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优选3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 篇1
一、目标任务
从8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代号“亮剑行动”),重点打击毁林开垦,尤其是借土地开发整理名义实施毁林开垦行为;非法占用林地实施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破坏林地资源行为。
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亮剑行动”,查处一批大要案件,使各类工程项目占用林地少批多建、未批先建、不批强建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非法使用和破坏林地资源行为受到依法查处;林地征占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社会环境明显改善。创新林地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守林地保有量“红线”,保障林业“双增”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亮剑行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林政科科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为成员的县林业局“亮剑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分局,具体负责“亮剑行动”,任办公室主任。
三、行动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8月1日至20日)
资源林政管理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使用林地以及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采取实地清查、重点抽查等方式,逐项目、逐乡镇、逐林场、逐地块核查,切实掌握全县非法占用林地问题。
(二)严打整治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
森林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全面整治,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没有办理林地审批手续的,一律不得施工生产,正在施工生产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接受处理。要根据排查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行动,查处一批严重破坏林地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收回一批非法占用的林地。构成犯罪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依法立案查处。发现林业系统工作人员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处理,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对非法占用林地数量较大、情节严重的重大案件,报市“亮剑行动”领导小组挂牌督办。对案情比较复杂的特殊案件和城区周边的.破坏林地案件,邀请市森林公安机关参与督办。
(三)总结规范阶段(9月20日至30日)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和成果,深入剖析非法占用林地的原因、特点及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林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要对林地管理工作特别是现场查验、审核审批、监督检查等环节展开自查自纠,严格实施用途管制,严格审核审批制度,规范林地林权流转,实现林地的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坚决实行倒查问责机制,严肃处理违法审批、越权审批等违法行政行为。要建立健全资源管理部门与森林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案件移交、执法联动、督查督办等工作,加强对占用征收林地重点项目的日常检查,及时掌握辖区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犯罪动态,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打击,打防结合,坚决遏止违规用地和非法占用征收林地现象。要加强林地管理培训,增强从事林地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理念,切实规范林地管理行为,依法依规开展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工作,有效提升林地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要深刻认识开展打击破坏和非法使用林地专项行动对保护森林资源的重大意义,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林业工作的重点,统一思想,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要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资源林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按照“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行动任务,加强配合,形成合力,严格依法行政,打击犯罪,确保打击有目标,整治有重点,查处有力度。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保护林地资源的重要性,宣传普及林地管理保护的政策法规,以案说法,曝光一批涉及林地违法犯罪行为,增强舆论攻势,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实施方案 篇2
一、课程设计
