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精选6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进行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缓解城市绿化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减少热岛效应,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开创城市生态和宜居环境建设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市城区内有条件实施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的都基本完成的立体绿化建设,在地面、垂直、屋顶基本形成立体绿化的格局。
三、组织管理
成立荆州市城市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牵头,市住建委、市市政园林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产局等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全市立体绿化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评等。荆州区、沙市区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按管辖范围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四、工作内容
立体绿化主要包含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两种形式。
(一)现有的城市主次干道、街巷道路沿线所有实心围墙予以拆除,并建成为透视围墙,实行垂直绿化;具备条件的建筑物、墙体、挡土墙等应实行垂直绿化。
(二)市城区内高架桥、立交桥桥墩进行垂直绿化。
(三)市城区内河道硬质护坡进行垂直绿化。
(四)市城区内建(构)筑物具备条件的,应进行屋顶绿化。
(五)在实施立体绿化中,市市政园林局应严格按国家、省、市规定的立体绿化技术规范实施监督工作。
五、鼓励政策
(一)以精神奖励为主,适当物资奖励的原则,鼓励产权人对建筑物在符合建筑安全的条件下,积极开展屋顶绿化建设。
(二)将立体绿化技术指标纳入城市创建园林式单位(社区)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园林式单位(社区)评选时重要考核指标。
(三)对新开发小区进行立体绿化的,依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市建设项目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荆政发〔20xx〕35号)规定,屋顶和地上架空层的人工绿地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的,可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完成绿地。
(四)荆州市城市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至两次“优秀屋顶花园”评选活动,对积极开展屋顶绿化工作,绿化效果良好的单位与个人,由市政府按照其绿化面积大小给予奖励;将组织立体绿化工作列为对各街办、居委会班子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对组织工作到位,绿化成效显著的街办、居委会进行奖励。
(五)按辖区管理原则,由各区对本辖区内已完成立体绿化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绿化面积大小给予适当补贴。
六、管理办法
(一)屋顶绿化选址条件。建筑竣工时间在近20年以内、产权明晰、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的`,可实施绿化的屋顶。
(二)工程设计。立体绿化设计工作应由具有建筑或园林设计乙级资质以上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文件中必须对建筑屋顶承重、防渗漏、灌排水、植物配置、种植基材选择等进行单项验算和设计,并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向涉及委托人提供完整的图纸和技术文本。
(三)方案审查。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方面对立体绿化的控制,将立体绿化作为新建项目报建时审查的一项内容,由市市政园林局组织审查。
(四)质量监督和峻工验收。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对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工程进行质量监督,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验收后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五)管理维护。立体绿化工程峻工验收后,原则上由业主单位养护管理,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养护管理,市市政园林管理局要做好定期检查和指导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立体绿化建设的费用原则上由产权人或建设单位承担,可列入项目建设经费。市、区两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立体绿化工作的推进。
(二)各新闻媒体要加强立体绿化的宣传工作,使各相关单位和广大市民充分认识立体绿化的意义,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三)依法实施,确保安全。立体绿化应符合消防疏散和结构安全等要求,注意结构承重和防渗,施工方案应报当地公安消防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已建成或在建项目的立体绿化必须在确保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进行,严禁借立体绿化建设之名进行屋顶违章搭建。在实施立体绿化过程中,市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等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城执法部门加强对屋顶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煤安管[20xx]63号)及《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贵阳市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安监字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企业负责和政府监管两个主题责任,突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点,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逐步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杜绝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防控负全面责任;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各分管副职按照分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分管责任;业务部门、生产区队(班组)及从业人员,按照具体分工和岗位职责,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相应责任。
(二)严格落实隐患排查“五落实”制度。对排查出的所有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排查“五落实”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到位,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无盲区、无盲点、无空挡、无缝隙”,扎实有效地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全面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是否装备安全监控系统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是否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采区是否实现分区通风;是否按照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是否存在不合理串联通风;掘进工作面是否按照规定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是否建立综合防尘系统且运行正常。
