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岗交流调整方案【必备14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轮岗交流调整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1
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寒教规范[20xx]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配置教师校长资源,全面提高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校长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科学合理。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动员社会各方支持,创新教师管理模式,在各镇、办辖区内部和城乡之间教师校长支教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城乡教师校长双向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规范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各校交流轮岗方案经教职工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公开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对在交流轮岗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打击报复的校长给予严肃处理。
3、积极稳妥。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
4、以人为本。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妥善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引导教师、校长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轮岗。
5、促进发展。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推进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覆盖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教师、校长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进全区优秀教师、校长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校长管理制度和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全区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行“区管校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所有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含副校长和同职级人员,下同)和教师(含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师等,下同)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具体情况如下:
1、校长:校长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8年的,必须进行交流轮岗。同一学校班子成员每次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的30%。
2、教师: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各学校要根据本校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学年交流轮岗的人员,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各级名师等)、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3、没有达到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有意愿流动的校长和教师,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和教体局批准后可纳入统一流动。
结合xx区学校实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先分片区交流,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教师校长校际交流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城乡双向交流,最终达到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具体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方法:
1、调编性交流。首先实行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交流,使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的人员编制数与学校实际所需人数达到基本平衡。镇、办辖区内部和跨镇、办辖区同时进行,由教体局根据各相关学校的核定人员编制数和实际在编在岗数下达交流轮岗指标数,学校负责落实。此类交流轮岗人员由区教体局会同区编办、区人社局等部门一并调整编制等人事关系。
2、镇、办辖区内部小学校际间交流。镇、办辖区内部有多所学校的,以中心小学和离镇、办集镇较近的小学与偏远学校和薄弱学校及教学点之间交流,中心小学负责组织实施。
3、农村初中学校校际间交流。以优质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由教体局根据各校应交流人数和科目配套情况下达交流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4、城区初中与初中、小学与小学校际间交流。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由教体局根据各校应交流人数下达交流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5、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主要采取分片结对、建立联盟学校等方式进行交流,分片结对和联盟学校情况由教体局划分,交流轮岗指标由教体局根据应交流轮岗人数和科目配套情况逐年下达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6、按照教师队伍管理的有关规定,新招聘教师原则上先分配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后纳入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计划。
以上2——5类交流轮岗人员的编制等人事关系原则上不调整,交流轮岗人员名单一式三份,分别报区教体局、区编办、区人社局备案。
从20xx年9月启动,20xx年全面实施,每位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时间应不少于3年。
(一)坚持试点先行,积极稳妥推进。20xx年秋季进行试点。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学生数、班级数,核准各学校实际需要的.教职工数,按照学校类别、区域划分进行交流,以片区交流为主,交流面达到10%;20xx年扩大推进,在全区范围内交流,交流面达到30%;20xx年全面实施,实现全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交流轮岗工作的基本程序
1、制定交流轮岗方案。各学校要对交流轮岗对象进行排查摸底,统计掌握交流轮岗人员基本情况,根据该《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方便的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和学年度计划。
2、个人申报。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校长都必须申报,并填写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登记表。
3、学校推荐。学校根据《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个人申报情况和本校教师队伍实际,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交流轮岗人员,及时告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按时到交流学校报到上班。
