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4-01-04 09:22:39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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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集锦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施方案[集锦4篇]

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定的20xx年XX市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疾52号文件安排和部署,为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实现消灭脊髓灰质炎目标,定于20xx年3月至4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目标人群脊灰疫苗接种率≥95%,消除免疫空白人群。

  二、实施时间接种对象、范围

  (一)实施时间:

  第一轮 xx年3月10日-3月15日

  第二轮 xx年4月10日-4月15日

  (二)接种对象

  1.辖区内满2月龄至47月龄儿童的所有外地流动儿童进行强化免疫。

  2.辖区内满2月龄至47月龄未免疫或未全程免疫的所有本地儿童进行查漏补种。

  (三)实施范围

  除杨村镇、徐官屯、东蒲洼、下朱庄、梅厂、上马台、南蔡村、汊沽港、王庆坨外其他乡镇,按照麻疹强化免疫范围负责本辖区的脊灰等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区卫生局具体负责本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的领导、推动、组织、落实和督导检查;

  区卫生防病站负责制定技术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各卫生院负责本辖区实施计划方案制定,辖区适龄儿童摸底工作;辖区内本次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和目标人群的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并培训本辖区相关工作人员;上报各种相关表格,撰写工作总结;做好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理及上报工作;

  卫生院要与村委会的协调,协助卫生服务站做好适龄儿童的摸底调查、宣传动员等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方法

  (一)成立组织领导和有关技术指导机构

  区卫生局成立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局长担任,成员由防保科同志构成。领导小组负责本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实施和督导。

  区防病站要成立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做好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同时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诊断小组,具体负责接种后出现的异常反应的诊断与处理,配合卫生局做好督导、评估、资料汇总、上报等项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区卫生局的要求,成立脊灰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完成相关物资准备

  1.区防病站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制定全区脊灰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各相关物资的详细分配计划,保证疫苗及相关材料的合理分发,保证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质量。

  2.3月9日前区防病站根据制定的物资分配计划,向各乡镇发放疫苗等物资。疫苗分发要详细、准确地做好记录。各乡镇对本次强化免疫和补种的疫苗进行单独登记。

  (三)做好人员培训工作

  2月26日区卫生局组织完成对辖区内各卫生院院长和防保科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强化免疫和补种的目的、意义;2.强化免疫和补种对象、时间、指标;3.组织实施;4.宣传动员方法;5.应种儿童摸底登记方法、要求;6.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7.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8.免疫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9.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10.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各卫生院要做好对所有参加强化免疫和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做好接种的宣传工作

  区卫生局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广电局制作电视滚动字幕,同时利用手机群发信息等方式大面积宣传此项工作,各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服务站要利用健康教育橱窗、展牌、村板报、村广播等手段进行宣传,并着重关注流动人口聚集地,使宣传工作不留漏洞和死角。

  (五)开展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工作

  1.方法:各卫生院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各卫生服务站职能,挨门逐户拉网式调查。将所有外地适龄儿童(2月龄-47月龄儿童)进行登记,并将所有本地需补种儿童进行登记,同时发放《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

  2.时间:摸底具体时间2月23日-3月3日完成目标人群的摸底工作,流动儿童较多的地区为摸底重点,不能漏户、漏人。摸底工作各卫生院一把手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卫生院将摸底数据汇总并于3月4日前上报防病站计免科,同时报区卫生局防保科。

  (六)接种实施阶段

  1.为保证接种质量,采用定点接种。

  各卫生院在预防接种门诊设立接种点,应种儿童应到接种点接种,对于未到场接种儿童,要采取反复通知和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接种实施期间发现的未登记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

  2.接种人员及要求。

  每个接种门诊至少要配备3名接种人员直接参与接种工作。要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接种实施步骤,做好核实接种对象、登记预检(掌握禁忌症)、接种疫苗(严格操作规范)、记录、留观等。与上次服苗间隔≥28天。

  3.与常规接种的衔接。

  所有儿童本次接种要记入接种卡、证(注明20xx年强化免疫或补种)。本次接种不作为基础与加强免疫的针次,脊灰强免2轮活动完成后,间隔一个月后仍按原免疫程序实施脊灰疫苗的常规接种。

  4.其他疫苗补种。

  本次强化免疫和补种过程中如发现其他疫苗漏种儿童应给与补种,特别应注意20xx年麻疹强化免疫和补种后来津流动儿童麻疹疫苗漏种情况。

  (七)保证安全接种

  为保证安全接种,各卫生院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及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实施接种,严防接种事故和差错的发生。本次强化免疫和补种统一使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采购的疫苗。各卫生院要指定专人负责疫苗的领发和使用登记。

  (八)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

  区卫生防病站要开展免疫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在异常反应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组织做好调查处理和报告,避免事态扩大。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异常反应人员死亡时应按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置。