2、顶板管理情况。老采空区大面积空顶是否进行完全密闭,密闭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采煤工作面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有无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采煤工作面是否及时放顶,悬顶距离不得超过规定;是否按有关要求加快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步伐。
3、防止“三超”情况。是否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采掘接替关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是否超过规定的人数。
4、机电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下井设备是否取得MA认证情况;井下机电设备是否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是否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及材料,特别是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情况;立井、斜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5、水害防治情况。是否落实《防治水规定》;是否建立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的安排落实情况。
6、自然灾害防治情况。废弃井口是否填堵封实;矿井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导致溃坝、溃堤、淤积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是否落实防范治理措施;落实暴风、暴雨、雷电、暴雪、冰冻、地震等可能造成煤矿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
7、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应急救援机构、队伍是否健全;是否按规定配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井下带班领导和调度值班人员是否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是否熟悉避灾路线。
8、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瓦斯抽采利用等经济政策;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井下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全部佩戴有效自救器;是否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是否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期上报了隐患排查和各类统计分析报表。
四、工作进度
我县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9月1日?月10日):各煤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实施方案,结合企业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与9月9日前报龙洞沟煤局。
(二)自查自纠、全面治理(9月10日?10月月底):各煤矿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治理完成后进行安全评估。
(三)督导检查、深化治理(9月10日?0月底):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各煤矿企业对本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做好迎接市督导组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成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龙洞沟煤矿矿长杨子兴担任,副组长由龙洞沟煤总工程师刘福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煤矿。煤矿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定期召开隐患排查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识,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企业形成人人查隐患、治隐患、防隐患的浓厚氛围。按照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落实,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必须查清楚、整到位。同时要注意协调解决隐患排查治理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情况的汇总和信息反馈工作。
(二)狠抓落实,注重实效。煤矿要把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从规章制度、现场管理和安全设施三个方面,全面排查各种隐患,在治理上狠下功夫,对所有排查出的隐患都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期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要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逐项销号。并及时“回头看”、再检查,切实做到排查认真,整治坚决,成果巩固,防止排查走形式,治理走过场的现象发生,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收到实效。
(三)互通信息,加大宣传。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期间,各煤矿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及时上报龙洞沟煤局。同时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尊重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职工能够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四)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各煤矿要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要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分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两项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有效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积极创新,总结推广。煤矿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方法和隐患排查重点,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发展。
实施方案 篇3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促进企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1、根据我公司存在主要职业职业危害因素特点,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及职业中毒的发生。
2、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机构对我公司的监督检查,对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改正。
3、按规定每年接受有资质的卫生检测机构对我公司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和检测机构所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公司防护设施改造的工作。
4、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公司内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对现有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出妥善安排和调离。今后坚持做到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记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告知本人。
5、加强对有害作业场所的检查,保证通风排毒设施正常运转,并定期维。对工作的防护用品定期更换,并监督工人在上岗时佩戴。
6、工人在使用有毒物品时必须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使用和保管,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