4、组织调配。校长交流轮岗由区教体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1、校长选拔。选拔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以后逐步过渡到必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
2、职称晋升。建立导向机制,每年在空岗范围内预留一定的中、高级职称岗位,专项用于评定交流轮岗教师校长的职称。今后,中小学教师评定高一级职称时,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应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以后逐步过渡到必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
3、岗位聘任。对主动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的教师和校长,在职称岗位聘用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保留原聘教师职称岗位级别;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交流轮岗教师和校长,由区教体局会同区人社局在空岗范围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
4、评优评先。从20xx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选特级教师、区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时,参评人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的工作经历。其他层次的评优评先也要在同等条件下,把交流轮岗工作经历作为优先考虑的依据。
5、培养培训。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以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的教师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学科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教师的业务水平。在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名校长等推荐评选,以及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优秀教师倾斜。
6、工作考核。交流轮岗教师的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由流入学校负责,流出学校做好配合工作。
7、城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到农村学校的享受农村教师生活交通补贴。8。区教体局纪检组对各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交流轮岗工作安排,或虽然参加交流轮岗,但年度或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晋升职称、不得晋升岗位等级、不得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城区学校交流轮岗教师校长三个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者,可申请返回原校工作。否则,三年期满将人事关系转到农村学校。
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实行“市级指导、区级统筹、以校为主”的工作机制,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按照率先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逐步统一全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公开招聘、岗位聘任、培养培训、考核评价、工资待遇、退休教师管理和服务。用2—3年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区管校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1、区教体局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并结合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各相关学校贯彻执行。根据学校布点调整情况和学校学生数、班级数等变化情况,合理科学的分配各校实际所需教职工编制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以确保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2、区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支持区教体局全力推进校长交流轮岗工作。
3、区编办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按需配备、结构优化、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教职工编制的动态管理。
4、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为城乡交流轮岗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以用于城区到农村交流轮岗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的生活和交通补助,按照同一镇、办辖区机关干部标准执行。5。区人社局负责对学校教职工人事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根据交流轮岗计划,及时调整中小学校职称岗位设置方案,以适应和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调动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积极性。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2
公司干部员工由于长期从事某项单一工作,岗位固化,安于现状,活力下降,不愿从事挑战性工作,进而造成岗位工作质量下降,不利于公司发现和选拨人才。
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各部室间员工的交流和学习,相互借鉴部室间好的经验做法,激发员工活力、潜力和创造性,为员工创造良好的'成长机会。
公司在职员工操作能力应达到轮岗学习岗位作业指导书要求,考核合格。
开始时间:20xx年10月份。
每3—6个月为一个阶段,部门内人员轮岗由部门经理自行决定,跨部门轮岗由各部门提交名单,办公室汇总并提出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决定。
1、各部室自行拟定轮岗人员名单和轮岗计划;
2、各部室将轮岗人员名单和轮岗计划报办公室董亮处;
3、轮岗人员每月一次工作总结,汇报其在新岗位学习心得体会,心得体会由原部门以部门为单位在次月5日前,随同本部门工作总结一起上报办公室;
4、轮岗人员考勤由轮岗所在部门考勤,工资由原部室发放;
5、轮岗人员结束一个岗位学习时,其轮岗所在部门要对其进行考评,考评结果轮岗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后上交办公室,做出综合评价。
(一)轮岗部室:
要制定计划,积极参与,不断提升部门员工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轮岗时间或者不参加轮岗,轮岗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评,年底给予奖惩。
(二)轮岗人员:
轮岗人员要积极参与,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技能。对于考评优秀者,公司给予奖励,不合格者,公司视作其不适岗,给予处理直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3
1、多岗位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内部的岗位轮换,可以既经济又有效的培养出能够独挡一面的复合型人才。
2、激励员工,创造职业宽度:轮岗可以使员工开拓视野、积累人脉资源、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与能力所在、锻炼多方的能力经验,从而开拓员工职业宽度,真正做到“合适的人用在合适的岗位”,提高人才的利用效率。
1、在职人员(部长级以下人员);
2、适用人群:
(1)有晋升潜力,有工作历练意愿的人员;
(2)技能有待提升的新人(已转正);
(3)某个工作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人员;
3、轮岗时间及员工安排
(1)开始时间:20xx年1月
(2)员工安排:每批次1—6个月
(3)轮岗比例:25%/次
1、本次轮岗以同职能业务类之间相互轮调为主;
2、工作经验丰富的资深人员,轮岗后,重点把公司政策、经验传承;其他人员轮岗,重在熟悉业务,学习成长;
轮岗方案(初稿)
