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4-02-16 09:59:52 方案 我要投稿
立即下载

实用的实施方案【必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的实施方案【必备】

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医疗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XX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原则

  (一)救助水平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二)属地管理、动态操作、规范程序、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

  二、救助对象

  具有本县户口,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城乡居民,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

  (一)农牧区五保对象;

  (二)城乡低保户;

  (三)城乡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伤残民兵及其配偶,革命烈属,牺牲、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遗属等特殊优抚对象;

  (四)城市低保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城市低保对象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家庭成员;

  (五)未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但因患重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群众;

  (六)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三、救助方式

  (一)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自筹部分;

  (二)大病医疗救助。

  四、救助标准

  (一)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城市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困难优抚对象参加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个人承担部分由民政局全额救助。

  (二)救助对象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其当年度(公历1月1日-12月31日)住院医疗费用(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合管办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给予适当救助,救助标准按住院医疗费用发票10%的比例给予救助,但救助金额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3000元。

  (三)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实行基本门诊就医补助,基本门诊就医每人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600元。

  五、救助程序

  (一)参加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救助程序

  根据《XX县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各村委会、社区在每年第四季度对本村组(社区)需民政资助参加合作医疗对象进行详细入户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并在当年11月20日前将需民政资助参加合作医疗对象花名册报民政局,经民政局审查、县农牧区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各乡镇分类办理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的相关手续。

  (二)大病医疗救助相关材料和程序

  1.申请大病医疗救助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加盖村委会或社区公章);

  (2)被救助人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被救助人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票据;

  (4)享受门诊就医补助的人员需持门诊就医发票原件和申请救助书面报告;

  (5)村委会或社区调查填写的《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调查审批表》1份。

  2.救助程序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按照个人申请、村(社区居)委会调查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并实行层层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申请。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社区居)委员会在受理申请人申请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和评议。经评议,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张榜公布5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并由申请人填写《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调查审批表》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收到村(社区居)委会上报的申请审批材料后,须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报县民政局审批。

  (3)公示。经批准的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对象,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区居)委会要分别在政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由县民政局调查核实,确实不符合条件的,要取消其救助资格。

  (4)审批。县民政局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审批材料后,需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家庭(对象)核准其享受大病医疗救助的`金额,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回相关材料。

  (5)建立档案。城市医疗救助工作档案实行三级管理,村(社区)、乡镇、县民政局建立档案,并按年度装订归档。

  六、不属于医疗救助的范围

  (一)因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因交通、医疗事故以及其它赔付人应支付的费用;

  (三)因器官移植、镶牙、整容、矫形、配镜以及保健、康复等发生的费用;

  (四)不如实提供各项申请手续、弄虚作假者;

  (五)跨年度累计的费用。

  七、救助资金来源和管理

  (一)资金来源

  1.上级财政拨付的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2.县财政预算配套资金;

  3.按规定可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其它资金。

  (二)资金管理

  城

  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局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财政专户,县财政局、民政局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帐管理,用于办理资金的缴存、拨付业务;民政局开设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基金银行专户,用于核算资金的缴存、支付(发放)业务。

  八、管理监督

  (一)民政局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管理和救助资金的发放、使用等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掌握情况,建章立制,完善程序,实行医疗救助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政策,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合理使用,杜绝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

  (三)卫生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督促县合管办与民政局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

  九、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领导机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长

  副组长:县委常委

  副县

实施方案 篇2

  一、组织领导:

  组长:赵星

  组员:李树有、李久会、王贺元、谭影、徐美进、石月岩、王涛、袁泉、邱忠媛。

  领导小组成员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积极主动地加强对教风建设的领导。

  二、教风建设目标:

  理学院教风建设的目标:通科学管理与自我修养相结合,使每位教职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为高等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形成“敬业奉献、修德育人、治学严谨、从严执教、精益求精”的良好教学风气。

  三、教风建设的措施:

  (一)加强教风建设的领导

  学院党政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教风建设工作,自觉加大教风建设的领导力度。学院院长是教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学院教风建设领导小组要积极主动做好宣传教育,深入课堂、经常沟通教学工作信息,通报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教风建设意见;每学期开展一次以上教风工作

  调研,通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现场听课及主要教学环节的检查等形式,听取师生对教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教研室、实验室要严格各教学环节的管理,认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教学工作能力,鼓励和鞭策教师爱岗敬业,争创优良教风。

  (二)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与素质

  教师要勤学、善思,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为人师表,以高尚的人格魅力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以科学的态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严格按照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开展教学工作。在备课、讲课、课后辅导、作业批改、监考、阅卷、实习指导、教学研究等环节中,发挥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导作用;遵守教学纪律,加强管理,自觉履行学校关于调/停课、上下课时间、课堂管理、试卷保密、考试监考、成绩管理等教学工作环节中一系列有关规定,以保证教学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具体措施如下:

  1、鼓励年轻教师通过在职学习、脱产进修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2、鼓励年轻教师到国内知名高校短期进修;

