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化解方案

时间:2025-09-20 07:21:32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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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化解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债务化解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债务化解方案

债务化解方案1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进入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发展阶段,为了更好地发挥我县律师在参与企业重整重组为化解企业债务危机中的作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增强为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提供法律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债务危机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准确把握当前国际国内和我县经济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组织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努力为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充分发挥律师法律知识和法律实务经验的专业优势,积极做好相关法律服务工作,推动我县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二、充分发挥律师在参与企业重整重组化解债务危机中的职能作用。

  针对我县存在的企业债务危机,各乡镇人民政府正采取积极措施,实施拯救方案,做好防范化解工作,维护平阳经济平稳发展的局面。这些措施涉及大量的法律关系调整和法律事务处理,迫切需要通过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辅助政府和企业有效实施企业资产重组和债务处理,提高化解矛盾和防范风险的能力,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开展调研,全面掌握企业债务危机状况。

  为深入了解全县企业债务危机发生情况,县司法局将组织律师事务所全面开展调研工作,按照县域划分为5个调查组,重点调查重点企业行业。各律师事务所积极与各企业部门联系,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调研活动,互通信息,组织律师深入企业,全面掌握企业债务危机状况。全县所有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近期要走访顾问单位,征求意见,了解需求,并及时将重大问题和情况向县司法局汇报。

  (二)提前介入,及时帮助企业应对债务危机,做好企业法律事务代理工作

  各律师事务所要积极履行法律顾问责任,及时掌握法律顾问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帮助企业规范经营管理,应对债务危机,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债权债务、劳动用工,努力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各律师事务所加强与企业管理部门的联系,建立快速反应通道,企业一有需要,要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团合理运用《公司法》、《担保法》和《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推动相关企业在《公司法》的架构下实施债务重组、产业整合,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各律师事务所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拯救方案的实施,注重协调,以非诉讼的方式做好相关债权人的工作,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根据企业具体的担保情况,参与制定化解方案,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化解办法,控制企业债务危机和地方金融风险的扩大与蔓延。

  (三)完善制度,全面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要充分利用这次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处理之机,宣传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力争全县企业法律顾问聘用率的提高,提高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水平的经验,县局将对律师对企业开展服务纳入每年执法监督检查内容。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县司法局成立以律师所骨干律师组成的“平阳县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定期开展服务活动。

  (四)履行职能,主动发挥政府的法律参谋作用

  要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变被动为主动,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拯救困难企业、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的工作方案,从专业角度对拯救方案进行论证,使方案具有法律上的可行性,防范方案中的法律风险。对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共性、关键性的问题,要积极向政府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努力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和支持。具有破产管理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要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实施困难企业的破产保护,根据需要,协助政府对困难企业进行接管,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通过服务,努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一些重点企业利用破产保护进行重整,实现重生,使企业的股东、债权人、职工等通过企业重整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此外,温州的民营经济较发达,民间高利借贷成为民间资本逐利的重要平台,而高利借贷不仅给借贷方带来了很大风险,同时也给监管部门带来了很大监管压力,给全社会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如何更好地规范和发展民间金融,防范风险,政府律师顾问应及时提出建议,引起政府的重视。

  (五)加强宣传工作,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加强宣传工作。一方面,各律师事务所要组织具有企业法律服务专业知识的优秀律师宣传法律知识,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要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法律咨询,引导企业、债权人通过合法程序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要加强信息沟通,做到“四个”知道:让政府知道律师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让企业知道律师在防范经营风险中的作用;让律师知道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性;律师应知道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当事人利益诉求。

  (六)规范律师服务收费,减轻困难企业经济负担

  各律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监督律师服务收费,严禁乱收费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在当前企业普遍困难的情况下,要求所有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和参与企业重整重组的律师自觉降低收费标准,尽量做到减、免、缓收律师费、顾问费,努力在为困难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减轻企业负担,与企业共渡难关。

  三、切实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律师的服务质量

  各律师事务所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教育、引导、鼓励广大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企业重整重组、化解区域性债务危机行动,竭力做好相关法律服务工作。在政府成立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拯救处置方案时,要主动将执业经验丰富、执业素养良好的优秀律师推荐给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企业。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律师办理企业重整重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法律事务的指导机制,规范律师办理企业重整重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法律事务的执业行为,在接受企业债权、债务、破产等方面案件时,标的额一千万元以上要主动向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报告,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协的监督、指导,不断提升律师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债务化解方案2

  多年来,我省公立医院在发展过程中举债进行基本建设或购置医疗设备等,形成了一些历史债务。随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以药补医”机制逐步破除,债务问题逐渐成为制约公立医院发展的瓶颈。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有效减轻公立医院债务负担,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对于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xx〕7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xx〕16号)相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锁定存量、严控增量、依法依规、分级分类、综合施策”的思路,总结经验、创新方式,综合运用债券置换、财政补助、自筹资金、协商谈判、争取政策支持等多种途径,有效解决公立医院债务问题,构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新机制。在审计甄别认定的基础上,区分公立医院存量债务性质和类别,按照有关规定和原则,力争20xx年底前将举债期限内的存量债务全部化解;对20xx年以后年度到期的存量债务,采取多种方式降低偿债成本并及时化解。同时,完善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投入机制,健全公立医院债务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发展建设项目及债务审批机制,严控新债发生,促进全省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分类,明确偿债主体。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省、市、县(市、区)政府对本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负总责,根据公立医院债务类别,进行分类处置和偿还。

  (二)坚持区别对待,突出化债重点。在化解公立医院一类债务的同时,审计甄别政府有担保责任的二类债务和其他三类债务中的长期债务和流动债务、实际债务和政府融资举债,锁定存量债务,实行台账管理。根据公立医院债务总量及收支运行状况,综合运用多种有效途径,一院一策,分别制定债务化解方案,统筹规划、分年偿还、逐步化解。

  (三)坚持依法依规,杜绝违规举债。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控公立医院举债建设有关规定,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布局和数量,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医疗设备配置的标准、规模,健全并落实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及债务审批机制,严格控制举债,杜绝违规举债。

  (四)坚持固本强基,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强化公立医院债务形成源头控制,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大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方面投入。加强公立医院财务预算、成本控制等基础管理,构建公立医院长效发展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通过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方式化解公立医院一类存量债务。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财政统一部署,在20xx—20xx年期间,通过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将截至20xx年底地方政府债务平台中锁定的一类债务全部置换。债务置换后,全部由同级政府承担偿债主体责任,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及时足额偿还。(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二)全面开展审计甄别,锁定公立医院二类、三类存量债务。由审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通过自查自审、交叉互审等方式,对截至20xx年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平台中的二类、三类债务进行审计甄别,剔除实际未用于医院发展建设的政府融资贷款以及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利滚利、息转本”高息的贷款等形成的债务,出具审计甄别报告。建立公立医院二类、三类债务台账,统一编号,销号管理,并按规定及时调整地方政府债务平台数据,锁定存量债务。审计甄别中,可统筹参考审计署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审计、财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等报告结果。(责任单位: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

  (三)实行“一院一策”,支持公立医院多渠道化解二类、三类存量债务。各级公立医院要根据债务总量及结构、医院业务收支、有效资产资源等情况,制定二、三类存量债务化解方案,并报经同级政府(或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公立医院要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内部成本控制,规范收支核算,优化支出结构,压缩经常性开支,积极自筹偿债资金。从20xx年开始,公立医院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年医疗收入的5%提取偿债专项资金,其中对年度应还本息低于医疗收入5%的公立医院,按实际本息资金需求计提,专项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具体比例由当地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各级政府应积极搭建平台,支持公立医院与债务银行充分协商,在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前提下,压缩截至20xx年底还本付息期限仍超过5年的债务期限,争取银行采取挂账停息、债务豁免等方式减轻债务负担;对暂时不能压缩偿债期限的债务,支持公立医院通过争取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置换存量债务,降低偿债成本。有条件的地方财政部门可适当安排债务贴息补助资金。省财政将对省属公立医院和贫困县公立医院债务化解给予奖补。各级公立医院将财政补助公立医院的各类资金,剔除中央财政补助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偿债,具体比例由当地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其中省财政补助县级公立医院零差率资金按不低于50%比例安排;年度未支出的`各类公立医院补助资金,按照存量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能继续使用的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债务。加快处置公立医院闲置土地、房屋等资产资源,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将所得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债务。(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四)加强公立医院在建项目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在建项目的监管,必要时可组织对公立医院在建项目规模标准、资金来源等情况进行复审,对超标准超规模建设、建设资金尚未落实需要贷款建设的项目,暂缓建设,待相关条件完备后再行续建。对复核后符合条件、使用债务资金的在建项目,继续按立项时明确的筹资方式或原银行协议贷款续建;对在建项目确实没有其他建设资金来源的,应主要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和地方政府债券解决后续资金。(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省财政厅)