1、员工结合本部门15年工作规划、人员配置、自我兴趣等方面,选择合适的1—2个岗位进行轮岗报名
2、各部门将轮岗计划人员名单和轮岗计划报华东人力资源部xx处,人力资源部汇总并提出意见,报华东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决定。
3、轮岗人员每月一次工作总结,汇报其在新岗位学习心得体会,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1,新岗位工作总结由原部门以部门为单位在次月6日前,随原部门工作总结一起上交。
1、轮岗员工到新岗位有2个月的考察期,考察期内可有由原岗位人员协助解决该岗位核心工作。
2、轮岗考察期间,严格按本岗位正常工作标准对轮岗员工进行考核。
3、轮岗期限为1—6个月,轮岗期满后,根据员工轮岗期间的工作表现并结合公司岗位编制及岗位空缺,或对轮岗员工延长轮岗期限,或由公司决定对轮岗员工进行岗位调整。
薪酬标准维持原标准,表现优异者可额外获得奖励。
1、制定轮岗计划:岗位工作划分切块,制定详细推进计划表,设定时间节点;
(1)报名时间:12月10日—12月15日
完成轮岗报名
(2)审核及确认:12月16日—12月21日
确定15年轮岗人员名单,轮岗方案(初稿)
轮岗之前签订轮岗确认意向书
(3)轮岗前培训:12月22日—12月25日
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工作规范;
(4)工作交接:12月25日—12月31日工作交接要详细彻底,部门主管对交接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
(5)轮岗时间:20xx年1月1日起
1、轮岗结束后,轮岗人员需对本次轮岗工作进行书面总结,提交《个人轮岗工作报告》,对轮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学到的技能以及个人的表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
2、人力资源部以及轮岗部门主管共同总结报告以及日常考核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轮岗经验,为今后轮岗提供有力的参考和依据。
建议:轮岗必须由浅入深进行,初期不可大范围进行,这样容易产生较大波动。公司可以选取几个岗位作为试点,先尝试进行轮岗,不断总结经验和完善轮岗体系,运作成熟之后全面开展,降低轮岗带来的风险。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4
为全面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业务水平,加强我社重要岗位人员的内控监督管理,加大防范操作风险的力度,适应信用社xx营业室业务经营的需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xx年xx月xx日起,对我社内部岗位人员实行全员轮岗,特制订本方案。
通过本次轮岗交流,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岗位操作规程,提高员工创新激情,有效防控风险,使员工之间相互取长补短,提升全员业务技能水平。
柜员岗、授权岗、信贷会计岗、核算中心、vip岗、库管岗、同城清算岗、联行柜员岗、大堂经理岗。
(原则上是:岗位之间轮换以营业室指派为前提,不允许私下协商,各岗位工种应该本着类似工种优先考虑先调换,还要考虑其个人能力是否胜任,最好在公布轮换岗位前先有针对性个别谈话,工作要做在下面和前面,这样在正式公布此方案的时候就没有人反对了)具体轮换岗位计划:
1、根据上年度考评结果,由部门研究上报轮岗计划。
2、任期届满后,竞聘择岗。
3、不服从工作分配,经教育无效的,上报联社决定。
为加强本次轮岗实际效果,杜绝走过场混日子,特对轮岗培训进行量化考核,结合岗位职责量化考核表,对照岗位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和标准,从培训的质量、轮岗期间的'履职情况、轮岗岗位的意见、客户的反馈等四个方面对轮岗培训人员进行综合评价,通过轮岗和交接岗位人员之间的相互考评上级考评和顾客考评相结合,科学合理进行效果评价。对第一个月考核不过关的人员要求继续轮岗并予以处罚,对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扣发一个月工资或者强制休假,直至熟悉岗位的各项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返回原岗位。
对轮岗和强制休假期间,审计监察部门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对其经办的工作进行全面审计,审计时间控制在5天以内。审计结束后,对审计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作出审计结论,由被审计岗位人员签字认可。经审计检查确有问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涉及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代班人员在顶岗期间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负责审计人员报告。
1、凡是在同一岗位连续从事工作满年的人员,都要进行轮岗。
2、轮岗范围是全员性,不留死角,每个员工都要参与,每个员工每年至少轮岗两次。
3、轮岗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六个月)。
4、轮岗不是一次性,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员轮岗。
5、轮岗必须坚持先移交后离岗,先审计后上岗的原则。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移交手续。
6、轮岗和休假制度相结合,对于不愿意轮换岗位和在轮换岗位上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及格的实行强制休假。
7、综合部和各个专业部门共同制定培训计划,确定轮换的岗位和时间,并给予专门培训指导,帮助新轮岗人员尽快融入新岗位。
8、为了适应日趋复杂的经营环境,应设法建立“灵活反应”式的弹性组织结构,职工应具有较宽的适应能力。
9、各专业部门应建立完整的各项岗位的职责和作业流程书,尽量使轮换新上岗人员进入角色。
10、重要岗位轮换必须详细记录,综合部负责登记、保管,存档备查。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5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教师校长的合理流动机制,根据旬教体发〔20xx〕138号文件《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稳步推进的原则。
2、遵循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个人申请与学校推荐,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1、轮岗范围为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具体是: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当年8月31日),在本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教龄计算截止当年8月31日)。
2、交流轮岗每学年安排一期,每期交流服务时间不少于2年。
3、凡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当年8月31日),拟晋升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的,必须有2年以上交流轮岗工作经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如本人愿意参加轮岗,可以向学校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参加轮岗)。
4、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但拒不接受轮岗工作安排的,由学校上报县教育体育局,调离本校。
1、动员部署。学习宣传轮岗方案,让教师明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2、初定人选。根据方案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定人数,由教师自主报名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确定初步轮岗人选。学校推荐符合轮岗条件人选的'先后顺序是:富余学科教师优先安排轮岗,同等条件下,年龄小教龄短的教师优先安排轮岗。
3、确定名单。学校上报初定人选,待县教体局审核确定正式轮岗人员后年,学校负责通知到人。
4、正式到岗。轮岗人员应准时到轮岗学校报到,接受流入学校安排相应岗位工作。
1、交流轮岗到外乡镇工作的教师,在交流轮岗期间,每学年由服务学校核销交通补贴1500元,交流轮岗到镇内完全小学的每学年核销交通补贴1000元。
2、交流轮岗教师在本校的住房保留。
3、交流轮岗教师职称晋升时综合考核每年加1。5分。
4、交流轮岗教师交流期满回校后业绩突出的,优先评优、提职。
