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4-04-04 11:57:40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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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汇编(4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汇编(4篇)

实施方案 篇1

  专业建设是学校最重要的教学基本建设,它决定着人才培养质量与办学水平,对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专业建设质量,逐步打造品牌与特色专业,增强学校办学实力和发展后劲,根据《宝鸡市中等职业教育品牌建设工程实施办法》的要求,学校决定实施品牌专业的培育与建设工作,通过品牌专业建设全面带动我校专业建设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为了保证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优化专业布局结构,做大做强与宝鸡经济社会发展精密联系的优势专业,促进专业性实训基地建设,打造形成具有宝鸡特色的品牌专业,培育区位优势明显、专业特色鲜明、办学机制灵活、基础能力雄厚、教师队伍优良、就业率高、吸引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知名学校。

  二、工作目标

  在不断加强专业结构调整,强化传统优势专业和新办专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改革领先、师资优化、设备优良、教学优秀的要求,到“十二五”末,基本形成3个品牌专业。

  三、品牌专业建设组织机构

  组 长:刘 旭

  副组长:李忍锁

  成 员:薛生成 黄静波 张无为 沈 岩 罗永科 侯 斌

  赵媛丽 胡永涛 邹丙信

  四、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情况及实施步骤

  1、专业建设情况

  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是我校的拳头专业,在本地区有一定的影响,该专业现有27名教师,其中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13人;本科学历27人;“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2%。20xx年筹建的综合实训楼现已投入使用,有服装工艺室4个,装配高速平缝机99台,专业设备室2个,共装配锁边机等专业设备28台,服装CAD室1个,装配专用电脑36台,专业制版室1个,建成校内服装厂,满足了学生的实习训练。每年招生人数均突破350人。该专业学生和教师经常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特别是符小彦同学在国家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该专业学生在校能接受较为系统而完整的专业训练,对口就业率高,岗位选择面广、适应性强,每届就业均超过98%。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是我校重点建设专业之一,目前,在校学生314人。专业教师13人,实习指导教师8人,所有教师均达到本科学历,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10人、初级职称6人,“双师型”教师8人。该专业现有专业实验室7间:电子装配实训室、音响视听实训室、电工实训室、电子CAD实训室、电热电动实训室、电子电工实验室、单片机实训室。实验实训设备主要有通用电工电子实训台19个、双踪示波器10个、电子计数器9个、家电多功能实验台16个、电子装配工艺实训台16

  个、维修电工仪表照明实训考核装置16套、制冷制热演示台16个、PLC变频器单片机综合实训装置12套、CAD实训设备49套。该专业多次参加省市级学生技能竞赛,取得了可喜成绩,充分彰显了学校综合实力,20xx年被宝鸡市选定为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项目竞赛赛点。连续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达96%以上,得到了用人单位、学生和家长的满意。

  数控技术应用(数控加工)专业在校生300人,专业教师25名(其中本科学历教师20名,占80%、中高级职称教师11名(高级职称占20.4%),专任文化课教师9人,实习指导教师16名,获高级以上职业资格的25名(其中高级技师5人、技师4人、高级工16人),双师型教师12人,占48%)。已有可供数控技术应用专业学生实习使用的实训设备共116台(件),总价值140.7万元。 其中CS6140普通车床9台,钻、铣、刨床各1台,CJK6140H数控车床2台,BVB25台式工具机18台,CQ9332A型车床7台,编程设计微机36台,钳工实训台16台,刮研台20个,台钻5台。该专业多次参加省市级学生技能竞赛,20xx年至今取得14个奖项。

  2、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1)在原课程体系基础上,积极修订专业的课程体系,启动专业教学标准建设;(2)在品牌专业建设小组指导下,及时进行社会调研与研讨,开发符合实际教学的特色教材; (3)努力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加大专业建设投资力度,进一步扩大完善校内、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添置20多台新型数控车床、200余台电脑,建立起具有一定规模的数控加工中心;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电子电器应