  (五)建立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奖补机制。省财政厅制定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度对各地存量债务审计甄别、债务偿还进展、新债管控等进行考核。20xx年之前,省财政每年单独安排一定的新增债券额度,根据考核情况对各地予以奖补,并对皖北地区、大别山革命老区及没有债务或提前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的地区给予倾斜。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院长薪酬及续聘、医院绩效工资总额核定、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等挂钩。有条件的地方财政部门可安排专项资金,对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情况较好的公立医院给予奖补。(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加强新债源头控制管理,完善投入机制。严格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布局和数量,有效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严禁违规举债建设。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并提请同级政府(或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后,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程序审批。对不符合区域卫生规划、未落实建设资金、未按规定化解存量债务的公立医院,一律不得审批新项目。公立医院经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各级政府预算内统筹资金安排。经批准的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经费,原则上由各级财政在公立医院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完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建立财政综合绩效补助制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审计厅)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卫生计生、教育、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医改等部门,建立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同级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及资金管理、债务锁定、考核奖补等制度,安排必要的审计甄别工作经费。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提供基本建设审批相关资料,完善项目审批机制,统筹安排基本建设资金。审计部门负责债务审计甄别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出具审计甄别工作报告。卫生计生、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在建项目复审,督促指导公立医院制定“一院一策”化债方案,落实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公立医院要积极做好债务自查,及时全面提供债务审计甄别相关资料。各级医改部门要将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医改督查和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结合本地财力、医院运行、债务结构、政府补助等因素,制定公立医院偿债计划清单,细化偿债项目、本息额度、资金来源、责任人及时间表等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要求完成公立医院存量债务审计甄别、调整地方政府债务平台数据、锁定存量债务等工作。各地要按要求将本地实施意见、相关工作方案、审计甄别报告、偿债计划清单等文件资料报送省财政厅。

  (三)强化资金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公立医院偿债资金管理和使用,对财政统筹安排的专项偿债资金,一律直接支付;对医院自筹偿债资金,要减少拨付环节,及时足额支付。各地可探索设立偿债资金共管账户,对各渠道安排的偿债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账核算,具体办法由各地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偿债资金的,如数追回资金,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足经济社会和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大局,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债务化解方案3

  一、总体目标

  以制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为首要目标,以建立控制和化解债务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按照“摸清底数、分类处理、逐年消化,控制新债”原则,将化解村级债务与发展村集体经济、规范“三资”管理、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相结合,统一部署,规范操作,取得明显减债效果。自20xx年起至20xx年,计划通过三年努力,严禁新增债务(债务不含“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和暂收款),调优债务结构多措化解债务。核实确定债务基数后,根据债务基数逐年化解,20xx年化解总债务的30%,20xx年化解总债务的60%,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债务化解任务,各村负债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清理核实村级债务

  提高认识,抓紧时间,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力量开展村级账内账外债务清理审核工作,对村级组织形成的各类债务进行全面核实,摸清底数,分类清理。账外债务确属村集体债务的,需经股东代表大会同意,公示后纳入账内核算,对村级债务清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逐笔登记造册,建立债务台账和债务数据库,锁定债务基数。

  (二)积极稳妥化解村级债务

  根据村级债务形成原因,按照“谁举债、谁负责”原则,明确偿还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结合实际制定化解村级债务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措施,整合现有资金,优先化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要把农户、村级工程业主等个人债务的化解放在突出位置,盘活闲置资产,清理低价合同或不合理合同,做足土地资源文章,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清收陈欠往来款,减少不合理开支。

  三、化解措施

  (一)明晰债务

  提高认识,严格程序,组织力量开展村级债务清理工作,对村级组织形成的各类债权和债务进行全面核实,摸清底数,分类清理,从村级民主决策和管理上对现有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明确,对清理结果逐笔登记造册,建立村级债务清单,并张榜公示。

  (二)清除债务

  对村级债务进行集中清理,对应由个人或其他单位(组织)承担责任的,要按规定转换债务关系;对债权单位确已撤销或债权人已放弃债权的债务,要依程序及时予以核销;对村集体历史上形成的不良借贷资金,符合条件的要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积极争取做呆账、坏账核销处理;对多重债务关系,要积极开展三方或多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采取债权债务对口划转、相互冲转账抵账等方式消化债务;降息减债,对借款本金和利息逐笔清查,清查结束后仍然滞留账外的借款,村级组织将不承认。对涉及工程建设形成的债务,乡政府将组织统一委托第三方进行再次审计,对先前形成的工程债务重新确认。村级借款利率一律降至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标准之内。对明知村里没有支付能力而盲目建设、因监管不力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款未控制在财政补助范围内造成的欠款、借款一律取消利息(上级规定自筹的除外);减免债务,对于村里欠所辖乡镇(街道)或部门的借款、欠款,政府要给予适当减免或免除。

  (三)清收债权

  全面查清村级集体各类应收款项和未兑现承包(租赁)合同,逐一制订清收计划,明确每笔应收款项清收时间节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组织催收,确保“应收必收”。同时,对已签的承包合同(协议)重新审定,对不合理的,明显低价的承包合同,通过双方依法平等协商、按照相应程序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规范“三资”

  以收定支,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严禁用集体土地征用费、留用地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用于村干部报酬、商业性保险.等;福利费发放实行“先提取,后发放”原则,严禁福利费未先提取而予以发放;规范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安排的涉及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开发项目,必须足额安排资金,需村级组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的要确保村级有足够自有资金才予安排项目,各村要严禁没有资金来源建项目,严禁擅自举债扩大建设项目规模,严禁超标准建设形成村级债务,强化村级资金的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先理财后入账、收支预决算、费用支出定额管理、非现金结算等制度,增加集体存量资金。

  (五)建立制度

  健全完善各项涉债管理制度,规范举债程序,从源头控减村级债务。一是建立新增债务申报审批制度。村级组织确需举债的',在村集体研究通过的基础上,必须事先报请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会议批准同意后再按照规定程序经村民(股东)代表会议表决。二是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控制度、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弥补经费不足、垫各项费用;村级组织不得提供借款担保,未经审批不得违规举债;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擅自违规举债的,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驻村干部及相关人员参加的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村按时保质完成村级债务化解工作任务,各村组建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主任为副组长、村监会主任及相关人员组成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二)强化责任追究

  强化监督考核,将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纳入对村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各村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化解旧债、制止新债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根据村级经营管理需要和债务偿还能力,对村级债务规模设置警戒线,凡是违反规定擅自借或盲目建设发生的村级债务,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处理;对造成损失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制定村级债务化解方案,并把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列入村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村干部工资挂钩,与上级奖励资金挂钩,对债务锁定后出现新增债务的村主要负责人要说明情况;对债务化解不力的村,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债务化解方案4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精神,有效防控化解我区政府债务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财政部、省财政厅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

  分级负责原则

  成立由区委书记沈裕谋任组长的开福区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区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按照“谁举债、谁偿还、谁负责”的原则,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区本级具体工作;金霞经济开发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本园区具体工作。

  平等协商原则

  在政府与社会资本方谈判中,遵循平等协商、长期合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分类施策原则

  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涉及财政责任的重大债务问题进行分类,逐项整改。优先解决财预〔20xx〕50号、财预〔20xx〕87号、财办金〔20xx〕92号文件发布后新举借的债务产生的风险。

  稳妥处置原则

  避免盲目进行突击整改,防止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如用期限短、利率高的流动贷款置换期限长、利率低的贷款等。