交流轮岗教师必须接受服务学校的管理,自觉遵守服务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敷衍塞责、扯皮推诿。交流轮岗教师要积极参加服务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等活动,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至少上1节示范观摩公开课,撰写交流轮岗工作经验总结1 篇以上。一级及以上职称的交流轮岗教师,每学年至少要开办1次教育教学专题讲座,策划并参与组织服务学校的校本研修活动1次以上。交流轮岗服务学校在交流轮岗教师、校长工作安排上不得徇私照顾,其工作量应与服务学校同职称岗位教师等同。
1、交流轮岗教师在交流服务期间,接受服务学校和派出学校双方共同管理,以服务学校为主。
2、交流轮岗教师在交流服务期间要认真填写交流轮岗工作日志,每学期由服务学校校长及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签字确认。期满,服务学校对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鉴定,将学校班子、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综合考评报告报备派出学校和县教体局。派出学校要把交流轮岗教师的工作日志、综合评价报告等记入教师成长档案,作为晋职、晋级、评优、评先、提干等重要依据。
3、严格交流轮岗教师考勤管理,由服务学校按《xx县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意见(试行)》执行。交流轮岗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教师,应中止本学年度交流工作,且不计算交流经历;因特殊情况调整,经组织同意,按实际交流轮岗服务时间计算。
4、交流轮岗教师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由服务学校组织,将结果送派出学校进入个人档案。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含)以下格次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且不计算交流轮岗经历。
5、教师在交流轮岗期内,人事及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学校,各项待遇与派出学校教师相同。派出学校负责交流轮岗教师校长的职称评聘、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服务学校负责做好工作安排、考勤考核、绩效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6
为推进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及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国土资党字〔20xx〕28号)有关精神,结合全县国土系统干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政策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开展。要把推进干部交流轮岗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锻炼结合起来;要通过交流轮岗,优化中层领导结构,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加快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1、遵循民主集中、统筹兼顾、逐步实施、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按章办事的原则。
2、交流轮岗按先正股级后副股级的原则有序推进。
三、交流对象:
1、在同一职位担任股级职务满3年的原则可以交流;满5年的,应当交流;满8年的,必须交流;
2、因工作需要、发挥干部特长需要进行交流轮岗的;
3、缺少基层工作经验或岗位单一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进行交流轮岗的。
四、实施程序:
1、由局人事股提出交流轮岗人选和岗位;
2、局党组与交流轮岗干部谈话,做好思想工作,提出有关要求;
3、征求干部交流轮岗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4、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5、局人事股办理有关手续。
五、工作纪律
1、确定干部交流轮岗,须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2、已谈话明确即将交流轮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3、凡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交流轮岗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尽快到岗任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分。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7
为了加强公司职工的管理,提高新入职员工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为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促进新员工分配效率,依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说的新入职员工是指新入职的23名新招聘技术岗位工人。本次轮岗采用循环轮岗制度,主要以电工、钳工两个岗位进行内部轮岗。
本次轮岗的目的是为了让新员工全面、充分地了解水电管理处各工区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学习和掌握岗位操作技能,独立完成岗位操作任务。
(一)新员工轮岗分配方案
(1)在水电处新入职职工集中培训结业考试结束后,将对新入职23名职工进行分组,共分三组,每组7~8人,每组选组长1名,负责全组日常工作。
(2)轮岗单位为供水工区、供电工区、净水厂三个单位。
各单位制订新入职职工车间培训方案,建立新入职职工培训台账,指定专职技术员进行集中培训,授课课时不得少于小时。新入职职工成建制进入后,各工区安排原有技术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进入班组,签订“师带徒”协议,带领新入职职工学习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必须能够独立完成岗位操作任务。轮岗结束后处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安全检查部、工会组织考评,考评结果纳入考核。
(3)新入职职工在供水、供电、净水厂三大工区轮岗为期两个月;两个月期满后成建制调换轮岗单位。
(4)供水、净水厂两大工区实行电工、钳工岗位轮岗制度;供电工区实行运维岗、外线岗位轮岗制度。以月为单位交叉进行各工种的轮岗制度;
(5)为期六个月的轮岗结束后,综合新入职职工轮岗期间的工作表现,各工区的评价,对新员工岗位进行定岗分配,同时新入职职工必须在轮岗培训后考取相应的资格证和操作证。以便在新的'岗位上充分的发挥自己的光和热。
(二)对各工区轮岗期间的考核方案
为充分调动各工区高级技师、技师等对新入职职工的教育引导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1)各单位制订本单位车间培训方案、建立个人培训档案,未制订方案或未建立个人培训档案的,缺一项经营考核2分。
(2)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轮岗培训,培训结束后将培训方案、教案、考勤表、培训影音资料、个人培训档案、新入职职工培训试卷装订后统一交处人力资源部存档。未按要求完成的经营考核2分。
(3)未按要求签订“师带徒”协议的经营考核1分。
(4)各工区技术员、高级技师、技师等对新入职职工的教育培训未能按要求开展、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视情节考核技术岗位津贴的20%~100%。
(5)对新入职职工在轮岗期间,不能按要求进行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及格的给予延期转正。
(6)各工区不得在新入职职工在轮岗期间安排其他与培训无关的工作,一经查实将对工区领导班子严肃问责及考核。
(7)人力资源部、工会、安全检查部、纪委将对各工区职工轮岗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8
为贯彻落实县党代会精神,加强股级干部队伍建设,激发队伍整体活力,根据《吉水县县直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管理暂行办法》(吉水县办字〔20xx〕42号)、《中共吉水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县直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通知》(吉水县办字〔20xx〕44号)有关规定,现就人社系统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原则。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开展。把推进轮岗交流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锻炼结合起来,通过轮岗交流,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加快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轮岗交流工作遵循民主集中、统筹兼顾、逐步实施、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按章办事的原则。