7、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实施方案 篇4
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扎实有序地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印发20xx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医改办〔20xx〕4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xx〕7号)、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20xx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发〔20xx〕5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卫社妇〔20xx〕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目标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体目标是:20xx年12月26日开始,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14所镇级卫生院及219个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改制的13所民营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内容包括: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江苏省增补药物目录(以下简称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每个建制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补偿机制等。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按照省编办、财政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xx〕7号),综合考虑功能定位、职责任务、辖区服务人口和实际服务覆盖范围等因素,通过合理整合卫生资源,科学核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编制,使人员、设备、房屋等全面达到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中心卫生院逐步达到江苏省示范乡镇卫生院标准。科学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建立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照省定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由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实行网上统一招标采购,根据盐城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确定的“一品两规”,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采购计划,通过“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并在省招标遴选的配送企业中确定2家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三)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按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xx〕7号)、江苏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苏财社〔20xx〕132号)、《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试行)》(苏财规〔20xx〕12号)、《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xx〕7号)等文件要求,遵循“补运行经费、不补药品差价”的原则,市财政建立科学、合理、促进良性运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采取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的财政补助办法,在不减少过去已有补助的前提下,参照20xx-20xx年三年药品销售平均差价率计算确定对卫生院和基层改制民营医院补助标准,给予村卫生室合理补助,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的运行经费补偿,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实施。条件成熟后,将适时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切实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财政补助相挂钩。
(四)落实基本药物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基本药物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基本内容,市人社局和卫生局分别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制订使用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鼓励首选使用基本药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就医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5-10个百分点。
(五)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市卫生局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20xx年2月10日后,除基本药物外,不得再使用目录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与其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二级医院提供,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局另行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符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督促医务人员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三、实施步骤
在前期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出台《大丰市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按规定程序遴选确定我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并签订统一配送合同。
3、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出台《大丰市实施基本药物财政补助实施办法》,补助数额足额纳入今后市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4、正式实施前,召开全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动员大会,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5、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6、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跟踪监测,保证制度的健康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职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也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市发改(物价)、卫生、财政、人社、药监、编办、监察和文广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丰市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部门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落实补偿资金。