排学习时间,统一组织必修课程和教师自主选修课程的集中研修。教师完成必修、选修课程学习,通过标准化测试,完成作业要求,由平台登记相应学分。
(二)研讨交流。研修指导与研讨交流通过“工作坊”进行。必修课以学科为单位逐级建立“学科工作坊”,选修课以专题为单位建立“专题工作坊”。工作坊根据参与研讨人数可由平台或工作坊主持人拓展若干子坊,每个工作坊人数不超过300人。工作坊主持人通过学习导引、发布简报、上传资源、辅导答疑、发起话题和引领讨论等方式开展业务指导和研讨交流。积极推动教师网络研修成果的实践应用,开展互联网+背景下教育教学“智慧众筹”活动,以问题为核心,以问题解决为目标,引领深度研讨,推动研修成果的实践应用。
(三)建立常态化研修指导机制。
1.建立开放、多元的研修指导专家选聘制度。各学科省级工作坊主持人由省项目办遴选配备,由各级教科研骨干、高校专家和齐鲁名师(或工程人选)、特级教师等组成。各专题工作坊主持人通过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省级遴选的方式产生,鼓励在教育教学各领域有专长、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的优秀教师积极参加。
各市、县(市、区)要按要求组建本级学科工作坊主持人团队,并将本级学科工作坊主持人团队名单逐级报省项目办审核备案。
2.建立志愿服务制度。研修指导是齐鲁名师、特级教师及骨干教师培养和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的重要途径。省级各学科、各专题工作坊主持人的研修指导工作均采取志愿服务的.形式,要进一步弘扬教育志愿服务精神,努力在教师队伍中倡导无私奉献的良好风尚。
3.建立工作坊主持人培训制度。省项目办举办高级研修班,对省级工作坊主持人进行集中培训。优先将省级工作坊主持人列入“国培计划”。支持省级工作坊开展线下研讨活动,提升研修指导团队业务素质和指导能力。
4.建立研修指导管理评价制度。各学科、各专题工作坊要制定指导工作计划,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开展常态化线上指导和线下研讨活动。省项目办制定省级工作坊主持人考核评价办法,对省级指导团队实行动态管理。
六、组织管理
(一)建立省、市、县、校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四级管理体系。完善“协同管理、分工负责、以校为主”的工作机制。工程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在山东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设立省项目办公室,负责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调度,省级工作坊主持人遴选、培训及课程资源建设等。齐鲁师范学院负责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平台开发、功能建设和平台运行服务保障等。
(二)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科室及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成立项目办公室,负责工程的督导和管理,负责组织市、县级晒课和赛课活动,负责市、县级学科工作坊主持人的遴选配备、培训与考核管理。要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相关政策,加强过程管理,为工程实施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要在认真总结上一学年“优课”创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研制20xx至20xx学年度“优课”创建活动方案,并于20xx年2月10日前将“优课”创建和晒课、赛课活动方案报送我厅教师工作处。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网络平台,并与省平台有效对接,确保各级晒课、赛课活动及推送课环节的顺利进行。
(三)各级电教馆站(教育信息中心)要做好工程实施的技术支持。各级教研部门要做好“优课”活动的指导。在校级“优课”创建过程中,市、县(市、区)工作坊主持人团队要及时跟进,同步开展教研指导。
(四)中小学校长(园长)是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校本培训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引导支持全体教师创建“优课”。要制定本校教师统一集中研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教师学习场所和网络条件保障(网络条件标准见附件5)。要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督促、引导教师保质保量完成学习和研讨任务。要抓好线下研讨和“一人一节研究课”活动的落实。各中小学、幼儿园工程实施方案要上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参训教师要正确理解工程活动的意义,避免功利思想和形式主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优课”评选,在推进教师全员“研究课、上好课”的基础上,把真正的好课选出来,把“优课”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好。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负责本级优秀课例课堂实录的拍摄,避免增加教师经济负担。教师要把“优课”创建与日常教学进度安排有机结合起来,在创课活动中要注重实效,尊重学生。严禁上“表演课”“彩排课”“重复课”。对弄虚作假、功利色彩浓重的课例,一律不得入选各级“优课”。为保证优质课例资源的覆盖面,在各级优秀课例的遴选和推荐时,要优先考虑尚未获得各级“优课”的课例。
七、保障措施
(一)工程经费。工程实施经费由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分级承担,不得向参训教师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核评价。工程结束后,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参训教师,通过考核,依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登记相应学分。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提交工程总结报告,省教育厅将组织第三方开展专项评估,依据研修平台后台管理数据和评估结果形成工程的总结评价。
实施方案 篇3
根据三办发[20xx]62号关于《市实行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三纪字[20xx]62号《市实行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我镇决定于20xx年9月开始对农村实施“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现将工作方案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指导,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保持我镇农村的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成立“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称服务中心),建立我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计算机网络监管系统,对各村(居)委会和村小组(以下统称为村集体)的“三资”进行委托式服务、电算化核算和规范化管理。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可通过网络系统,对各村集体的“三资”资料和信息实施远程查询和实时监管。健立健全简明、规范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主要任务