3.量才适用原则。根据干部个人的思想状况、业务专长、发展潜力和工作实绩,要充分发挥干部的个人专长,有效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部门工作职能与个人专长、工作经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4.回避原则。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职务层次不同的,一般由职务层次较低的一方回避;职务层次相当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5.稳定原则。对个别专业性很强、工作连续性强的工作岗位、本单位、本系统一时无合适接替人选的岗位、正在进行重要工作任务,不适宜中途轮岗或交流岗位等,可暂缓交流或不交流。
二、轮岗交流对象及要求
此次的轮岗交流对象为符合《吉水县县直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管理暂行办法》(吉水县办字〔20xx〕42号)中规定的需进行轮岗交流的股级干部。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级干部,必须轮岗或交流:
(一)在现股级岗位任职满8年的;
(二)在现股级岗位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较突出,不适合继续留任或不胜任现岗位的;
(三)其他必须轮岗或交流情形的。在现股级岗位任职不满8年,但任职时间较长的,单位也将视情况予以及时轮岗交流。
股级干部所任单位务没有发生变化,但所负责工作或分工发生重大变化的,也可视作轮岗的一种特殊形式。
三、轮岗交流操作程序
股级干部轮岗交流严格依照《吉水县县直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在实际操作中,轮岗交流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全面摸底
对照股级干部职数设置情况,对本单位(包括独立办公、独立经费的下属副科级单位)现有股级干部配备和任职等情况认真统计梳理,填写《吉水县县直单位股级干部任职情况表》,掌握情况,摸清底细。
(二)任职考核
成立以彭木苟同志为组长,陈冬生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对股级干部任职情况进行考核。任职考核情况(见附件2)应作为股级干部轮岗交流的重要参考,对在一岗位工作或任同一职务时间较长且表现优秀的股级干部,优先轮岗交流到更重要单位或岗位;对表现差的,可按程序直接作免职处理。任职考核程序主要有:
1.个人总结。股级干部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本人近三年来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3000字左右的个人述职报告。
2.个人述职。述职可采取书面或口头等方式进行。(结合民主测评会开展)
3.民意测评。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召开民意测评和民主评议会,对股级干部进行民意测评与民主评议。
4.进行谈话。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组成谈话工作组,与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股级干部进行谈话,深入掌握股级干部个人意愿及近年来工作实绩、现实表现与主要不足等情况。
5.综合评价。综合个人述职、民意测评与民主评议、个别谈话情况,并结合平时的掌握了解,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对股级干部近年履职情况分别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同时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层次分别给予等次评定。
(三)执行实施
综合各方面情况,由局党组研究拟定本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的意见(其中需跨系统、跨单位交流的,先报经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同意),并按干部调动和股级干部任免等程序规定实施交流。
四、有关要求
股级干部轮岗交流是贯彻落实县党代会精神,提升股级干部队伍活力,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和举措,人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应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视情况给予免职或者降职使用。在轮岗交流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分析评价干部,坚持公道正派、人岗相适选用干部,不碰底线、不踩红线,排除私心杂念,不搞打击报复,坚决抵制说情打招呼,把握导向,按规操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9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局机关干部多岗位锻炼,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开展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为确保轮岗交流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轮岗交流的基本原则
1、促进干部成长的原则。着眼于干部能力建设,对工作经历单一,履职经验不足的干部,进行多岗位锻炼和磨砺,着力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经验。
2、增进队伍活力的原则。既本着干部个人能力素质和职位要求匹配的原则,做到人岗相适,又体现对干部的有效监督和爱护,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干部积极性,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努力形成良性的干部流动机制。
3、实事求是的原则。符合交流条件的职位和人选,原则上要进行交流。对于工作特殊需要暂不宜交流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暂缓交流,不搞“一刀切”。
4、依法依规的原则。以《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等干部人事法律法规为指导,在“三定方案”规定的编制和职数内进行。
二、轮岗交流的范围、对象、职位和资格条件
(一)轮岗交流的范围。
局机关的中层干部、基层单位班子成员。
(二)轮岗交流的对象。
1、在现岗位工作满10年以上的;
2、其他因工作需要轮岗交流的。
(三)轮岗交流的职位。
1、局机关各科长(主任);
2、基层同编制类型、开支渠道单位间进行;
(四)轮岗交流的资格条件。
1、任正、副科职干部,且不在试用期内;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觉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轮岗交流的程序
1、调查摸底。对中层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需要交流的岗位及相关人员情况进行初步分析。
2、制定方案。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3、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宣布局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4、党组决定。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轮岗交流的人员及职位。
5、上报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轮岗交流干部的任职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6、集体谈话。轮岗任职决定公布后,由局党组同轮岗交流人员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就工作交接、履职尽责和严格执行制度、纪律等提出要求。
7、到岗履职。集体谈话后,轮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并由分管领导主持,搞好工作交接。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1、为保证这次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组员的局干部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轮岗交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具体负责轮岗交流日常工作。