  3、通过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开放课题及实践教学提高教师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

  4、鼓励教师申报和开展教学研究,申报教学成果。

  围绕理论授课、实验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命题批卷等主要教学环节,重新修订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质量评价体系。通过检查机制和奖惩机制的建立,科学管理,督促和激励教师对各教学环节的教学投入。

  (三)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领导听课制度:开学初制定本学期领导听课计划,坚持每月至少听课两次以上,听课时注重考察学生的学习状态、教师教学水平及对课堂的组织与管理;注重同教师的沟通与交流。

  信息通报制度:要求教师认真考核学生出勤情况,实行信息通报制度。 教师试讲制度:新教师上课前必须通过学校、学院组织的试讲,通过者方可具备授课资格,并对新开课、上新课的教师同时开展试讲,不合格者不能授课。

  专业导师制度:进一步完善本科生导师制度导师全程参与教书育人过程,培养学生积极进取、勤奋学习、增强专业创新精神。

  每位领导负责一个公共课教研室,定期参与教研室的教研活动,具体为:李久会负责大学物理教研室,赵星负责大学物理实验教研室,李树有负责高等数学教研室,王贺元负责工程数学教研室。

  (四)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制度及评价

  学院将通过专家评教、领导听课、学生评教、课后作业和辅导答疑检查、试卷检查等方法,公平、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投入和教学水平。评价结果可作为教师职称、岗位聘任,评奖评优,学历进修推荐的重要依据,并将评价结果与教师岗位津贴挂钩。

  出现以下三种情况者:

  1、专家听课出现一次D或两次C(中年以上教师出现一次C);

  2、学生评教满意率两次低于60%;

  3、具有可比性并实施教考分离的基础课程,连续两年排名靠后; 学院教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分析教师的教学状况,提出综合意见。对出现上述情况者,原则上,第一次学院将通报批评并责令该教师整改,并降低该教师当学期该门课

  程教学课时酬金的10%,第二次降低20%,第三次脱离主讲教师岗位,重新试讲上岗。

  学院从课程教学的课堂管理、作业与辅导答疑、监考、判卷与查卷、多媒体教学、教学研究等方面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对在下面各可观测环节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与奖励(前提是未出现三种情况,且无教学事故)。

  1、教师的教学投入的观测点之一:课堂管理(学生迟到、早退、出勤,考勤册、管理力度)。

  2、教师的教学投入的观测点之二:多媒体及综合教学手段的运用(教学课件及使用效果,网络教学平台的`使用及效果)。

  3、教师的教学投入的观测点之三:课后答疑与质疑及作业(质疑记录;作业批改)。

  4、教师的教学投入的观测点之四:实验教学的教师教风考核:实验项目改革,实验室建设的贡献。

  5、教师的教学投入的观测点之五:毕业设计(题目、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及论文质量综合考核)。

  6、教师的教学投入的观测点之七:教学研究(教学研究立项、论文、示范课、公开课)。

  以上六点由学院教风建设领导小组考核。

  7、教师的教学投入的观测点之六:监考(由学院办公室考核)、阅卷、查卷(自查和复查由教研室考核)。

  学院将加大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评价优秀者的奖励力度,将学院可支配资金的5%用于奖励教师。

  理学院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监控制度建设,科学、合理、公正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约束和制止不良的教学行为,形成奖优惩劣的教学风气。以高度的责任心、严肃的工作态度、严谨的教风从事教育工作,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牢固树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动摇的坚定信念;为人师表;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以教风建设带动学风建设,切实达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实施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自即日起至20xx年2月29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排查我校重点地区火灾隐患,采取地毯式安全排查手段,全面整治清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维护学校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淮南十三中“清剿火患”战役行动领导小组,校长徐佩耕同志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刘涛同志、副校长陆维开同志、徐怀生同志、办公室主任谭龙宝同志为副组长,工会主席朱旭甫同志、教导处主任邬苏平同志、总务主任符宝珍同志、政教处主任黄圣贵同志、团委代书记武红霞同志、教科处主任陶铸同志、信息中心主任王业胜同志、各年级组组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科。各部门、年级组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xx年10月15日前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成立领导机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动员,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

  20xx年10月16日至20xx年2月6日,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不漏一个死角。同时,紧盯国庆节、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清查整治行动。对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部门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登记在案,整改期满要组织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处理,同时层层上报。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xx年2月7日至2月29日,迎接市教育局对我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全面总结,查抓工作中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四、工作安排

  1.责任分包。总务处分包食堂、校园活动场地,政教处分包学生宿舍、田径场、艺体组保管室,教导处分包理化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信息中心分包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各年级组分包各自教学楼楼层,保卫科分包励耘楼其它科室,实行领导定点、人员定责、监管定位、排查定量,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逐一检查、逐个过关,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落实。