(一)确定委托代理服务机构
根据我镇所属各村(含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居委会及居民小组,下同)的实际情况,确定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工作性质、业务范围、工作职责和隶属关系,并组织运行。
(二)依法履行委托程序
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尊重村民群众的意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决定,并进行各村组的“三资”清查、公布、确认、登记和交接工作。由各村集体与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经镇司法所见证后,履行交接手续,将村组的“三资”移交到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为管理。
(三)建立委托代理服务制度
1、建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2、制定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规定。
3、建立各单位的.“三资”台账,代管各种原始凭证和资料。
4、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审计监督渠道。
5、组织报账员培训。
四、组织领导
成立镇村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试点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计划、协调和指导工作。
五、任务分工
(一)财政所负责“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工作职责、委托代理服务协议等相关工作。
(二)镇农业中心负责制定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对试点单位进行“三资”清查、确认。贵。
(三)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制定农村“三资”工作中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
(四)镇司法所负责对村组所签定的委托代理服务协议书进行见证,并履行交接手续。
(五)各村(居)成立一个领导小组,人员由村“两委”干部2—3名,每个村小组选派1名有威信、懂政策、会财务的村民共同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全村宣传发动,依法进行“三资”清查公布确认、制表、委托等相关工作。
(六)各村(居)民小组相应成立一个工作组,人员由村委会选派1名干部、村小组三员和3—5名有威信、懂政策、会财务的村民共同组成工作组、负责本村小组的宣传发动,依法进行“三资”清查公布确认、制表、委托等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20xx年8月22日~9月15印发宣传资料和张贴悬挂标语,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解释工作,打牢工作基础。
(二)清产核资。
20xx年9月16日~10月,各村集体进行“三资”状况自查;镇领导小组在村集体自查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核实;向村民公布账目进行确认;对村民提出的意见进行核实、调整。
(三)机构筹备
。20xx年l1月,镇确定服务中心办公场所,进行设施、设备的筹备装配;确定服务中心主任人选、配齐服务中心财会人员和各村集体报账员,组织上岗培训;连接调试网络系统;配齐各种印鉴、印章;下发各种统计、登记报表。
(四)委托交接。
20xx年l2月,各村集体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依法履行委托手续,与服务中心签订委托协议书;向服务中心移交完整、真实、准确的“三资”账目、资料;服务中心登记整理各村集体移交资料,建立台账、办理银行账户、发放专用票据。
(五)规范核算。
20xx年1月起,镇服务中心启动运行,按照《市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暂行规定》、《市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会计核算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为各村集体实施“三资”代理服务。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当前,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已成为弓}发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敌化干群矛盾、导致群众上访、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实行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符合省纪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也是我镇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因此,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委会书记要亲自抓,组织精干、得力、有责任心的工作人员成立领导小组,保证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搞好“三资”管理工作,对于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一切有利时机,通过写报道登报、电视台报道、出板报、挂横幅等宣传手段,向农村群众深入宣传“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原则、方法、程序、手段等,消除农民群众在思想上的顾虑和认识上的误区,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解释工作,争取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三)增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相关部门要组织业务能力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经验丰富、有责任心的人员参加工作。工作过程中,要按照任务分工、阶段划分和时间节点,坚持以我为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效率。
(四)认真总结,不断完善。
在工作过程中要探索建立我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因此,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找准我镇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办法和制度,并及时地总结阶段工作的经验,及时地发现问题,不断地加以改进、完善和规范,保证我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高质量地完成。