  用与维修专业添置新型专业设备,特别是对现有CAD室专业设备进行更新、软件升级。

  第二阶段(20xx年):(1)完成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根据新的课程体系,制定校企联合培养的教学计划,汇编成册;(2)启动并完成核心课程建设。(3)加大专业教师培训力度,除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外,学校还通过进企业实践、到名校观摩、请专家讲座等形式培养新型的'教师梯队。

  第三阶段(20xx年):(1)完成特色教材开发工作,编写所有课程的讲义并在教学中应用。(2)完成数控加工中心基地建设、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专业设备添置工作并开展实训教学。(3)完成教学内容、方法改革等其他建设工作。

  五、建设措施

  1、品牌专业建设实行专业负责人制。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改革创新精神,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专业负责人主持拟订专业建设目标,制订专业建设规划,落实专业建设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对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的目标、要求和验收标准,加强师资、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保证达到专业建设的预期目标。

  3、学校将加大经费、管理、硬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通过大力扶持

  和政策导向,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投身专业建设与改革的积极性,为品牌专业的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经费支持

  1、品牌专业自立项之日起,由学校专门划拨经费资助建设。资助经费数额根据专业特点确定。

  2、争取上级部门专业建设专项经费,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力度。

  3、品牌专业建设经费主要用于:①调研差旅费;②教材编写及出版资助;③购置必要的参考书及小型设备;④外出开会及短期进修;⑤与专业建设或教学密切相关的专家讲学支出。

实施方案 篇2

  为了积极稳妥推进新课程实验,有效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的认定和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试行)。

  一.建立学分认定组织机构

  1.学分认定委员会:

  主任:x

  副主任:x

  成员:x各学科高中教研组组长

  职责:负责制订学分认定实施方案,全面领导和指导学分的认定工作。

  2.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年级段长、备课组长、班主任(教学班指导教师)、学科任课教师、学生代表。

  职责:负责对学分的认定、评定、公示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3.学分认定仲裁委员会

  主任:x

  副主任:x

  成员: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处、政教处、团委等处室负责人、年级段长、高中各学科教研组长。

  职责:负责对学分认定工作的监督,对学分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诉进行调查、核实以及纠正。

  二.学分设置

  三.学分认定的内容和办法

  学分由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学分认定的基本条件是:(1)达到一定的课程修习时间(不少于规定学时的2/3);(2)在学习过程中有良好的表现(依据学习过程记录、学习成果、学生互评及教师评价等)(3)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并成绩合格。

  (一)学科模块学分认定

  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均由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模块测试)两个部分组成,我校规定两部分的分值权重为4:6。模块测试以满分100分计,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不及格者不取得学分。

  1.学习形成性评价成绩(过程表现)(40%)

  学习形成性评价成绩包括修习时间、课堂表现、作业质量、平时测验等平时过程性表现,累计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成绩。

  学生修习时间要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2/3以上。因病假、事假未能达到规定时的,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修习时间未能达到要求的不予认定学分。课堂表现包括学生的学习情感态度、对课堂的参与程度、提出问题解答问题的数量和质量等,有实验操作的学科实验操作的考核也包含在本项目内;作业质量包括作业完成的次数和质量等;平时测验成绩模块学习中间的.阶段性测试,可以是笔试,也可以是口试或实验操作等其他形式。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60%)

  由学校依据课程标准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或采用市教育局统一的模块测试卷。该部分以满分60分计入决成绩。

  以上两项由学校统一制定评定细则(见附件)。

  (二)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

  1.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

  研究性学习学分以课题评价形式认定。按照《州温七中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方案》实施,高一年级进行研究性学习通识培训并完成一个课题研究,通识学习部分获得3个学分,课题研究获得6个学分。高二年级完成一个课题,获6个学分。研究性学习以小组的方式进行,每组控制在5-10人之间。课题立项时,要根据课题大小和难易程度及所需时间来确定学分。其认定依据主要是:(1)参加研究的活动时间记录;(2)开题报告和学习方案;(3)每次课题研究学习活动记录和《州温七中研究性学习课题活动记录册》;(4)具体反映成员参与研究的感受、体会、小结;(5)课题研究学习成果(论文、研究报告、解决问题的方案、活动设计、实物设计、多媒体课件等)。