认真做好年度财政预算,留足改革所需资金,同时,通过提升管理积极向省财政争取以奖代补资金,确保投入政策落实到位,财政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三)明确部门分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涉及使用计划、招标、配送、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医保报销及财政补助政策等多个环节,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发改委要深入分析制度实施中的难点及可能带来的影响,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和衔接。市卫生局要牵头认真做好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等工作,组织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规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培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监督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市财政局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确保政府投入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衔接。市人社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结报比例,引导居民首诊在社区。市编办要按照省规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合理核定编制。市物价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品零售价格管理,按照上级部署,及时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市食药监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管。市监察局等部门要强化对药品购销、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市文广新局要广泛开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优越性的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并主动接受基本药物。
(四)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原则和主要政策,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社会关心、全民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良好氛围。
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农村卫生面貌和人居环境,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创卫工作制度化、工作措施常态化,确保我镇农村创卫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创建卫生镇、卫生村、文明卫生单位活动为载体,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做到工作重心、工作责任、工作任务下移到村,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使我镇城乡卫生状况明显改观,达到国家级卫生城市标准。
二、成立镇农村创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常务副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XX
成员:全体行政、财政、驻村干部和城建办、市管所、环卫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农办,XX为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镇党委、政府将切实加强对农村创卫工作的领导,镇农村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创卫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1-2名专业保洁人员。工作经费由镇财政下拨到村,保证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并由镇财政统一出资购买好安全责任险。保洁员必须保证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见不到各种垃圾。
2、按照职责分工,将创卫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实行农村创卫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严格考核。
3、创卫经费投入,要根据市、县创卫领导的要求,镇财政要保证各项创卫经费的投入。镇财政出资给马路沿线农户发放垃圾焚烧桶,国、省道沿线村分院落补建垃圾池。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积极营造创卫氛围,使创卫工作成为各级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村(居)委会要设立各类创卫宣传标语和宣传栏,每村张贴各类标语30-50条。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对创卫工作不作为和脏、乱、差现象,镇农村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镇农村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进行督查、暗访,解决创卫工作中的困难,促进创卫工作的落实,推动创卫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创新机制,长效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做到工作重心、工作责任、工作任务下移到村,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村级对辖区卫生工作的管理职能。从管理机制上入手,研究管理方案,推行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互动共管的管理模式,实现卫生管理从突击型向长效型的转变,逐步使卫生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突出重点,专项整治
1、对集镇、207国道沿线村(长冲、集镇、桥东、庙山、四联)、居民聚集区、背街小巷、主要交通干道、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沟渠河塘、公共场所等地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在3月30日前组织全体行政、各部门干部进行全面的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和主要公共场所实行白天12小时保洁清运。对集镇主要街道按每70米间隔设置果皮箱,按150米间隔设置垃圾车。为确保207国道保持整洁,国道两旁村确保专人每天定时清捡垃圾,镇财政按每公里20xx元下拔给经费。集镇新产生的垃圾确保做到垃圾入池(桶)、专人保洁、及时清运、集中处理。马路沿线村将在每家每户门口设立垃圾分类池、垃圾焚化池和垃圾堆放池。其余各村新产生的垃圾全面实行分户分类分散处理,即可焚烧垃圾分户焚烧、玻璃垃圾分户填埋、煤渣等垃圾还田还土。实现“三有”,即户有垃圾存放桶、村有垃圾收集池、镇有垃圾处理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专人负责,实现“三无”,即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规范店面广告牌匾,拆除乱搭乱建,清除“牛皮癣”和马路横幅,严禁占道经营和占道施工。
2、集镇、市场管理
加大集镇、集贸市场整治力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聘请部分老协和有爱心的人员担任“创卫劝导员”,对集镇不文明的'行为进行宣传教,促其改正。全面清理影响镇容镇貌、影响行人通道的各种棚、亭、架和违章建筑;取缔马路市场、流动摊点,规范集贸市场管理,提倡兴办农村集贸超市,确保农贸市场整洁有序。
3、交通秩序
各村居委会要协同公安部门加强集镇交通管理,实现道路交通、车辆停放有序、通畅、安全;取缔跨门营业、占道经营;要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取缔不文明广告、违法广告;
杜绝在207国道、县道及其他交通干线上堆放杂物、占道经营和乱停车辆等现象。
4、设施建设
加大乡镇垃圾中转设施、清运设备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有特色地建设村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
5、河道环境卫生管理
加强对镇内河道环境卫生的管理,严禁往河道内乱扔乱倒垃圾,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派专人负责镇内207国道大桥和老街大桥进行监管,不定期的加强巡查,严格查处周边居民往河内倾倒垃圾。