  二、目标任务

  逐年稳妥消化存量,依法严格控制增量,确保我区政府债务可承受、可持续,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任务分工

  妥善化解存量

  1、锁定存量债务

  区发改局牵头,对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逐项清理核实存量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

  区审计局牵头,按照政府性债务、隐性债务和其他债务的口径,逐笔清理存量政府债务情况,分类锁定政府与平台公司的债务。

  2、分类筹措资金

  区财政局牵头,将存量政府债务中政府应承担的资金分年足额纳入预算,并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按比例新设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应急专项;指导平台公司按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妥善处置其应承担的`存量债务;按照资产规模、变现价值、变现时序等口径和要求,逐项清理核对其管理的国有资产情况,制定资产盘活和处置方案。

  3、继续完成整改

  区财政局牵头,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要求,继续整改违法担保,纠正政府投资基金以及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4、做好配套安排

  区法制办牵头,进一步提高部门、单位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防止在化解存量政府债务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区金融办牵头,协调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确保必要的在建项目可持续融资,避免因盲目抽贷压贷停贷出现资金断链,防范在化解存量政府债务过程中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

  严格控制增量

  区发改局牵头,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科学论证和编制新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对于无法落实资金来源或难以实现资金平衡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和开工建设。

  区财政局牵头,强化新建PPP项目的“两评”论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图预算、工程变更、结算和决算的审核,积极介入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审查。

  区金融办牵头,指导平台公司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融资。

  规范平台发展

  区委办牵头,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平台公司的边界,严格控制新设平台公司,加快整合现有平台公司,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强化考核问责

  区审计局牵头,对政府债务进行年度审计,查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

  区绩效办牵头,将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区对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区委督查室牵头,督促审计查处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整改,并商请有关部门,对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后出现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党政干部进行严肃问责。

  四、工作要求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强化督导,定期召开各责任部门工作调度会,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区直各责任部门、平台要统一思想、强化担当,抽调精干力量,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本部门防控化解政府债务的工作。结合牵头任务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霞经济开发区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债务化解方案5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部署,积极稳妥防范化解我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全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债务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31止,朱湖办事处无政府债务。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四个意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落实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按照“心中有数、化解有策、兜底有方、应对有效”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牢牢守住不发生新的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方法步骤

  (一)严格流程管理

  1.严格项目审批。各部门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从严加强建设(改扩建)项目管理,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围绕脱贫攻坚主战略,突出重点投资项目,严格执行建设标准,着力控制投资规模,严禁以脱贫攻坚之名违规审批“花架子”项目。所有建设项目的财政支出要全部依法纳入预算管理,决不允许脱离预算约束在法定限额外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未经批准、未落实资金来源、未制定融资平衡方案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经批准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

  2.严格对企业和事业单位监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向企业拨款机制,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严禁在没有预算及合法协议的情况下向企业拨付资金。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负债超过合理水平、偿债能力弱的企业,从严控制新增债务融资。严禁企业重复利用各类资产担保融资。

  (二)建立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1.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红线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加强政府性债务、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工作负主要责任,其余人员按照岗位及职责,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穿透监管,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切实强化债务管理底线思维,严禁各部门、各单位违法违规举借债务或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2.是节约开支,压减公用经费支出。一是严格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二是严格车辆购置及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控制和规范出国(境)公务考察活动。四是严格控制会议、庆典、论坛、节会等费用支出。五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六是严格控制奖励补助发放。七是压缩和控制建设项目。八是行政事业单位压缩财政预算。九是加强企业管理。全方位加强支出管理,节约运行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建立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责倒查机制,从严整治违规举债乱象。

  (二)强化政治担当,确保任务落到实处。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盯住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完善“借用还”和“权责利”相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做好债务风险管控工作,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牢牢守住不发生政府债务的底线。

债务化解方案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xx〕4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xx〕38号)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主体责任。县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直各部门,组织清理排查,摸清债务家底,扎实做好本部门单位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切实担负起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主体责任。县政府成立由政府县长为组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国资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郧西支行、十堰银监局郧西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财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当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需要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成员单位。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县财政局作为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部门,承担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做好债务规模控制、政府债券分配、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组织提出债务风险应急预案,组织提出需提交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决策的工作方案和政策建议。

  县发改局负责评估投资计划和项目,根据债务风险应急需要调整投资计划,牵头做好企业债券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开展审计,提出加强债务管理和债务风险防控意见。

  县国资局负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督促相关企业做好债务偿还和风险防范工作。

  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协调地方金融机构配合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工作。

  人行郧西支行负责开展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牵头做好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金融稳定。

  十堰银监分局郧西办事处负责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做好风险防控,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风险处置工作,牵头做好银行贷款、信托、非法集资等风险处置工作。

  债务行业主管部门是政府性债务应急处置的责任主体,负责定期梳理本行业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督促举借债务或使用债务资金的有关单位制定本单位的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当出现债务风险事件时,落实债务还款资金安排,及时向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二、全面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规定

  (一)严格执行限额管理政策。债务限额由省人民政府下达,政府债务年末余额不得突破省人民政府审定下达的限额。

  (二)分类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要求,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对未按要求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偿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债务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政府债务预算应当全面反映债务“借、用、还”整体情况,并汇总反映政府债务余额、结构、债务资金安排使用以及偿债资金来源等情况。

  (三)明确限定举债资金用途。举借的政府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支付利息,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用于竞争性项目,不得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提前偿还以后年度到期的政府债券、外债、国债以及政府专项借款。

  (四)严格执行政府担保规定。除转贷的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外,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不得承诺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融资承担偿债责任。县政府可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出资设立或参股担保公司(含各类融资担保基金公司),构建市场化运作的融资担保体系,依法依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政府依法在出资范围内对担保公司承担责任。

  (五)建立完善举债融资机制。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只能通过省人民政府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举债,除此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不得以文件、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决定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为政府举债或变相为政府举债。不得以借贷资金出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严禁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设立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不得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等任何股权投资方式额外附加条款变相举债,也不得通过违规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期限等方式变相融资举债。

  三、加强各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

  (一)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得干预融资平台公司的日常运营,加快推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除国家另有政策规定外,主要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功能、没有实质性经营活动的融资平台公司,应在妥善处置存量债务、资产和人员等基础上依法清理注销;对于兼有政府融资和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职能的融资平台公司,应在剥离其政府融资功能并妥善处置存量债务的基础上,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同类业务,转型为公益性事业领域市场化运作的国有企业;对于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市场竞争力较强、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剥离其政府融资功能并妥善处置存量债务的基础上,转型为一般企业。

  (二)分类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对融资平台公司属于政府债务的存量债务,在规定期限内置换为政府债券;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存量或有债务,可按照规定程序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转化为政府债务;融资平台公司新增的企业债务,应当由其统筹自身经营收入等资金妥善偿还,县政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涉及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按照《预算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要依法依规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严禁以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和新增债务名义逃废责任。各部门违规注入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划转收回;属于以注册资本形式注入的资产,应当依法承担补足资本的法律责任;对存量政府债务形成的非经营性资产,应当通过政府债券置换债务收回。

  (三)规范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行为。要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的举债融资行为,使其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融资平台公司在境内外举债融资时,应当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向债权人主动书面声明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并明确其新增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县政府及所属部门不得以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为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

  四、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机制

  (一)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要全面掌握政府资产负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和经济财政运行等情况,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根据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或有债务代偿率等指标,及时分析和评估政府债务风险状况。要强化预算约束,健全管理制度,将政府及所属部门与其他主体签署协议承诺用以后年度财政资金支付的事项纳入监测范围。要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定期评估本地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并作出预警。

  (二)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债务风险较高的部门单位,要制定中长期债务风险化解规划,明确降低债务率的目标和任务,细化时间表和路线图,努力降低债务率。当出现偿债困难时,要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引入社会资本、处置政府存量资产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

  (三)建立健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要抓紧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当难以自行偿还政府债务、发生债务风险事件时,要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化解债务风险,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全面清理整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全面清理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担保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县财政局要会同县发改局、县审计局、人民银行郧西支行和十堰银监分局郧西办事处等部门,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债务规模大、风险高的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督查,提早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五)建立联合监控机制。县财政局要会县同县发改局、人民银行郧西支行、十堰银监分局郧西办事处等部门,建立大数据监测平台,完善统计监测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校验,定期通报监测结果。要建立财政、发改、司法、审计、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律师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参加的联合监管机制,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融资平台公司、金融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跨部门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