我国现有的各种法律教育机构,特别是专门培养法律人才的法学院在数量上已经相当可观,但法律教育模式还很不成熟。不少法律院系没有系统地研究过法律教育的理念和培养目标,大多数院校在教育模式上还是主要采用课堂讲授法,以学习相关的法律概念、原则和制度、全面地掌握法律理论为学习法律的必要手段,以至于学生在工作后提出在实践中应用法律与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并不一样。经过四年的大学学习后,学生还需要在“社会大学”中重新学习,这无疑造成了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虽然法学界对于传统教育模式的种种不足已有较为深刻的体察。在法学院的课程设置中,开设了实习、案例教学、社会实践、模拟法庭以及以案例为主题的辩论等课程以弥补这些不足。但是这些课程只是对书本理论知识的具体化和深化,不可能涉及过多的实践。即使是实习,学生因只能作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助手没有机会独立办案加之实习时间的限制而在实践技巧的学习上大打折扣。
与普通高等法律教育相比,高职法律教育在培养目标上更注重培养具有一定动手能力、能够从事辅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实用型人才,在教学内容上更侧重于对实用技能的学习和训练,即使是理论知识也要考虑它的实践性,在教学方法上更注重示范性、实践性、可操作性。 但目前中国的高职法律教育在教学上沿袭学历教育的教学方法,培养出来的学生因难以适应用人单位的要求而无法就业,就业困难,反过来又直接影响招生。要解决这些问题,高职法律教育必须要走出“纯粹学历教育”的误区,以为真实的社会生活服务为理念,寻找一种以培养实用技能型人才为指导思想的适合高职法律教育的教学模式,回归高职教育的本旨。
本课程实践教学正是基于“法律教育为真实的社会生活服务”这一理念,以先进的诊所法律教育模式为基础,注重应用性、示范性、实践性,以技术的掌握和能力的形成为最终评价标准,试图总结、探索一条适合于法律实训的教学模式。所要达到的课程目标是:1、让学生能够准确地寻找到自己职业生涯的起点;2、明确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责任;3、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4、明析自己对法律工作的认识。
刑事法律实训课程目标改变了以往刑事法各学科在教学中相互割裂,刑事法理论教学与实践相脱离的状况,吸收和引入了国内、外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注重多角度,全方位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素质,使学生通过学习成为学习的主人,并充分与课堂相融合,与老师相融合,通过角色模拟深入到刑事法理论与实训当中,最终能够初步具备:法律知识拓展与应用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适应社会能力、实际操作能力、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心理调解能力等。
二、教学内容与时间分配(课时)
1、司法机关参与刑事诉讼规范 1 2、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1
3、刑事诉讼技巧 2 4、证据的收集、审查与判断技巧 2
5、分析能力的培养教育 2 6、制作法律文书 2
7、实践教学的管理工作 1 8、培养团队精神 1
9、会见 12 10、证据调查 12
11、法律研究 12 12、咨询1 12
13、调解技巧 12 14、谈判 12
15、司法礼仪 12 16、模拟法庭 120
三、组织形式与教师指导方法
本课程实训环节课程组织形式改变原来一位教师讲授、组织的形式,运用“诊所式”教学法,每次实训课为整体三课时,参与教师3—5人,分为主持人、主讲人、组织人、和记录人;课堂形式一般为圆桌式同时结合其他形式;学生组织形式为分组、分角色和现场模拟式;技术支持要求全程录像以便随时反馈;教师指导方法分为:角色模拟教学法、单独指导教学法、评价式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
四、必要的条件
本课程是一门新兴的实训课程,为了保证是实训教学的正常进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需要充足的办公设备和耗材
2.需要符合教学要求的多媒体实训教室;
3.需要符合教学要求的多媒体模拟法庭;
实施方案 篇3
油品是土石方施工中消耗最大的物料之一,涉及价格、运输、储存、机车加油等全过程的行为管理和安全管理,涉及人员管理、结算管理等内容。按照“加油价格同加油站一致、效益达既定目标、自我管理、自负盈亏”的原则,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 安全管理:
1.日常使用的燃料主要为“0号柴油”和“-10柴油”,均属国家控制的成品油管控体系经营。进货渠道单一,运输管理专业,只能聘请有资质资格的油罐车运输。
2.施工现场的储油罐和流动加油车的安全管理是日常工作。要坚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专人专管,并按照油库和流动加油车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范、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日常的检查、操作和维护保养。
二、油品价格管理:
每天关注国际国内石油价格变动情况。争取做到在成品油提价前三天把需要的库存准备充分,不因涨价而影响效益。建立信息来源平台,同两个石油公司等经营单位建立友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充分发挥金银岛等专业信息平台的作用。
三、 油品摊销价管理:
按照与市场同步的原则,制定当期摊销价。由卜渊填报油品摊销价格申报单,卜总签字后交出纳会计处实施。
四、 油品日常管理:
1. 建立机车加油管理机制:所有机车必须事先办理加油登记手续,凭卡加油。
2. 仓库管理员承担油品数量管理的责任。发生超千分之三以上的损耗短少,按摊销价由保管员负责赔偿,以月末财务进行的盘存盈亏数量为准。
3. 油品进出库须油品管理员(或委托人)现场监称,在计量单上签字认可。油品从供应商装车计量运输到入施工现场油罐前,应到就近的计量站再次进行计量。
五、 油品质量管理:
1. 建立油品质量管理机制。每车或抽查式验收油品质量,运用质监局检测或数量比对的方法进行质量把关。
2. 采用货比三家的方法比质量,论证中石化及中石油产品时段性差异。
六.计量器具管理:
1.计量准确性既有人的'因素,也有器具因素;既不能亏自己,也不能亏使用者。为此要建立计量器具校准机制,每10天为一个周期,定时校准。
2.校准方法可采用聘请专业人员和自身比对办法灵活进行。
3.要坚持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其清洁、灵敏。
六.油品对外销售管理:
1.非本施工现场车辆也可现金式加油交易,但必须坚持隔手制管理的原则,先交款后加油。收款人由指定的现场收款人代收,当天上交财务入账。
2.对外销售的价格由油品经营主管临时确定或按摊销申报单中注明的价格为准。
七、人员配置及工资:
暂配油品经营主管1人,油品储存管理员1人,共计2人。工资按《工作人员工资计核办法》的标准从项目中列支。
八、核算管理:
1. 由财务按月核算,当月兑现给油品经营主管。
2. 日常所发生的机械设施维护费用、业务费、运管费等均按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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