6、全面组织开展农村清洁户评选活动,动员广大村民自觉投入到农村创卫活动中,各村每月对各户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卫生检查,一季度一评比,对做的好的户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评比倒数五名的进行曝光处理。大力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文明水平。
7、健康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摒弃生活陋习,提高卫生意识,提升生活质量。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23日一3月28日)
3月底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农村创卫工作。镇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多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让全体村民了解农村创卫活动,积极参与农村创卫大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一9月)
各部门、各村根据农村创卫的具体标准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行动,并将专项整治与经常性管理结合起来,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持久开展。
(三)完善设施阶段(20xx年10月一11月)
进一步加大农村创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科学规划、统一设计、分步实施,确保进度与质量。
(四)总结评比阶段(20xx年12月)
在镇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各村农村创卫工作进行年度综合考评,探索建立农村创卫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实施方案 篇6
今年是我市实施菜篮子民生工程第三年,安排我县的菜篮子民生工程任务是:一、发展商品蔬菜基地600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大棚蔬菜基地200亩,普通蔬菜基地350亩,伏缺菜50亩。二、开展蔬菜农残检测800个样。三、开展蔬菜科技培训300人次。
为确保我县今年菜篮子工程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安排:
(一)发展商品蔬菜基地600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大棚蔬菜基地200亩,普通蔬菜基地350亩,伏缺菜50亩。作如下安排:
①高标准大棚蔬菜基地200亩:碧阳镇100亩,宏村镇100亩;②普通蔬菜基地350亩:洪星乡200亩,宏村镇100亩,碧阳镇50亩;(3)伏缺菜50亩:安排在碧阳镇。
要求:高标准大棚蔬菜基地30亩以上连片,普通蔬菜基地50亩以上连片。基地的路、渠、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到位。
(二)加强蔬菜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强化对蔬菜的监测工作,全年完成蔬菜农残检测800个样,由县菜办承担。
(三)开展蔬菜科技培训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由县农委协同项目乡镇完成。全年完成蔬菜科技培训300人次,编发蔬菜技术资料300份;同时引进推广蔬菜新品种、新农药、新技术、新材料,推动蔬菜生产技术水平提高。
二、资金总投入安排:
全县200亩高标准大棚蔬菜基地,按亩投入1.2万元计算,计240万元;350亩一般蔬菜基地,按亩投入20xx元计算,计70万元;50亩伏缺菜,按亩投入20xx元计算,计10万元。基础设施与其他建设170万元。项目共需总投入490万元。按市政府规定:市级配套72.5万元,县级配套72.5万元,农民自筹255万元,项目统筹90万元。
三、补助标准:
高标准大棚蔬菜基地每亩补助6000元,其中市级补助3000元,县级补助3000元,200亩补助计120万元,市县各补助60万元;一般蔬菜基地每亩补助600元,其中市级补助300元,县级补助300元,350亩补助计21万元,市县各补助10.5万元;伏缺菜每亩补助800元,其中市级补助400元,县级补助400元,50亩补助计4万元,市县各补助2万元。
四、组织实施
(一)2-3月份:1.调整完善县、镇菜篮子民生工程工作领导组织,各项目乡镇必须配备专人负责菜篮子民生工程工作;2.召开相关会议,对全年菜篮子民生工程项目进行安排部署;3.各项目乡镇按照各自的菜篮子民生工程任务,及时落实到村、户和地块,并造册报县农委;4.各项目乡镇将落实的项目点,做好工程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及相关图纸一并报县农委;5.项目乡镇及有关部门,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建设的发动、宣传、落实以及土地流转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4—5月份:1.各项目点开始着手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土地已流转到位的项目点,可在油菜后开始安排蔬菜生产;3.积极开展蔬菜科技培训,推广无公害蔬菜栽培技术;4.开展蔬菜农残检测。
(三)6—8月份:1.各项目点加快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大棚蔬菜基地着手棚架的采购;3.做好一般蔬菜基地的蔬菜生产管理;4.加大蔬菜检测密度;5.强化蔬菜科技培训和技术指导;
(四)9—10月份:1.加快高标准蔬菜基地的棚架搭建,确保10月中旬完成;2.同时安排好大棚蔬菜的`茬口安排和育苗,为大棚蔬菜生产做好准备;3.中稻后土地流转到位的一般蔬菜基地项目点,抓紧做好蔬菜的种植管理;4.继续做好蔬菜检测;5.做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的各项收尾工作。
(五)11月份:1.各项目点全面完成工程所有内容,包括大棚搭建、盖膜、蔬菜种植、路渠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做好自查,补缺补差,迎接检查;2.全面完成项目建设的总结、相关报表图片等所有检查、验收材料,迎接验收;3.迎接县市验收,兑现菜篮子工程项目市级补助资金。
(六)12月份:1.对本年度菜篮子民生工程建设工作进行总结;2.摸底、谋划来年的菜篮子发展规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县菜篮子民生工程领导组,县直有关单位任成员,领导组下设在县农委。县农委牵头负责组织实施菜篮子民生工程。项目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逐级落实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菜篮子工程的目标考核制度,切实把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大扶持,促进发展。蔬菜基地建设是一项投入较大的民生工程,各乡镇要抓住市将菜篮子工程列为民生工程建设机遇,认真把握好国家的投资方向和原则,包装项目,积极对上争取。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金融资本投入蔬菜产业,促进我县蔬菜生产发展,提升全县蔬菜基地建设上档次、上水平。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直和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农业部门抓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指导蔬菜基地的建设,加强技术培训,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统筹解决蔬菜生产发展的技术问题,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提高种植效益。切实抓好无公害蔬菜基地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增强品牌意识,扩大市场份额。商务部门做好市场蔬菜余缺调剂,保障市场供应工作。发改委、财政和农委等部门精心包装项目,积极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蔬菜产品的运输管理,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质监、工商、物价、卫生等部门要以发展蔬菜产业为己任,以各种优惠措施支持蔬菜产业发展。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按照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的要求,县里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督查,尤其在主要生产建设环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任务完成。各乡镇也要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基地建设与生产发展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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