  五、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督查考核问效

  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督查考核机制,将政府性债务管理作为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管,督促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化解、有效防范债务风险。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全面落实债务管理政策、有效控制债务规模、及时化解债务风险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补助;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债务规模长期偏高、化解债务风险不力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

债务化解方案7

  为积极化解政府性债务,切实加强风险防控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全面落实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关于地方债务化解方案的批复》(苏债办〔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政府性债务化解和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完善债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各融资主体政府性债务中确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的,根据财力状况将偿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二)严格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坚决杜绝随意新增政府债务,除新增政府债券外,确保“化债方案”之外没有新的隐性政府债务。

  (三)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年度计划。规范编制全县政府性债务年度收支计划,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及综合财力水平,合理测算未来三年在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上可以筹措安排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在债务限额内提出债务举借建议。

  (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今后政府投资项目一律先进入政府投资项目库。在库的公益性项目需要实施的,必须进行财力可行性评估,在财力允许且资本金已落实的情况下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否则不予安排;在库的非公益性项目,根据专业领域由县平台公司市场化运作。

  (五)夯实政府性债务管理基础。建立政府性债务核算、统计和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债务核算及统计工作,做到账实一致。凡有政府性债务余额的单位,每月向县财政局报送财务报表和政府性债务相关统计报表。各融资主体举借债务根据《金湖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金政发〔20xx〕34号)文件精神,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稳步化解存量债务

  (六)界定存量债务管理范围。已进入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债务纳入显性债务管理;未进入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但已纳入省财政全口径统计范围并被锁定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将可能由政府承担全部或部分偿还责任的债务纳入隐性债务管理。

  (七)明确划分债务偿还责任。按照“谁举借、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今后任何部门不得新增各类政府债务。

  (八)加快偿还显性债务。结合化解方案,将显性债务中确需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化解。

  (九)稳步化解隐性债务。积极拓宽筹资渠道,通过土地出让收入、融资主体资产处置收益、向上争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等方式,统筹安排偿债资金,根据批复的“化解方案”逐年化解到位。

  (十)增强债务偿还能力。统筹组织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壮大可偿债财力规模;积极培植财源,认真落实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加快培育一批稳定性强、税源基础广、贡献力度大的产业;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制度,将盘活的存量资金优先安排,提前偿还高息债务;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支持,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增强地方政府自身偿债能力。

  三、规范融资举债行为

  (十一)强化镇级债务管控。镇级政府原则上不得新增债务;如经批准同意举借债务的,必须有相应的经营性资产与之匹配;镇欠县级财政和县级平台公司的.债务必须负责偿还,利息每半年结算一次,对化解存量债务成效显著的镇可给予相应的奖励。

  (十二)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厘清举债融资行为的政策边界和负面清单,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发〔20xx〕43号文件规定,严控新增债务,除新增政府债券外,确保“化债方案”之外没有新的隐性债务。各类平台单位不再继续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不得采用行政委托或指定方式让平台类单位承担新的公益性项目,不得产生新的违法违规政府支出责任。严禁各类假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变相举债的行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仅限于有经营性现金流、适合市场运作的公益性项目,不得采取回购社会资本方股权,或保底承诺、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严禁假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举债融资,政府购买服务必须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的原则,项目要严格限定在政府职责范围、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内,不得将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货物采购,以及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规范政府各类投资基金的设立、运营,政府不得以借贷资金出资设立投资基金,不得承诺回购其他出资人的投资本金,不得承担其他出资人投资本金的损失,或者向其他出资人承诺固定回报或最低收益。规范融资平台注资行为,政府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

  (十三)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强政策引导,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PPP模式,规范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县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财政补贴制度,分清债务偿还责任。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形成的债务由项目公司根据市场化原则负责偿还。

  四、加快平台公司转型

  (十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融资平台公司关系,提升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能力,规范监督管理,促进市场化转型,切实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着力增强融资平台公司的“造血”功能和抗风险能力,支持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业务清晰、治理规范、运营高效、服务本地经济发展的市场化主体。

  (十五)增强融资担保能力。继续支持和壮大县级担保公司发展,同时,积极争取省市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对我县融资工作的支持,为县国有融资平台提供市场化担保,进一步提升担保公司担保能力。

  (十六)加强平台公司市场化运作。鼓励平台公司参与全县国有资本的运作运营,实现国有资产运营全域化。镇级经营性资产纳入县级平台公司管理,实行控股或合作;对产业类投入项目,必须由收益财政承担成本,可由平台公司进行投入,鼓励片区开发;鼓励和支持平台公司利用自身优势加快转型发展,各平台公司按照各自分工积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平台公司经营收益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适当上交外全部留用,以壮大平台公司实力或化解存量债务。

  (十七)强化平台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平台公司要加强人才队伍、风险管控等建设;鼓励平台公司创新发展,开展金融、担保、股权投资基金等新型业态的发展;平台公司要相互支持,错位竞争,良性发展,实现县域资产效益最大化。

  (十八)锁定平台公司的债务。全面厘清平台债务,依法依规合理划分政府与融资平台的偿债责任。明确化解目标,制定化解计划,保证平台公司良性运行。

  五、构建风险防控机制

  (十九)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根据县政府制定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各融资主体相应建立债务应急处置预案,分类制定处置措施,有效应对突发债务风险。

  (二十)开展预警监测。县财政局应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及时实施风险评估和预警,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并将政府及其部门与其它主体签署协议,承诺用以后年度财政资金支付的事项,纳入监测范围,防范财政风险。县政府定期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十一)明确债务风险事件。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息兑付出现违约;二是政府无法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或者因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三是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四是因到期政府债务违约,或者因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造成重大群体性的事件,影响极为恶劣。

  (二十二)建立风险报告制度。债务人预计无法按期足额支付或有债务本息的,应当提前2个月以上向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经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确认无力履行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后向县政府报告。县政府预计无法按期足额支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的,应提前1个月以上向市政府或省政府报告,并抄送市财政局或省财政厅。

  六、强化监督与问责

  (二十三)实行向县委报告制度。自20xx年起,县镇两级政府新上项目、举借债务等重大事项,必须报县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存量债务化解情况每年要在12月底前向县委常委会报告。

  (二十四)实行向同级人大报告制度。自20xx年起,县镇两级政府建立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政府性债务运行情况的制度,将上年度政府性债务余额、债务偿还情况等作为关注事项列入年度政府预算报告,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二十五)实行政府性债务考核制度。将政府性债务管理及存量债务化解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并将其列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债务化解方案8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范,规范企业举债行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根据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要求,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规定,参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看法》(国发〔20xx〕43号)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企业债务范围

  依据企业债务的性质及偿还责任,企业债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干脆负债。企业向市内外金融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借款,负有偿还义务的债务。

  (二)间接负债。主要指企业发行的各种债券、向市财政及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借款。

  (三)或有负债。企业为市属国有企业以外的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等单位供应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企业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

  二、建立规范的企业融资机制

  (一)编制年度融资安排。各企业要依据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以及自身发展须要,仔细编制举债融资安排,计算融资成本,做好风险评估,明确资金用途与方向;要全面反映企业上年年末债务余额、可用债务资金余额、当年举债额度、债务支出用途、需偿还的债务本息及偿债资金来源等重要信息。

  (二)规范融资举借程序。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都应制定融资方案,向市国资公司提交融资贷款书面申请,由市国资公司按程序做好审批工作。

  (三)制止违规担保事项。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担保必需向市国资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拟担保主体、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和担保风险防控以及被担保单位偿债实力等信息,坚决制止违规担保事项。

  (四)制定融资偿债安排。各企业在编制举债融资安排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偿债安排。偿债安排应包括贷款单位、贷款总额、贷款年限、贷款利率、偿债时限、每次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偿债资金来源、责任人等。各企业应建立融资台账,加强贷款合同管理,合理筹集资金,刚好偿付到期的债务。