2、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预轮岗交流工作,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抵制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原则,需要进行轮岗交流的人员,一经组织决定,要坚决服从,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轮岗交流对象不服从组织决定,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3、在交接时要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并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移交。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10
为进一步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升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全县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暂行办法》、《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开展县直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盐党办发[20xx]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干部轮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加大多岗位锻炼,提升综合素质;盘活资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提高水利工作效能;打破岗位终身制,建立轮岗长效机制;促进勤政廉政,打造人民满意水利服务队伍”为宗旨,逐步实现轮岗常态化、制度化,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不断增强水利行业干部职工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从而促进全县水利事业科学发展。
二、交流轮岗目的
(一)合理配置,规避风险。通过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有效防止腐败,采取岗位轮换的方式防范管理风险或道德、法律风险。
(二)多岗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内部岗位轮换,有效地培养出能够在水利工作中独挡一面的复合型人才。
(三)拓宽视野,激发热情。通过交流轮岗使干部职工积累人脉资源、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与能力所在、锻造多方面的能力与经验,力求人尽其才、人尽其用。
三、交流轮岗范围
此次交流轮岗的范围是局中层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重点是近年来没有交流轮岗的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
四、交流轮岗条件
(一)内部交流轮岗(中层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
1、缺乏多岗位任职经历的优秀中层干部;
2、在同一岗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中层干部原则上要进行交流轮岗(同一岗位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12月31日);
3、按照相关规定,需要任职回避的;
4、因工作需要进行交流轮岗的;
5、其他原因需要交流轮岗的。
符合上述有关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年纪较轻、任职时间较长、同一单位(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应优先考虑交流轮岗。
(二)跨部门交流轮岗
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条件的跨部门交流轮岗的人员和岗位,特别是从事人、财、物管理、项目审批等关键岗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原则上要进行交流轮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轮岗或者暂缓交流轮岗:
1、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不宜交流轮岗的;
2、专业技术性较强,不宜交流轮岗的;
3、职位条件有特殊要求,不宜交流轮岗的;
4、距退休年龄不满五年的;
5、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轮岗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其他原因不适合交流轮岗的。
五、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本次交流轮岗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水务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立泽
副组长:张建军张德龙黄明森孙峰
成员:李薛锋黄利蒋听张本强马志伟
梁晓波王兴瑞王永智侯学存
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在县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交流轮岗工作。
六、实施程序
内部交流轮岗
1、中层干部内部交流轮岗由局党委根据内部交流轮岗的条件提出需交流轮岗人选和岗位,或由符合内部交流轮岗条件的中层干部个人提出交流轮岗的申请(包括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提交局党委研究决定。
2、一般工作人员内部交流轮岗由局分管领导及中层干部根据内部交流轮岗的条件,提出需交流轮岗人选,或由符合内部交流轮岗条件的一般工作人员个人提出交流轮岗申请(包括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提交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跨部门交流轮岗
局党委及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条件需跨部门交流轮岗的人员和岗位,或由符合跨部门交流轮岗条件个人提出申请,报县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本次交流轮岗人员身份要与岗位对等,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等身份、编制、工资类型必须与岗位一致。内部交流轮岗确有困难或在一些重点、热点岗位工作的人员,提交县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通盘考虑,进行跨部门交流轮岗。
七、进度安排
(一)内部交流轮岗
1、中层干部交流轮岗
(1)1月11日-2月6日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局分管领导对中层干部任职基本情况及干部队伍结构等进行摸底调查,提出建议。
(2)2月14日-2月20日由局党委提出交流轮岗的中层干部人选和岗位。符合内部交流轮岗条件的中层干部个人自愿交流轮岗的,可直接向局党委申请。
(3)2月21日-2月28日由局党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交流轮岗的中层干部人选和岗位,行文通知被交流轮岗的中层干部做好手续交接,到岗工作。
2、一般工作人员交流轮岗
(1)1月18日-2月20日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局分管领导及中层干部对本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人数、本岗位工作年限、队伍结构等进行摸底调查,提出建议。
(2)2月21日-2月28日局分管领导及中层干部提出本单位拟交流轮岗一般工作人员的人选。符合内部交流轮岗条件的一般工作人员个人提出交流轮岗的,直接向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3月1日-3月8日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交流轮岗的一般工作人员和岗位,行文通知被交流轮岗的一般工作人员做好手续交接,到岗工作。
(二)跨部门交流轮岗