(五)立足现有,着眼发展。
镇服务中心运行后,首先要理顺服务中心与村(居)委会、村(居)委会与村民小组之间的各种关系,同时,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着眼未来,着眼发展,充分论证和准确把握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后我镇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预测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使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措施、方法和制度适应全镇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推进医院规范化管理,根据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积极创新医院规范管理模式,解决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促进全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成立县卫生局医院规范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卫生局副局长、县合管办主任)
(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县卫生局人教股股长)
(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县卫生局财统股负责人)
红(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县合管办副主任)
(县卫生局医政股工作人员)
(县卫生局医政股工作人员)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科科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医政股,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保证和巩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三)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转变服务作风,注重诚信服务,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四)加强财务管理、依法规范经济活动,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疗费用。
(五)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六)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
四、实施范围
医院规范管理实施范围为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县直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综合医院。村卫生室由卫生院参照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布署阶段(3月)
县、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召开会议,对单位职工宣传医院规范管理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培训医院规范管理内容。各单位根据本方案建立健全具体的实施细则,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月)
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针对医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自查整改。县卫生局检查与考核组对照相关检查标准,对医院规范管理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多次检查或考核。
(三)总结阶段(12月)
认真总结医院规范管理年的经验及成效,交流提高医疗质量的有效措施,表彰、奖励和宣传先进典型。同时,积极探索医院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六、检查与考核办法
(一)制定医疗执业行为规范违约处理标准
医疗机构应按照《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护士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以及收费和药品价格标准等,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对违法违规达到处罚标准的应依法处理,对违法违规尚未达到处罚标准的结合实际制定“医疗执业行为规范违约处理标准”,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照此标准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对相关违规行为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县卫生局对医疗机构收取,医疗机构缴纳的违约金、罚没款、医疗事故赔偿金等原则上不得使用单位的资金,医疗机构应将违约金分摊到个人,分担比例可参照以下执行:
直接责任人承担60%,科室负责人承担15%,分管领导承担15%,院长承担10%。
限期未缴纳违约金的,加收10%的.滞纳金,并按照以下规定依次执行:
1.扣除单位经费;
2.在新农合回补资金中扣除;
3.情节严重的,依法停业整顿。
收取的违约金专款专用,按规定上缴财政,并由政府全额返还,作为对县乡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的奖金。奖金不足部分由县卫生局统筹解决
(二)制定医院规范管理年考核标准,明确奖励办法
为明确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的具体工作任务,按照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县乡医疗机构工作实际及工作重点,制定了“医院规范管理年考核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标准”),由医院规范管理年领导组组织进行量化考核评分。考核评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作为县乡公立医疗机构绩效工资管理依据。考评分70分为合格,每少1分扣单位总绩效工资的5%(其中:对院长、副院长黄牌警告或免职留用,全额扣除绩效工资),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2.对私立医院考核评分规定:考评分70分为合格,每少1分扣3000元,以此类推,65分以下停止新农合报账,60分以下停业整顿。
3.作为县乡公立医疗机构及民营综合医院评比奖励的依据。评比规则如下:
(1)一等奖一名,奖金2万元,考核分至少90分有评比资格。
(2)二等奖二名,奖金1万元,考核分至少85分有评比资格。
(3)三等奖三名,奖金0.6万元,考核分至少80分有评比资格。
奖项按照评分依次评比,奖金可分到人,院长占40%,其余由院长决定分配。
对各级医疗机构的检查与考核时间不再发文通知,请各医疗机构分别在6月、12月中旬以前对照“考核标准”上报自查评分。