  三、建立债务风险动态管控机制

  为防范和限制企业债务风险,应建立健全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企业债务风险可控。

  (一)加强债务资金运用管理。各企业要严格根据融资贷款的用途合理运用债务资金,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刚好、精确地驾驭债务资金运用状况,严防债务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严禁债务资金闲置,不断降低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

  (二)建立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月报送本企业债务构成、偿还、运用状况报表。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月汇总、分析企业债务状况,随时驾驭企业债务规模、债务结构、资金运用和风险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决策供应依据。

  四、加强融资成本管控

  (一)严格限制企业融资成本。各企业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融资成本的管控,实行融资机构利率比选制度,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原则上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最高不得超过市政府探讨确定的贷款利率最新上浮标准。

  (二)激励企业多种方式融资。引导和激励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打好“融资组合拳”,可实行发行债券、动产担保融资、团体贷款、融资租赁、PPP等多种融资模式,切实变更目前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分散融资风险,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融资多元化。

  (三)置换较高成本存量债务。要按项目类别、融资渠道、融资成本、还款安排和方式等,逐项梳理分析已形成的成本较高债务。通过多种方式逐步置换,减轻企业利息负担,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五、建立债务风险管理机制

  (一)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根据客观、全面、科学的原则建立一套符合介休实际的债务风险预警系统,设立并测算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风险预警指标,全面反映企业整体偿债实力、债务增长速度、当期偿债压力等,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刚好供应依据。

  (二)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当企业出现偿债困难时,债务人要履行偿债责任,刚好报告债务风险,启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限制项目规模、处置存量资产、动用偿债打算金、债务重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

  (三)建立债务考核问责机制。要把企业债务纳入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强化对企业债务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要强化举债责随意识,严格执行举债审批程序和资金运用规定,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运用债务资金、风险防控不力、不按要求报告债务状况、供应虚假信息等行为,要依法依规肃穆追究责任。

债务化解方案9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黄冈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xx〕38号)、《湖北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和《黄冈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武穴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摸清政府债务底数,准确把握债务性质、分类,摸清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偿债能力;政府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举债方式规范、期限结构合理、债务风险可控;分类化解债务方案切实可行,债务风险得到缓释;债务管理各项机制进一步完善,彻底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总体目标分三步走:一是到20xx年底前,全面摸清存量债务规模,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有效规范,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机制基本建立;20xx年7月4日前全面完成债务清理工作;20xx年8月底前,各平台公司、事业单位完成本单位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具体工作方案和中长期偿债规划;20xx年9月底前,完成债务专项审计工作;20xx年12月底前,融资平台公司完成转型工作,建立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考核管理。二是到20xx年底前,政府债务规模合理适度,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有关事业单位债务增量得到有效控制,隐性债务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到20xx年底前,政府债务率保持在预警线内,政府隐性债务存量逐步化解,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摸清债务底数

  1.突出问题。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隐性债务数额较大、底数不实、偿债责任不明;债务数据动态监测不到位;政府资产负债情况不清。

  2.工作目标。摸清政府债务规模、结构;实现对债务的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准确掌握政府资产负债情况。

  3.具体措施。一是进一步摸清债务底数。在前期初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查缺补漏,并逐笔登记债务信息,把债务数据摸底工作做实做细。清理建设项目及土地等可偿债资产情况,厘清债务与资产的对应关系。对20xx年1月1日后融资平台举借的债务组织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按政策整改到位。全面清理工作于20xx年7月4日前完成,报市政府审定后报省财政厅。

  债务统计具体范围包括,截至20xx年12月31日,纳入财政部债务系统的政府债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等涉及的以后年度财政支出责任(以下简称“财政支出责任”),武穴市城发集团、武穴市国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等市级各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市级各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债务,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债务。二是完善统计报告制度。对各类债务增减变化情况,适时动态调整,按季度分类汇总市本级、镇处数据,做好数据统计分析。编制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等情况。三是开展专项审计。市审计局组织对各类债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报告。专项审计工作于20xx年9月25日前完成。

  (二)稳妥化解存量债务

  1.突出问题。偿债责任落实不够;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债务化解工作规划不具体,偿债资金不落实;债务项目资产管理和偿债资金统筹不到位等现象。

  2.工作目标。纳入债务系统的政府债务按期足额偿还,财政支出责任按期履约支付;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存量债务按期足额兑付,3年内明显下降,中长期债务偿还有稳定可预期的资金来源;事业单位债务稳步化解。

  3.具体措施。

  (1)明确责任主体。市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借、谁偿还”的原则,由分管市领导督办,具体主管部门和举借债务的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市级债务风险防控的重点是市级各融资平台公司,每个公司应制定本企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具体工作方案,提出风险防控和债务化解措施责任清单,明确偿债资金来源和时限等。公司要对存量债务按照债务类型、到期时限、项目类型逐项分析,棚户区改造单个项目收支差异不能过大,整体棚改项目收支平衡。公益性项目债务要重新核算债务对应的项目资产、项目收入、财政拨款、土地收入返还等,确定资债相抵之后的差额,对差额部分提出具体化解措施。融资平台公司制定化解方案时,不能全盘依赖政府,要充分挖掘公司本身的资产、资源,开拓经营领域,提升造血功能,努力在公司内部化解一部分。

  (2)分类制定3-5年中长期偿债规划。结合债务偿还期限和规模,由各偿债主体对政府债务、市级各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债务、事业单位债务分别制定中长期偿债规划,其中,对政府债务明确相关财政支出责任。一是将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建立债务风险应急补偿资金,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二是对市级各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债务,厘清负债来源,分类处置公益性负债和经营性负债。对经营性负债,通过统筹经营收入、处置资产收入等途径筹措偿债资金。对公益性负债,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引入社会资本合作、注入经营性资产或特许经营权、政府债务置换等方式逐步化解。市级各融资平台公司应全面梳理资金、资产、资源状况以及对应的债务余额并编制偿债计划,分类落实偿债资金来源,构建阶段性资金流有序偿还区间债务的闭环运行机制,提前规划并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重点是全面摸清武穴城区土地资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土地资产,合理评估存量土地资产价值和新增建设用地未来市场价值,推动土地整理开发、规划调整和优化、有序供应、有效变现。积极推进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清理整合利用,支持化解存量债务。做好市级各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资源的重新评估工作,使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相匹配,提高资产价值和偿债能力。三是对事业单位债务,主要通过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项目收入逐步化解。事业单位作为债务偿债主体,要制定具体偿债计划。并通过经营收入、项目收入、资产盘活等形式逐步化解债务。

  (3)建立债务交接制度。在政府换届和主要负责人调整时,建立债务审计认定和交接制度,明确划分离任者和接任者经济责任范围。

  (三)严格控制新增政府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1.突出问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不严,建设投资超财政承受能力;相关部门还存在超越现阶段承受能力谋划项目的现象,部分乡镇靠高负债保增长的冲动没有得到有效抑制;以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为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提供担保;通过融资平台公司、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变相举债。

  2.工作目标。政府公益性项目审批立项科学、严格、规范;政府债务余额不超过省核定的限额,政府债务率保持在预警线内;债务率保持在预警线内;新增或有债务严格限定在依法担保的外债之内;隐性债务规模不再增加;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运作规范。20xx年除依法担保外债之外的或有债务基本消化。