  2.安全教育。各班级十一月主题班会内容为防火知识教育,十一月黑板报主题内容防火知识宣传,十一月第一周国旗下讲话为防火知识宣传,十二月中旬将举办一次住校生消防疏灭火散演练活动。政教处要利用宣传栏、横幅等形式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保卫科对学校重点部位、重点科室、各年级组配备消防灭火器,团委要在“xx9”宣传月活动中组织一次“生命在我手中消防在我心中”的学生演讲比赛,保卫科拟定一份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层层签订,力争把“清剿火患”工作落到实处,确保20xx年2月底前全部达标。

  3.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排查整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人员和学校法人代表的责任,做到问题不处理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杜绝形式主义。校“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将加强督促检查,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工作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保卫科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定期向市教育局、区“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

实施方案 篇4

  为加强我社区农(居)民建房用地管理,规范农(居)民建房行为,根据《石门县县城规划区私人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石政发【20xx】13号文件规定及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宝塔社区农(居)民建房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的原则。凡农(居)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首先必须经规划部门许可,原则上必须进入居民集中安置规划区,任何规划之外的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均属违章建筑。

  2、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严格分户条件,原则上一个户只能享受一处宅基地。

  3、坚持拆旧建新的原则。居民新建住宅前,必须拆除原有住房。

  4、坚持严格报批的原则。凡农(居)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的,按石政发【20xx】13号文件规定报批,未依法取得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的不得擅自动工建设。

  三、农(居)民申请建房的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宅基地:

  1、年满十八周岁的原住村(居)民因原有住房面积不足确需分户建房的;

  2、自然灾毁或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需要拆迁的;

  3、原有住房破旧需要改造或拆除,在原址新建且符合规划的`;

  4、原有住房破旧需另选址新建住房,本人同意进入居民集中安置规划区;

  5、原住村(居)民无住宅用地的;

  6、石政发【20xx】13号文件规定可以申请住宅用地的其它情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安排宅基地

  详见石政发【20xx】13号文件第二十六条

  四、建房户应办理的手续及程序

  详见石政发【20xx】13号文件第二十八条

  五、管理措施及办法

  1、居委会协助规划、国土等部门制定集中安置小区详细规划,并按政策及程序组织实施。在指定规划小区内建房,由居委会出面统一征地(执行标准为常德市【20xx】11号文件),其劳力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及其他附属物补偿等费用均由各建房户分摊,如若原老屋不拆,每宗宅基地(1户)2.5万元。往若国家需征用,按相关文件不予补偿。

  2、进入安置小区内水、电、道路、下水道等主干线路均由居委会出资建设,其余到户建设费用概由建房户自理。

  3、进入集中安置小区的新建房户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建房户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以放宽到108平方米(开间9米,进深12米);

  (2)建房户也可采取“以地换地”的办法解决新征宅基地费用。即:在拆除原有住房及其他附属物的基础上,该建房户同意与居委会签订土地置换协议,待该宗土地因国家、集体或城镇建设需要征收时,按当时新征地标准相应扣除0.3亩作为该户支付新建宅基地征地费用,但其原征地与新征地价格差则不予补偿。

  (3)确属土地已征完的特困建房户,其分摊费用均按4#地块标准执行,即每宗宅基地1.5万元。

  4、凡属在规划区内建房的,必须办齐土地及规划证,其费用由建房户自行支付,居委会派专人免费统一办理。

  5、在实施过程中,由居委会统一协调建房矛盾并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严禁征地户个人与建房户发生任何经济关系。

实施方案 篇5

  一、禁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禁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监督员:学生志愿者若干(学生志愿者由团委选派)

  三、学校禁烟规章制度

  1.学校禁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禁烟工作,保证禁烟制度的落实,并将禁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禁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禁烟日常活动的动态检查。

  2.禁止任何人、任何时间在本校任何地点(区域)内吸烟。

  3.学校醒目处设立禁烟标志,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实验室、图书馆、操场等公共场所均张贴无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4.做好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禁烟解释和劝导工作。对来访人员,所有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不向来宾敬烟并劝阻来宾在学校吸烟,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和教师负责。对于不听劝阻在校吸烟的外来人员,请其立即离开校园。

  5.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黑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健康教育室每学期印发以禁烟为主题的板报不少于2次。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本处室的禁烟工作,各年级主任负责本年级的禁烟工作。

  7.对在校内任何区域吸烟者,每次罚款50元并通报全校。

  8.学校保洁、保安、食堂及宿舍从业人员在校内任何区域吸烟者,每次扣当月工资20元,屡教不改者学校将进行人员调换。

  9.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所有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监督。凡发现吸烟者或有烟蒂的.办公室,严格按照奖惩标准执行。学校值周组将禁烟纳入检查范围,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10.学校超市不得销售香烟,若有违反,除通报批评外,发现一次罚款20xx元,并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学校禁烟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事关学校形象和师生的身心健康,希望全体教职工严格做好禁烟工作,争做禁烟表率。

  本方案从20xx年2月26日起实施。

  榆赣县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