  2.社会实践学分认定

  社会实践每学年总的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周,共六个学分,社会实践由学校政教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第一学年安排军训,第二、三学年安排参加生产劳动、公益劳动、参观考察或社会调查。由学校根据学生参与的时间、态度、实践的效果和实践场所书面意见等进行认定。

  (1)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有组织、有意义的社会实践,并且有个人的社会实践记录(如日记、体验材料等),可获得2学分。

  (2)社会实践可以在校内或校外进行。校内实践活动可以是值周班活动、社团活动等;校外可以是春、秋游活动、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等。校内实践2学分、校个实践4学分。

  (3)军训是社会实践的独立内容,时间不少于一周,记2学分。

  3.社区服务学分认定

  社区服务利用课余、假期时间分散进行,三年内的服务总时间不少10个工作日。公益活动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三月学雷锋月,为三个工作日;宣传教育安排在暑、寒假里,为5个工作日;扶贫帮困活动一般安排在课余和节假日,为2个工作日。

  学生三年内应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共获得2学分。参加社区服务少于10个工作日的,不给学分。

  社区服务以小组或行政班的方式进行。学校依据既定程序和社区提供的相关材料(服务对象及联系方式、服务时间、服务项目、认定签名、服务体会等)认定有效工作日及学分。

  4.选修学分认定

  学校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学生选修创造条件,并在修习结束后进行考核。选修学分的认定与必修学科模块的学分认定一样从学习课时记录、修习过程反映和课程考核结果三方面来认定。以上三方面均合格者,才能获得相应学分。

  四.学分认定的时间和程序

  (一)学分认定时间:学科类课程在修习完每个模块后,由学校确定时间组织考试、进行学分认定;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由学校根据情况确定时间进行统一认定。

  (二)学分认定程序

  1按规定完成课程(模块)修习并经考试、考核后,任课教师及时向学校提出学分认定申请。

  2.任课教师综合学生学习时间、学习态度、学习过程中的表现以及终结评价等情况进行考核,填写《学科模块学分认定登记表》,并提出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

  3.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学分的认定、还须有实践场所、服务对象单位的书评鉴意见和学生在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过程的详实记录等相关材料,由班主任或带队老师进行考核,提出是否予以认定的初步意见。

  4.相关科目学分认定小组或年级学科备课组对任课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和学生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5.教务处复核。

  6.学分认定委员会确认学分。

  7.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认定意见。

  8.公示获得学分的学生名单。对未取得学分的学生,学分认定委员会书面通知学生并说明原因。

  9.教务处记录学生学分成绩,并存档。

  五.学分认定的处理

  1.未取得学分的学生对学校认定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得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由学生本人向学校学分仲裁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学校学分仲裁小组提请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复议,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在15日内召集有关教师、认定小组复议,作出决定并相关学生。

  2.学生对学校给予其他学生的学分认定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向学校学分仲裁小组反映。阐明提出异议的理由并有权得到答复。

  3.学生因模块考核成绩不合格而不能取得学分的处理。(1)可以申请补考,补考时间由学校安排。若补考后的模块考核成绩仍不合格者,可申请重修、改修或放弃(必修课程和有必修学分要求的选修课程不得放弃,选修课程中要求获得必修学分的模块有其他选择的除外)。(2)重修要在接到不取得学分的通知后1年之内完成,重修所用时间不得与先前修习所用时间累加。同科课程(模块)重修不得超过两次。学生因修习时间不足不能取得学分的,可在补足修习时间后认定。

  六.学分管理

  1.学校设立学生学分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学生学分认定相关材料,待上级落实信息系统软件后,建立学生学分管理的平台。

  2.学校不以学分奖励学生,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信优异或在某一方面特别突出,可在“学生成长记录册”或“学籍管理卡”的相应栏目内予以真实记录。