  3.具体措施。一是严格项目审批和投资计划审核。将已立项审批的政府公益性项目融资统一纳入政府债务管理体系。重点审核项目投资是否符合财政承受能力、资金来源是否明确,资本金是否属于借贷资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对没有预算资金安排和在限额内举债融资外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对没有明确预算资金来源或通过违规举债获得资金的,一律不得申报和审批。对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过度负债的各类“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一律不予立项。对没有经过财政承受能力审查、资源来源审查就给予立项的,一律按照相关追责问责办法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长期未开工的资金趴窝项目、已开工进展缓慢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项目,及时收回资金或调整投资计划。二是新建政府公益性项目实行预算管理。已立项审批的新建政府公益性项目支出应纳入预算管理,由市直部门进行项目申报,财政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按预算编报程序报批。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支出应合理保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避免盲目提标、互相攀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将新建政府公益性项目转嫁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融资建设。三是依法举借政府债务和提供担保。新增政府债务应在省核定的限额内,通过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并纳入预算管理。除依法担保的外债外,一律不得新增或有债务。严禁市直部门和各镇处政府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四是规范PPP项目、棚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及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按照上级关于“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等规定,优化项目识别,科学规划布局,加大PPP项目市场运营力度,建立PPP债务“借、用、管、还”责任机制,规范PPP项目建设。建立PPP项目管理库动态调整机制,对不符合上级规范操作的项目予以清退,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财政支出责任实行动态监管。在全力争取国家棚改专项补助资金,积极申报棚改政策性贷款,加快推进重点项目、重点区域的建设与改造的同时,按照中央确定的“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建立“借、用、管、还”的管理机制和监管制度,实现棚改项目总体收支平衡,风险可控。严格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推进PPP与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从严控制政府投资基金设立数量和规模,不在同一领域重复设立基金,对已设立的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最低收益及其他明股实债类基金,清理排查并及时予以纠正。坚决纠正民生等公共服务领域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五是强化金融活动监管。市金融监管部门应督促金融机构遵循审慎授信原则,加强风险识别和防范,落实企业举债准入条件,审慎评估举债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金融机构为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提供融资时,不得要求或接受市政府及所属部门以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担保。同时应保护债务人合法权益,不随意抽贷、断贷,在不增加债务规模的前提下,适当考虑展期等,支持企业正常运转。

  (四)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

  1.突出问题。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存量债务规模较大、性质复杂,偿债压力大、底数不清;发展转型缓慢,目标定位不清晰;市场化程度低,缺乏可持续发展和自我造血能力。

  2.工作目标。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逐步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向城市综合运营商转轨。

  3.具体措施。一是制定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工作方案。落实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要求,将市级各融资平台公司纳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总体安排,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转型发展工作方案。兼有政府融资和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职能的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国有企业;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市场竞争力较强、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融资平台公司,转化为一般企业;主要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功能、没有实质性经营活动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妥善处理存量债务、资产和人员等基础上依法清理注销。二是支持推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按照“依托城市资源、盘活存量资产、借助资本市场、创新融资模式、精干高效运营”的要求,组建市城发集团。做实做大做强“土地整理开发、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与运营、城市资产经营管理、地产置业和资本经营”五大业务,着力培植和壮大目前已初具规模和急需成立的武穴市城投公司、建瓴公司、刊投公司、高新投公司和文旅投公司等五家市属国有投资公司,加快推进实体化转型发展,构建“定位更清晰、分工更明确、主业更突出、专业更强大、管理更规范、运营更高效、市场化程度高、投融资能力强”的武穴市城发集团发展新格局。三是完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统筹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存量资金和相关专项资金,建立市区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财政直接投入机制。通过增加专项补助,安排项目回购,列支化债资金等方式有效化解已认定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在地方政府债券分配和置换债券指标等方面予以适度倾斜。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论证,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鼓励对已建成的公益性、准公益性资产采取股权转让、并购、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加快资金回笼。四是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工作督导督办。

  (五)依法合规拓展融资渠道

  1.突出问题。政府债务新增限额空间受限;专项债券额度不能满足棚户区改造、污水治理、产业转型等重点领域融资需求;直接融资比重不高,融资机制不健全。

  2.工作目标。积极拓展限额空间;在限额空间内努力争取政府债券规模,特别是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及品种;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创新投融资新机制。

  3.具体措施。一是争取政府债券额度和丰富专项债券品种。根据全市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棚户区改造、黄黄高铁等项目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向省争取政府债券限额。二是拓展承债空间。增收节支,稳步提高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综合财力,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出让收支“宗地核算”工作,准确核实土地收益,调整优化支出科目,增加专项债券承债能力。三是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紧紧抓住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机遇,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各有关企业围绕工业园区绿色化改造、产业转型升级、循环经济、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等重点领域,认真谋划一批优质项目,积极向国家发改委争取企业债券发行支持。

  (六)完善债务管理工作机制

  1.突出问题。债务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联动不够等。

  2.工作目标。完善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工作督办、监督检查、责任追究。

  3.具体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切实履行政府债务管理职能,重点加强对可能形成政府债务项目和以后年度财政支出责任事项的管理。二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我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发生债务风险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照风险等级,实行分级响应和分类处置。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政府办、财政、审计、发改、教育、卫计、国土、住建、交通、土地储备中心、金融、人行、银监等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实现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建设管理、土地管理、规划管理、金融监管与债务管理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加强工作督办。对市级有关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特别是将债务规模较大,债务风险较高的市级单位作为重点,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五是完善监督制度。市人大或其常委会每年听取本级政府关于政府债务余额变动情况、增减内容及涉及债务的主要项目建设情况报告。主动公开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期限、债权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将政府债务审计作为重要事项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将债务的举借、管理、使用、偿还和风险管控情况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范围。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政府债务“借、用、管、还”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追责。市直单位或部门在发现融资举债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以公文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包括移送的公函、线索来源及有关证据材料、其它需要移送的材料。

  以上重点任务分解情况详见附件2:《武穴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重点任务分解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全市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市政府是本地区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责任主体。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全面落实中央、省和黄冈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建设和发展上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成立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加强统筹协调,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方案要做到量化、细化、实化、深化。

  (二)强化部门担当。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协调推进,确保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财政部门作为政府债务归口管理部门,要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做好债务规模控制、政府债券申报与转贷、债务收支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清理与划转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和项目审批;住建部门要做实城建项目计划,确保项目投资与资金来源相匹配;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和转型发展纳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总体安排,提出“一企一策”方案,落实风险防控和债务化解具体措施;规划及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科学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预留有效土地资源;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正确引导预期,对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提供担保承诺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计监督,推进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其他相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压实主体责任。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债务风险管控的责任压力,把责任落到实处。各镇处、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借、谁偿还”的原则,建立起责任链条,做到谁的风险谁化解,具体责任要分解落实到本级政府、具体部门和单位。一旦出现债务风险,相应实施责任追究。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防范化解风险任务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每年组织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与评先表彰挂钩。对推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约谈;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追责问责。

债务化解方案10

  为加强我镇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和使用,进一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杜绝新增债务,完善政府性债务凤险预测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根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确保政府性债务稳步下降的前提下,加大对存量债务结构像还力度。按照“杜绝新增、化解存量、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化解存量,杜绝新增,减少债务风险,减轻融资压力,切实加强债务管理。根据我镇债务现状,通过压减一般性公共支出、盘活存量资金和国有资产,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偿还债务化解存量,确保全镇政府性债务在20xx年全部偿清不新增债务,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债务事件。

  二、组织领导

  为打赢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根据省、市针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各相关文件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辉同志为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臻同志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确保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做到人人肩上有压力、个个身上有责任。做到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

  三、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

  (一)工作原则

  据市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工作要求,一是全面摸清债务状况,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消化旧债、杜绝新债,逐步建立“化解有方、管理有序、监控有力、责任到位”的管理机制,二是高度重视,实事求是,镇全额兜底,逐一摸排,对历史性债务进行限期偿还。三是规范管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促进良性循环,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促进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措施

  1.制定《镇20xx年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并建立20xx年政府性债务合账,建立偿债资金来源镇领导负责机制,(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单位:财务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3月)

  2.建立20xx年政府性债务台账,建立偿债资金来源镇领导负责机制和领导负责制。(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单位:各债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xx年8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采取分类施策的方法缓解偿债压力。通过缩减一般性公共支出,科学调度资金,镇全额兜底,逐一摸排,建立偿还台账,采取一对一协商谈判的方式,通过减少债务额等方式缓解偿债压力、实施一次性偿还。(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単位:工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各债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并长期坚持)

  4.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债务清偿工作有序推进。(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单位:工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各债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并长期坚持)

  5.充分利用镇统一领导的功能,合理调配资金,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安排全镇建设,杜绝举债建设。(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单位:工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各债务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镇政府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政府性债务工作的重要性,各债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担当起主要主任,按偿还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以及完时间节点,责任要到人,时间到日,确保各项清偿工作按步推进。同时,在明责包干的基础上,单位内部要通力按互相配合,确保全镇的债务偿还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债务化解方案11

  为落实落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做好房地产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决定成立武功县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专班,现将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班负责统筹协调解决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张波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军委、县信访局局长梁军刚同志担任,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和协调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各项工作。