七、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可根据实际适时修订完善。
实施方案 篇5
一、夯实文明交通法治基础,依法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1.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公安部门围绕七类重点交通违法,按照6月查不礼让斑马线、7月查酒驾、8月查毒驾、9月查闯红灯、10月查占用应急车道、11月查超载的部署,每月突出一类重点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和主题宣传。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推动文明交通进驾校和文明交通教育基地建设,通过优秀驾驶人经验宣讲、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3D实景模拟训练、实地观摩等多种方式,打牢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基础。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增强企业、单位交通安全负责人交通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交通安全教育。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公安部门11月30日以前按时限分重点落实7类重点交通违法治理工作;公安、交通运输部门12月31日以前完成进教育基地、文明交通进驾校宣传;司法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12月31日以前完成对重点企业、单位的交通安全法普及宣传;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9月30日以前指导中小学校将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纳入公共安全教育内容。
2.依法加强重点车辆监管和突出违法行为治理。各级公安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以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为重点,大力整治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非法运输、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治理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3.提高严重交通违法查纠效能。各级公安部门要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和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及时发现、预警、拦截查处违法车辆,精准查纠、有效防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动态监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专人值守制度,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促进长途客运行业规范化,切实保障长途客运运输安全。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二、开展文明交通主题活动,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4.精心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作为提升全民文明交通意识的重要抓手,积极会商,共同谋划,提前组织,切实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组织宣传作用,推出线上线下系列主题活动,多角度多媒体引导舆论关注,提高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在公众中的能见度和曝光率,进一步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11月10日以前制定方案,各部门12月1日以前完成本部门本系统宣传,各部门12月31日以前完成联合宣传活动。
5.组织开展“防事故、保安全”三大主题宣传活动。20xx年上半年,各级公安、交通运输、文明办等部门在主要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大型停车场等场所组织开展“降速五公里、我参与我安全”主题活动,并联合媒体同频同步,号召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为安全降速,为文明降速。20xx年下半年,在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组织开展“系上安全带、一路保平安”的主题宣传活动,号召机动车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20xx年全年,在县乡、农村等地区大力开展“送头盔下乡、保安全出行”主题活动,提升农村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提高摩托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6月30日以前分别制定活动方案,7月31日以前完成“降速五公里、我参与我安全”宣传活动,9月30日以前完成“系上安全带、一路保平安”宣传活动,12月31日以前完成“送头盔下乡、保安全出行”宣传活动。
6.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制定20xx年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工作计划,各级公安、文明办、共青团委依靠、协同大专院校学生会、志愿者协会等团体、单位的力量,组建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公益活动;进一步发动保险行业、汽车企业、驾驶人协会、车友俱乐部等社会力量,探索建立专业化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7月20日以前,省文明办协调各地制定活动方案,会同省志愿服务联合会组织各地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北省委7月31日以前联合组建,并指导各地普遍组建志愿者队伍,12月31日以前完成志愿者年度宣传活动。
7.组织策划宣传作品创作展示活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继续开展全省文明交通优秀宣传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展示活动,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强的文明交通文艺宣传作品;各级公安、文明办、教育、文化、交通运输、共青团要针对不同受众群体、不同地域特点、不同事故形式、不同展示平台,创作主题鲜明、质量上乘的交通安全宣传品,用新颖的方式吸引交通参与者关注,用艺术的方式普及法律常识,拓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的文化内涵,深化文明交通主旨。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6月30日以前制定创作评选活动方案,9月30日以前完成全省评选。
三、加强三大重点群体定向宣传教育,深入普及安全知识