1、4月1日-4月30日由局党委及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条件需跨部门交流轮岗的初步人选和岗位,或由符合跨部门交流轮岗条件的个人提出交流轮岗的申请,提交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跨部门交流轮岗初步人选及岗位。
2、5月1日-5月31日对跨部门交流轮岗初步人选,经县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向县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交流轮岗人事方案。经县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与需交流双方党组织充分沟通并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后,由县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交流轮岗建议人选,经县编委会研究通过后进行交流轮岗。
跨部门交流轮岗的人员必须于20xx年6月底前到岗工作,并做好离岗交接手续。
八、要求
1、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交流轮岗工作环境。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
2、各单位必须执行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决定,认真实施轮岗工作。
3、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由局党委和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水务局实际研究确定交流对象。
4、中层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接到调动通知或交流轮岗通知后,必须服从局党委的决定,在限定的时间内,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到新岗位报到工作。
5、所有交流轮岗的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交流轮岗决定。
九、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11
为建立医院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有效约束机制,根据医院管理有关规定,对中层干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实行轮岗。
1、因工作需要轮岗交流的;
2、需要通过轮岗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
3、在重要岗位同一职务工作时间较长的;
4、按规定需要回避的;
5、因其他原因需要轮岗交流的。
本办法中提到的重点岗位、重点部门是指在我院担任干部人事、党办、办公室行政管理、项目审批、设备采购、药品器材采购、药剂、信息、财务管理和基建等方面行使相应权力的.岗位。干部交流的形式,可以在各部门、科室之间、同一科室的不同领导岗位之间、党群干部和行政管理干部之间进行。
1、重点岗位、重要部门中层干部、职工的轮岗管理工作由人事科考核,提出具体方案,报党委研究批准并组织实施。
2、纪委、监察、审计部门是轮岗工作的监督部门,实施监督。
3、重点管理岗位、重点部门人员在工作2—3年,必须进行轮岗;对缺员的重点岗位和部门要及时调整补充。
1、轮岗工作一般结合岗位聘任工作实施。但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在聘任期内进行轮岗调换。
2、可以结合干部、职工的测评考核,实行末位淘汰,调离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3、轮岗人员的薪酬管理按轮岗后的新岗位执行。
4、轮岗人员应服从轮岗的决定,对无正当理由坚持不服从者。经教育无效者,医院可直接办理任免手续或者作待岗处理。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12
为推进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根据中共分宜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科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和正股级(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的意见》的通知(分办字[20xx]27号)精神,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干部队伍执政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目的,提高干部管理科学化水平,从严落实干部管理各项制度,对关键岗位干部实行重点管理,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创新意识强、工作能力优、廉洁自律好的干部团队。
实施范围:全县各级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及局机关各股室。
交流轮岗对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职能科室主任;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局机关各股室股长。
1、以人为本原则。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结合被调整分工或交流人员的专业、能力、经历、特长等综合因素,做到量才为用、人岗相适。
2、有序适度原则。从有利于干部队伍稳定,保证工作的衔接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做到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数量适当、有序实施。
3、服务大局原则。严格组织纪律,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
4、依法办事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确保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1、正股级(中层)干部在同一单位同一中层岗位任职时间连续满4年的,原则上不在原岗位继续任职,应当有计划地逐步轮岗;满6年的,必须交流轮岗。
2、正股级(中层)干部在人事、财务、基建、项目审批、资金管理、执纪执法或其他直接管理人、财、物的`中层岗位任职时间连续满4年的,必须进行交流轮岗。
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原则上不同时调整正股级(中层)干部和分管该股室工作的班子成员。对个别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岗位,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交流轮岗年限。
正股级(中层)干部交流轮岗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在单位编制限额和职数范围内进行。
1、由各单位提出本单位中层岗位工作人员的交流轮岗意见上报局党委。
2、岗位调换可以直接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调换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执行。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稳妥实施,坚决杜绝交流轮岗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交流轮岗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确定干部交流轮岗,须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经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2、已谈话明确即将交流轮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3、凡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交流轮岗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尽快到岗任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分。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13