  二、职责任务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稳妥处理房地产领域积案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解决群众上访问题。对领导小组安排给相关单位任务进行督查督办,对房地产领域涉及违法的人或单位及时协调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相关事宜。

  2.县自然资源局。参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咸阳市处置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负责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工作的处理,负责提出完善用地手续的处置意见;负责对项目规划审批及验收情况进行核查,完善手续;研究确定历史遗留问题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合理数额和缴纳办法;负责对已完善手续的项目,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负责排查房地产领域“办证难”问题等任务;负责协调处置因集中供热供应等方面引起的信访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完善等任务。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研究确定对历史遗留项目完善消防审查手续的处置意见;负责研究确定对因开发企业和施工方经济纠纷等原因不能进行综合验收的项目,完善竣工验收手续的处置意见;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负责排查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并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台账;负责核查房屋维修资金缴存情况并进行追缴等任务。负责协调处置因集中天然气供应等方面引起的信访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完善等任务。

  4.县信访局。负责针对梳理出来的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拿出解决方案,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并推动解决;综合协调稳妥处理房地产领域积案问题,做好业主的接待和政策宣传与思想教育,引导其理性上访、依法维权,坚决杜绝业主来市赴省进京上访等任务。

  5.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问题项目需补交城市配套费的提出解决意见,对符合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要求的,按报建对应期收费政策标准征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负责核查并提供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情况,会同专班有关部门加强涉险房地产企业股权变更管理。

  6.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对县自然资源局认定并提出处置意见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处罚;负责对房地产领域其他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处罚等任务。

  7.县税务局。负责核查项目单位缴税情况,提出问题项目税务解决意见,对欠缴税款的项目进行追缴等任务。

  8.县人防办。负责研究确定历史遗留问题人防工程建设的审查、验收政策;负责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完善等任务。

  9.县市场监管局。对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使用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0.县委网信办。负责做好房地产领域涉嫌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指导涉事单位做好舆情应对处置等工作。

  11.县司法局。负责对房地产领域积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涉法问题,做好法律咨询及解答工作等任务。

  12.县法院。负责保证企业、债权人、业主利益合理处置,消除社会问题;负责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司法保障等任务。

  13.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正常信访秩序,坚决杜绝在大门口聚集上访,对违法上访及时,迅速、果断处理;负责对涉嫌侵占、挪用购房人契税、房屋维修专项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侦办;负责对房地产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侦办等任务。

  14.普集街道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对辖区内的上访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引导其理性上访、依法维权。

  15.县人社局。及时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兑付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坚决落实分级稳控责任,维护稳定。

  16.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对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专班任务进行全环节督导,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纪律作风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高质量完成问题解决化解工作。

  其它未尽事项结合各单位职责分工及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班工作安排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现实需要。主要领导同志要带头包案,亲自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分包领导及相关责任单位要下沉一线,深入了解信访问题来龙去脉,广泛收集社情民意,跟踪督办各个环节。

  (二)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作为。在处理问题过程中,要找准问题症结,理清工作思路,依法依规稳妥处理。一手化解存量,一手严防增量,要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妥善解决”的大原则,坚持“把解决群众办证难,入住难问题与处理开发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相分离”“把为群众先行办证与开发建设单位税费征缴相分离”的两相分离原则,为群众敢于担当,为实际大胆容缺,依次化解民生发展难题。

  (三)密切协调配合,增强运转效能。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系统推进化解问题。坚持“一类一策、一盘一策,一企一策”,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提高问题解决化解效率,对因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消防验收、市场交易等原因造成的在建“楼盘烂尾”“入住难”“办证难”等群众信访投诉集中的问题,做好政策指导,决不允许扯皮推诿而回避矛盾,决不允许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决不允许明哲保身而上交矛盾.

  (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导问责。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项整治,由县纪委监委全程进行监督指导,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流于形式。走过场,有案不查、轻查轻处,甚至袒护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债务化解方案12

  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普九”债务化解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关于“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及自治区“普九”债务化解工作部署,从20xx年12月起,用一年时间,完成我市“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即必须于20xx年底前偿清全部农村“普九”债务。同时,建立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农村“普九”债务化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乌鲁木齐市农村“普九”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开展我市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清理化解及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新鸿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军、杨少英同志兼任。

  三、工作责任和原则

  根据中央规定,化解农村“普九”债务由省级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地、州、市级政府负责督促检查,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实行地方首长负责制,以区(县)为单位组织开展清理、化解工作。同时,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农村“普九”债务都应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审计锁定原则。在清理核实基础上,所有需要偿还的农村“普九”债务,必须经过严格的审计认定后才能偿还。

  (三)直接偿还到债权人原则。农村“普九”债务必须直接认定到债权人,偿还资金直接偿还到债权人。

  四、 债务的界限

  需要化解的农村“普九”债务是指以各区(县)为单位推进农村“普九”工作到通过自治区“普九”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债务。债务用途主要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维护直接相关的支出以及衍生的相当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合法利息。

  五、资金筹集

  筹集偿债资金是自治区、市、区(县)各级财政共同的责任。各级财政要从以下渠道筹集偿债资金:

  (一)统筹安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中央财政给予的化解“普九”债务补助资金。

  (二)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经费和人民教育基金年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偿债。

  (三)教育专项资金。

  (四)其他资金。

  六、实施步骤

  (一)20xx年8月22日前各区(县)认真清理推进农村“普九”工作到通过自治区“普九”验收合格期间发生债务的项目、金额及债权人。

  (二)20xx年8月28日前审计部门对清理的农村“普九”债务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20xx年8月31日前各区(县)将经过审计认定的清理农村“普九”债务报告,由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直接上报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同时,将清理农村“普九”债务报告上报市政府、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备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对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化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纪律。在工作中,各区(县)严禁产生新的债务,不得向农民摊派,不得挤占挪用其他必保的专项资金,不得影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进行。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造成资金损失及产生新债的行为,除追回补助资金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做好宣传。各区(县)、各部门要注意做好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宣传工作,及时把中央和自治区的政策传达到基层,使群众真正理解政策。

  (四)建立健全报告制度。一是建立每月报告制度,各区(县)每个月都要向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报告本地化债工作的进展、成效和问题等情况。二是建立重大突发事件的即时报告制度。各区(县)对化债过程中发生的群体性的事件,要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不得瞒报。三是要建立化债信息联络员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和联络工作。

债务化解方案13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范,规范企业举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按照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要求,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规定,参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xx〕43号)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企业债务范围

  根据企业债务的性质及偿还责任,企业债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直接负债。企业向市内外金融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借款,负有偿还义务的债务。

  (二)间接负债。主要指企业发行的各种债券、向市财政及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借款。

  (三)或有负债。企业为市属国有企业以外的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等单位提供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企业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

  二、建立规范的企业融资机制

  (一)编制年度融资计划。各企业要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以及自身发展需要,认真编制举债融资计划,计算融资成本,做好风险评估,明确资金用途与方向;要全面反映企业上年年末债务余额、可用债务资金余额、当年举债额度、债务支出用途、需偿还的债务本息及偿债资金来源等重要信息。

  (二)规范融资举借程序。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都应制定融资方案,向市国资公司提交融资贷款书面申请,由市国资公司按程序做好审批工作。

  (三)制止违规担保事项。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担保必须向市国资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拟担保主体、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和担保风险防控以及被担保单位偿债能力等信息,坚决制止违规担保事项。

  (四)制定融资偿债计划。各企业在编制举债融资计划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偿债计划。偿债计划应包括贷款单位、贷款总额、贷款年限、贷款利率、偿债时限、每次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偿债资金来源、责任人等。各企业应建立融资台账,加强贷款合同管理,合理筹集资金,及时偿付到期的债务。

  三、建立债务风险动态管控机制

  为防范和控制企业债务风险,应建立健全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企业债务风险可控。

  (一)加强债务资金使用管理。各企业要严格按照融资贷款的用途合理使用债务资金,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债务资金使用情况,严防债务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严禁债务资金闲置,不断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建立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各企业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月报送本企业债务构成、偿还、使用情况报表。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月汇总、分析企业债务情况,随时掌握企业债务规模、债务结构、资金使用和风险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加强融资成本管控