8.抓好农村群众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各级公安、文明办、文化部门要争取领导重视和政策支持,将农村文明交通宣传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工作并完善考评体系。20xx年,结合农村劝导站和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重点推动“有广播、有宣传栏、有墙体标语、有提示牌、有宣传员、有工作台账”的“六有”文明交通农村建设,重点推广农村交通安全大喇叭宣传模式,年内70%以上的行政村安装大喇叭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100%以上的县(市)在电视台、广播站每月播出一期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节目,100%的行政村有一处交通安全墙体标语、板报或挂图,100%的`学校、幼儿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
完成时限:省公安厅联合省文化厅、教育厅12月31日以前完成全省80%以上行政村“六有”建设任务。
9.深化客货运企业驾驶人再教育。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运用网络远程教育等先进手段,深入开展客货运驾驶人继续教育,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各级公安部门要用好审验学习制度,强化对满分驾驶人及有违法记分记录的大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再教育。交通运输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落实职业驾驶人再教育情况的检查,督促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客货运企业进行整改。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10.抓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起步教育。各级公安、教育、文化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学前教育机构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针对不同阶段学生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分阶段编写制作交通安全读本、画册、教学片等,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发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的校本课程。各级公安部门要大力推广中小学生体验式、实践式交通安全教育做法,利用“六一”儿童节、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及放假前、开学后等重要时段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厅
完成时限:省公安厅、省文化厅9月30日以前指导各地完成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品创作,省教育厅12月31日以前指导各地完成四次(六一、122、放暑假前、开学后)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集中宣传。
四、充分发挥媒体力量,加强文明交通联播共享
11.深化媒体公益广告计划。各级文明办要将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纳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道德行为规范的整体公益宣传计划,牵头制定文明交通媒体公益广告刊播计划,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移动媒体、手机短信、户外显示屏等传播介质,延伸公益宣传触角和覆盖面,引发交通参与者共鸣,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7月15日以前,省文明办做好年度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刊播协调工作计划,省公安厅12月31日以前组织不少于八次媒体公益宣传。
12.深度应用新媒体优势开展宣传。各级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微博、微信、微视和客户端等“三微一端”新媒体平台“速度快、传播广、参与度高”的传播优势,将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开展“指尖上的文明交通”等主题媒体活动,普及交通安全常识、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安全防护意识,弘扬文明交通正能量。拓展公安交管网站、微信微博平台、APP客户端等平台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业务办理、信息查询、警务公开、安全提示等综合性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8月31日以前完成公安交管网站、微信微博平台、APP客户端改版升级。
13.建立交通安全信息联动发布机制。各级公安部门在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期间通过电台、电视台、手机短信等平台,实时、动态面向公众开展交通安全预警提示,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动员组织水平。各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发挥各地交通广播,交通电视、移动电视的传播影响力,强化区域协作,及时发布相邻地区主要高速公路、国道路况信息及紧急情况下应急疏导措施,并在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出台、重大交通管理政策发布及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全省宣传联动,共谋共策,实现宣传资源优势互补和优化配置。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五、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文明交通社会化进程
14.建立文明交通效果评估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为核心出台配套政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从20xx年起,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委托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对各市文明交通状况进行综合测评,向社会公布测评报告,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考评各地区、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城镇建设的重要指标,推动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强化系统治理。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6月30日以前制定评估办法,10月31日以前完成全省评估,12月31日以前向社会发布结果。