  (九)督导和评价

  1.工作内容:重点督导各级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等工作。

  2.督导方法:区卫生局将采用20xx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督导模式,成立辖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活动”技术督导组。区防病站要对各街乡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覆盖辖区内所有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的街(乡、镇)。

  督导活动应在摸底调查和接种实施两个阶段分别开展,全面督导强化免疫和补种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通过观察、询问和听取各级强化免疫和补种计划、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等方式,检查各级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情况,掌握摸底调查质量和现场接种工作情况。

  脊灰疫苗强免期间,各卫生院要将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区卫生局和防病站。

  3.评估:每轮强化免疫和补种完成后区卫生局将组织对辖区内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效果进行快速评估。评估方法如下:随机抽取2个乡,每个乡抽取1个集贸市场和2个村(流动人口聚集地)为调查单位,共调查30名目标儿童(强化免疫和补种活动实施期间不在本区的儿童也要调查,但注明来源,不计入30名儿童),若不足30名儿童可另选调查单位补齐。结果的判定以接种记录为准(接种登记表或接种证记录)。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免疫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调查地点的抽取应有完整的记录。

  若快速评估的接种率小于95%,则该乡镇重新进行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市疾控中心将参加部分区县的接种率评估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按照XX市脊灰实施方案的要求,区卫生局负责协调全区强化免疫的有关工作经费,接种过程中不得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二)冷链保障

  为保证疫苗冷藏运输、储存质量,开展强化免疫和补种前,各类冷链设备应保持机械和制冷系统的良好状态。接种时必须使用冷藏包以保证疫苗质量。

  六、时间安排

  2.26对局属各单位进行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培训

  2 27-3.3对全区脊灰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摸底,填表1

  3.4对摸底和统计情况上报到区防病站计免科,分年龄表2(应种),分地区表3(应种)

  3.9发放脊灰疫苗

  3.10-3.15第一轮接种,督导

  3.16-3.25第一轮接种率评估并汇总表4表5

  3.30日前上报第一轮接种报表(表2、表3)

  4.10-4.15第二轮接种,督导

  4.16-4.25第二轮接种率评估并汇总表4表5

  4.20上报总结表2表3

  七、强化免疫和补种活动的资料总结及上报

  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各卫生院要认真审核、汇总各种统计报表,对强化免疫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xx年4月20日以前上报区防病站。区防病站4月30日前将全区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相关数据上报区卫生局和市cdc。

  上报资料如下(含电子版):

  1、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总结;

  2、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儿童摸底登记和接种汇总表。

实施方案 篇2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中国保监会青海监管局出台了《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工作已从准备阶段步入实施阶段。

  据悉,《方案》在明确了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委托经办内容、经办条件和方式、工作职责、信息系统、监督考核、时间进度、工作要求的基础上,主要在医疗费用审核、医疗费用支付和结算、医疗行为监管、基金财务管理和其他经办服务等方面充实了经办内容;在专职经办人员的配备人数、办公场所硬件设施、网络系统、保密条件、站等方面细化了准入条件。

  根据《方案》安排,我省将在前期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用审核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以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和改进服务手段为核心,以提高管理效率和节约行政成本为重点,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由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相互制约、多方监督、适度竞争、管理科学、便民惠民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新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持续健康发展。整个工作将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要求,在条件成熟的地区逐步推开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服务工作。

  下一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积极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具体交接方案》、《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考核办法》等4个相关配套文件,加快工作节奏,确保委托经办工作顺利实施,切实推动我省医改工作顺利推进。

实施方案 篇3

  为了推进英语新课程的进一步实施,促进我县广大师生落实《英语课程标准》提出的课程目标,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掌握英语这一交际工具,为实现真实交流奠定坚实基础,我县特举行首届中学生英语口语大赛.本次大赛是对我县各初中生英语口语现状的一次检验,也是我县中学生英语口语学习成果展示和学习交流的盛会.

  一、参赛对象

  全县各初中学生.以校为单位组织,各学校以班级为单位进行预赛,选出优秀选手参加比赛

  二、大赛时间

  根据教研室的工作安排,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三、大赛形式

  大赛按照学生所在的年级进行分组,每个年级的大赛试题的内容和形式设计,要考虑该年级学生的英语学习进程和《英语课程标准》对他们提出的目标和要求.每位选手的比赛时间为6分钟左右,具体形式如下:

  七年级:情景对话、看图对话

  八年级:情景对话、看图对话

  九年级:情景对话、看图对话

  四、评分方法

  口语大赛复赛和决赛的评分按照“语音语调”、“语法词汇”、“流利程度”、“交际能力”四项评分.评委评分时,采取逐项打分,每项满分为100分,最小分差为1分.计分时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