  3.合格学分是学生取得高中毕业资格的主要依据,按照规定,高中学习期间学生必须取得相应学分,才能准予毕业。

  4.学分认定工作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应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国家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省卫生厅《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就做好我市xx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xx年度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于 3月1日启动。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师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考核内容为xx年12月31日以前在市卫生局注册医师(不含xx年注册的)xx、xx两年内的执业情况。其中,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由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向考核机构提出申请进行提前考核。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三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业务水平考核应根据执业医师的级别、类别和专业区别对待,重点测评法律法规和“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三、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简宜程序和一般程序。考核机构须于考核前30日通知被考核医师。

  (一)对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医师,或具有xx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医师,采取简宜程序考核。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及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对符合简宜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由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考核机构审核,不再进行笔试。

  (二)对其他医师采取一般程序考核。对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其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报考核机构复核,考核机构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组织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其中,笔试时间定于4月10日上午进行,各考核机构自行安排考场;其他方式的业务水平测评由各考核机构自行安排,于4月10日下午至4月11日进行。

  四、考核结果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或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4月20日前各考核机构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送达被考核医师执业所在机构,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人(通知书样式见附件2)。各考核机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xx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报表(见附件3)、医师定期考核表(样式见附件4)上报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上述两种表格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也要同期上报。

  考核结束后30日内,由医师注册所在机构及时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到注册机关,由注册机关在其“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至××年××月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印章,并将考核结果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如考核不合格,经培训3-6个月后再次考核合格者,在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考核合格”字样印章。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则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

  (十四)临朐县中医院。负责本单位和临朐县妇幼保健院、临朐糖尿病医院。

  (十五)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潍坊市市立医院、潍坊市肿瘤医院、青州市妇幼保健院、诸城市妇幼保健院、寿光市妇幼保健院、高密市妇幼保健院、昌邑市妇幼保健院、安丘市妇幼保健院、青州市中医院、寿光市中医院、安丘市中医院、高密市中医院、昌邑市中医院、昌乐县中医院负责本单位。

  六、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对考核机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组 长:孟庆阳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赵金顺 卫生监督处主任

  成 员:宿希龙 卫生监督处副主任

  张建科 卫生监督处副主任

  刘丰东 卫生监督处支部副书记

  刘洪庭 卫生监督处副主任

  张晓静 中医科副科长

  王 勇 卫生监督处监督四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宿希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实施方案 篇4

  为了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全面提高我校学生的书法水平,陶冶广大学生情操,积极推进校园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使工作目标明确,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宝贵的历史遗存,蕴集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是值得传承的历史财富之一。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特别指出:“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美术课中要加强写字教学”。汉字和汉字文化作为传承中华文明的载体,以其独特的'形态,深刻的内涵,享誉世界语林,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是我们祖先智慧的结晶,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教育学生继承汉字文化和汉字书写文化是学校教育的基本任务之一,写好汉字,这既是学生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基础,也是学生文化素质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总体目标

  1、培养学生良好的书写习惯,使学生能规范、端正、整洁地书写汉字,具备熟练的写字技能,能写出正确、规范、美观的汉字,具有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2、建立并不断完善书法教学的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师生学习书法的积极性。

  3、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陶冶他们的情操。

  三、阶段实施方案

  1、学生的作业,要求写字正确、工整、干净,各位任科教师也应负责所任课班级学生的双姿培训、检查、指导、纠正事宜,要培养学生认真书写的好习惯。

  2、建立一支合格的书法教师队伍,中学七、八、九年级分别有一位负责老师进行本学段书法总指导和监督。

  3、建立完善的书法教育的档案资料。

  4、每周一、周二进行集体书法指导,利用班级多媒体播放每天书法练习目标和要求,指导老师分学段进行巡视和基本笔画指导,并按《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写字)》课时目标完成书法练习。

  5、在学生中选拔出书法监督员,让孩子们互相监督,养成练习书法的好习惯;

  6、每月进行一次书法测评,即时表扬练习认真的孩子,提高学生学习书法的积极性;

  7、一学期进行一次书法大赛,让孩子们充满信心地在原有书法基础上更高地要求自己,发挥自己的潜能。

  8、认真参加各级各类书法竞赛和活动,争取在书法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书法特色争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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