15.促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立。各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公民和单位文明交通信用电子档案,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责任事故信息与企业、个人信用关联,并逐步推广文明交通信用记录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的做法,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要积极会同保险公司,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与商业车险费率相挂钩。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完成诚信体系初步建设。
16.构建社会监督交通安全新格局。各级公安、文明办、交通运输部门完善群众举报交通违法查处奖励机制,鼓励群众通过电话、短信、互联网和新媒体等举报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级公安部门推动新闻媒体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文明出行我点赞”、“交通隐患整改我建言”等随手拍、提建议等活动,深度调查曝光安全隐患和主体责任不落实情况,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交通安全的合力和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8月31日以前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省公安厅9月30日以前建立新闻媒体曝光制度。
实施方案 篇6
一、实行学生自主管理的目的
实施学生自主管理,旨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和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自我发展的能力,让学生由被动管理走向主动参与,让一部分学生做全校文明行为的榜样,带动全校同学养成讲文明、守纪律的良好习惯,共同营造和谐的校园气氛,提升我校的`管理水平。
二、实行学生自主管理的职责范围
学生自主管理主要包括学生行为管理,校园环境管理,两操及日常规范等方面。分为10个内容:考勤、校卡(团徽)佩带、室内卫生、包干区卫生、广播操、眼保健操、晨会秩序、晚自修纪律、仪容仪表、行为规范等。
三、学生自主管理的组织体系
1、学生处、团委
2、学生会
3、年级——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
4、班级——学生自主管理小组(班委会)
四、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工作程序
1、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由每班推选2名学生组成,共70人,由学生处和团委管理,任期一年,期间表现优秀者在学年总结大会给予表彰。
2、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素养,热爱祖国,热爱学校,乐于奉献。
(2)具有较强的自控能力,严格要求自己,能自觉、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认真对待并及时完成任务。
3、各年级自主管理委员会成员分两大组八小组,负责对本年级各项目的检查(实行单双周对调的方式),每天将本组职责范围的情况填写在册,汇总到组长处形成分数报表,报学校处相应负责老师核实签字后,统一登记、存档、公布。
4、学生会每周将各班情况汇总,结算分数,对表现优秀的班级进行表彰。
五、检查项目及实施制度
各项目的检查实行扣分制,每班原始分为100分。另在尊师守纪、勤奋学习、美化净化校园、保护公共财物、做好事、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由班级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处审批,可进行加分奖励。自主管理委员会每周汇总公布奖、扣分情况,每四周公布一次考核成绩,学年末按最终得分评定等级。
(一) 考勤
1、学生要按时到校,不迟到。违者每人次扣1分。(常规项目)
2、升旗仪式及课间操,除有特殊原因的同学(如已请假或担任检查任务的同学,请假者需出具校医或班主任证明)外,其他同学均须参与,不得逗留课室。违者每人次扣1分。(抽查项目)
(二) 校卡(团徽)佩带
1、进出校园学生要佩带校卡,违者每人次扣1分。(常规项目)
2、团员要佩带团徽,违者每人次扣1分。(抽查项目)
(三) 室内卫生(常规项目)
1、地面、墙壁、天花板、灯具保持清洁,不合要求每项扣1—2分。
2、门、窗、窗台、窗帘不清洁,窗帘开拉不合要求,卫生工具摆放不齐,每项扣1—2分。
3、墙裙、墙壁有脚印,乱写乱画每处扣1—2分。
4、黑板擦拭不及时,不干净,讲桌脏乱,扣1分。
(四) 包干区卫生(常规项目)
1、打扫不彻底、不能保持、有杂物、脏物、塑料袋、果皮、饮料瓶等物扣1—2分。
2、存有卫生死角每处扣2分。
3、卫生区内的花池、草坪有废物、零星杂草、枯枝败叶等扣1—2分。
(五) 广播操(常规项目)
1、下课铃响后,立即准备下操场,出队时按要求跑步进场,精神面貌佳。违者扣1分。
2、早操队列横竖对齐,列队要迅速、安静。违者每人次扣1分。
3、早操过程不讲话,动作规范,舒展有力整齐。违者每人扣1分。
4、做操过程中由体育老师点名批评的班级扣2分。
(六) 眼保健操(常规项目)
1、全班参与,做操过程不讲话,姿势正确,动作规范,无睁眼做操现象。违者每人次扣1分。
(七) 晨会秩序(常规项目)
1、晨会入场有序,精神面貌佳。违者扣1分。
2、晨会过程不讲话,列队整齐。违者扣1分。
(八) 晚自修纪律(常规项目)
1、晚自修期间,在教室内自习,不能离开教室在校园内活动。违者每人次扣1分。
2、在教室内须保持安静,不能随便进出教室。违者每人次扣1分。
3、睡觉、玩手机、玩电脑、听随身听或mp3 mp4等、打电话、吃东西、随意走动等违反早晚自习纪律的行为,违者每人次扣1分。
(九) 仪容仪表(抽查项目)
1、不得留长发和染发,不留长指甲和涂指甲,不准佩戴饰物、耳环。违者每项每人次扣1分。
2、校服着装整齐,不得穿窄脚裤,不得穿拖鞋。违者每项每人次扣1分。
(十) 行为规范(抽查项目)
1、电器使用情况、财物维护情况检查。包括班级多媒体设备、电灯、风扇(个别班级有空调)、课桌椅等,要求中午、下午放学后,晚上22:00后必须关闭所有电源,未经教师同意,学生不得使用班级多媒体设备。违者每次扣2分。
2、学生抽烟、在校内打架斗殴、随手乱扔垃圾、破坏公物等行为,一旦发现,班级扣除5分。
六、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工作纪律
1、恪尽职守,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各项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
2、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3、文明执勤,不得粗言恶语;
4、严以律己,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
5、公平公正,对同学一视同仁。
七、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每日工作
1、每日放学后,a组组长到保安处领取当天迟到登记表、未佩带校卡登记表,核实名单后,将迟到者的名字登记在登记表上,并将登记表交学生处王老师。
2、广播操时间,b组成员检查各班广播操情况,登记表分别交学生处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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