  (一)严格控制企业融资成本。各企业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融资成本的管控,实行融资机构利率比选制度,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原则上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最高不得超过市政府研究决定的贷款利率最新上浮标准。

  (二)鼓励企业多种方式融资。引导和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打好“融资组合拳”,可采取发行债券、动产担保融资、团体贷款、融资租赁、PPP等多种融资模式,切实改变目前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分散融资风险,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融资多元化。

  (三)置换较高成本存量债务。要按项目类别、融资渠道、融资成本、还款计划和方式等,逐项梳理分析已形成的成本较高债务。通过多种方式逐步置换,减轻企业利息负担,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五、建立债务风险管理机制

  (一)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按照客观、全面、科学的原则建立一套符合介休实际的债务风险预警系统,设立并测算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风险预警指标,全面反映企业整体偿债能力、债务增长速度、当期偿债压力等,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及时提供依据。

  (二)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当企业出现偿债困难时,债务人要履行偿债责任,及时报告债务风险,启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处置存量资产、动用偿债准备金、债务重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

  (三)建立债务考核问责机制。要把企业债务纳入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强化对企业债务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要强化举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举债审批程序和资金使用规定,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风险防控不力、不按要求报告债务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债务化解方案14

  为深入推进风险防范排查化解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连政办传〔20xx〕50号)文件精神,制定我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正确看待和评估当前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形势,充分认清做好医疗卫生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紧抓好医疗卫生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重点任务

  各有关单位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强烈的“答卷”意识,努力将各类风险隐患防范于未然、化解于无形。

  (一)全力保障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安全是诊疗活动的主线,是保证患者安全的底线,是依法执业的红线。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量大,医护人员负担重,极易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故。特别是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废物管理、血液相关安全管理,环节多、隐患多。要健全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和血液采集、运输、保存、使用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二)严密防控公共卫生领域风险。要全面落实好疫苗监管责任和制度措施,加强预防接种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查七对”等规章制度,确保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可控。要严控各类传染病,一旦发生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血液传播类传染病、人畜共患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暴发疫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病例救治和隔离、检测、感染控制、疫情处置等工作。要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全面掌握本地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彻底排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现状,督促用工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控制度、完善防控设施设备,防止发生职业病危害群体的事件。

  (三)坚决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风险。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抓好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夏季高温、用电高峰等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要加强对医院建筑、车辆、电梯等重点设施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物品的管理,严防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事件发生。要切实加强后勤管理,保障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统筹抓好其他风险防控工作。要高度重视健康信息数据安全,按照“谁收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信息数据安全保障工作。要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突出抓好“失独家庭”人群,落细落实各项扶助政策,防止发生集体赴省进京上访等事件。要加强医疗纠纷预防,依法处置医疗纠纷,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对伤医、闹医、辱医行为快速处置。要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防止发生收受回扣等贿赂案件。要抓好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医疗机构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保障医疗卫生秩序稳定。

  三、工作步骤

  (一)风险排查阶段(7月31日前完成)。围绕上述医疗、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重点,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各个领域、各个科室、各个流程和各个岗位,全面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查实查准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每个医疗卫生单位都要制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排出整改时间表。

  (二)整改落实阶段(8月31日前完成)。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分类整改。对能马上整改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进度,确保今年8月底前,各项整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要严防死守,彻底杜绝发生各类重大责任事故。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以后)。对全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性材料上报市政府。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构建科学的制度体系,堵住监管漏洞。着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包括风险研判、风险评估、横向协同、纵向联动、防控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不断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四、保障机制

  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工作,要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打好主动仗,坚决守住全县医疗卫生领域的安全稳定底线。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县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县卫健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好工作职责。

  (二)强化督导检查。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不定期地组织对全县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覆盖式督导,做到无死角、无遗漏,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到位。对官僚主义不作为、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将在全县通报,对未按规定开展排查和整改导致责任事件发生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

  (三)强化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要切实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引导处置网络舆情能力,一旦发生责任事故,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边处置、边汇报,以便县委、县政府及时了解情况、加强指导,并适时发出正面声音、权威声音,防止个别事件通过自媒体持续放大。要完善应急预案,尽最大努力把事态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债务化解方案15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和强化问责的政策精神,根据银保监会要求及总行部署,XX支行严格落实《江西省分行防范与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全面摸清支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业务底数,准确掌握业务性质、分类和风险。主动配合地方政府整改,稳妥化解存量业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风险的底线。管好金融闸门,彻底遏制新增违法违规融资行为,依法合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地方政府开展合作。加强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监督问责。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科学发展、坚持疏堵结合、坚持稳妥处置、坚持依法治理、坚持监督问责。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摸底排查,做实地方政府背景融资业务风险底数

  支行公司业务部按照最新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对地方政府背景相关存量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贷、非信贷业务中政府付费PPP项目、退库或整改类PPP项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未退出平台城投公司融资、公立医院贷、公立学校贷、融资租赁保理等)开展逐笔排查,重点核查存量业务状况和存在问题。同时密切跟踪当地政府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准确掌握当地隐性债务报告口径,深入了解当地政府隐性债务的底数和化解方案,全面摸清我分行存量业务隐性债务风险底数,包括客户名称、授信金额、授信余额、期限、签约时间、放款时间、20xx年10月14日前后放款情况、资金用途、偿债来源、担保结构等,逐步建立明细台账,进行全面统计,于20xx年10月25日前报送市分行授信管理部,并按月实施动态监测。

  (二)主动沟通协商,妥善化解存量业务潜在风险

  支行与当地财政、审计、银监等政府部门及银行同业的调研和沟通,积极参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政策方案制定,主动配合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申报与整改,合规有效将我行存量业务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申报。

  对于认定为隐性债务项目,跟踪地方政府后续风险化解方案,落实项目偿债安排,是否会通过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出售经营性资产、由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偿还,尤其要关注是否通过借新还旧,甚至破产重整等方式偿还;关注是否会通过修订项目实施范围、调减合同金额、暂缓项目实施、优化融资模式等方式调整项目实施内容,特别是进度严重滞后、迟迟未能开工或未能按期完工的项目。同时对存在问题的部分存量业务,要继续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有效维护我行债权安全。一是针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未纳入预算问题,各级行要提前准备,主动拜访相关部门沟通纳入预算事宜,并指定专人实时跟进纳入预算进度。二是针对政府存在隐性担保和为我行提供承诺函问题,应与当地政府协调,及时撤销政府不合规担保情况,依法解除违法违规担保关系。对于地方政府撤销担保函件或修改相关融资协议,实质性改变融资风险状况的,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实际风险情况相应调整风险分类,并相应补足拨备和资本。三是针对公立医院贷、公立学校贷等贷款资金被挪用问题,应及时与借款人、当地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确认还款来源,必要时结清贷款。四是针对重复融资、过度融资问题,要及时与银行同业沟通,第一时间了解对借款人放款情况,控制我行贷款投放进度,超额部分应及时结清。五是针对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等问题,要及时与企业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必要时结清贷款。

  (三)坚持分类处置,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对于存在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变相举债等问题的项目,省分行营业部、各市分行应在省分行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逐一重新评估业务风险状况和政府整改对风险的影响,坚持“一户一策”,分类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和风险应对预案,积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整改,在有效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各级行应在采取必要风险缓释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存量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压贷和停贷,防范存量隐性债务资金链断裂风险。对于必要的在建项目,如果我行已经签约放款,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增加、项目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我行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提供融资,避免出现工程烂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总体国家安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支行从讲政治的高度,组织全面学习,深入领会中央精神实质和政策要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严格落实责任。压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全过程,各级党委会要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大决策,专题研究和部署。支行行长“一把手”担负主体责任,确保组织到位、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对于不落实国家遏制隐性债务政策、没有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和制定风险应对预案的,要按失职必究、尽职免责的原则实施问责。

  (三)深化问题导向。支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要求,要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重点客户和产品,采取有效有力举措,坚决纠正违规业务和行为,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发现重大问题、发生重大事件的应当及时报告,决不能拖延甚至隐瞒不报。对谎报瞒报引发重大风险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一并纳入问责范围从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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