为了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软环境,促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东组发[20xx]2号)、《关于开展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东组发[20xx]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本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提出如下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活力,加强机关勤政廉政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通过轮岗交流,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机关效能明显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机关形象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轮岗交流的对象:主要是从事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物审计、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工作的股级干部。
轮岗交流的范围:
1、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5年以上的或在同一股室连续任正副职满8年以上的干部,原则上应予以交流;
2、工作经历单一,需要通过多岗位培养锻炼的`优秀股级干部,原则上应予以交流;
3、在某一固定岗位上从事执法执纪、人财物管理岗位,负责证、照、牌核发和资金、项目、经费、配额审批等关键岗位5年以上的股级干部,必须交流;
4、因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
5、其他因工作原因需要交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参加交流或暂缓交流:
1、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或司法机关审查而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健康、涉密等原因不宜交流的;
3、接近退休年龄的一般不进行交流,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进行调整;
4、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合交流的。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按照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的办法进行。
(一)宣传发动(20xx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召开干部大会,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20xx年5月1日至5月20日)
局机关各股室基层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对所有股级干部,尤其是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进行调查摸底,并填写《东乡县重点岗位股级干部登记表》。
(三)组织实施及审批备案(20xx年5月至20xx年1月)
1、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局干部职工包括轮岗交流的股室负责人。
征求意见的办法: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自我推荐和推荐他人相结合。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办公室负责将征求到的意见汇总梳理并将结果报局党政班子联席会和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领导小组。
2、集体研究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设置的。职责要求,依据征求意见汇总的情况,结合本人的德、能、勤、绩、廉有关事项,参考个人的工作实际和岗位性质,初步议定所涉股室拟任人选。
局党政班子联席会根据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领导小组提出初步议定所涉股室拟任人选集体研究,确定所涉股室拟任人选。
3、审批备案
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按照《关于开展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东组发[20xx]6号)的规定按要求上报县委组织部进行审定,并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轮岗交流人员进行考察。
(四)总结完善(20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对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同时,要开展谈心活动,做好轮岗交流股级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要作为加强股级干部管理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并实行集中轮岗交流与平时个别轮岗交流相结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东乡县建设局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饶有良局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徐爱玉党委书记
成员:周梦贤党委副书记
王新强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李正平党委委员、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秘股,由周梦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要将轮岗交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确保轮岗交流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严肃组织纪律
要严格按照核定的股级机构、职数进行配备,不准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原则上不准混岗配备股级干部。凡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轮岗交流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尽快办理移交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要进行批评教育;超过规定期限仍未到岗者,予以免职。
(三)严格监督检查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14
为了更好地落实岗位职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会计科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经5月8日处务会议研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决定我处会计科临柜会计实行分组轮岗、对口分类报账的管理办法(其他岗位轮岗办法以后根据情况确定),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财务处将全校48个报账单位按人员数及经费开支情况,划定为4个组,每个临柜报账会计对应一个组,负责本小组所有报账单位的报账工作,同时,将两个临柜报账会计组成一个互助组,解决报账工作量不均及人员临时走动缺岗问题。
第一次临柜报账会计对应的小组产生,由科里组织,随机确定。以后,则按照临柜会计号与报账单位组号轮流交换确定,每半年轮流一次,临柜报账会计互助组的搭配,原则上自由选择产生、一定半年,每半年完成后可自由调换。
(1)会计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业务知识,熟悉党和国家的。财经制度和各项开支标准,进一步提高报账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2)临柜报账会计互助组成员要密切合作,互相帮助,努力做到既分工、又合作,确保报账任务完成的质量和速度。
(3)岗位责任制考核以对应报账单位任务的完成情况为基础,兼顾考虑互助合作情况。
(4)特殊情况下,临柜报账会计要服从会计科长的.调动和工作任务的调剂。
1、农学院、计信院、人文院、外语系、教务处、档案馆、物管处、国交处、财务处、保卫处、纪检审计、人事处、科研处
2、园林院、国土院、生物系、研究生处、图书馆、后管处、管理处、后勤司、科技园、学报、党校、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
3、动科院、经贸院、食品系、理学院、软件学院、学工委(学费、助学金)医院、附中、保育院、服务公司
4、工学院、职师院、军体部、成教院、校管处、老干办、校办、校领导、招就处、校建办、工会
备注:
1、熊小梅兼管档案查询;
2、李红兼管收据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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