  词汇语法 语音语调

  流利程度

  交际能力

  1、发音标准程度

  2、发音清晰程度

  3、语调正确程度

  4、语调自然程度

  1、常用口语词汇和句型使用的正确程度

  2、语句、词汇多样化程度

  1、表达流利程度

  2、语句连贯程度

  3、语流中断多寡

  1、交际目标实现程度

  2、说话人意图的理解程度

  3、语用失误多寡

  4、会话技巧应用多寡

  语音语调

  (权重0.25)

  语法词汇

  (权重0.30)

  流利程度

  (权重0.20)

  交际能力

  (权重0.25)

  发音标准、清晰;语调正确、自然

  能正确使用常用的口语词汇和句型,基本上无错误

  表达流利,语句连贯,无语流中断现象

  能准确理解说话人的意图,表达过程中基本上无语用失误,能正确使用会话技巧

  发音比较标准;语调正确

  能较正确使用常用的口语词汇和句型,错误较少

  表达比较流利,语句较连贯,语流中断现象较少

  能比较准确理解说话人的'意图,表达过程中无过多语用失误,能比较正确地使用会话技巧

  发音基本标准;语调基本正确

  能基本正确使用常用的口语词汇和句型,无重大错误

  表达基本流利,语句基本连贯,无频繁的语流中断现象

  能基本正确理解说话人的意图,表达过程中无重大的语用失误,能基本正确使用会话技巧

  五、评奖办法

  大赛设一、二等奖二个等次,师生同奖.

实施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本着“全面推进、精准治霾、重点突破、乡村联动”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解决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大力实施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秸秆禁烧、燃煤管控、扬尘治理、打击土小企业等重点工作,综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促进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二、解决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

  (一)燃煤管控取得突破

  通过发放明白纸、村有线广播喇叭宣传、入户走访等方式,大力宣传推广低硫优质煤,提高群众自觉性、积极性。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煤炭销售、使用环节的煤炭质量监管,加大抽查频次,对销售、使用劣质煤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查处。

  成立燃煤管控指挥部,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为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二)扬尘整治攻坚取得突破

  加强扬尘防控精细化管理,采取硬化、绿化、苫盖、清扫、洒水、封闭等措施有效降低扬尘污染。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新15条标准》,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施工工地依法处罚并责令停工整改。对道路新建和修复扬尘管控加强工业堆场抑尘管理,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固废建设防风抑尘墙、围挡或实行全封闭储存。长期堆放的废弃物,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成立扬尘管控指挥部,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为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三、全面推进各项治理措施

  (一)推进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和深化治理

  1.分散燃煤锅炉替代改造。根据县政府要求,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大力实施0.5蒸吨以上、供暖面积3000平米以上锅炉的淘汰改造,9月底前淘汰改造率达到50%。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2.加快燃煤锅炉深化治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6月底前对未列入淘汰改造计划暂时保留的.燃煤锅炉进行深化治理。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3.加快教育系统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协调乡教育中心,实施全乡小学、幼儿园燃煤锅炉的替代改造。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教育中心、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二)推进企业污染治理

  4.重污染行业治理升级达标排放。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水泥加工摊点开展综合整治,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对重点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5.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石油炼制成品在储、运、销过程中的挥发点控制;加强回收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强化油品市场监管。年底前完成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三)土小企业及砂石料厂整治

  6.实施土小企业整治。结合开展打击土小企业“春雷行动”,加大对土小企业落后产能和有污染的经营摊点依法整治力度。落实环保网格化监管巡查机制,摸清土小企业类别、分布范围、数量,综合采取行政和司法手段实施重点整治,按照“四个一律”标准,达到“两断”“三清”效果。20xx年7月底前完成整治,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反弹。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7.砂石料加工业整治。5月底前对砂石料生产、储存单位实施停产整顿,整顿期间供电所不得供电,企业不得生产。企业完成整改后,经国土、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违法占地摊点依法取缔,恢复地容地貌。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四)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8.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广使用绿色长效缓释化肥、选用高效低残留农药,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制定全乡秸秆综合利用方案,推广使用秸秆压块等生物质能源,高速公路沿线逐村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方案,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

  9.狠抓秸秆禁烧。夏秋两季禁烧期间,举全乡之力,落实乡干部包片、村干部包地块责任制,严防死守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其它季节,由科级领导干部带队,对全乡区域,特别是高速公路沿线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不点火、不冒烟。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正科级组织员、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其它科级领导干部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大气办,办公室主任由副乡长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分工协作,主管环保、土地、农业、安全生产等工作的科级领导,根据职责分工,牵头抓好相应分管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和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整体工作安排,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一法一条例”宣传。充分运用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明白纸、法律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主动支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不断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

  (三)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贯彻实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推进依法治污。对环境举报案件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完善网格化环保监管巡查机制,形成寸寸土地有人管、件件污染有人查的监管格局。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和零点行动,加强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达标排放执法检查,对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企业,实行驻厂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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